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顺发范文网!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15篇

个人述职 时间:2022-01-27

【www.bjjpsf.com--个人述职】

报告虽然不需要审批,但是下级获得上级支持和指导的桥梁同时,上级也可以通过报告获取信息,了解情况。报告已成为上级决策指导和协调的依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我当选为XX市XX届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感到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既是动力,更是压力。荣誉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压力是肩上的担子重了,责任重了。下面我把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立法听证会、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公安(边防)派出所,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然后动手在电脑上打字,挑灯熬夜修改充实建议的内容,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虽然脊椎病和青光眼不时困扰着我,但为了写好建议,我忍着病痛动手坚持着……每一份建议,都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视,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了解民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原选举单位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区里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本级政府推行工作。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

  在每年人代会召开期间,在XX市领导来到XX代表团和代表们一起审议大会报告时,我都要及时地把自己深入原选举单位,了解到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审议发言中如实地反映,为促进XX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鼓与呼。分别在XX市十三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改造XX区(XX路、XX路、XX路、XX路)4条断头路的建议》、《关于加快XX区XX中路、XX北路改造的建议》、《关于将XX区XX镇6条内河列入市内河管理范围,加快根除内涝隐患力度的建议》、《关于要将整治XX区磨洋河列入市政府2008年计划中的建议》、《关于解决XX第一中心小学教育预留地死角问题的建议》、《关于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XX区中小学搬迁(拆建)的几点建议》、《关于尽快解决XX东区磨洋河的内河污染,防止内涝发生的再建议》、《关于市政府尽快解决XX第七中学教学楼建设资金的建议》等21条建议。

  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三是在XX市委、市政府征集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中提出建议。在《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表》中,我提出要加宽、取直XX线XX至XX路段公路,发展XXX旅游业,促进XX山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四是在办理代表建议对接会上提出建议。在参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接会上,提出要“恢复公交线路进XX同城同价,减轻群众生活负担”和“建立‘二水源’资源补偿基金,长期补偿XX区日溪乡群众因山仔水库建设造成损失和扶持经济发展”的两条建议。五是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建议办理情况。

  走访XX市旅游局,提出要对XX区XX文化投入资金给予政策倾斜;走访XX市教育局,提出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到XX区搬迁(拆建)学校的征地、审批等手续应列入重点项目建设统一办理范围,本着特事特办的精神,简化手续,并对XX区涉及重点项目学校建设资金给予专项补助,以及尽快解决XX第X中学教学楼建设资金等问题;走访XX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求在2008年雨季来临之际,为XX区磨洋河排障,疏通河道,打通磨XX河出口,避免XX投资区一带发生内涝。六是参加代表视察活动。参加XX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XX小组市人大代表活动有:视察XX区物流企业;调研视察XX镇17个村通自来水问题;调研视察XX山区发展情况;视察XX东区XX镇XX河等内河情况。并就尽快解决XX镇17个村村民通自来水问题;取直、拓宽XX线XX至XX段公路,使之达到二级公路以上的标准;加快XX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工作;解决北峰村民看电视难;改造北峰村民饮用水设施;以及尽快解决XX东区磨洋河的内河污染,防止内涝发生等问题,与代表们共同出谋献策,解决群众困难,促进XX区经济的发展。七是交流履职经验。到原选举单位——XX区XX镇向该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交流“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介绍。

第二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20xx年,我继续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管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同时,根据市委统一安排,我还承担城区征地拆迁、集中整治等项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依法履职,廉洁从政。现将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水平

  今年以来,我始终把学习作为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特别是通过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武装了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地从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地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人大理论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上,注重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注重与主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起研究成功的工作经验,抓住重点,突出工作创新,实现了人大工作把党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与全市工作大局的紧密结合,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发挥代表作用,依法履行职责

  我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基础来抓。一是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工作。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和建议xx6件。会后,我及时督促进行了归纳、整理、分类,并打印成册移交政府办理。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办理工作情况及进度,尤其是代表对办理不满意的意见建议件,督促人大代表人事工委要求有关承办单位重新予以办理答复。另一方面,强化对意见建议办理的监督检查,组织领衔提议案的代表进行实地查看,重点督促解决问题。通过人大常委会、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15件议案、121件建议按法定时限全部答复完毕。二是进一步拓展代表活动阵地。今年在丽园、西河区街道建立了“人大代表活动室”,在XX区街道6个社区成立“代表社区联络站”;在陶家宫镇、五堡镇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室”,为开展代表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三是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今年在丽园、西河区、XX区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共有43名市人大代表向选民当面和书面进行了述职。四是积极为代表履职拓展知情渠道。利用代表联系群,不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架起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的桥梁。五是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今年以来,共走访联系代表150人次。六是按照自治区、地区人大的要求,利用远程教育集中轮训了基层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共有18个乡镇、5个街道的市乡两级人大代表757人参加了培训。七是认真组织代表参加各类活动。今年以来代表参加了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法院庭审以及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证会,截止10月份,有241人(次)参与各项活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对“一府两院”提请的任免人员的报请工作。一年来共任免人数22人次,保证了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免工作的程序性、合法性和党的意图的实现。

  三、认真抓好联系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中心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集中整治、征地拆迁、信访、联系点工作。一是负责城市西部片区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拆迁任务,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新城安置区、重点工程项目的进行;二是认真执行领导联系乡镇社区、领导大接访工作制度,定期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了解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抓好工作的落实,按时到信访局接访。三是抓好五堡镇集中整治,做好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转化率达到100%以上,并每逢主麻日主动到所包的清真寺院,加强对宗教场所的联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今年以来,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廉政“十不准”的要求,坚决按照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规定行使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借婚丧、喜庆、节假日、住院等事宜敛财等规定。没有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坚决不搞“礼尚往来”,不收受任何形式的钱财和礼品。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规定,注意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点一滴,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我始终能以坦荡的心态,公正地处理各种问题。在工作中,坚持秉公用权、谨慎用权,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以“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的原则警示自己,严以律已,奉公守法,没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认真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尽如意的地方。一是学习理论不够深入,联系实际不够紧密;二是在抓代表工作上,广泛联系代表和深入乡镇人大指导工作不够。对此,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第三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本人被选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第x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能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现述职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一直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本人写出了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感受等,还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上理论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文件、横幅、案例教育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一、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一)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等32件议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综合管理问题的建议》等14件建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兴建铁仔山古墓遗址博物馆和铁仔山郊野公园的议案》、《加快公共卫生有关单位立项建设的议案》,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件。

