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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6篇】

调研报告 时间:2021-06-19

【www.bjjpsf.com--调研报告】

 研究报告是通过实地调查或抽样监测获取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得出对现状的结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县金融支持工业增效升级、决战“新工业十年行动”的情况,根据市人大的统一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4月下旬,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佺同志的带领下,组织县人大财经委、部分人大常委会成员、驻县市人大代表及县金融办、银监办、工信委、人行、财政局、驻县10家银行负责人及部分园区企业代表走访调查,召开金融机构和企业座谈会,就金融支持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尤其是“新工业十年行动”实施以来,我县充分发挥金融在工业发展中的杠杆和支撑作用,实现了工业总量和质量的双提升,工业发展持续保持在全市第一方阵。荣获2013-2015年全省工业崛起年度贡献奖,2016年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奖第一名,连续三年荣获全市工业发展综合奖。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用足金融政策支持工业。出台《永修县工业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对纳税突出的金融机构等非驻县企业参照企业贡献50%奖励,对新增贷款增幅较大的金融机构一并予以奖励,且与县财政性存款挂钩;成立10亿元的工投产业基金,帮助县内企业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对接赣江新区产业50亿基金,申报认缴一亿元,通过1:9的放大作用,实际可使用10亿元,主要用于企业的股权和债权投资;为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融资过程中由于融资时间、融资程序、抵押物等导致的资金链问题,2016年成立永修县财企服务公司,设立5000万元倒贷基金,帮助县内企业解决资金“过桥”问题,目前已经帮助三和棉业、白莲钢制品等13家企业顺利倒贷,完成倒贷资金8673万元,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认真落实“财园信贷通”政策,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截止2016年全县累计发放贷款企业340家,发放贷款17.86亿元,仅2016年一年发放企业132家,发放贷款7.91亿元。“财园信贷通”政策实施以来对我县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贡献334.6亿元,对我县纳税贡献0.5241亿元,支持工业增效升级成效明显;为规范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正在草拟出台《永修县关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是支持金融机构改革创新。驻县金融监管部门创新银行金融机构的指导,通过金融工作会、行长联席会、政银企工作座谈会等形式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投入,推动新常态下的新作为,2015年在云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挂牌“综合配套外汇服务重点工业园”,旨在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配套外汇业务服务;积极运用好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支持,2015年和2016年两年共向驻县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2.5亿元;根据上级部署,推进永修县信用联社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进程,在2016年正式批准成立县农村商业银行;引进一家新金融机构,由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发起成立永修浔银村镇银行,于2016年5月挂牌营业,扩大了永修金融体量,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健全了“债权人委员会”和银税互动签约工作,积极协调政府、税务、企业和银行间的关系,督促银行切实解决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降成本、优环境”工作,积极督促银行机构通过贷款“无缝对接”,落实好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创新贷款品种,清理不合理资金“通道”,规范银承汇票使用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优化信贷撬动企业融资。为增强资金助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县大力引导各银行及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扶持的力度,优化创新金融产品,特别加强对有机硅产品、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电子和孵化器等3+1产业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通过“财园信贷通”和“助保贷”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企业融资;通过小额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全县共发放小额贷款3.07亿元,排名全省第一位,直接扶持创业1479人,带动就业7395户;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如“快易贷”、“能效贷”、“排污权抵押贷”、“发票贷”、“新三板挂牌贷”、“仓单质押贷”等精准营销,发挥信贷资金的催化效能,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通过优化服务为企业减负增效,如驻县各金融机构根据风险与收益正向配比的原则,下调企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减免企业部分费用。对接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公司,打破担保链约束,采取“高管+客户经理”的形式开通金融支持重大项目的“专属通道”。建立产业集群目录,梳理客户信息,制定“一企一策”金融营销服务方案等,为企业提供优质化,个性化,现代化的服务。截止2017年3月底,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51亿元,比年初减少5.6亿元,下降3.58%;但各项贷款余额91亿元,比年初增加3亿元,逆势增长3.4%,存贷款规模在全市12个县(市、山)中均列第四位。

  四是创新园企资本合作模式。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不断创新思维,按照龙头企业主导型、关联企业合作型的形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和园区合作共赢发展。在企业资本运作模式上,采用BOT模式在云山星火园区新建一座日处理一万吨污水处理厂;建立PPP项目库,启动PPP模式建设园区配套设施;引进江西垒旺集团投资5亿元新建有机硅创业基地,已建成31.55万平米工业标准厂房,成为全国功能最全、规模最大的县级青年创业基地;引进星火化工投资3亿元建设3.6万平米的电商产业孵化基地,已成功落户有机硅电商企业十余家。在民间资本的引进上,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优势,为民间资本提供合法、便捷、低成本的金融通道,在全县现有诚信、垒旺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外埠民间资本进入,丰富企业的融资选择。目前已引进注册资本10亿元的深圳爱施德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多来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的小额贷款公司正在进行报批,年底前可望落地。在帮助企业直接融资上,重点培育和鼓励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成长性好的企业上市,对上市企业进行奖励扶持,制定奖励办法,邀请西南证券和省股权交易中心来我县开展企业上市培训,举办“新四板”融资推介会,邀请35家企业参加推介活动。2016年我县大鹏厨具、白莲钢制品等五家企业成功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截止今年四月,我县已有6家企业在新四板挂牌,落户我县九合乡的江西中绿恒草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24日在新三板成功挂牌。

  二、问题和不足

  总体而言,在县一级掌控的金融资源有限,调控工具不多的情况下,我县金融支持企业增效升级的政策路径对头、方式方法多样、发展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1、金融服务不够健全。一是金融服务企业力度小。我县现有的金融服务机构尚处在起步发展的阶段,金融机构少,除10家银行和三家小额贷款公司公司为企业提供正规的融资服务外,其他如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等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几乎不做企业融资业务,同时现有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信贷额度、审查放贷等因受上级机构的授权限制,难以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二是新兴金融机构进驻少,缺乏诸如金融租赁、仓储担保、私募基金、资产管理等新兴金融机构及一些大的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者,为企业提供企业合并、资产重组、公私合作等现代专业金融服务有相当难度;三是应对企业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在金融产品的开发、营销、服务上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

