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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15篇

个人述职 时间: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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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是指政府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第2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执法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早谋划,强责任,确定全年工作要点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培训,增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三、健制度,抓执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四、抓普法,造氛围,扩大惠企政策效应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第3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制度体系化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结合自身职能,采取积极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治宣传,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对照《遂溪县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治委〔2020〕1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带头学法,多次给全局干部上党课、法律知识培训等,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一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时间节点,确立宣传重点,通过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宣传、电子滚动屏、门户网站、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群众的知晓率。2020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信用交通月”“宪法宣传周”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8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类集中学法和学法培训。依托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强国等,强化《宪法》《民法典》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开办业务知识培训班等,以自学及集中学习的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8次。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务公开
  为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工作,聘请法律顾问。与此同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外网等渠道推进和加强财政预决算、年度报告等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强化落实,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梳理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清单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2020年交通窗口完成办证业务5188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精神,按照乡镇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梳理我局下放管理职权及事项,拟下放委托给各乡镇行使职权391项。
  二是推进“信用交通”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根据规定期限及时录入,公示,有效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是转变市场监管观念,拓宽监管渠道,提升监管能力,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管平台使用频次,以科学有效的“管”,促进更大力度的“放”,不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管效能。2020年,对全县31家运输企业、在建交通工程和下属单位进行检查82次,共排查隐患243处,发出整改通知33份,要求企业停运整改10家次,企业停运整顿110车次。
  (五)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
  始终坚持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方面不断推进交通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二是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凡重大交通行政决策和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均实行专家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把好以文件、决策扥合法性审查关。四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按照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决策。
  (六)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强化警示,重点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作风、廉政问题审图扎实开展了拉网排查,推动约谈常态化,主要领导对党组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了约谈,累计约谈187余人次,做到早提醒、早预防。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2020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热线投诉、信访案件150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七)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创建平安交通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以“二环四通”为主导思想,结合遂溪新城区建设,着手开展全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体系研究,推进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其拿起工作落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遂溪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今年以来全县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约6亿元,“四好农村路”已完成633个项目565公里,完成各县乡道升级改造建设41.437公里,完成危桥改造4座。
  二是狠抓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整治”、“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等,据统计2020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399宗。与交警开展联合治理超限超载常态化执法,2020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违法行驶案件1186宗,卸货总重量49775.031吨,229辆改装车辆恢复原状。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拆除广告牌759块,清理乱摆摊点43处,清理违法建(构)筑物188处,清理堆积物47处,整治路口2处,
  三是促进行业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通过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今年以来,发生统计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事故0宗。
  四是凝心聚力,抓好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坚守防控第一线,将防控工作抓早、抓细、抓落实,做到了严防死守,全县4个高速路口收费站、9个客运站场、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3个客运配客点、火车站等23个交通枢纽联合防疫检测站累计检查旅客30.6928万人次,投入一线防控工作人员累计2566人次。积极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客运站场及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工作人员不足,年龄层偏大,部分执法设备陈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数据未联通。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不够深入,培训形式不够丰富,宣传手段单一,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大交通法治宣传力度,在原有的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大力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
  二是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四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

第4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根本目标,着重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创三农领域“依法治农”新局面。按照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通过压缩办理时限、统一咨询、网上预审、容缺受理、智能办理等方式将22项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承诺件”变为“即办件”,实现3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更多涉农审批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证照制作、决定公开、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推动涉农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多渠道同源发布。三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全面摸清涉农审批服务事项底数,着力简化审批流程、办事材料,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95%以上审批服务事项“一次办”。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构建法治政府

  1.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大农业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新津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编制完善行政处罚“三张清单”。按照严守法律安全底线,创新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原则,根据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等因素,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三张清单”》。三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新津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强化协同,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强化动态管理,做到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2019年,随机抽查单位(个人)总数156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起,罚没5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始终遵循“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化解争议、定纷止争”的原则,扎实开展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积极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发生。

  (三)加强法治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截止目前,累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5人次,新考取行政执法证18人次。二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秸秆禁烧、农业安全生产检查、“12.4”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各项基本法律,推动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多方参与者的表达、交涉和协商来吸纳各方意见,提高决策出台后的公民支持度和认可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增强社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行政决策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审查主体、范围和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程序合法。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

  三、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做好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责任清单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并依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开展行政处罚及执法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中,均严格按要求佩戴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事前告知和说明工作。三是及时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办结后均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2019年,公示行政执法案件相关信息39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优化记录形式。采取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以相关执法装备为辅助,对涉案人员、产品、票据等物证运用音像设备予以固定。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调查、取证等环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性及合法性。2019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39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进一步明确农业领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确保做出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适当,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水平,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3件。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依法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二)强化法治思维。继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卷宗评查等方式,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营造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探索运用新的法治宣传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重点抓好三农领域新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活动。

第5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法委具体部署指导下,XX镇的政法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平安创建为抓手,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加大力度做好老上访户的稳控,做好赴省进京人员的疏导和劝返,做好平安创建与民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了XX镇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党政重视,制度健全

  今年来,党委、政府把政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做到常议常抓,坚持不懈。继县委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后,调整了政法工作领导班子,责任分解到村到人。一是对班子进行了明确分工,明确了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党政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法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为确保全年的政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基础。三是先后与2个社区、12个村委会、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019年扫黑除恶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三是明确了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稳控责任人。四是落实专项政法经费,为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狠抓重点,着力开展平安创建

  开展“平安创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为此,我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媒介拓展宣传手段,以“法治、平安、和谐、服务”为宣传主题,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二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全镇上下齐抓共管,以诚相待,换位思考,能调解的矛盾努力化解,能解决的问题积极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三是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镇综治办牵头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指导,明确职责任务,积极落实人防(巡查队伍)、技防(监控摄像)等措施和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触角作用,为掌控全镇稳定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一道平安防线。与此同时,为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我镇开展了“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各村踊跃参加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我镇将“扫黑除恶”、开展禁毒斗争与“严打”整治、安全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今年来,开展各类活动四起。一抒泛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净化环境”的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和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让群众知晓其内容,让群众广泛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二是分步骤在村内开展摸底排查。首先是排查所有在职的村干部,清查村干部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其次是在群众中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的人和事;为防止排查工作出现疏漏,在镇村两级设立了匿名举报电话,增强了排查工作的实效。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辖区内涉黄涉涉毒及各类违法犯罪进行了排查。通过宣传摸底排查,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无遗漏。有效防止了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和涉及“黄、、毒”等犯罪现象。