  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先后走访、接待28名退休职工代表,多次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外资、三来一补等58家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等,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工业区社会治安状况等,整理出工业区治安情况书面材料向市、区两级人大进行了汇报。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和完善了工业区治安办及企业内部的保安措施,改善了工业区的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向人民群众负责。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为解决退休集体职工的参保困难和退休金较低、部分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本代表领衔提出了013号议案《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职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

  西乡街道企业28名集体工退休人员一直以来由企业发放退休工资,多数人员退休工资较低,且无医疗保障。为使他们安享晚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了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表达了政府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20xx年9月这批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及享受医疗保险,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总计为这批老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差额90多万元,使西乡街道企业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大增强了企业员工对政府工作的信任。20xx年全公司为下属企业聘用临时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实现了参保率100%。

  三、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不行贿受贿,廉洁自律,为全体党员、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在本职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企务公开,严格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乡镇20xx~20xx依法治镇工作实施计划》,依据《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这一中心,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作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到位,在组织上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及工业区管理处岗位责任制》、《接投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布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如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情况表、工资表、财务报表、车辆费用一览表、新增投资项目和工程招投标,提高依法治企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依法治企自查、监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月报表,确保依法治企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建设工程投资方面,坚持对新建项目、维修工程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投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第四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县乡人大代表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其履职水平和履职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基层人大职能的发挥和工作效能。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本文拟结合各地做法,谈谈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粗浅看法。

  一、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实践探索

  (一)全国各地可资借鉴的经验做法

  全国各地的县乡人大在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督管理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积分制度、代表履职承诺制度等,有些地方的县乡人大还专门制定了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这些都是在长期的代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笔者择其中一些特色简述之。

  1、代表履职积分制度。重庆江北区人大于2014年制定了《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履职积分制工作方案(试行)》,“积分制”的考核以《代表法》为依据,规定,如:“‘参加区人代会’每次计8分;‘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每件计3分;‘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视察、调研等履职监督活动’每次计3分;‘参加基层人大组织的代表主题活动’每次计2分;‘接访人民群众’每次计3分;‘办好惠民实事’每次计2分,人代会请假半天扣1分……”,等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近年来南京鼓楼区人大、湖南嘉禾县人大等地方人大也在这方面做了探索与实践。

  2、“履职菜单”制度。杭州上城区人大推出代表“履职菜单”,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探索梳理代表年度履职清单,除了人代会、政情通报会、单双月代表进社区和代表活动日等“常规性”代表履职活动之外,推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生实事项目督查等活动的“履职菜单”,由代表结合自身优势特色、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实现代表履职个性化、人性化服务。

  3、代表履职承诺制度。重庆铜梁区人大制定《关于在县人大代表中推行履职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围绕学习、参加视察调研等监督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其他代表活动等五方面做出履职承诺,还明确提出了履职承诺计划、组织审核、张榜公示、践诺履职、履职登记等步骤。

  (二)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

  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二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三是开展代表分类视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5—10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18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城关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4人。

  二、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近年来,尽管全国各地基层人大在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县乡人大代表在履职方面仍不尽如人意,“举手代表”、“听会代表”、“哑巴代表”、“挂名代表”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也说明了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不到位。

  (一)问题

  1、法律规定不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也就是说,监督县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但原选区选民如何监督、怎样实施监督、具体由谁来启动监督程序等等规定均过于原则或没有规定,再加上选民、代表认识的不到位,该规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现有规定,只负有组织代表活动的职责,对代表履职能否实施管理监督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疏于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缺乏约束规定,如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管理监督的规定。代表法对于代表辞职、罢免和闭会期间代表不履行职责等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选举法对罢免的条件、流程、启动机制等规定也不够明确,造成选民手中的监督“利器”发挥不了作用。

  2、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3、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二)反思

  为什么全国各地基层人大在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但是县乡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仍不能令人满意?

  笔者以为,一是意识问题。一些县乡人大对加强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在认识和实践上还有待深化,实践中忽视代表应接受选民监督,缺少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视、组织和指导。选民方面,普遍存在监督意识薄弱,大部分选民不知道如何行使监督权,或者积极性不高。人大代表方面,履职的能力不高,且意识不到自身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只把代表当作一种荣誉,履职意识不强。二是制度问题。虽然各地都在实践中探索出一系列的制度,在本地可能也是行之有效,但或多或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且大多是针对代表履职的某个方面制定,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制度,比如我县,虽然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尝试,但都是片面化,没有形成系统制度。而且因是各地制定,难以推广,各地基层人大也因工作重点的不同,未必去学习实践。加之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缺乏高层的制度设计,对于基层人大而言不是必须执行的“硬指标”,在实践中选择性地执行。好的制度缺乏总结推广,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或由更高层面来制定,从而使得其局限于一隅。三是执行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价值在于落实。综观全国各地,虽然出台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相关制度不少,但在一定范围存在执行偏软偏宽偏虚的现象。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一些简单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致使代表履职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于代表退出的管理监督上,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对于一些制度的执行,存在“走过场”应付的现象。比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有些代表进驻后只能看看报、喝喝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启示

  综合上述各地基层人大的探索与实践,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启示一:制度必须由高层设计推广。每项制度都应由法律规定或高层级,比如省一级人大来制定推广,才能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启示二: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制度。虽然许多地区推行了一些履职管理监督制度,如: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述职评议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等,但是绝大部分都尚未为形成系统化的监督机制,让各项制度形成“合力”,即使像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虽较为系统,但仍有存在缺陷的地方。要通过制度制定的手段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通过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形成有效率、有刚性的制度建设,把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建立在有法律规范的制度之上,用法律制度保障监督的“有序有效”。

  启示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标准要量化。要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应当在相关规定中量化履职情况指标,明确履职量化的标准和质的评价十分必要。如重庆江北区把代表出席本级人代会议次数和时间、代表联系选民和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的次数、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出勤率等都纳入了积分范围,填补了目前代表法对于人大代表履职标准没有相应规定的空白。其实,上述履职承诺制度、“履职菜单”制度同样是量化管理监督的一种运用。

  启示四:必须搭建平台。代表履职接受管理监督,必须有一定的载体和平台,没有活动的平台,代表履职则无从说起,选民监督也无从做起。因此,要不断培育载体,搭建平台,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内容、年终有考核。比如我县开展的优秀代表小组创建活动、代表小组定点联系职能部门活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创建活动等,就是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不断给代表“压担子、出题目、交任务”,为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提供有力抓手。

  启示五:必须分类管理监督。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民族等不尽相同,要充分考虑到代表个体之间的差异,实行分类监督管理,而不能对所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采用一个标准,用一把尺子量到底。我县开展的代表分类视察活动,就是考虑到代表行业的差异。杭州上城区的“履职菜单”制度,也考虑到代表的个体差异,除共性“菜单”外,还有自主选择的“菜单”。