  2、政策效果尚待检验。针对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县出台了多个政策措施,但效果如何尚待检验。为加强金融服务的引导指导,我县新近调整充实了县政府金融办公室,但现有人员及金融专业知识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金融人才、聘请金融顾问、建立金融人才团队;产业基金刚刚建立,急需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产业基金项目库及产业基金同银行协作机制,尽早启动产业基金的投放;永修县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对金融业的考评细则尚待政府审批;新入驻小额贷款公司还未全面开展金融业务;我县倒贷基金5000万的规模还比较小,难以满足企业今后进一步的发展需求等等。

  3、银企信息不尽对称。为加强金融服务,政府组织了形式多样银企对接交流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银企信息发布共享平台和机制没有建立完善,银行信贷政策、金融产品,审贷要求、放贷手续等信息企业都了解不多、不全、不透,导致企业无从下手,融资困难;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开发情况、市场营销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银行也不清楚,有的故意隐瞒,导致银行审贷困难,放贷风险加大,不愿放贷、不敢放贷、甚至停贷。银企间信息缺乏互通共享(涉及保密的除外),使得相互进一步的合作受到极大的限制。

  4、企业融资渠道不畅。由于县域内金融服务机构数量较少、体量不大、授权不足、机制不活、重复担保、效率不高、主动性不强、成本较高等导致县内大部分企业融资困难,特别是企业自身普遍没有成立专门的金融对口联系部门,融资普遍存在诸如手续不全、企业质押担保物不足,申请贷款材料不够真实齐全、信用缺失,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数据失真、企业和私人账户不分、货款回收大部分走私人账户,企业账户缺少资金流、账户流水不足,信贷资金转移用途、恶意逃避债务等问题,使得企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失去扩大再生产及发展升级机会。同时由于其他形式的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等现代金融企业培育缓慢,企业融资渠道原始单一,不够顺畅,个别企业病急乱投医,寻求民间借贷和地下高利贷,推高了融资成本,导致经营困难。

  三、意见及建议

  1、健全金融服务。要立足于赣江新区发展的实际及我县工业发展的重点,创新金融支持和服务方式,加强和改进对企业兼并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的力度和效率;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根据重大技改、产业升级、结构调整项目目录,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标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业全方位服务“中国制造2025”,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为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创造有利条件,重点加强对我县有机硅产业及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域外其他金融机构如金融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引进,培育完全竞争金融市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及企业集团总部适度向永修集中,繁荣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引入民间资本、互联网金融及其他现代金融企业,做大信贷体量、增加信贷规模、提高信贷效率,形成多类型、宽领域、全方位、立体化的金融服务网络,打造具有赣江新区特色的、昌九工业走廊园区企业永修金融服务中心;激活完善现有金融机构的管理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协作、开发为企业“私人订制”金融产品、帮助企业盘活沉淀金融资产,提高企业抗击金融风险能力;引导驻县其他诸如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协作,创建新型金融企业;继续整顿金融服务乱收费,指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收费项目,加大对不合理收费的查处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债务负担。

  2、释放政策效应。积极培养工业发展新动能,释放政策效应。密切跟踪、强化对接、用活用足有关赣江新区金融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各项利好政策;加强县金融办服务引导和指导的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引进高端金融人才,打造高效金融人才管理团队;积极支持工业领域“互联网+”行动,创新投融资体制,完善县工投公司、财企公司、产业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内控风险管理制度,加快金融资金及项目的投放和实施;增加倒贷基金规模,强化与银行的协作,满足企业“过桥资金”需求;用好用活现有“财园信贷通”、“助保贷”等金融政策产品,防范、管控、化解好有关信贷风险;尽快出台永修县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对金融业的考评细则,加大扶持和奖励补贴力度,加强跟踪服务和调度;鼓励落实好企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项目合作;支持引进小额贷款公司落地后面向企业全面开展融资信贷业务。

  3、强化银企协作。继续开展各种积极有效的银企互动对接活动,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协调机制,制定银企对接实施方案,建立银企信息共享互通平台,实现政银企无缝高效对接。具体建议由县工信委收集企业需求信息,按月报县金融办,县金融办将企业需求告知驻县金融机构;县金融办汇总驻县金融机构金融政策、信贷手续、评审要求、金融产品通过适当方式通报给企业,实现银行与企业的对接互通;支持工业企业建立健全专门的融资机构或与金融机构对接联系的部门,提高企业金融运作及管理水平。

  4、拓展融资渠道。一是要疏通信贷通道。银行要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信贷政策、简化信贷手续,提高信贷效率。二是要阻断非法融资。政府要进一步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严格取缔地下钱庄,坚决打击非法融资、集资及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支持银行对无良企业依法进行惩罚及资产追偿,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对企业的信心,积极放贷、不断扩大针对实体工业企业的放贷规模,帮助企业扩大再生产,实现转型升级。三是要同心帮解难题。政银同心以企业融资为导向,积极帮助企业完善现代企业治理,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强化经营风险管控,规范企业信用建设;帮助企业解决影响融资的安评环评问题;帮助属地企业子公司与其母公司资产单独建账,享有独立法人资格,解决企业法人资格缺失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土地、厂房、机器等资产分户办证,解决质押物不足问题;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解决好企业土地等有效质押物银行质押率偏低问题。