  四、巡逻巡查步入常态化,治安状况良好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村有固定的义务护路队;各村有相对稳定的义务治安巡逻队伍。无论是平时还是重大节日,都能够坚持开展正常的巡逻活动,对预防违法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震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根据本镇治安状况,确立了全镇的防范重点区域。特别是对街道聚住区,道路边区,重点工程沿线区,高铁高速等重点地段做到24小时值守。各村通过开展巡逻巡查,杜绝了安全隐患,维护了铁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高度重视,从党政成员到一般干部,从村干部到党员组长,都有明确的分工。按照“早预防,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的原则,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逢会必讲,精心安排,周密布置。一是采取集中排查的形式,先后对12个村、2个社区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摸排;二是针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边排查边化解,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1起,化解矛盾纠纷206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8%。四是注意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对个别上访专业户稳控到位。针对老上访户的具体诉求,党政主要领导在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对他们合理的诉求积极想方设法给予了经济上的资助,对他们的无理取闹坚决进行了打击。

  六、做好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XX镇流动人口不多,管理工作却做到了不间断。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建立了专门的台账,与派出所人员一起实行定期上门,询问相关情况,掌握他们的动态。平时注意加强了对重点安全部位和安全地段的检查,没有出现不安全隐患。

  七、加大信访力度,强化信访责任

  信访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党委政府,党政一班人积极作为。今年,党委政府依靠自身的力量对信访进行了重点整治。一是通过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群众上访行为。二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党政领导包案制度,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开辟信访渠道,党政成员每周实行接访制度,重访和缠访得到有效遏制。

  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是完成了在职干部的学法考试。二是每月定期对机关干部、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讲座活动,对青少年、中学生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四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村民的法律意识、自治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九、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

  (一)突出宣传,营造声势。大力组织本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使禁毒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6月26日,我镇以国际禁毒日为契机,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拒绝、阳光生活”为主题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游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呼吁群众加入到禁毒战争中来,形成了全民禁毒的良好态势,将XX镇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推向高潮。此次活动全镇共悬挂横幅12条,书写标语50多条,发放宣传单4000多份,受教育面达3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定期在学校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将禁毒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规划。

  (二)严格措施,严厉打击。我镇相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对各村吸毒人员进行了一一排查,澄清了底子,并落实单位及主要监管人责任,对吸毒人员进行全方位帮教工作,关心其工作生活,使其尽早摆脱,早日重返社会。

第6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我局结合自身职责,采取积极措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对照《遂溪县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遂法制办〔2019〕7号)文件精神,我局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交通运输建设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同时,按照县有关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我局结合交通执法和运输服务工作,通过积极参与县各单位主办的法制宣传活动、业务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电子屏、告知权利义务等形式深入宣传交通法律知识,提高广大业户的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利用网络、LED显示屏、门户网站等媒介资源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2019年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日”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2次.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并及时在县交通运输局政府门户网站对规范性文件、依法行政目录等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19年,交通运输系统共处理12345投诉案件155起,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100%。
  (四)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管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梳理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落实监控机制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有效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良倾向,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群众监督。我局充分利用12345热线和政府门户网站网络舆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行业内各类矛盾纠纷及投诉案件,特别着力解决各种影响稳定的问题,及时做好网络舆情、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交通运输职能,突出执法工作重点,组织我局部门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摸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两客一危”及货运企业、汽车客运站维稳各项工作,及时化解和有效预防,杜绝不稳定因素产生。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加大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
  三是加强监管措施。针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约谈、违法违规信息公开等措施进行处理。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结合实际,通过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股室职能职责,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为基础,将行政执法权力、责任量化、细化分解到各股室、各岗位,逐步实现了“三个结合”:即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和实施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把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与行政管理业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体系的深入。
  (六)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升交通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各执法人员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1.2019年共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779宗。交通办证业务5766件,做到100%受理,100%按时办结。长期与交警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2019年共查处超限车辆1335余辆,非法改装车辆3辆,卸货总重量35283吨。
  2.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2019年我局全年产生没有产生新的规范性文件,重点精简类文件30件。
  (七)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梳理许可服务事项,明确事权关系。依据法定职责及权限,重新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审批事权关系。
  2、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创新监管方式。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创新道路运输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运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函〔2017〕172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法发〔2017〕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同时,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与经营业户名录库。2019年11月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此次抽查共随机抽查10家客运企业。
  3、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或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把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教育引导行业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依法治理、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全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路政、运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学促做、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在服务意识、执法水平、执法风纪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当前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层存在执法人员少,年龄层偏大,跟不上新的执法要求。工作人员不足,执法设备更新慢。二是运政业务专网属省级业务专网和地方政务平台未联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以建设法制交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和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紧盯年节假期,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工程招标行为。对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二)加强综合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我县源头治超工作,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同时,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深入开展打击出租车非法营运、道路旅客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有序平稳。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加强对交通条例的更新解读,梳理执法要点,解决执法难点,提高全员的执法业务水平提升,杜绝一切超范围、超法定执法。
  (四)进一步发挥交通运输法制机构综合、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加大对法制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法制工作者的培养,不断提高其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促进我县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第7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制定《x区人民政府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来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按照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总体部署,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全区上下形成整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局面。

  (二)加强依法行政督查考核。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区级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定期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区政府按时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推进情况。抓好行政行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强化行政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落实《x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健全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完善政府常务会议“会前讲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定学法计划,组织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x次,重点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引导,通过区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社区搭建宣传咨询点等多种途径进行依法行政宣传。

  二、完善制度,加快行政职能转变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权责清单。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仅跑一次”改革。清理全区xxx项审批服务事项,编制《x区“仅跑一次”目录清单》,“仅跑一次”和“审批不见面”事项比率提升到xx.x%。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落实“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推进“一窗式”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创新打造“市民驿站·支付通”便民利企服务平台。探索智慧政务建设,开发x区审批监管执法业务协同集成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三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府信息xxxxx条,依申请xxx件,主动公开基层政务信息xx万余条,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完善政府决策议事规则,健全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和决策调整、停止执行机制,实行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工作,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一系列重大决策措施和配套文件的法律论证,全年共审查政府合同等重大决策事项xxx件,提出法律意见xxx条,为政府决策的合法有效性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控制规范性文件数量,着力消除市场壁垒和制度歧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机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x件。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x次。认真办理市政府法制办转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为上级政府立法提出可行性意见。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一)完善行政执法制度。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行深度融合、有序推进。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制定公布“一细则、一清单、两库”,重点执法部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执法xxxx次,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公开,推进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清理规范执法主体,严格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组织新上岗和换证执法人员培训考试xxx名,年审行政执法证xxx个,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xxxx条,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食品药品、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x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部门执法案卷自我评查率达xx%以上。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xx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x件,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四、完善救济,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一)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审案规则,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坚持“有件必受”,“有错必纠”,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xx件。主动在区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定期统计分析并向上级法制机构汇报行政复议案件情况,主动推荐报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定期接受行政复议案件评查。