  启示六:必须有奖惩机制。任何制度的实施,如果没有奖惩机制作为保障实施的手段,那么所有的制度都将成为空话,正如法律需要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一样。如果没有奖惩,无论你如何去管理监督,如何去考核评价,因为都不会产生不良后果,“干好干坏一个样”,必将导致制度的虚设。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如果没有积分作为换届选举时代表连任的依据,得分过低、履职不力的代表将被约谈作为约束,实效难显。我县的劝辞制度也是作为我县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一种尝试。

  启示七:监督应该民主公开。上述履职积分制度、履职承诺制度都设置了公开的环节和制度,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让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在公开透明的程序运行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是调动双方积极性的关键所在,也是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必须遵循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县乡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选民监督。也就是说,对代表的最主要监督和评价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代表履职怎么样,最终评价权在原选区选民。因此,对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应当以人民是否满意为标准,应当事先明确,并公之于众,听取原选区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思考

  县乡人大代表占了人大代表总数的绝大部分比例,是最贴近人民群众、最了解基层民情、最能汇集和表达人民意志的代表群体,可以说,县乡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直接影响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稳定,因此,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迫切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新内容,努力构建常态化、具体化、灵活化、规范化的履职管理监督新模式,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排障”。尽管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比较笼统、零散,没有完整、系统的表述,也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法律地位的模糊与相应制度的缺失成为影响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的法律障碍。因此,相关法律应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的内容、实施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要求,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的合法性。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对代表履职进行管理监督,必须有监督的章程、机制和措施,不能盲目、无原则地进行监督。修改、完善法律等高层设计毕竟涉及面广,影响很大,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笔者拟结合各地的做法,在已有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

  1、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2、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3、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4、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5、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重庆江北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仅仅靠以上的制度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套完善相关制度,起到服务、激励、制约的作用,才能保证相关制度行之有效。

  1、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2、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3、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4、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难以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并上升至制度层面予以规范,逐步推进代表履职的深化、细化、规范化,激励代表积极履职,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

第五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各位领导:

  自20xx年以来,我荣幸地当选为xx区第xx届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任职以来,我十分珍惜代表资格,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始终觉得有无数双热烈、期盼和信任的目光盯着我,无时无刻鞭策、提醒我既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更是一名要为群众讲实话、做实事的人大代表。2年多来,在区教育局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我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勇于承担责任。既做好单位的本职工作,同时又较好地履行了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发挥教育代表的作用。现将我履行代表职责作如下陈述: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强根固本之举,不管工作再忙,我都不忘学习,是学习让我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在学习过程中,我坚持有“位”要有“为”的信念,胸怀“诚”字,抱定“勤”字,立足“实”字,始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学习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着力提高真才实学。教育工作随着经济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我不断地提高对工作要求,自己需要不断学习充电;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

  克尽职守,切实履行代表职责。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本人参与政府对教育管理,协助乡党委政府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切实抓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禁止任何组织与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规定》。

  今年放暑假之前向秦皇台教委领导建议:廉洁执教,坚决杜绝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同时和广大教师认真分析总结了教师有偿补课的弊端:教师个人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有损于师德,有损于学生健康成长。有了金钱的诱-惑,就可以抛弃教师职业规范,就不能一心想着把培养学生成材为己任,就会逐渐失去事业心、责任感。教师个人有偿家教,于学生、于教师、于家庭、于社会,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旨在督促全体教师廉洁执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使全乡教育系统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在日常工作中,我身体力行,积极工作,尽可能避免工作的失误,以防影响代表、教师的声誉,来维护代表形象,同时也为向人代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建议和议案积累素材。平时注重收集乡情民-意,时常在下班时间和“双休日”深入到教师中间、家长之间尽可能了解她们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积极倾听教师、家长的意愿和呼声,每次参加人代会,积极地把掌握的情况反映上去,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两年来,我们这一届人大代表向人代会提出的“加大政府力度,严格控瓯、“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秦皇台乡中心街路灯安装”等多个建议被学校、政府采纳,并予以实施。

  立足本职工作,献身教育事业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又是一名人民教师,肩负着神圣而光荣的使命,应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述职报告《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

  多年我一直从事毕业班教学。因为是毕业班,肩上更多了一份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时刻告诫自己,一定要给初中学生生涯划上完满的句号。在平时的工作中,我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运用学校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把学校提出的高效课堂教学落到实处。

  1、备课深入细致。平时认真研究教材,参阅各种资料,向经验丰富的教师请教,并一起讨论教学问题,力求深入理解教材,准确把握重难点。在制定教学目标时,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入手,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教学预案编写认真详尽,除此之外我还特别注重教学反思,学生的精彩发言,好的解题思路,教学中的困惑和障碍都是值得记录的宝贵资料,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快速提高。

  2、注重课堂教学效果。针对高年级学生特点,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教学为主线,注重讲练结合,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课堂上,我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兴趣,教给了学生知识,更教会了他们求知、合作、竞争,端正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学生学有所得,向40分钟要效益。对于后进生而言,仅仅靠40分钟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我还利用课余时间对学困生进行辅导,及时查缺补漏,并与家长联系,及时沟通情况,使学校和家庭的力量联合起来,帮助学生走出学习的困境。

  3、坚持参加校内外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汲取他人的宝贵经验,我认真听、认真记,力求每次学习都有大的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己与同行的差距,既而也带来了我继续学习的动力。我利用课余时间通过上网了解新的教育信息,通过阅读一些教育类的书籍和杂志,使自己尽快地深入的领会新课标的精神,并付诸于课堂教学。工夫不负有心人,我在教育教学理念上有了很大的转变和提高。20xx年xx月相继在市、区级执教公开课《直线、射线和线段》、《相交弦的性质》、《圆和圆的位置关系》;20xx年撰写《教学案例》获区级一等奖,制作数学课件《圆和圆的位置关系》获市级一等奖,撰写教育教研论文多次获省级、市级一等奖;20xx年相继被评为第六批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在20xx年又被评为第七批区级学科带头人,并多次在滨城区组织的优质课、说课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在区教研室组织的《中考数学解读》教辅资料编写中担任副主编;并连续多次参与《互动同步训练》等教辅书的编写工作。