第2篇: 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使村(居)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提升,进一步加强村(居)级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街道对村(居)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共x个行政村,x个社区,现有村(居)“两委”成员共x人,其中男x人,女x人。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x人,大学文化x人,大专文化x人,中专文化x人,高中文化x人,初中文化x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有x人,包括监委会主任x人,监委会成员x人。
  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继续实行“四位一体”村级规范管理。自xx年以来,按照xx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合同监管、实行项目竞标及区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深化“三项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以村级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公章委托监管、村级三资委托代理为内容的“四位一体”村级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开展“四位一体”工作,有效防范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定期进行“三务公开”。各村都设有公开栏,都能按要求对村务、财务、党务按时公开,街道每季度检查一次。尤其是财务公开,各村每月都能按时完成。各村每月报账完毕后三资中心打印统一制式的财务公开表,及时张榜公示并留取公示影像资料(照片要求远近各一张),照片通过微信、QQ、邮箱等方式及时报送到三资中心,三资中心及时上传农廉网进行网上公示。有部分村现已建立微信公众号,利用公众平台进行三务公开。目前辖区在裴家营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正在有序逐步推开,截止目前共有 6个村已经建立完成,三资中心将在年底把这项工作作为考核先进的标准。
  (三)做好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决策机构目前主要是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集体财产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土地补偿款发放等内容,大部分村能按照民主决策的程序进行。
  (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自xx年以来,人社中心以“放管服”改革为指引,以人社系统基层平台标准化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窗口设置,严格按照市区人社系统的服务规范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随着人社业务的逐年下沉,人社中心能够提供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类等 xx项服务。
  (五)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我街道对村级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主要有小麦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种植保险等政府财政性补贴。辖区各村在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补贴到户等方面都按照政策要求落实,所有补贴资金公示后从惠农一卡通打到村民账户,群众较满意。
  (六)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进行全方位监督,将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真实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对村务的监督由虚变实,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四位一体”工作方面:公章管理存在漏洞,村级公章借出时未实现专人协同。应急工程、临时清理三大堆用机械等目前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未再进行招投标流程。简易招标程序复杂,存在金额小,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村级过节给村民发福利购买油米面等只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未再进行招投标流程。村级购买固定资产目前通过询价方式,未进行招投标流程。
  (二)三务公开方面:公开时间不够及时,许多本应定期公开的内容被人为拖延,丧失了公开的时效性,对一些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不能按群众意愿随时公开;公开程序不够规范,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村干部唱“独角戏”,民主理财、民主议事和村民代表组织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村里在按上级要求进行操作时,往往满足于照搬照抄一些表格,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还有的仅公开规章制度,且长期不更换内容。公开效果缺乏保障,部分村的公开栏由于遭受风雨或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往往公布后不久,有关内容便荡然无存,从而产生公开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
  (三)村民决策方面:一是召开村民大会的少,现在各村基本上只开村民代表会议,很少开村民大会,原因是不好召集,尤其是涉及征地拆迁的村,居住比较分散。二是很多重大事项并没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上讨论和通过。如:村委会干部的工资待遇等。三是村两委之间矛盾时有发生。它直接关系到民主决策的作用能否得到发挥。?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方面:目前,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仍局限于村财务监督,村监会的活动也大多是一月一次的财务支出审核。而对村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监督较少,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到位,村“三务”公开是否及时、真实,有关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建设、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产租赁等合同是否按期履约等等。另外,除监督作用之外,村监会还应发挥村务决策中的参与作用、村务决策之后的宣传解释作用,以及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这三种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更是往往被忽视。
  (五)廉政教育方面:党员人数较少的村居教育管理工作开展较好,人数多、因拆迁等原因居住分散的村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难度。在廉政教育方面,村居党支部能及时参加街道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但村居自身开展的廉政教育活动少、党员覆盖不全。另外,个别村居党支部对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自觉缴纳党费的党员批评教育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措施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村级管理。加强“四位一体”工作,针对公章外出时做好借出登记,有专人协同,当天必须归还。建议对应急工程及临时性使用机械等可以出台相关程序,简化流程。
  (二)强化三务公开。利用微信群、QQ群每个月、每季度在关键时间节点上进行工作提示,督促各村负责三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主动履职,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平台及公开栏内容,确保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透明。坚持严肃问责,严把责任关。压实领导责任,明确各村书记为“三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三务”公开情况纳入级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对村级综合考评、两委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公开不到位、不及时、虚假公开以及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将严格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抓好责任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实施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根本,就是要紧扣“两个责任”,推进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化被动为主动。压实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街村两级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纪检干部,24个村(社区)全部设立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负责村务监督工作,压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升村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提高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权力运行。采取组织村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廉政教育等方式,使广大村干部对“小微权力”内容范围做到全面知晓、熟练掌握,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事项。制定《村级干部工作指导手册》及《工作守则》,提高村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五)开展专项巡察。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开展专项巡察。重点针对城乡低保申请、残疾证办理、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农村危房改造等村级“小微权力”事项,监督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证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在“轨道”上运行。

第3篇: 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在XX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组建成立之初,为了了解掌握我县金融系统的发展现状,寻找服务契机,搭建协调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XX县金融办公室于2014年4月18日-24日对县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工作运行情况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系统基本情况

  (一)保险业金融机构基本情况。目前,我县有保险业金融机构6家,其中主营财险业务保险公司4家,主营寿险业务保险公司2家,从业人员101人(其中在编人员43人,营销人员58人),共有11个营业网点,其中乡镇基层营业网点5个,分别设在经济较为活跃,人口集中的金顶镇、通甸镇和营盘镇。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全县共有银监办事处、人行、工行、农行、建行、信用社、邮政储蓄所七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设有16个营业网点,其中6个城区营业网点分别为工行、农行、建行、邮政储蓄各一个营业网点,信用社2个营业网点,10个乡镇基层营业网点分别为农行通甸营业所、金顶营业所,信用社在八乡镇政府所在地各设有一个营业网点。所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190名,平均年龄为37.6岁,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30%,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50%,高中及以下学历人员占20%。