  (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互动机制,组织召开xxxx年度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暨调研座谈会,加强行政机关与法院的案情沟通与日常工作衔接,认真办理区政府涉诉案件xx件,尊重和维护司法裁判,认真回复司法建议,未出现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三)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网络,积极组建专业性调解组织,公安交通、房管、工商等职能部门成立专业化矛盾纠纷调委会。严格实行行政调解工作管辖责任制,运用“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行政调解通过远程方式参与社区基层纠纷调解的新模式,完善诉讼协调与行政调解机制,全区行政调解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8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
  一年来,我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和市局法治交通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夯实法制工作基础,发挥交通法制职能作用
  (一)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按照全县依法治县和全市法治交通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年度交通法制工作计划,对全系统交通法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东光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省市县委各项依法治省、治市、治县决定部署,落实省市县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我局按照东光县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河北省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清单所列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立行立改,完成了我局的反馈整改报告。
  二、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一)强化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成立东光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和行政审批委员会,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在日常工作中,局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对局重大事项决策全面参与,对重要政策性文件、重大事项涉法问题进行把关,有效保证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同时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落实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一是制定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建立了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等信息。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的影响,我局负责监管的大部分运输企业尚未正常复工,经请示县“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自第二季度开始。截止12月底,开展“双随机”检查8次,检查企业14家,未发现问题。二是完成第二批向县行政审批局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对接工作。目前4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到位。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完善权责清单,实行清单管理。一是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对本级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2020年,我局结合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交通运输工作职能变化情况对现行的县本级权力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做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适用规则》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2019)》。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规范要求。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一是制定印发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阅各类制度、清单、案卷等开展行政执法自查,着重对落实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道路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网上执法公示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查阅案卷、“三项制度”相关执法清单、执法手册等资料80余份,提出整改意见,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印发了《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通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民法典宣传活动,要求把民法典作为交通领域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明确了牵头股站、责任股站和责任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有利推进公正司法和支持配合司法改革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按时向县司法局报送我局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情况。每半年向县司法局上报行政处罚案件以及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统计情况。每季度向县司法局报送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统计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法制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权威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工作中,局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对局重大事项决策、局长办公会议等能够全面参与,对重要政策性文件、重大事项的涉法问题进行把关,并要求法律顾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有效保证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特此报告。

第9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法委具体部署指导下,XX镇的政法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平安创建为抓手,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加大力度做好老上访户的稳控,做好赴省进京人员的疏导和劝返,做好平安创建与民调,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证了XX镇的社会和谐稳定。

  一、党政重视,制度健全

  今年来,党委、政府把政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做到常议常抓,坚持不懈。继县委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后,调整了政法工作领导班子,责任分解到村到人。一是对班子进行了明确分工,明确了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党政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法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为确保全年的政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基础。三是先后与2个社区、12个村委会、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019年扫黑除恶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三是明确了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稳控责任人。四是落实专项政法经费,为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二、狠抓重点,着力开展平安创建

  开展“平安创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为此,我镇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利用板报、专栏、标语、宣传资料等媒介拓展宣传手段,以“法治、平安、和谐、服务”为宣传主题,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观念。二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全镇上下齐抓共管,以诚相待,换位思考,能调解的矛盾努力化解,能解决的问题积极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三是深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由镇综治办牵头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指导,明确职责任务,积极落实人防(巡查队伍)、技防(监控摄像)等措施和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触角作用,为掌控全镇稳定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一道平安防线。与此同时,为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我镇开展了“金牌调解员”评选活动,各村踊跃参加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我镇将“扫黑除恶”、开展禁毒斗争与“严打”整治、安全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今年来,开展各类活动四起。一抒泛发动,营造“扫黑除恶、净化环境”的氛围。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和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让群众知晓其内容,让群众广泛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二是分步骤在村内开展摸底排查。首先是排查所有在职的村干部,清查村干部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其次是在群众中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的人和事;为防止排查工作出现疏漏,在镇村两级设立了匿名举报电话,增强了排查工作的实效。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辖区内涉黄涉涉毒及各类违法犯罪进行了排查。通过宣传摸底排查,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无遗漏。有效防止了涉黑涉恶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和涉及“黄、、毒”等犯罪现象。

  四、巡逻巡查步入常态化,治安状况良好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沿线村有固定的义务护路队;各村有相对稳定的义务治安巡逻队伍。无论是平时还是重大节日,都能够坚持开展正常的巡逻活动,对预防违法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震摄作用,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一是根据本镇治安状况,确立了全镇的防范重点区域。特别是对街道聚住区,道路边区,重点工程沿线区,高铁高速等重点地段做到24小时值守。各村通过开展巡逻巡查,杜绝了安全隐患,维护了铁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镇党委政府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高度重视,从党政成员到一般干部,从村干部到党员组长,都有明确的分工。按照“早预防,早排查,早发现,早调处”的原则,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做到逢会必讲,精心安排,周密布置。一是采取集中排查的形式,先后对12个村、2个社区的矛盾纠纷进行了摸排;二是针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边排查边化解,不留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1起,化解矛盾纠纷206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8%。四是注意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对个别上访专业户稳控到位。针对老上访户的具体诉求,党政主要领导在注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同时,对他们合理的诉求积极想方设法给予了经济上的资助,对他们的无理取闹坚决进行了打击。

  六、做好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XX镇流动人口不多,管理工作却做到了不间断。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建立了专门的台账,与派出所人员一起实行定期上门,询问相关情况,掌握他们的动态。平时注意加强了对重点安全部位和安全地段的检查,没有出现不安全隐患。

  七、加大信访力度,强化信访责任

  信访问题一直以来困扰着党委政府,党政一班人积极作为。今年,党委政府依靠自身的力量对信访进行了重点整治。一是通过加大《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群众上访行为。二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党政领导包案制度,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是开辟信访渠道,党政成员每周实行接访制度,重访和缠访得到有效遏制。

  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是完成了在职干部的学法考试。二是每月定期对机关干部、村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校园”讲座活动,对青少年、中学生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四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村民的法律意识、自治意识逐步得到提高。