  4、把学生教好,让每一位学生成功,是教师最大的心愿,也被每位教师看做最高的荣誉。为了更好的迎接毕业考试,针对学生薄弱环节,我精选题目对学生加强训练,使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步步得到提升,我深信只有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提高了,才能游刃有余的应对毕业考试。我还及时关注市、区教研室的有关文件,结合近几年中考中出现的新题型、热点问题、数学典型问题进行了专项训练,学生对于毕业试卷上各个类型的题目处理的得心应手。付出总有回报,去年全区中考成绩我校获得乡镇组第一名。今年数学毕业考试中我班学生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其中有四名学生被北镇中学提前录取,尤其代振洋同学获得全区第一名的好成绩。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我引导他们订阅、学习《中学生数学报》,并组织他们参加竞赛;我辅导的学生高滨滨,张猛猛、王春猛等多名学生在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中获奖,为他们升入理想的高级中学铺平了道路。

  5、我做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了一些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工作。把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传给年青人。时常仔细阅读分析年轻老师的创新课、研究课,帮助年轻教师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每次听课后,我都会认真评课,帮助授课者找出优缺点,使他们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在我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孙长青和石海英两位青年教师,在市、区级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中分别获得市级、区级一等奖,并有多篇论文获市级、区级一等奖。以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开展好师徒结对工作,注重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把自己在教学经验、知识结构、技能等方面微薄的经验,与我们的青年教师共同分享,做好传、帮、带、尽到一个老教师应尽的职责。

  也许刚才我过多的谈到了我的本职工作,那是因为我总认为,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不仅是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更是一个人大代表最起码的履职表现。

  各位代表,各位领导:我深知我很平凡,也很普通,我所做的还很不够,在我的代表经历中,我深深的体会到自己因为理论政策水平的欠缺而所受的束缚,为自己不能站在更高的角度参与政府人大的工作而深感不安。但是我有一颗人大代表炽热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我将加倍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以无限的激-情和不懈的努力投入工作,回报社会,不负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

  谢谢大家!

第六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担负着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一府两院”和监察委工作的重任。根据权力监督的基本法则,监督者也要受到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要更好地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就必须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职权。

  一、当前人大代表履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区人大围绕加强代表依法有效履职进行了诸多积极探索和实践,总结并形成了不少管用的好措施、好经验,建立和完善了一套符合区情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机制,但对照宪法法律的要求、形势任务的变化、人民群众的期望等等,还存在不少问题、差距和不足。

  (一)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造成当前有的代表履职不尽如意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关键的仍然在于制度机制的欠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轻管理重惩处。平时疏于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教育引导,对于履行代表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措施。虽然代表法规定了“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的内容,但适用这一法律规定的往往是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行为,如犯罪、被罢免、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人代会等,以及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丧失中国国籍等一些特殊情况,是一项最终保障措施,对于绝大多数的代表来说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二是重程序轻监督。对于代表应当做而没有做,哪些不能做,法律和实践中相对有一些责任性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代表有两次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的要终止代表资格。而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却缺乏监督约束规定,如代表法规定了代表有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有权询问和质询,以及可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会议等一系列权利,但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规定。实践中各地陆续推行了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述职等做法,但大多制度不规范,只是在程序上较真,约束力较弱。三是重原则轻规范。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没有形成体系,还不具备很强的操作性。比如法律只规定选民可以监督和罢免代表,但是并没有明确落实监督的途径或者方式,更没有设置对人大代表进行履职监督考评的程序,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难以具体量化。对代表的履职监督,往往是由于代表违犯法律才启动罢免,对代表的监督管理比较被动,往往是只要代表不触及法律“红线”造成恶劣影响,不踩道德“黄线”引起公愤,一般都能任期届满。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人民的监督权利实际上被架空,法律对代表的管理监督规定形同“牛栏关猫”。

  (二)制度执行还缺乏刚性。就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工作而言,现在各地出台的相关制度不少,但还是存在执行“宽、松、软”的现象。一是在落实上打折扣。一些日常制度落实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比如代表履职登记制度,除了代表联络机构对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集中视察调研活动进行登记外,大多数代表不会主动对自己履职情况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二是在执行上搞变通。在实行处置性监督措施时,由于“老好人”思想或组织实施的难度等原因,往往出现从轻、从缓或搞变通的问题。三是在工作中走过场。比如代表进联络站联系群众制度,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各乡镇站点运行状态参差不齐,大多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比如代表联系群众、信息公开和述职评议等制度,都一定程度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和问题,代表联系群众只到镇村干部,代表信息公开只有照片和姓名在联络站墙上,述职评议只述不评、随意简化等问题,亟待加强和改进。

  (三)监督意识还有所偏差。加强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客观地讲,在社会各界早已形成共识。但长期以来,对代表的履职管理监督大多停留在文件部署要求上,没有真正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和局限:一是监督依据较含糊。尽管宪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都对代表必须接受监督作了原则规定,但明确的监督主体只是原选举单位或原选区选民,对于具体谁来负责实施规定得较为含糊,导致了部分人大代表成为无人可管、无人愿管的“自由人”。二是自身认知不到位。一些代表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认知不清,认为自己主要是代表选民行使各种法定职权,而对应接受监督的义务有所忽视。有的代表并未意识到自己也处于被监督地位,不会自觉、主动地接受管理和监督。三是主体意识须强化。有的选民不知道《代表法》中还有选民监督代表的条款,认为只要选出代表就尽了选举责任,至于代表是不是能为民办事,自己管不着。有的选民尽管想监督代表履职,但不知道如何监督,再加上监督本身需要一定的精力、时间,有的还会得罪人,所以主动监督代表履职的行为较为少见。即便有通过举报、信访等途径监督代表的情况,往往也是与代表有利益冲突或矛盾。

  二、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必要性

  (一)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实施,并将从严治党要求从“关键少数”向全党拓展、向基层延伸,在全社会营造了讲法纪守规矩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政治生态。在这一背景形势下,各级人大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从严把关要求贯穿始终,选出的代表不仅有代表性、广泛性,还有很强的先进性。但从历史和现实经验与教训来看,公权的行使如缺少监督,就容易出现问题和产生腐败。因此,必须加强对代表选举后的制约和监督,健全和完善代表管理监督机制,确保代表职务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但有的代表当选后,只记得当代表的荣耀和权利,淡忘了对人民的承诺和义务,普遍存在“参会溜号”“会场睡觉”“坐后排”“不发言”的现象,履行职权时上不接政策天线,下不连民心地气,被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为走访选民握握手、听听报告拍拍手、选举表决举举手、会议闭幕挥挥手的“四手”代表。只有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才能使代表自觉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按照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最终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定内涵,决定着选举权和监督权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依法选举代表,是把自己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委托给选出的代表,由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是对委托出去的权利具有控制运作的资格和能力,有权监督和促进代表依法有效履职。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政治参与途径的不断拓宽,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监督意识、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对代表其利益的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关注越来越多、期望越来越高,这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从整体提升代表工作角度考虑,抓住当前深化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及时建立监督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履职行为,增强履职成效。