  (三)小贷公司基本情况。目前,我县拥有一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公司由8个自然人发起。公司为“三农”,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设综合办公室、财务室、信贷室三个科室,员工共计6人。公司目前经营较为规范,业务运转正常。

  二、2013年金融运行情况简析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总量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3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04,312万元,比年初增加45,352万元,上升12.63%,占全州存款收入1,289,221万元的31.36%。各项贷款余额为266,905万元,比年初增加41,345万元,增长18.33%,占全州贷款余额813,187万元的32.82%。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存贷比为69.39%,分机构看:农行存贷比103.24%(含融资租赁1.5亿元),工行存贷比68.66%,建行存贷比46.36%,信用社存贷比59.28%。

  (二)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收支运行情况。截止2013年末,各保险业金融机构实现保费收入5,166.69万元,理赔支出2,358.53万元。从保费收入市场占有份额看,全县保险市场占比份额最大的是人保财产公司和人寿财产公司,分别占保费总收入的55.23%和17.61%。从保费收入结构来看,车辆保险保费收入1,669.89万元,占保费总收入的32.32%。从理赔支出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支出1,964万元,占理赔总支出的83.27%,成为我县保险市场的龙头企业。

  (三)小贷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鑫伟小贷公司全年累计发生业务37笔,新增贷款79.5万元,年末贷款余额5219万元,全年实现利润133万元,经营运行总体较好。

  三、我县金融运行特点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各金融机构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金融服务功能逐渐增强,形成银行竞相发展、竞争服务的良好局面。一是不断加大金融硬件服务设施投入,截止目前,全县共布放ATM机37台,POS机556台(其中城区423台,乡镇133台),转账电话362台,惠农支付点118个,极大的方便了居民高效办理各项金融服务。二是银行业中间业务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为了加大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各金融机构不断推出各类金融创新产品,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如基金、股票、国债、黄金等理财产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产品的推出,使人们切实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

  (二)立足经济发展重点,不断加大信贷投放。2013年,全县各金融机构立足XX实际,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目标,积极促进信贷政策与重点工程的协调配合,大力做好政府性项目融资服务工作,加大了对产业集群、县域经济、城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信贷支持。2013年全县贷款比年初增加43,325万元,为我县重大项目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工程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三)优化信贷结构,推动信贷创新,不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一是加强政银企合作,政府引导信贷资金投入中小微企业生产流通领域。2013年,共实现银企合作项目贷款11.7亿元,完成银企推介会签约总额的76.47%。二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主动营销,推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方式。针对中小企业有效抵押资产不足,无担保机构的现实,工商银行通过创新信贷抵押方式,用企业已拥有的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产品做保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对以商标权、知识产权、专利权做抵押的贷款方式也正在积极探索中。农行信贷投放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在持续支持我县大矿大电信贷投入的同时,创新信贷方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2013年,农行以商业汇票贴现方式为XX县宏宇机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融资1050万元。通过调研了解,由于企业抵押资产不足而以企业法人代表财产做抵押进行融资的方式也得到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支持。

  (四)加大支农力度,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一是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各金融机构共投放涉农贷款225978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的84.67%,共发放农户贷款48930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的18.33%,共发放农林牧渔业贷款69343万元,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的25.98%,极大的支持了我县农业生产建设和农民创业致富资金需求。二是推广创新农村信贷模式。农村信用社是我县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主力军,2013年信用社作为全州试点推广“红色信贷”品种,共计投放“红色信贷”48户,金额227万元,并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年内完成了通甸镇黄木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档发证,截止年末共建立信用村组7个,户数98户,授信金额275万元,用信230万元。三是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在服务“三农”方面,农行立足服务“三农”的宗旨,加大对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力度,在全县104个村委会设立了115个惠农支付点,为农民提供转账、小额取现等便民金融支付服务。

  (五)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多项财政贴息贷款有力调动信贷市场。2013年,信用社作为国家扶贫贷款的主导银行,联合团县委、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开办“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共计发放195户,金额1456万元;新增扶贫贴息贷款347户,新增贷款1542万元,截止2013年末,扶贫贴息贷款余额1600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我县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四、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县金融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金融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信贷资产、信贷客户高度集中。我县矿电资源优势突出,矿电开发是当前政府重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利润最大化经营原则的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鼎锌业公司的信贷资金占全县各项贷款余额的近50%,导致信贷资产和信贷客户高度集中,使我县金融信贷风险面临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恶性循环中。

  (二)农村金融服务缺失严重。一是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缺失。我县农村人口近12万人,有104个村民委员会,782个村民小组,大多居住在基础设施落后的偏远山区,金融服务严重缺失。目前,我县农村金融网点分布情况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乡镇基层服务网点有10个,保险业金融机构乡镇基层服务网点5个,村级惠农支付点118个,其中农行惠农支付点115个,其激活率约为60%,信用社村委会惠农支付点3个,农民基础金融服务得不到满足。二是农业保险金融服务缺失。农业保险主要以政策性保险为主,2013年,全县各项保费收入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296万元,占全县保费收入的5.73%,其中政府补助收入254.7万元,农民自缴41.3万元。商业性保险主要以人生意外伤害险为主推方向,保险服务覆盖面极小。

  (三)农村信用体系亟待建立。由于我县农业经济发展落后,农业生产没有形成规模和产业发展,农业发展效益不高,严重影响了金融支农的积极性。特别是今年来许多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不愿投身农业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对农业的信贷支持。同时,由于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滞后,农民对个人信用的不重视,导致农村信用环境整体较差,信贷资金缺乏安全保障。目前我县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户小额贷款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很高,让银行业金融机构产生了惧贷和慎贷心理。