  九、做好禁毒宣传工作和吸毒人员管控工作

  (一)突出宣传,营造声势。大力组织本镇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使禁毒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6月26日,我镇以国际禁毒日为契机,以“依法禁毒、构建和谐、拒绝、阳光生活”为主题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游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文艺演出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呼吁群众加入到禁毒战争中来,形成了全民禁毒的良好态势,将XX镇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推向高潮。此次活动全镇共悬挂横幅12条,书写标语50多条,发放宣传单4000多份,受教育面达30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活动,定期在学校开展预防教育工作,将禁毒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规划。

  (二)严格措施,严厉打击。我镇相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对各村吸毒人员进行了一一排查,澄清了底子,并落实单位及主要监管人责任,对吸毒人员进行全方位帮教工作,关心其工作生活,使其尽早摆脱,早日重返社会。

第10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扎实推进法治如皋建设,争创“法治建设先进单位”,为如皋实现法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利法治保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抓好全员普法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党组将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机关人员和公民的法律素质。

  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律法规。

  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切实贯彻市各个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制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二、抓好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任。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二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规定,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工作,在金融服务中凡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人文关怀,不断提升大众满意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局党组一把手亲自抓执法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个科室抓落实的格局。例行性开展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持续抓好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抓好执法监督工作

  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有效压降行政争议案件,力争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1.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理念,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建立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建立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或者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政府网站、行政机关设立查阅室、公告栏、电子屏幕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政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各项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

  四、抓好营商环境营造工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的重要指示,结合职能定位,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市场主题公平竞争与刑事、民事、行政领域交叉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健全法治法办程序,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抓好法治教育宣传工作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法活动。

  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抓好法治建设考核工作

  严格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考核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考核细则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细则对各科室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第11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还存在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农业执法经费和执法装备缺乏等问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继续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第12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依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乡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乡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特制订高塘乡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高塘和平安高塘建设为载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乡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

  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

  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

  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

  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能力的改革与完善。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探索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增强村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3、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发挥其在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重视用制度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4、加强对民间纠纷的排查和及时调处,发挥调解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推进依法行政

  1、建设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及“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建章立制,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使行政行为更加规范、透明。

  3、进一步完善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违法决策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的制度。

  4、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行政效能作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首问负责制,健全公开办事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逐步形成操作性强、内容完善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通过规范化的内部审核,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的实效性。

  5、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实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党政干部和分工在村乡干部下访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信访人、举报人的权利和依法享有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应积极引导信访人、举报人通过相应的程序和途径解决;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反映矛盾,及时解决矛盾;积极支持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的新体制。

  (三)深化普法教育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以“六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高塘”、“平安高塘”、“和谐高塘”建设的需要。

第13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加强监狱法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方法,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监狱系统把法制建设作为平安监狱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本手段,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公正执法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大力加强监狱法制建设。2015年,监狱局党委明确提出建设平安监狱、法治监狱、廉洁监狱的三件大事,并将法制建设摆在法治监狱建设的重要位置,着力推进法制建设长效化,努力将各项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法治轨道,促进执法质量、改造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监狱法制建设取得实效。

  一、山西监狱法制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树立制度先行理念,进一步建立起法制建设长效机制。充分认识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着力实现制度的科学性“立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建设长效机制。一是牢固树立制度先行的理念。局狱两级把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作为一项纪律,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管理的范围,坚持制度先行,对每一项工作首先从制度管理的角度去考虑和完善,做到工作推进到那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那里。比如:2013年以来,根据国家刑事法律修订和我省监狱工作实际,集中制定完善了刑罚执行和罪犯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关于严格规范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要求的相关工作制度,着力规范监狱安全稳定和执法施教工作。二是完善制度的制定机制。实行“三研三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了制度制订前、制订中、制订后三个环节的调查研究和审查。各级领导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对有关制度进行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三是建立完善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制度性文件列入内部审查的重点,建立健全了规范性制度前置审查制度,实行业务处室制定、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办公室公文审批、局领导签发的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整章建制工作。坚持制度建设废改立的常态化管理,凡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的规定,及时废止和修改;凡不符合监狱工作实际的,及时修订完善;凡需要建立制度进行规范的工作,及时起草相关制度。监狱局已连续七年收集整理和编辑印发了《监狱工作制度汇编》。五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对重要规范性制度、重大经济合同等的法律专业审查;开展罪犯死亡纠纷、经济合同纠纷、行政复议案件等复杂案件的处理,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二)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狱工作制度体系。将制度建设作为创建平安监狱的重要着力点,着力用严密的工作制度规范监狱工作,用制度规定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监狱法制化、制度化水平。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刑罚执行、罪犯改造、警戒安防设施标准、狱政工作流程、罪犯食品安全等监管改造工作制度;资产管理、审计监督、安全生产、狱内劳务加工等企业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班子成员分工、目标责任考核、安全风险抵押等政工综合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监狱管理、生产管理、政工综合三大制度体系。同时,根据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的需要,在体制改革、布局调整、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积极建立健全罪犯劳动改造、监狱企业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应的制度规范,使我省制定的监狱工作制度及规范达到318个,涵盖了监狱执法、劳动生产、队伍建设、体制改革、布局调整、信息化建设等各个方面,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为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同时,围绕制度的贯彻执行,积极开展执法督查和狱务检查,加大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力度,强化了制度执行力,促进了平安监狱建设。