  (一)夯实思想基础,引导代表履好职。对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广大选民群众的期望,进一步强化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代表接受履职监督的自觉意识。一要引导代表在政治上保持正确方向。必须把人大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切实加强代表政治素质培养,引导他们自觉增强制度自信,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思想信念,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真正从内心深处积极拥护,自觉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开展工作、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二要引导代表在思想上自觉接受监督。选举权和监督权不可分割,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深刻理解自己权利的来源,明白监督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是自己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树立起代表与选民是代表与被代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正确认识,增强代表的权力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三要引导代表在履职上始终依法依规。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要引导代表切实明白自己肩负人民重托,清楚自己履职倍受选民期待,一言一行倍受社会关注。要切实在思想上破除“特权”观念,带头守法用法,自觉依法行事,以法作则,切实做到做事不越界、履职不越规。

  (二)优化服务保障,帮助代表履好职。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是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重要前提。一要构建优质高效履职平台。巩固和深化“两站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应用,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成效和水平。依托专门委员会探索设立代表专业小组,整合和发挥代表专业特长优势,提高代表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在乡镇(街道)层面,着重推动人大工作和活动经费统一纳入年度预算,解决好“有钱用”的问题;在县一级层面,着重研究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使用和管理办法,解决好“怎么花”的问题。要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研究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受邀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内容范围、联系审批程序,以及向代表提供情况资料等,推动代表有效履职。三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着眼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和解决率,探索建立代表建议与办理“双公开”制度,继续优化完善代表建议督办机制,探索重点难点建议办理综合评议审核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小组的专业特长,邀请社会业界专家参与,组成联合评审团,对重点督办建议和难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三堂会审”,力求方法更科学、评价更客观。

  (三)加强日常管理,提醒代表履好职。要积极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推进的发展形势,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日常管理和群众选民监督制度。一要推动代表联系选民“亮身份”。积极探索代表信息公开办法和渠道,探索通过网站媒体、信息公开栏或便民服务电脑等平台公开代表身份信息的制度和实施办法,便于选民与代表联系。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走出代表联络站,主动深入选民群众,变“进站驻点坐班等”为“进村走巷主动联”。二要推进代表履职登记“全程纪实”。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建立代表履职纪实台账,详实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联系选民、接待选民等活动,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要加大代表履职情况的宣传力度,对代表履职动态在当地媒体进行跟踪报道,让更多选民了解代表及履职情况。三要推广代表述职“全覆盖”。探索制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不断规范选举代表的组织方式、述职程序、参加述职评议会议人员范围对象和评议办法等内容。

  (四)强化制度约束,确保代表履好职。进一步完善代表约束制度,督促代表积极主动、依法有效履行法定职权,确保在任期内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一方面,要加大对代表履职考评监督力度。建立实施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对大会期间代表出席会议、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以及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学习培训、中心组(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参与立法和监督、列席人大常委会议、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情况综合评分,并结合代表述职进行评议,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和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倒逼提醒代表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要适时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登记、考核、评议等日常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的“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把对代表的监督从“虚无”走向实际、从法律文本走向具体实践。

第七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情况,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6月中旬,对城南街道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城南街道人大联络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人大重点工作、街道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辖区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履职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服务保障代表有效履职。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
  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做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障善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十个坚持” 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城南街道在人大工作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论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街道人大联络组特别注意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一季一主题”认真学,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其次是在具体工作中坚持贯彻,积极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人大工作得以高质量开展。
  城南街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坚持常态化组织代表开展培训。定期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宪法》、《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新老代表之间相互交流,组织开展“如何当好人大代表”的学习讨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街道收听收看十九大报告盛况、专家授课等活动8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系列学习培训使代表提高了履职的自觉性,把当选代表的荣誉感迅速地转变成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其代表意识、法律意识、履职意识以及履职能力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为做好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街道党工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召开四次以上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人大事项,出台街道人大联络组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制度并督促落实执行,从制度建设到具体工作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同时,街道人大联络组自觉接受党工委的领导,主动向党工委请示汇报,争取重视支持,每次街道人大联络组专题研究人大工作时,都会精心准备,作出详细的工作汇报,并坚决执行党工委专题会议研究的意见,确保街道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以全面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做好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基本目标。
  街道人大联络组坚决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坚决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基层民主实践。加强对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审查的监督、把好办事处的钱袋子。每年一月听取当年财政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及去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跟踪监督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结余等事项持续开展监督,推动办事处财政工作规范、平稳运行;加强对项目建设实施的监督、把好街道发展的重点。参与辖区老旧院落改造监督工作,把握棚户区改造进度,密切注意综治、维稳工作动向。在监督中注重组织辖区内代表一起参加,充分发挥代表社会公信力大、组织协调能力强、联系人民群众广泛的优势,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惠民措施,帮助开展细致、周到的思想工作,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纠纷,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以全面引导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新时代街道人大工作的着力点。
  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是核心,是力量源头。街道人大健全各项制度,明确自身职责。按照党工委、街道管理干部的要求,不搞特殊化,办事公道、正派,做到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不断提高代表成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紧迫感。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人大代表思想上有新的提高,作风上有新的转变,工作上有新的成效,使全体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的解放,观念得到进一步的更新,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注意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善于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工作打造出了显明特色。一是代表学习深入开展。在“一季一主题”常规学习外,组织代表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人大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代表政策理论水平和人大业务知识水平。二是代表活动丰富多彩。集体活动组织有序。认真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为人民群众“送政策、送法律、送温暖”活动,2018年共组织活动4次,每次活动都有方案、有主题、有总结,代表热情参与、群众点头称赞;每年开展1次小组专题调研,课题选择密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三是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宣传口号,更是行动号角,在2018年抗洪抢险中中,街道的人大代表冲在第一线、战斗在第一线,在最艰苦的时刻与人民群众站在一起,践行了诺言,树立了人大代表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对街道人大联络组的职能职责、工作方式方法钻研不够、把握不精准。二是代表活动的作用发挥不够、形式单一。对代表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带有任务观点,因而出现了选题不精准、组织不严、时间过于仓促、形式单一、作用发挥不够等现象。
  六、工作建议。
  一是要按照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对街道人大联络组的职能职责定位,工作职责、议事规则等一整套制度加以完善,使人大工作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二是街道人大联络组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工作。要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造好条件,年初制定好活动计划,每次活动都要有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专题调研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不断提高代表活动效果;要针对性地组织小组代表的学习,如组织代表怎样提建议培训时,要把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讲清楚,扎实做好会前代表建议征集工作,引导、服务代表广泛联系选民,使代表能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三是街道人大联络组要敢于监督,进一步创新监督方法,特别是要从做好街道财政预算监督工作把监督工作做细做好,做出实效。