  (四)商业银行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县级机构无权贷款。工、农、建三家银行都实行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各行逐年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不良贷款的比例一旦超过规定范围,就将停放该类贷款,导致各金融机构出现谨慎发放、提高信贷门槛、信贷审批难等惜贷现象。农村信用社在县域金融中虽然承担着“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但随着经营管理的日渐规范,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也在加大,导致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不断削弱。

  五、促进金融与经济发展互利共赢的对策

  (一)营造和谐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以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企业和个人诚信为重点的信用体系建设。在农村,以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开展好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探索建立农村信贷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建立农村金融发展基金,补贴金融机构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造成的信贷损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逐步引导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配置,提高县域农村地区存贷比例;在城镇,开展好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在企业,开展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各商业银行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信用征集、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与发布制度,并通过人行征信系统共享信用评价信息。人行应积极引入有资格的评级机构,组织县内有资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真正把诚信客户的荣誉证变为贷款优先证和通行证。二是以营造诚信氛围为切入点,建立信用宣传教育平台。在电视、政府网站开办专题栏目,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守信典范。三是以政府扶持为支撑点,积极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组建属政策性、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全资或政府参股担保机构,同时鼓励民间投资组建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专业担保机构,逐步构建功能完善,运作规范,能够有效分散、控制和化解风险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为“三农”发展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支持。一是引进农业发展银行,满足涉农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充分利用国家扶贫政策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作用。二是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支农力度,借助农村信用社网点多、贴近农民的优势,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三是协调以农业银行为主的商业银行降低信贷门槛,设立基层分支机构,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服务农产品加工的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和乡镇农业,进一步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推广力度。四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政扶持力度,将小贷公司纳入“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范围,积极发挥小贷公司“小额、分散”的信贷特点,引导小贷公司将业务重心转向服务“三农”领域。

  (三)建立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的政策体系。一是解决存贷差问题。近年来,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例低,部分资金被上级金融机构从县域抽调,或将信贷资金发放到外县企业,导致县内资金流失,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资金需求,地方金融机构应保持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二是解决放权与门槛问题。县域金融机构应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切实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不放或短放、放小等问题。同时要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实际,适度降低信贷准入条件,企业不分大小,经营不论规模,只要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并能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就要大力地支持。三是解决对“三农”信贷的扶持问题。充分利用国家相关贷免扶补政策,落实相关资金和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信贷考核机制,提高银行主动支持“三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增强县域经济对信贷资金的磁性效应。要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争取更多的信贷投入,必须强化“项目战略”,把“项目”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来抓,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新项目和优势项目,实现一项目引资、以项目融资。一是要做好优势矿电工业项目。坚持“工业强县”的战略不动摇,持续增加对县域工业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加快产业转,加快企业升级,进一步发展、延伸县域经济产业链条,发展新项目、新产业,拓宽金融服务的领域和成效。二是要培育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项目。根据我县拥有得天独厚的生物、林木资源的优势,积极培育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畜牧业、药用生物种植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长农业产业链,以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引资。三是要搞活三产新兴项目。要结合全民创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不断壮大三产经济。尤其要结合我县“生物富县”、“文旅活县”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近两年物流业发展迅猛,要加强规范物流业流通机制,引导扶持发展成为区域性物流中心,争取较大物流项目入驻。

  (五)加大政策扶持,切实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发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作用。一是小贷公司目标客户要下沉,把目标客户群体定位在城市个体工商业和“三农”经济,为广大“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出台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把小贷公司纳入全县“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金融机构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切实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

  (六)建立和完善地方担保体系,防范地方金融风险,有效解决地方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一是成立政府主导金融风险防控基金,在出现金融风险时,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蔓延,实现地方金融风险的有效防控。二是政府出资成立担保机构,政府参与分红,不参与经营,从政府层面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

  (七)充分发挥保险保驾护航作用,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改革。一是进一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规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为农作物生产、经营、加工提供保险。二是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农险服务体系,增加设立乡镇营销网点服务机构,各保险公司要贴近农村保险市场需求,创新思想理念、创新业务模式、创新产品渠道、创新保险服务。三是鼓励各家保险公司共同参与涉农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大力支持各保险公司强化保险产品开发,围绕农民人身意外、计生养老、家庭财产等方面开展涉农保险业务。

第4篇: 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小微权力”监管机制改革,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的必然要求;能够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化解基层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小微权力监管机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这项工作为抓手,遏制基层“微腐败”,增进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细化要素清单,明确工作职责
  **镇自小微权力监管平台建立以来,按照县“小微权力”公开公示要素清单18项35条内容进行梳理,将各项内容细分到各镇直有关单位和村,要求各镇直有关单位和村收集整理内容,按时提供公开材料,上传至平台。
  (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
  镇纪委不定时进行跟踪督导,强化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查看各村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宣传指导,提高群众监督意识
  **镇各村深入到群众家中,向群众发放使用手册,详细讲解监督平台的使用方法及“小微权力”的公示内容、办事程序,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事“到哪办、怎么办、找谁办”;在各村公开栏上张贴“灵璧清风”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和“小微权力”平台查询方法,提高群众关注量。
  截至目前,**镇共上传信息材料871条,配合县广电台整改材料40余条,全镇19个村均能做到按照要素清单公示公开本村村务。组织村级纪检员参加县纪委小微权力培训会1次,镇纪委业务培训会2次。积极组织各村宣传“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发放查询使用手册800余份。回复群众留言1条。群众能够通过手机查看本村公开事项及办事流程,村级事务不再“神秘”,信访量较上年明显降低。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1.有些事务没有及时公示公开;2.公示公开内容质量不高,有时上传的信息存在图片模糊、倒置的现象;3.宣传方式单一,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浏览量低的现象。
  三、意见建议
  1.在实际操作中发现,目前“小微权力”监管平台仅后台操作平台可以看到本镇所有村的上传材料,导致各行政部门无法实施监督各村公开进展。建议按照各责任单位增加后台管理员数量,让各单位能够登陆查询所负责板块,各村的公开进展情况。
  2.上传政策性文件等全镇统一的文件、材料时,无法同时上传到所有村,只能分开上传各个村。建议后台增加一键上传至所有村的功能。