  (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监狱执法是刑事执法的最后环节,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近年来,监狱局把规范刑罚执行,提高执法质量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执法条件和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和执法公开,切实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一是加强刑事执行制度建设。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新《刑诉法》的规定,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以及《拟呈报假释罪犯再犯罪危险评估办法》,妥善解决了新旧司法解释衔接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政委5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过渡时期办理罪犯保外就医的有关规定》、《三类罪犯和特定重点罪犯减刑、假释逐级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严格了执法条件和执法程序。目前,从罪犯收押到释放涉及到的罪犯管理、改造、刑罚执行、权益保障全部有章可循。二是切实加强重要执法活动的审查。建立完善了减刑假释审核委员会和暂予监外执行委员会制度,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查力度,尤其是针对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特殊性,在坚持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下,强化各级合议会议的集体审查,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14年1月16日、17日,监狱局主要领导两次与各监狱监狱长、分管管教副监狱长进行集体约谈。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活动,对2011至2013年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清查,对三类罪犯进一步加强管理,期间对保外就医的28名三类罪犯进行了集中考察和收监复查,其中20名予以收监执行。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检察部门的同步监督力度,所有减、假、保案件在正式呈报前都要有专门的时间交检察部门监督审核,对全省的特定重点罪犯进行同步监督,邀请各级检察部门列席相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会议。加大狱务公开力度,通过发放《狱务公开手册》、设立监狱长接待日,开通接待电话、接待信箱、网络咨询和聘请执法监督员,对监狱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四是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在阳泉一监、阳泉二监试行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化办案平台,各监狱建立实体法庭及视频网络,逐步实现在线开庭。在监狱局门户网站公开三类罪犯保外就医情况,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监狱正规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狱规范化管理水平。围绕安全稳定,加强监狱基础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监狱正常管理秩序。一是局狱两级结合监狱警戒等级、行业特点、押犯情况等诸多因素,相继修订和出台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从省局到基层单位监管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2014年,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出台了《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程》,将各层级人员的隐患排查职责和要求贯穿于一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将罪犯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二是加强监狱内部管理,以开展专项整顿为抓手,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不服民警管理的行为,全面治理各类违禁物品,进一步狠抓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全面加强罪犯“三大现场”管理。三是实行局领导带头、管教处室包片蹲点、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制度。坚持每季一次狱情分析会制度,分析狱情,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四是加强应急实战演练,每年在基层监狱开展大规模的联合处置突发事件演练,形成了以“黄金5分钟”、搜索、控制和包围“三道防线”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处突新机制,组建了监狱快反分队,使监狱的防暴处突能力有了明显改善。四是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目标体系,制定完善了数十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机构、人员、制度,强化齐抓共管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格局。五是充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依法为罪犯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实行了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办法,罪犯人均伙食费及人均消耗主副食实物量均超过部颁标准,同时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效维护了罪犯合法权益。

  (五)推进罪犯改造法制化,依法开展罪犯教育改造。认真落实《罪犯教育改造纲要》,依法开展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一是大力加强罪犯的思想道德教育,全省罪犯道德常识教育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有层次、有重点、有特色地开展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我系统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受到中央领导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二是大力加强罪犯文化教育。针对性地开展扫盲教育,抓好义务教育,鼓励罪犯参加电大、函大、自考等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不断提高罪犯文化素养。近年来,全省服刑人员法律常识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脱盲人员达到应脱盲人数的95%以上,小学文化程度以上的达到应入学人数的90%以上。三是大力加强罪犯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更好地满足罪犯劳动改造岗位技能要求和刑释后的就业需要。每年接受培训人数约6000人左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模式成为全国推广的三种模式之一。四是大力加强罪犯的管理教育。认真落实《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加强罪犯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罪犯守法守规率达到97%以上。针对职务犯等重点罪犯的特点实施分类教育,采取加强入监教育、安排特定劳动岗位、加强心理疏导、实施亲情帮教和警示教育等方法促进其教育改造,收到良好效果。五是大力加强罪犯的劳动教育。认真落实“5+1+1”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劳务加工业,充分发挥劳动改造功能,为有劳动能力的罪犯提供劳动改造岗位,同时较好地弥补了监狱经费不足。

  (六)推进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建设具有较强法治思想和执法能力的民警队伍。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践行依法治监。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属监狱工作中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都按规定程序作出决定。推行了党委书记(监狱长)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建立健全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和党委主要领导会议末位表态的议事规则,形成了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各项工作中,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依法推进各项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加强民警队伍教育。始终坚持狠抓民警法制教育,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并把法制教育贯穿始终,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的法律素质,坚定了法治信仰,打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近年来每年组织民警参加省委组织部自主选学培训班、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各类专项学习,广大民警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要解决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庸、懒、散、奢的问题和制度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以转变作风和落实制度加强队伍建设。2014年,监狱局制定了《监狱长八项第一责任》、《山西省监狱人民警察纪律作风“八不准”》、《山西省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施教“八严禁”》、《山西省监狱人民警察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八项禁止规定》等民警责任制度,确保民警守住执法底线,不越法律红线。对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毫不手软,下大力气整治队伍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推动民警队伍作风明显转变。

  通过持续推进法制建设,监狱领导班子规范运行意识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监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平安监狱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继2013年连续七年实现“四无”工作目标,监狱局在全省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领导班子被评为“好”等次之后,2014年,连续第八年实现“四无”工作目标,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二、监狱法制和刑罚执行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

       当前,监狱执法依据主要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刑罚执行的13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其中,《监狱法》是调整监狱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是监狱工作要遵循的“根本大法”。但由于《监狱法》颁布时间较早,受制定《监狱法》时的立法背景、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等限制,以《监狱法》为核心的监狱法律体系存在明显的不完善。突出表现在:

  (一)《监狱法》立法层次不高,与其他刑事法律地位不够协调,同时也反映出我国刑罚执行体制的不足。我国没有专门的刑事执行法律,《监狱法》客观上承担了刑事执行法的功能。监狱行刑作为国家刑事执行的主要内容,规范其活动的《监狱法》是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层次较低,更接近于部门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相比,在法律地位上存在明显差距。与《监狱法》立法定位不高、更接近于部门法的情况相对应,我国刑事执行体制也存在明显不足。在我国刑事执行被分割为监狱执行、看守所(公安机关)执行、社区执行、军事监狱执行等,并分别由不同部门、法律进行调整管理;在一些执法环节上,比如,罪犯减刑、假释,法院和检察院具有裁定权、决定权或监督权、建议权,一定程度上参与了刑罚执行。可以看出,刑事执行权分散于有关部门,导致刑罚执行体制形成不同的部门体制,很大程度上难以做到有机统一,这不符合刑罚执行作为一项基础刑事法律制度的要求。