第八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建立和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是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时期中央对县乡人大工作新要求的必然选择。
  (一)我县县乡人大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探索。近年来,我县县乡两级人大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方面也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是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建立健全县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对各代表小组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联系选民等情况作出规定,并开展创建先进代表小组活动;
  二是开展代表分类考察活动。根据代表的职业、行业特点分期分批开展代表活动,如组织农业类别的人大代表考察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
  三是开展代表小组定向联系职能部门试点活动。组织葛坑镇和龙门滩镇人大代表小组分别联系县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
  四是建立代表述职制度。试行县、乡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每年选择X—X名市、县、乡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选区选民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五是深入创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X个乡镇均按规定设立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安排代表联系选民,并根据德化大部分群众进城的实际情况,在X设立活动室联络点,安排代表进驻值班。
  六是试行劝辞制度。对于一些已不适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人大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我县十七、十八届人大代表中,经做工作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有X人。
  二、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反思。(一)问题。X、法律规定不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也就是说,监督县乡人大代表的主体是原选区选民。但原选区选民如何监督、怎样实施监督、具体由谁来启动监督程序等等规定均过于原则或没有规定,再加上选民、代表认识的不到位,该规定流于形式,可操作性不强。而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现有规定,只负有组织代表活动的职责,对代表履职能否实施管理监督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也使得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疏于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代表可以做、有权做,而消极对待或不作为的,缺乏约束规定,如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少甚至没有的情况,以及代表活动不积极甚至不参加等缺少管理监督的规定。代表法对于代表辞职、罢免和闭会期间代表不履行职责等机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选举法对罢免的条件、流程、启动机制等规定也不够明确,造成选民手中的监督“利器”发挥不了作用。
  X、监督抓手不实。针对人大代表不尽责履职、联系原选区选民不到位、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情况,为避免代表履职处于“自由放任”、“干好干坏都一样”的现象,各地人大不断加强履职载体和平台建设,为代表履职和选民监督代表创造条件。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操作上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实效不佳。一些制度缺乏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往往“轰轰烈烈启动,马马虎虎收场”,程序过简,走过场,忽视质量。
  X、监督机制不全。相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建设而言,对代表的管理监督制度还远远没有形成体系,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还不够具体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真正有效的管理监督还缺少经验、做法和完善的机制。法律对加强人大代表的管理监督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笼统化的规定,对如何监督、监督程序和结果运用等问题,缺乏硬性规定和可操作性。比如,代表的退出机制方面,有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和罢免等方面的规定,但实践中,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罢免一般都是在代表有非常严重的履职不当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时才适用,甚至于罢免几乎没有适用过。而代表资格终止一般是在辞职、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等一些特殊情况下适用。对于代表履行职责消极应付、利用代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却缺乏有效制约措施。
  三、加强县乡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的思考。(一)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排障”。尽管宪法和法律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和要求比较笼统、零散,没有完整、系统的表述,也没有提出具体措施。法律地位的模糊与相应制度的缺失成为影响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的法律障碍。因此,相关法律应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明确规定,对监督管理的内容、实施程序、结果应用等作出具体要求,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的合法性。
  尤其要在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中,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把整个管理监督体系贯穿于整个代表的选举、履职过程中,并作为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和依据。要明确和细化原选区选民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的事项,并就监督方式、手段进行规定和列举。要明确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有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原选区选民进行监督的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至少省级人大常委会应抓紧制定出台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指导性意见或办法,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排除制度上的障碍。
  (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规范”。X、建立代表宣誓制度。宪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县乡人大代表虽然大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其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为人民服务意识是其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而通过宣誓这一看得见的仪式,可以让代表认真对待责任和职责,强化对自己的约束,认真履职并且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誓言。
  X、建立履职承诺制度和履职档案制度。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用清单模式列出代表应履行的职责,内容应该包括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联系选民的情况、为民办实事的情况、发挥模范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其它应予登记的属于代表履职范围的工作和活动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统一制定代表任期承诺和年度承诺方案,承诺方案应当包括固定承诺和自定承诺,自定承诺可以从基层人大制定的承诺方案中选择,也可以由代表根据工作实际自己拟定后报基层人大审定。同时,根据代表承诺的内容,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建档或建立电子化档案信息平台,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X、建立分类管理制度。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其履职水平必然有着较大的差异,再加上代表工作原因、基层人大组织的原因,对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如果采用同一标准,那么必会失之公平。因此,必须建立代表分类管理制度,除法律规定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外,分门别类组织、管理、监督代表履职。根据县乡人大代表的构成,可以将代表分为农业类、企业类、国家工作人员类、技术人员类等,大类别里还可细分小类,根据分类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公平的原则进行管理监督。
  X、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可以参照X区的履职积分制度,把代表在大会期间、闭会期间的活动以及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等事项纳入积分范围,每项履职内容都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设置加减分的方式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其中对于代表履职承诺的内容应作为重点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分值。同时,要注意在量化指标的同时,要从质量上完善指标的科学性,可制定科学的筛选机制,通过设置最高分、分级定分等方式,提高量化考核的科学性。综合评定时,可采取代表自评和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先由人大代表如实进行自我评价,自己评分,再由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评分,由基层人大确定最后的积分。为了提高量化考核制度的作用,笔者以为,每季度应进行相应的积分公示,提醒代表及时积极履职。
  X、建立公开制度。可采取在原选区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方式,公开代表信息和代表的履职承诺、代表的履职情况等等,基层人大还应把本级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的工作和闭会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反馈,方便群众监督。
  (三)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护航”。X、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开展代表述职评议,让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现实需要。年度结束后,组织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选民或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并要求代表制订整改计划和措施,在一定的时间内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整改情况。述职评议的程序可设定为代表述职—通报积分情况、履职承诺落实情况—提问—测评—整改—通报等程序。
  X、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要构建优质履职平台。充分营造代表积极履职的氛围,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基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考察调研等监督工作中,注重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要加强现有载体的建设,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之家等。要创新平台建设,多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做到代表学习培训有场所、联系选民有通道、履行职责有阵地,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载体。
  二要强化代表履职保障措施。由于县乡人大代表大部分是兼职代表,履职肯定会占用其工作时间,因此要加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力度,同时要在政治上、制度上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X、建立代表履职惩诫机制。要建立代表评价的奖惩制度和不履职不称职代表的约束机制,加强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等管理监督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履职不作为、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或违法乱纪等“问题代表”,坚持从法律规范和法理要求出发,针对不同情形细化明确处理处置的办法和措施,规范相关操作程序,真正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目前,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处罚的方式仅有罢免一种方式,适用很难且严厉,要探索建立层层递进的惩诫方法。一是约谈。对于消极履职、积分较低、述职评议结果较差的人大代表,由基层人大进行约谈,能够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二是劝辞。对于履职不力或怠于履职,经约谈后不整改的代表,或有其他情形,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代表,劝其主动辞去代表职务。三是罢免。不适宜继续担任代表职务且不主动辞职的、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问题性质严重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坚决启动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X、建立履职评价应用体系。基层人大成立代表履职考评组,综合代表履职承诺、履职积分、述职评议的情况,综合进行考核评定,考评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坚持把评价结果作为代表评优评先、连选连任和推荐为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对评价结果定格为优秀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典型事迹,通过典型引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特别是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把履职评价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是人大代表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加重对其担任人大代表期间履职情况的考察,充分尊重和参考履职评价结果。

