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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精选4篇)

热门推荐 时间: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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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共产主义者或党员,分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和中国共产党预备候补党员。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工人、农民、士兵、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1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2

  在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党内监督机制建设是其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加强党内监督是扩大党内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强化了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党内监督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党内监督的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一、党内监督存在的不足之处

  1.党内监督意识淡薄,党员缺乏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第一,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缺乏开展党内监督的政治责任感,许多党员只把自己看着监督的对象,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监督的主体,把党内监督看成是上级和领导的事,作为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是无关紧要的。第二,党员对党组织和领导存在严重的依附心理,认为上级和领导决定着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对上级和领导进行监督是极其不利的。由此衍生了领导干部在党内监督中的潜规则:对下级不愿监督,怕丢了选票;对同级不想监督,怕影响了同事关系;对上级不敢监督,怕打击报复。在潜规则的作用下,许多党员对党组织和领导存在严重的依附心理。第三,党内部分领导干部民主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部分党内领导干部唯我独尊,不愿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认为党内监督是普通党员在“找茬”,跟自己过不去,于是堵塞了党内监督的渠道。正因为党内监督意识淡薄,广大党员没有开展党内正常监督的习惯,党组织内部缺少监督的宽松氛围。党内监督趋于形式化,缺乏监督的实效性。

  2.党内监督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监督运行的制度化水平不高。一是虽然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些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比较宏观,且比较零散,不成体系,缺乏系统性,没有及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二是自上而下的监督多,自下而上的监督少,监督功能存在结构性矛盾。由于广大普通党员的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无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再加上党内监督载体的缺乏,直接导致党内自下而上的监督难。而且,党内监督因缺少保障机制,导致普通党员不敢监督党的上级组织和党的领导。三是党内监督体制不尽合理。从领导体制看,存在着权力授受和监督关系的错位现象。按照党章的规定,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委会,与之相对应的监督关系是:党的代表大会监督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监督党的常委会,党的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中拥有最高决策权和最高监督权。但现实情况是:由于党的代表大会没有实行常任制,因此在长达五年的闭会期间代表大会的监督制约作用受到很大制约,或者说其监督功能很难充分发挥出来。由于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委员会领导党的全部日常工作,以致人们常常把党委会看作是同级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最高的决策和监督的权力。党委会与常委会之间也存在着非常类似的情况。这种权力授受关系的模糊以至颠倒,弱化了委托之权对受托之权的监督,导致了决策圈子越小,受到监督制约也越少[1]。四是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委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如此规定,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它的工作要在被监督的同级党委领导下进行,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

  二、加强党内监督的路径

  党内监督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我国几千年封建专制文化的因素,也有苏共高度集权、党内监督成为专制工具这一外来因素的影响,同时,中共自身探索方面经验不足也是重要的原因。加强党内监督,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如何克服党内监督存在的这些问题,加强执政党建设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性。

  1.以批判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积极吸收西方执政党党内监督的有效做法。西方政治社会学中有一个经典的论断,即“寡头铁律”。意大利著名政治社会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认为:在现代社会的大型组织中,权力最终必然会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上,这是任何试图实现集体行动的组织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铁律”。政党作为最重要现代社会政治组织将难逃此铁律。他还认为,即使是信奉社会民主原则的社会主义政党也难逃走向寡头统治的趋势。尽管“寡头铁律”的论断不一定与事实完全符合,也受到许多人的批评,但是它确实反映了存在于大型组织当中的一种客观现象。在现代西方政党发展过程中,重视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就是各政党主动抵御寡头铁律的一种积极措施。在中共加强党内监督的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地吸收西方执政党党内监督的有效做法,为我所用。

  2.积极吸收其他执政党党内监督的有益做法。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总体处于低潮的形势下,面对经济全球化、科技信息化、文化多元化及政治民主化的世界潮流,国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为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种机遇和挑战,保持党的旺盛生命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完善民主制度已成为大多数共产党的共同选择,并以各种途径和方式在体制内付诸行动。近年来,越共、古共、朝鲜劳动党、老挝人民革命党等执政党在保证思想和行动高度团结一致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了党内选举制、民主集中制、中央委员会工作制以及权力监督制度,在党内监督建设上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3.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党内民主与党内监督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党内民主是党内监督的前提,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的有力保障。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和氛围。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养,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2]。4.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根本保证。制度建设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保证。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著名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当前关键是加强与完善有针对性的制度建设,在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上,真正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任何个人无权作出决定。要完善监督制度,推行平权监督,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地位和权利平等,确保自下而上的监督渠道通畅,监督保障机制健全。

  5.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强化重点监督。当前,党内监督机制建设的重点应从下几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具有掌握全局,作出方向性决策的重大影响作用,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二是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党的领导班子是各级党组织的决策集团。党的十六大提出“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三是对干部任用的监督。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党员群众对干部任用的关注度很高,通过观察干部任用的情况,就能得出对这届领导班子的判断和评价。因此干部任用也是党内监督的一个重点。四是对重大决策的监督。重大决策往往决定一个时期一个单位、一个地方的发展前途,决策失误必然带来严重的后果和无法挽回的损失,决策正确能有力推动科学发展。因此,要强化对重大决策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决策不出现失误。

  6.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就要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深化党务公开,健全政党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全党通报。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3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是增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好转的重要保证,是预防犯罪、惩治腐败的有效措施。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如何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已成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存在的问题

  1、监督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有些县乡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找茬”,群众监督是“不自量力”,思想上消极抵触;二是“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力、群众监督不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不少群众对干部监督信心不足,认为“杀鸡给猴看,猴子不看,照样前腐后继”。

  2、党内监督不力。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乏力的主要症结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不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内部约束。班子内部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积极健康的党内思想斗争有所淡化,还没有形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浓厚风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监督机制不畅。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人大、政协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不够。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4、制度落实不够。当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后续措施。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5、监督氛围不浓。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时流于形式,有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二、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强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在营造氛围、健全制度、真管严查上下功夫。

  一要加强教育,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一方面要通过构筑大宣教格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增强基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自我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班子内部和领导干部中间营造“人人接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氛围。另一方面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促使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能够从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做起,以良好的政风和过硬的作风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在干部监督体系中,党内监督是最直接、最有约束力的监督。党内监督的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约束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三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察、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要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落实各项制度,关键在党政“一把手”,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底,覆盖到边。要通过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四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基层组织、纪检部门要发挥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调,形成党内监督的合力。要不断加强以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整合,互通信息,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五要发扬民主,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普通群众掌握了知情权,才有监督权。因此,加强群众监督必须切实扩大民主,增强党政机关公务、政务和政治生活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一定程度的决策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司法等监督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创造条件,保障权益,使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的监督更加严密有力,将基层领导干部真正置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4

  一、发展观的思路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二、建设性的思路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三、源头型的思路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四、整体式的思路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五、合力化的思路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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