  (二)《监狱法》操作性不强,与其承担的刑罚执行任务不适应。总体看,《监狱法》对监狱工作的规定是比较全面的,但也暴露出原则性、指导性、操作性差的不足。同时,与其配套的部分次级法规未能制定颁布,或者已有的法规废改立工作相对滞后,形成了立法空白和衔接空档,削弱了《监狱法》所应有的刑罚执行功能,表明《监狱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在当前监狱工作中执法难点增多的情况下,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比如:《监狱法》对罪犯死亡处理的规定非常简单,而行政法规层面的规定相对滞后,实践中罪犯死亡处理面临的情况十分复杂,对罪犯死亡如何处理缺少依据,特别是罪犯遗体、死亡费用等方面不明确,使一些罪犯家属拒绝配合,要求无理赔偿,罪犯死亡处理难以终结的现象长期存在。再如,有关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如结婚的权利、享有社会保障(医疗、养老、失业等)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在罪犯服刑期间是否受到限制或剥夺,在《刑法》、《监狱法》等法律中没有明确,而实践中却进行了限制和剥夺,给监狱工作带来很多困扰,最典型的就是罪犯医疗保障问题,因罪犯入狱服刑,其应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发生中断,不能再享有社会医保,罪犯作为公民,他的这一权利实际上受到了限制和剥夺;而监狱对罪犯医疗权益又必须保障,造成罪犯医疗内容扩大,监狱医疗费用严重不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对罪犯社会医保、罪犯家属等相关责任方是否应当承担责任、承担多少、如何承担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三)监狱执法管理工作的标准体系不完善,与复杂的罪犯管理实践不适应。目前,监狱具体执法管理活动有相应的制度要求,但缺少与之相对应的执法管理标准,比如,民警直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以民警在管理现场为标准,还是以管理现场秩序良好并有效防止各类事故为标准,这关系到民警直接管理的责任;大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人、车、物等的检查的检查方法、如何检查缺少必要的操作规范。等等。这些情况导致在一些事故中无法确定民警的责任界限,不得不采取以结果为标准进行责任追究。比如,在罪犯自杀此类现象很难防范,甚至一些超出民警职责能力可控范围的事故中,民警基本上都会受到责任追究。因此,在实践中,应尽快完善相关执法管理标准,回答好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四)监狱基础性管理制度不够统一,与刑事执行的严肃性不适应。由于《监狱法》规定较原则,具体实施需由司法部和地方监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导致一些基础的监狱管理制度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各省监狱工作内部规定很难统一,具体工作执行标准不统一的情况比较普遍。比如,监狱法对罪犯考核奖惩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对考核的内容、程序、方法和原则等作具体规定,致使全国甚至同一省份的各监狱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考核办法和标准,有损于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省自行制定的考核奖惩制度相差较大,标准不一,考核结果不具有法律意义,人民法院对监狱呈报的考核分数和结果无法从法律上认定,弱化了监狱对罪犯考核奖惩管理的有效性。考核奖惩标准的统一性问题,实质上就是监狱执法标准的统一性问题。

  (五)保障监狱法制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一是监狱经费保障没有完全到位。按照《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监狱执法所需经费由国家纳入预算并予以保障。从2003年起,国家逐步实行以“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主要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其中,全额保障监狱执法经费是建立新体制的根本前提。2008年我省实行监狱体制改革后,虽然监狱执法经费拨款达到了财政部和司法部规定的基本支出标准,但由于这是个低水平的基本支出标准,随着物价上涨和各种政策性支出不断加大和我省财力有限,还没有真正建立监狱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导致监狱经费严重不足。基本支出尚不能保证到位,必须的监狱安防设施投入更无从谈起。从2009年至2013年的五年间,我省监狱经费实际支出为68.9亿元,财政保障经费为54.4亿元,经费缺口达14.5亿。2014年经费保障12.5亿元,实际支出15.6亿元,缺口达3.1亿元。所以,实施监狱体制改革后,虽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监狱企业承担的经济任务,但企业生产弥补监狱经费不足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造成监狱执法支出与企业经营收入没有分开。

  二是警力保障没有完全到位。目前,监狱警察配备是按照司法部警囚比18%的要求配备的。而由于我省监狱企业产业结构和民警队伍结构不合理,导致一线警力严重不足,大多数监狱警囚比低于全国18%的配备标准。比如潞城监狱、平遥监狱、长治监狱等单位,一线警力仅占押犯数的3%。近年来,虽然我局加大了公务员招录力度,但由于受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限制,无法有效解决一线警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按照司法部《关于山西省监狱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司复〔2008〕2号)和省政府《关于山西省监狱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批复》(晋政函〔2008〕150号)精神,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关键要害岗位均由监狱警察兼任,他们既是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又是生产管理者、经营者,部分民警一岗双职,工作任务较重,增加了警力紧张的程度。

  三、完善监狱法律制度

  鉴于上述情况,应立足建设法治监狱,进一步完善监狱法制,理顺监狱体制,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监狱工作法制化水平。

  (一)修改完善《监狱法》。主要是明确监狱法在刑事法律中的地位、监狱法的立法目的和核心任务和监狱法功能。目前应从监狱法的修订及配套法规的完善做起,应将《监狱法》的修改尽快纳入国家立法规划,满足行刑实践的迫切需要。首先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是提高立法层次。《刑法》、《刑事诉讼法》和以《监狱法》为主体的刑事执行法相互衔接,相互配套,才能构成刑事法律体系的有机整体,三者应当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但是,作为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处于重要地位的《监狱法》,在立法上与《刑法》、《刑事诉讼法》难以取得平等地位,导致《监狱法》仅仅成了“监狱的法”或“管监狱的法”。这种《监狱法》立法地位的缺陷,使监狱在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效力上明显受到制约和影响。从法理上讲,由于《监狱法》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地位的不对等,使监狱难以实现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平衡与协调,影响到了监狱行刑的效力和对罪犯的改造。因此,在修订《监狱法》时,有必要提高监狱法立法层次。目前,新修订的《立法法》已经颁布,为实现较高层次的立法提供了条件。

  二是明确立法目的。《监狱法》是“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这一立法目的非常明确地反映出《监狱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功能,说明《监狱法》就是监狱范畴内调整刑罚执行法律关系的专门法律,而不是监狱的部门法、“监狱的法”或“管监狱的法”。但从《监狱法》条文的内容和表述看,由于《监狱法》规定内容较多,条文较原则,使执行刑罚的立法目的体现得不够明显,一定程度上《监狱法》更像是监狱组织法、警察法、刑罚执行程序法、实体法的综合体。因此,在修改监狱法时,必须围绕刑罚执行的这一核心任务来进行,更好地体现和完成刑罚执行功能。

  三是强化操作性。根据监狱法立法目的,监狱法的制定必须围绕强化刑罚执行功能。而强化刑罚执行功能必须完善监狱法条文,提高操作性、强制性来实现。

  1.增加监狱警戒等级有关内容。明确监狱设置的戒备等级及关押对象。由部门规章对不同戒备等级监狱的基本建设、狱政设施、警戒设施、技术装备和警力配备等设定不同的标准。

  2.增加实施分级处遇的程序和办法。监狱应当根据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结果,对其实行分级处遇。对不同处遇等级的罪犯,在刑事奖惩、行政奖惩、日常管理、会见通讯、狱内消费、文体活动等方面,分别施以相应的处遇,奖优罚劣,以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3.增加罪犯服刑期间的处罚种类。现行《监狱法》对罪犯服刑期间的处罚,主要包括:警告、记过和禁闭三种。从行刑实践来看,这三种处罚措施,惩戒力度与处罚效果明显不足。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求减刑或减刑无望的罪犯的反改造、抗改造等违法违纪行为,惩戒效果基本没有。建议将处罚的种类增设为:训诫、反省、警告、记过、禁闭、严管(单独监禁)、限制(或者剥夺)行政刑事奖励权利、撤销减刑裁定等种类,形成力度渐次增强的惩戒机制,以便监狱根据罪犯不同的违法违纪行为,而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罚措施。在总体上提高监狱对罪犯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最终实现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有机衔接。