第九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列一章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充分证明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没有监督,治理就无从谈起,决策和执行都无从保障。

  一、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人大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最基本、最重要的职权,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

  (一)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人大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力。“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不承认或不尊重人大监督权,就是不承认或不尊重人民的政治权力,动摇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因此,必须充分认识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

  (二)人大监督权对保障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具重大作用。

  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同“一府委两院”的根本目标、任务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质,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权力进行制约,从而保障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运转。实践证明,加强人大监督对于完善国家政治体制,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具有重大作用。

  二、人大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相对照,特别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人大监督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监督质量不高和实效不明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是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如对财政预算、社会计划的监督,因人员力量、专业素养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往往只是过一道法定审议程序,各种指标是否科学合理,难以深入审查,使监督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有相当数量的监督只注重了形式的庄重和程序的合法,很难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的重大敏感问题和社会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常因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及相关处置措施而泛泛略过,使监督体现不出应有的力度和实效。

  (三)是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审议工作、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运用较广泛,对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基本都用提意见、建议的方法来督促解决,很少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和罢免等强制性的监督方式。

  三、对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对人大监督的认识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一方面有些干部对人大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重视、不愿意接受人大的监督,认为人大监督其工作是“找麻烦”、“挑刺”,甚至认为人大监督就会削弱党的领导,是同党委“唱对台戏”,因而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给予切实的重视、支持和配合;有的“一府委两院”负责人只强调监督就是支持,而对忽视了监督的制约功能,只要求支持,不接受制约,致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难以深入开展监督工作。另一方面有的人大代表人大意识不强,认为人大是“二线”,监督工作是走程序,缺乏搞好监督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

  (二)人大自身的监督机能尚待强化。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监督机能还不强。主要表现在代表履行职务的能力与所肩负监督职责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由于在人大代表选举时强调代表构成比例而忽视其执行职务的素质,造成相当一部分代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水平不够高,缺乏议政能力,不能很好地代表选民的意志和利益。二是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新时代对人大监督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人大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备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合理现象。特别是县级人大层面,机构科室少、人员编制少、年轻干部少、专业性干部更少问题非常突出,很难适应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

  三、意见建议

  (一)人大监督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1、党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每届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党委常委会至少听取1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中央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规定,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参加人大重要活动。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同级党委的全局性综合性工作会议或重大活动,根据干部考察工作安排,参加干部考察推荐。选优配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把支持人大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内容。

  2、完善党委支持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对重大监督活动,必要时以党委名义转发工作方案,听取情况报告。健全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监督计划、监督活动制度,确保监督活动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严格依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建立联动监督长效机制,规范联动监督的计划、内容和方式,人大每年选定重要议题开展监督,同时做好上级人大指导的联动监督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全面推进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人大常委会本届内对政府主要部门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实现全覆盖,测评结果作为党委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提高全社会对人大监督的认识,为人大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律宣传工作。宣传好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用法来规范人大的监督行为,坚持做到依法监督。要把人大的地位、性质、作用的宣传,列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日程,使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被监督者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要明确人大监督不仅是一种法定权力,更是一种法定责任,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就是对人民的失职,从而强化监督意识,加强监督工作。

  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开展监督工作作为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现实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肩负起使命和担当,全面把握监督实质,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

  (三)正确处理党委和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1、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的关系。凡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党委就重大问题形成决策意见,通过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再由“一府两院”去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运作,使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党委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最终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

  2、加强党委对人大的领导,尊重和支持人大搞好监督工作,树立人大的威信,使人大真正成为地方党委执掌地方国家权力的重要场所,从政治上、组织上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3、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找准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职能定位,以完成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为重点,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人大在推进工作中,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沟通,真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团结一致、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体现真监督、真支持的人大制度功效,针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帮助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

  4、加强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认真执行和研究处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在向人大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或专项报告中。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政府召开重要会议、研究重要工作,要邀请人大常委会或相关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法定会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相关人员列席,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政府垂直管理部门要自觉接受所在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及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5、加强对法院和检察院的司法监督。法院、检察院要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将重大事项、重要举措、重点工作等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通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审判、检察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认真对待对申诉控告涉法案件的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支持并监督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要按照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选举、选择、配备、训练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人员,将优化组织结构和优化人员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机构规模、人员配备、工作水平等方面与其监督职能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一是要重视和提高代表素质。党委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在政治、素质、结构等方面把好“入口关”,注重选配法律、财经、金融、环保、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提高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二是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人大常委会集体,使人大常委会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有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同志;既有懂政治、熟悉政策,干过党政工作的干部,又有懂经济、熟悉法律,从事过专业工作的干部,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既充满活力,又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从而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要充实和加强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的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充实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适当增加人大机关的编制,要注意吸收一些既有专业知识,又善于宏观管理的干部进入人大机关,以提高工作水平。四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国有资产监督平台、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信息系统,推进办公、会议和宣传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表决系统,提升信息化应用和服务保障水平。

第十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我于2017年当选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面对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比的光荣,又感到肩负的重任。现将2019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学习思考,提高履职意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代表专题培训、讲座,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一方面学习国家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同时我还注重向老代表们学习丰富的履责经验和务实为民的精神,虚心请教,广泛交流。通过多方位的学习,我对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方法、调研能力、建言献策水平逐步提高,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履职尽责,增强履职能力参加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重要内容。我积极参加各类相关活动,时时提醒自己的代表身份,严格按照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