第5篇: 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做出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支持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实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也成为一项系统而长期艰巨的工作,作为一国经济发展坚实基础和立身之本的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发展县域经济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的根本保证,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是农村区域,小康成不成关键看县城,县域经济的发展如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是关键。为了了解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按照人民银行党校教学活动安排,2014年6月3日至9日,我们春季班2班的10名同学,组成调研组,对广西辖内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西县域经济基本情况

  广西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之一,也是人口最多的少数民主自治区。按照国家规定和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对县域范围的界定,2013年末,广西辖内共有91个县区,其中县级74个(含有12个民族自治县)、市辖区17个;有33个扶贫县,其中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8个。全区县域常住人口为4001万人,占全区的84.8%。

  (一)县域经济总量明显扩大。2013年,广西县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910多亿元,增长8.8%,占全广西的62%,是2004年的4.14倍;县域的平均值为98亿元,是2004年的4.05倍;其中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00亿元的有7个县(市、区),超过150亿元的县共有19个,超过100亿元的有36个,超过80亿元的有49个。

  (二)县域财力明显增强。2013年,广西县域实现财政收入687亿元,是2004年的4.47倍,比上年增长11.4%,高于全广西增速0.9个百分点;县域平均财政收入7.55亿元,比2012年提高0.77亿元,是2004年的4.36倍。其中财政收入超过20亿元的县2个,超过15亿元的9个;超过10亿元的26个,接近县域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县域投资增幅巨大。2013年,广西县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8300多亿元,占全广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2.9%,是2004年的10.9倍,对县域已成为广西投资发展的主战场。

  (四)县域经济结构持续优化。2013年,广西三次产业结构占比为24.4:46.3:29.3,与2004年相比,第一产业占比下降15.1个百分点,而第二、三产业占比分别提高11.9和3.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优化明显。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7.7%,比2004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县域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县域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对广西经济增长贡献下降。2013年,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广西的比重为62%,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3个百分点,较2009年下降4.0个百分点,对广西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下降。

  二是产业层次仍然较低,农业特征明显。2013年,广西县域产业中的第一产业占比较全广西平均水平高8.1个百分点,而第二、三产业分别低1.4和6.7个百分点。三是农民收入水平与全国差距较大,2013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679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24元,排全国第25位。

  二、广西县域金融发展现状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在人民银行各项货币政策有效引导下,广西县域金融机构积极作为,使县域金融生态环境显著优化,县域金融运行保持快速增长,2013年,广西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0个百分点。

  (一)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建设逐步健全。至2013年末,广西县域金融机构网点4345个,其中银行业机构3365个,证券业机构19个,保险业机构961个;金融业从业人员3.72万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有村镇银行28家,小额贷款公司6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家。

  (二)信贷资金向县域流动的趋势不断增强。至2013年末,广西县域地区各项贷款余额3510多亿元,比上年增长19.03%,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4.69个百分点,高于县域经济增速10.24个百分点。贷款主要投向涉农、民营企业、个人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增速加快,信贷资金为支持三农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3年,全区县域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4%,增长21.79%,大大高于全广西平均水平,全年新增涉农贷款近470亿元,占全区新增涉农贷款的近六成;县域固定资产贷款增长24.37%、个人住房贷款增长21.75%,均高于各项贷款增幅。

  (三)县域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至2013年末,广西33个贫困县(含29个石漠化片区县和4个非片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贷款余额890多亿元,增长17.7%,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36个百分点,县域金融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增强。

  (四)对县域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基本能够保障。特别是对经营管理较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和产品销路较旺的实体企业,同时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当地银行机构都给予了及时的支持,如:合浦县惠来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荔浦县裕祥家居有限公司衣架生产企业等,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银行都能及时予以提供,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县域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增加对县域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

  近年来,南宁中心支行加强“窗口指导”和县域金融机构考核力度,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县域金融机构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向县域和贫困地区流动。

  一是2014年对36家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和“县域法人机构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85家机构执行优惠准备金率,增加其可用资金约38亿元;其中,33个贫困县13家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和考核达标的32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增加可用资金11.8亿元。

  二是从2014年4月25日起,对全区27家农合、农商行分别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和2个百分点,增加其可用资金9.43亿元。其中,增加贫困县的9家机构可用资金4.3亿。

  三是2013年组织各级人民银行累计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73.65亿元,其中,向33个贫困县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9.39亿元。

  (二)加强信贷政策引导,推动贴息贷款与扶贫对象对接

  一是指导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优先满足贫困户小额信贷需求,小额贷款扶贫到户。2013年组织金融机构累计向8.4万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21.92亿元。联合自治区扶贫办等部门在20个县域开展扶贫小额贷款奖补试点工作,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高贴息标准,2014年将带动信贷投入约2亿元。

  二是将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和民贸民品贴息贷款政策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扶贫贷款贴息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双重优惠政策的叠加效果,引导优惠信贷资金向扶贫企业流动。2013年,累计向176家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5400万元,向347家企业发放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贴息3.59亿元,合计撬动信贷资金202.5亿元。

  (三)引导金融机构实施优惠利率,解决县域资金成本偏高问题

  为切实降低扶贫信贷资金成本,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积极协调落实风险基金、财政贴息,并以实施差别准备金率等措施带动低成本资金投入,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精神,切实让利于农,减轻农户借贷成本。

  一是加强引导,要求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种养、治病、上学等小额农户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不超过20%,对家庭困难农户执行基准利率,该措施为相关人群节约贷款成本约8亿元。