  4.设置“劳动改造”专章。将劳动改造从“教育改造”专章中分离出来,使它和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并列作为《监狱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体现劳动改造应有的法律价值。并对罪犯劳动改造管理、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罪犯劳动保护、罪犯劳动安全事故处理、罪犯劳动报酬、劳动改造项目等内容和监狱企业法律地位、经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监狱体制改革的成果进行明确规定。这样既可以使罪犯劳动改造和监狱企业有章可循,又将监狱体制改革成果得到法律确认。

  5.明确减刑假释有关标准。罪犯减刑中,应当明确规定“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标准。假释方面,关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不便于实际操作。建议增加关于“应当假释、可以假释、取保假释”的具体规定。

  6.完善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包括正常死亡与非正常死亡)的处理机制及其程序的问题。针以当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对服刑罪犯死亡处理工作做出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规定,特别是对罪犯正常死亡后通知亲属、火化尸体、花费项目及标准等问题,以及对罪犯死亡鉴定疑义的解决及相关费用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

  7.对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死亡,给予补偿的性质及补偿标准、费用来源的问题。根据罪犯工种的危险程度及特点等,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狱罪犯人身保险、医疗保险等有关条款,可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措施,用来解决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死亡给予补偿标准及费用来源难以把握的问题。

  8.明确减刑假释裁定时限的问题。《监狱法》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的法院久拖不决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同时,既没有对人民法院或者监狱的告知时限作出规定,也没有对罪犯不服裁定结果的上诉权利作出规定。建议《监狱法》中增加对法院裁定时限的责任条款、法院或者监狱的告知时限、罪犯不服裁定的上诉权利作出规定。

  9.明确监狱对罪犯考核奖惩的有关内容。在分则的狱政管理部分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考核的基本内容(,基本的考核办法和程序,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罪犯分级处遇和奖惩的依据。与此同时,既要建立考核分数与行政奖惩种类之间、行政奖惩种类与刑事奖惩种类之间内在的逐级递增的衔接机制,又要建立对罪犯某些特别行为的直接奖惩机制(如现有的列举式规定),激励服刑罪犯积极改造。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两院一部据此再制定具体的办法。各省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公、检、法机关制定实施办法。

  10.明确罪犯有关权利的保障。当前,罪犯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反映出监狱人权事业的进步。但同时,一些罪犯权利的规定并不明确,给监狱依法履职造成困难,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应该讲,凡是罪犯的法定权利,监狱及其民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依法予以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加以剥夺、侵犯。而对罪犯因失去人身自由而使某些合法权利无法享有的也应在法律上进行明确。比如,应明确与罪犯人身自由有关的权利,如结婚,监狱出于监管安全、改造工作的需要,并不承担保障其实现的义务;而社会保障、获得劳动报酬等权利应在《监狱法》等法律中得到明确。这不仅有利于罪犯权益保障,也有利于减轻监狱工作负担。

  (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一是修改完善保障监狱经费的有关政策制度。考虑物价上涨和各种政策性支出不断加大的实际,尽快修改2008年财政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下发的《监狱基本支出经费标准》,修改内容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提高已经列入支出范围的项目标准,二是要将监狱信息化建设和监狱建设投资纳入支出范围并由财政足额保障。总之,要严格落实《监狱法》,确保监狱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监狱正确履行职责,才能为监企彻底分开奠定基础。

  二是修改完善监狱警察配备的有关政策制度。监狱机构设置、警力配备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当前,对监狱警力的规定比较粗线条。围绕保障刑罚执行,保障警力配备,应根据押犯规模、戒备等级,对警力规模、监狱领导、科室、监区及相应的警力配备作出分类规定,从而在制度设计上保障监狱警力。

  三是修订出台《罪犯日常考核奖惩办法》。由司法部出台统一的罪犯计分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防止因标准不统一而无法掌握对罪犯的考核尺度。特别对死缓限制减刑罪犯的计分考核要出台相应标准,在惩罚基础上进一步调动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

  四是制定出台《监狱法》实施细则。由于顶层设计的不足,监狱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监狱法》修改完成后,建议尽快出台《监狱法》实施细则。

  五是制定出台《高度戒备监狱(监区)管理办法》。随着限制减刑罪犯数量的不断增多,此类罪犯主观恶习深、改造难度大,从中长期看,集中关押到高度戒备监狱(监区)是必然趋势。建议司法部监狱局在加快推进高度戒备监狱建设的同时,尽快研究制定一套与设施相配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度戒备监狱(监区)管理办法》,从组织体系、管理模式、警力配置等多方面进行统一规范,逐步形成高度戒备监狱(监区)管理框架体系。

  六是制定出台全国基本统一的罪犯服刑期内死亡处理、医疗保险等问题具体规定,切实解决这个目前困扰监狱工作的难题。

  七是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对罪犯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打击办法,建立健全监狱民警正常执法保护机制,增设保护民警权益的内容,使民警在对罪犯进行依法管理时,能够放开手脚,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监狱稳定。

  八是尽快启动监狱企业立法工作,若立法工作条件不成熟,可尽快先行制定一部部颁规章,以解决监狱企业目前事实上的与社会企业一样参与市场竞争的问题,切实使监狱企业回归服务罪犯改造的本质属性。

  九是规划研究制定系列监狱执法标准制度。从规范执法、保障执法、防范风险出发,对现行监狱执法制度制订出台有关的执法工作流程及标准,强化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技术性和操作性,提高对民警执法的约束性和保障性。比如,大门管理应当明确大门警力如何配备、应当查验什么内容(人、车、物等),每项内容如何查验,查验合格的标准等一系列规定。

  (三)完善刑罚执行体制。

  目前,与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相比,刑罚执行法律制度不够统一,执法权力分散不够协调,从长远看,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刑罚执行体制,以更好地适应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