  二是综合运用财政风险补偿、贴息和信贷支持等措施,降低相关企业借贷资金成本。2013年,南宁中心支行联合自治区旅游局创新启动“金融支持乡村旅游示范工程”,选定了5市24县36个乡村旅游项目作为“示范工程”试点,通过旅游部门落实风险基金、财政进行贴息、金融机构低利率贷款、人民银行额度支持等方式带动低成本资金投入。目前已初步确定在7个县设立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共3000万元,可撬动旅游贷款3亿元。在上述政策出台后,广西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显著下行,加权平均利率由2013年7月的8.03%逐月下降至12月的7.65%。

  (四)推进金融创新,带动信贷资金回流县域地区

  一是南宁中心支行在广西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标体系中加入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有关指标,引导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二是对人民银行广西区各市中心支行分别要求创建1个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示范县,主抓1-2项创新成果进行培育、宣传和推广,加快推进县域金融创新。

  三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要求每个涉农金融机构在每个县至少支持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通过创新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支持其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并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例如隆安县农信社创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向金穗农业公司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亿元,支持该公司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创造出“向农民租地、请农民到庄园做工”与“农民出土地,公司出技术、化肥,由农民种植管理,公司保价收购”相结合的“金穗模式”。在相关贷款支持下,目前该公司拥有流转承包土地面积约5.4万亩,创造劳动就业10万人次以上,辐射带动周边香蕉种植5万多亩。

  四是推动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南宁中心支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将大学生村官纳入《广西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管理办法》支持范畴,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等创业群体的资金支持,并与广西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提供创业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近三年来,累计支持70名大学生“村官”获得480多万元的贷款,带动了一批农民创业致富。

  据统计,至2013年末,在产品创新方面,南宁中心支行推动县域金融机构开展“农村微型金融创新和循环贷款模式创新”、“联合增信模式创新”、“订单农业贷款模式创新”、“风险分担模式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和“业务流程创新”等6大类、56种创新金融产品,涉贷金额近840亿元,累计受益农户129万多人次,累计受益企业1.56万家。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全区共推出19种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涉贷金额近260亿元,累计受益农户397万多人次,累计受益企业7897家。桂林市荔浦、灌阳、全州、资源4县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试点,累计发放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近7亿元,2014年4月末贷款余额2亿元多;桂林市恭城县农信社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至4月末发放了1笔600万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五)发挥各银行自身优势,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互补的县域金融支持体系

  广西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网点多、贴近农户的市场优势,积极发挥支农扶贫主力军作用,近三年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15万笔,金额近24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5个定点扶贫县创新开展基本建设、产业提升、教育发展“三位一体”的开发式金融扶贫模式,2013年累计向贫困地区发放贷款2.86亿元;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制定相关方案,确保石漠化片区内每年新增贷款不少于20亿元,片区内各县贷款增速高于该行全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

  (六)积极发挥政策性保险作用,降低农户因灾致贫风险

  为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自治区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一系列文件,完善相关理赔服务标准,获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肯定和批示。2013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2.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为52.9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94亿元。试点险种涵盖甘蔗、森林等5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以及香蕉、芒果等地方特色种养殖业。试点范围覆盖全区70多个市、县以及农垦集团、国有林场等单位;全年共向农户支付赔款1.1亿元,惠及4万多农户,降低了农民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风险,有效缓解了扶贫压力。此外,从2011年起,政府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全区1050多万户农村住房保险,3年来共向受灾农户支付农房赔款2.7亿元。目前广西农房保险居全国前列,位于西部之首。

  (七)改善县域支付服务环境,扎实推进县域支付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市场化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采取“营业网点—ATM(自助银行)—POS(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逐级推进的方式,以乡镇银行机构营业网点为中心,通过增加ATM、POS等自助机具,建立自助银行和农村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进行辐射,形成县域地区支付服务网,有效扩大支付服务覆盖面。2010年6月,广西乡级银行营业网点实现了全覆盖,支付服务在县域地区实现100%全覆盖。

  二是以银行卡为突破点,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在县域地区推广创新县域支付服务。广西区农村信用联社于2006年在全国首批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也于2007年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有效解决了广西农民工携款难问题,广西业务量一直保持全国前十位。至2013年12月末,广西县域地区累计发行银行卡4930多万张,其中具有小额循环信贷功能的惠农银行卡427万多张,比2006年翻了2番。

  三是资金高速路建设在县域地区实现新突破。在鼓励农信社加入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县域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2011年,桂林银行与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合作,搭建了全国首个村镇银行资金清算托管平台,较好地解决了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少、信息外包服务不足以及资金清算渠道不畅等重大问题,对改善县域金融基础设施、加快县域资金周转、拓展县域支付结算渠道等起到了积极作用。至2013年末,广西县域地区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达到89%,农信银资金清算系统已经覆盖广西所有农村地区,资金汇划实现“通村达镇”,跨行、跨地区转账到账时间从原来的4-5天缩短至1-2天甚至即时到账。

  (八)扎实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信用环境

  全面推广农村金融改革经验,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的“农村信用四级联创工作”为切入点,以县域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线,采取“开发一个系统、打造两大平台、建立三项机制”为措施,创新打造“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广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至2013年末,广西已建立364万农户信用档案,评定336万信用户,为293万信用农户累计发放贷款1081亿元,余额617亿元。2011年田东县成为广西也是全国的第一个“信用县”,2013年桂林市的兴安县、梧州市的藤县成为新创建的“信用县”。另外还创建信用乡镇61个、信用村756个。在信用县、村镇内,办理1笔信用农户贷款的时间由原来3-5天缩短到半天以内,利率上浮幅度比一般农户低10-20%,授信额度由0.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今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4〕37号)中,将广西田东县列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

  四、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信贷资金外流严重,资金供需缺口较大

  至2013年末,广西县域银行机构各项贷款占全区的比重仅为25.7%,低于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占比30多个百分点。县域银行机构的存贷比为58%,低于广西平均水平16.69个百分点,县域银行机构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县级支行,甚至有的农业银行其存贷比不到30%,广西北海的合浦县,2013年末,工行存贷比为25%,建行为29.7%,农行为41%,均低于县域平均水平。国有银行的县域资金外流现象较为严重,县域金融“抽水机”的效应尚未根本改善,实体经济的支持主要靠地方法人机构,资金供需缺口较大。影响因素:一是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资本金比较薄弱,贷款规模有限,影响县域贷款的发放。如广西农信社因贷款规模不足,今年一季度已审批未发放的授信企业贷款需求超过200亿元,实际放贷不到10亿元,资金缺口严重不足;二是县域企业、特别是“三农”企业贷款风险偏高,金融机构放贷普遍趋于谨慎。部分银行机构农户不良贷款率超过10%,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高达30%;2013年,广西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农户小额贷款余额3亿元多,其中不良贷款率达23%。三是县域企业普遍规模小、实力弱、缺乏产业支撑,社会有效贷款需求不足,也影响银行放贷的动力。

  (二)政策配套措施不健全,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存在一定障碍

  一是《担保法》、《物权法》等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存在较多的限制,一旦发生法律纠纷,金融机构的债权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制约了金融机构开展“两权”抵押积极性。二是抵押登记难。各级政府尚未明确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开办该项业务登记无门,只能通过公证或协议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金融机构抵押第一受益人权益无法实现,抵押登记效力得不到保障。三是抵押物处置难。由于缺乏相关权评估机构和流转市场,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处置逾期贷款的抵押物品。

  (三)政策配套力度不足,县域弱势群体融资难依然突出

  通过财政政策等杠杆措施撬动信贷投入是扩大扶持资金的有效手段,而目前由于财政贴息、税收优惠、差别税率等财税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金融惠农政策支持体系、风险补偿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尚未得到完善。据调查,由于广西区尚未建立扶贫贴息到户贷款的担保和补偿机制等,导致部分地区扶贫贴息到户贷款需求不足,从而难以充分使用中央财政下达的贴息资金。此外,在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方面亦存在相似问题,大学生“村官”的群体特征决定其难以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担保物,在没有财政担保的情况下,许多大学生“村官”的创业计划未能付诸实践。如2013年末广西区大学生“村官”贷款余额仅477万元,贷款人数55人,仅占有创业计划和已启动创业项目总人数的6.82%。

  (四)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缺乏内生动力

  国有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基层行权限较小,没有业务创新决策权,基本不具备产品创新的可能。县级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虽然是一级法人,但缺少专业的金融产品设计、营销人员,尚未建立专业的金融产品风险评估和控制部门。另外部分县域金融机构认为涉农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因此缺乏对农村金融创新的内生动力。

  (五)“合意贷款规模”的使用及考核不够灵活,对“两个不低于”的考核过于严格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人民银行对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和支农再贷款加强了管理,从广西县域情况看,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国有银行贷款受很多条件限制,由此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当地享有良好信誉,其存款增加较快,资金相对宽裕,因贷款规划管理比较严格,加上对“两个不低于”考核的限定,支农再贷款使用呈下降趋势,县域农信社面对强大的贷款需求力不从心。近期出台的定向降准措施,虽然能够定向释放一定的流动性和信贷规模,但未必能真正保证对中小微企业和特定行业的流动性需求。另外,定向降准措施,在具体执行中,标准不够严格,过程不够透明,公告机制不够通畅,给金融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和部分寻租的空间,也会加剧县域银行机构资金外流,定向降准应该是特殊环境下的权宜之计,而非今后货币政策操作的常态。

  五、政策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货币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县域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

  充分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及实体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功能作用,为新一轮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确保信贷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节奏相衔接,积极采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域的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在总量调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继续加大对县域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人民银行应协同地方政府,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融资环境,采取措施,引导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上市、再融资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确保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供给。

  (二)完善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继续加强惠农强农政策引导。通过差别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县域法人机构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激励、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主体的支持力度。二是全面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配合,继续落实和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在当前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开展的扶贫小额贷款奖补试点工作基础之上,出台扶贫贴息到户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政策。出台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并带动更多村民创业致富。

  (三)统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相关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

  加快研究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抵押有关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加快确权登记和颁证进程,明确专门机构抵押登记,建立完善农村财产权利流转平台。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目前创建信用村、信用乡镇主要以人民银行和农合机构为主,其工作的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建立各级政府牵头,人民银行推动,农民群众为监督主体,各涉农金融机构为实施主体的推广机制,不断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二是充分发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评级系统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高信用农户的授信额度,不断提升农户贷款的满足率。三是加强农户信用培育、宣传和教育,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推动建立多层次抵押担保体系,完善贷款违约约束机制,通过健全抵押担保的方式约束农户违约行为。

  (五)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

  在引导银行资金支持县域经济方面,目前存在重激励、轻约束问题。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新增贷款奖励等正向激励措施较多,而约束性措施较少,须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当地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等的考核,对于考核不达标的机构,加大对其责任的追究力度。

  (六)增强合意贷款规模和支农再贷款使用的灵活性

  认真贯彻稳健货币政策,继续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划和支农再贷款的管理,但在具体操作上,建议总行根据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所处的地区,以及存贷比率、涉农贷款占比等指标,修订计算公式,核定新增贷款规模,配合定向降准政策,调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扶小的积极性。

第6篇: 关于我县行政区划调整后新体制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上级纪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xx镇着力在全镇xx个行政村推行小微权力运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19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 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 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 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 xx项 需要整改问题 xx 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二、“小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qingshibaogao/3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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