  一是制定统一的刑罚执行法律。将刑罚执行的全过程、全内容在一部法典中作统一的相互协调的规定,明确执法权利和责任,并对有关部门的刑罚执行权力作出授权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各环节有序进行,为刑罚执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整合现有刑罚执行部门为统一的刑罚执行机构。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刑罚执行在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与侦查、起诉、审判机关相比,刑罚执行也应由统一的刑罚执行机构来执行。可以将目前分散的刑罚执行权力及有关部门整合成立国家统一的刑罚执行局,有利于统一管理、强化刑罚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有利于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有关部门承担的刑罚执行任务能够协调衔接。

第14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20年以来,我局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深化法制宣传。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现将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执法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早谋划,强责任,确定全年工作要点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培训,增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三、健制度,抓执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四、抓普法,造氛围,扩大惠企政策效应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第15篇: 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东莞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调整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职责调整情况,全面梳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涉及调整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集中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最新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含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9项服务事项),确保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二是积极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按程序对原市农业局委托镇街的43个事项和原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镇街的4个事项进行调整,并抓好对镇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镇街顺利对接上级下放的事项。承接了省农业农村厅9个事项,已签订委托协议,将承接的事项纳入权责清单管理并制订具体实施措施、办事规范流程,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三是优化政务服务。配合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我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事项审批办理流程。今年10月8日起,我局办事窗口进驻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正式对外办公,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一窗式”的新型线下窗口政务服务。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行动,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一步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审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等三类许可事项实施“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落实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等具体改革措施,将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为承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图等材料。2019年以来,我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能,提升了窗口优质服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据统计,局本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2164宗(镇街办理除外);养蜂证备案67宗;执业兽医备案注册、注销215宗。所有事项均按承诺期限依时办结。

  (二)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和省农业农村厅的事项目录,共调整梳理了385项权责清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等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存在随意提高许可申请条件,不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度,我局继续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利用平台上传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和后续监管信息,有效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二是利用平台推送监管信息。通过东莞市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接收工商推送商事主体信息454项,向镇街推送商事主体信息375项,提出异议退回79个。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上传办理的许可数据2866宗(含镇街办理数)。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科室职能调整以及新修订的法规和文件规定,修订《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本年度共制定了1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取消了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市政府文件。此外,建立健全60多项机关管理制度,内容涵盖领导规则、管理制度、依法行政制度、考评制度等。以制度管理机关,保障局机关日常工作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做好我局合法性竞争审查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完成文件、合同等材料合法性审查107宗,对局机关各科室信访、信息公开申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等业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建议,有效降低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二是做好我局存量和增量政策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共清理了2份仍在有效期内的规范性文件,已完成废止程序;2019年我局新制定的4份政策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经审查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形,可以出台实施。

  三、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18年8月修订、印发了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规定了集体决策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同时,加强重大决策和执法事务的法律审查,从2012年9月至今,连续7年聘请广东政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作出决策的制度。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农业执法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精神,整合执法主体,我局组建了4个执法科室,制订了《东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科室工作分工一览表》和《农业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裁量标准一览表》,明确农业执法分工,积极推行农业综合执法,提高执法专业水平。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上岗培训、考试、证件换领和注销等工作。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等公开、公示事项,在现场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等,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扎实推行“三项制度”。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等执法行动。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结合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持高压事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凡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全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执法(工作)人员6.4226万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551万家次,立案79宗,罚没金额30.0041万元。其中,涉及两法衔接移交公安部门案件6宗。全市市镇两级检测生产环节蔬菜样本达6.17万份、屠宰环节生猪及其肉品样本53.70万份,养殖环节水产品等样本0.64万份,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56%、99.99%和99.95%。全市无害化处理病死及检疫不合格动物1.3816万头,病害肉364.991吨,病死家禽33.9万多羽,发出不合格产品处理通知书53份,无害化处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3吨,不合格水产品6.3吨,有效防止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新平台的运用。通过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以公开促公正。在农资领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市镇联动,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形成全方位、长效的打假机制,依法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和无证经营行为。据统计,今年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双随机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随机抽取了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421人次,随机抽取了78家经营店,发现问题25条,发出整改意见书(含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8份 ,立案查处2宗。积极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信用监管。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及时通过信用东莞网和东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其中公示行政处罚79宗,行政许可2866宗。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大部门信息的整合共享力度,不断扩大公共信用公示范围。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配合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政策、数据,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回复,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据统计,2019年在局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共发布信息达2461篇,其中机关网站1635篇,政府信息公开网页826篇;共办理了52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均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率、及时率和录入市依申请系统及时率达100%。三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9年6月,张永忠局长带队上线东莞阳光热线,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向群众宣传解读“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东莞”及相关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市监察委的调查询问,接受人大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接受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据统计,2019年共承办建议提案33件,包括主办建议提案13件、分办1件、会办19件,其中人大建议《关于成立专项资金池推进镇街环境整治的建议》(第20190053号)和政协提案《关于提升农村治理水平,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建议》(第20190108号)被列为局“一把手”领办提案。我局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如期办结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履行检察院提出的工作建议,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诉讼裁决。此外,通过机关网站、官方微博、设置宣传栏,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我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共26宗,其中行政复议案件8宗、行政诉讼案件18宗(包括代市政府诉讼5宗)。目前,已结案12宗、未结案14宗。累计组织出庭应诉10次(包括代市政府出庭应诉4次),其中局领导出庭应诉5次。局领导出庭应诉,当场向群众宣传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化解纠纷。严格执行司法判决和裁定,增进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信任,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

  (二)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按照省、市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坚持主动排查、重在化解、长效治理,健全完善涉农信访维稳台账及形势研判制度,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一批信访问题,清理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隐患。据统计,本年度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48宗(包括协助处理的信访复查复核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80宗,市信访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转办33宗,局长信箱、阳光热线等网络信访35宗。全年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或者重大非正常上访信访事件等。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年来,我局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利用网上公布、派发资料、培训讲座、“农业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活动”等,广泛宣传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局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宪法法律、国家安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据统计,本年度共派发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小册子等近7万份,举办法律专题讲座、依法行政培训、执法人员培训等活动共14期,宣传培训对象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全市农业系统干部等1800多人次。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局依法行政统筹协调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每年制定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每年安排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十、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设想

  一年来,我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仍需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水平仍需提高。

  2020年,我局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能力。大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业综合执法、简政强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组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执法业务培训、普法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农村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政审批改革,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简政强镇改革,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最新规定,指导督促各镇街规范用权、执法,确保简政强镇、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大力抓好信息公开和信访事项调处,加大案件审查评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力度,抓实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督促基层落实民主决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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