  一是严肃认真地参加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我非常珍惜出席市人代会的每次机会,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确保不缺席、不迟到,全程参与每一项大会活动。认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积极参加全体会议和分团讨论,主动发言,表决时立场鲜明。选举时严肃认真地投好每一张选票,既能将党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愿,又能坚持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

  二是在人大闭会期间,我时刻不忘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一方面积极宣传党路线、方针、政策和一些惠民利民的优惠政策以及实用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十九届四中会会精神”宣讲活动;

  全勤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

  积极参加了宝坻区人大组织的会前视察活动,实地查看了田场小学、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建设情况等,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实施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时,时常将自己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角度进行“换位”,慎思密行,充分考虑方方面面利益,特别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日常工作中,能身体力行地深入到基层单位和街(镇)、村,接触不同层面的人,听取不同的意见,尽量避免工作上带来的失误,同时也为向人代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建议和议案积累素材。上半年先后两次深入口东工业园区调研,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与公交运营企业协调,优化调整了3条绕行工业园区的公交线路,解决了园区内企业人员出行不便的问题;

  9月份带队到“**市君利集运科技有限公司”就开展甩挂运输业务进行专题调研,在提供政策扶持的基础上,协助其申报市级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并成功获批,目前企业领取专项资金297万元,为全区调整优化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起到了推动、引领作用。

  三、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好表率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自觉融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同时,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又是政府部门负责人,对区人大每年有关交通行业的议案和建议,我都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落实,能办的事马上办,对涉及部门多的事积极主动出面协调,对不能办的建议会详细地向人大常委会和代表解释说明,以求代表谅解。宝坻区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涉及交通部门的议案、提案共计7件,答复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对自己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要求是严格的,也尽心尽职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理论水平、工作水平有限和所处行业的局限,在履行代表职责中还有明显不足,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竭尽全力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力争使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市人大代表,我将不辜负人民的重托,充分尊重全体选民的要求,代表选民的意见和呼声,尽最大可能为选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骨干作用,并带领交通局班子,奋进,团结不断拓展交通行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为宝坻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是我作为市人大代表2019年的履职情况,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十一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各位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xx年1月在XX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XX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两年来,我严格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做了一些人大代表应做的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用实际行动回报了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根据市人大《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本人两年来的履职情况简要汇报始下: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一)坚持不懈抓学习,在提高履职水平上下功夫。我虽然在衡山工作多年,对各方面的情况比较熟悉,但对新知识日新月异、新事物层出不穷的发展形势,我感到,要当好人大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增强自身素质。为此,我一是坚定信念学理论。

  几年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在去年参加了由中组部举办的中央党校第一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书记培训班,亲耳聆听了习近平、回良玉、李源潮等中央领导高屋建瓴的讲话,以及专家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今年上半年,我认真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撰写学习笔记3万余字。

  通过学习,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惠民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在办理省“八件实事”上尽职尽责,不遗余力,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为做好农村合格学校建设和乡镇卫生院改造改建工作,我要求县财政部门,不管县里财政有多紧张,这些项目的相关配套资金一分也不能少,一刻也不能拖。现在,我县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基层卫生院医疗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三是努力解民难。

  我始终坚持把群众的困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千方百计解决了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困难家庭,逢年过节都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为解决寒门学子的就学问题,在我的倡议下,县里设立了2个长期助学基金,每年筹措资金100余万元,对考上大学的寒门学子和品尝兼优的贫困中小学生进行了扶助;20xx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县有近万名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失业返乡,为帮助他们就业,我通过深入调研,安排相关部门连续组织县内外企业召开了3场招聘会,2000余名返乡农民工得以再交个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代表意识有待加强。虽然自己是一名人大代表,但由于长期在党政领导岗位工作,在角色把握上,县委书记的角色看得重一些,人大代表的角色看得稍轻一些;思考问题从领导者的角度考虑得相对多一些,从人大代表的角度考虑得相对少一些。

  二是自身素质有待提高。尽管我对自身的综合素质看得重,抓得也比较紧,但由于工作繁杂,学习不够经常、不够系统、不够深入,自身素质提高得不是很快,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是宗旨观念有待强化。在工作生活中,我虽然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办了一些实事、好事和急事。但是和上级党委的要求相比,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不能完全、及时地满足群众的要求。

  四是工作作风有待改进。主要是下基层接触乡镇村干部比较多。直接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比较少,与群众的直接联系有待加强。

  三、今后的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把准自己,当好代表。加强代表意识,时刻不忘人大代表的身份,真正为人民代好言、用好权、谋好利,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要学理论,用马列主义武装头脑,增强政治理论水平;要学经济,掌握市场经

  济发展规律,急做发展经济的能手;要学法律,知法用法,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学科学文化知识,增强自己的科学文化素养。

  三要进一步心系群众,执政为民。要把老百姓当作父母、老师和朋友,常念百姓之情,常忧百姓之苦,常思百姓之需,尽心尽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四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求真务实,要以事业为重,以实干为先,少说多做,理头苦干,把全部精力用在谋事、干事、成事上,忠诚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靠实干求作为,以实绩赢人心。

  五要进一步遵章守纪,清正廉洁。要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慎微、慎猪、慎妈、慎终,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始终保持人大代表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所。

第十二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根基。乡镇人大代表来自最基层,既有广泛性,又有特殊性。莲花镇现有镇人大代表55名,其中党员35名,非党20名;男性代表39名,女性代表16名。全镇代表分成6个代表小组。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莲花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全镇实际情况,通过抓组织建设、抓培训教育、抓联系工作、抓活动开展、抓履职尽责五个方面认真开展代表履职工作,切实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抓到实处。一抓牢组织建设,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落实专人负责。镇人大办公室3个工作人员中专门明确一名人员抓代表工作,具体负责代表联系、培训、接待等工作。二是搞好阵地建设。镇人大和各代表小组专门设立代表活动室,活动室制度完善、设备齐全,给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活动的场所。三是明确联络人员。每个代表小组明确1名联络人,负责本小组代表工作的开展,为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这样就形成了“人大主席——人大办公室——负责代表工作人员——代表小组联络员”的代表工作网络,为代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二抓紧培训教育,提升代表素质。一是加强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全体代表分上下半年进行两次集中培训。主要培训代表的法律知识和代表知识,提升代表的自身水平和履职意识。二是注重教育。每年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代表小组对代表进行教育引导和思想沟通,使代表的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组织考察。组织代表外出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一次,学习外面先进经验,增长代表们的见识,开拓代表们的视野。通过培训、教育、考察,使代表们的自身素质每年得到提升。三抓稳联系工作,密切代群关系。镇人大主席团7名成员每人联系1个代表小组,每个代表联系5—10名选民。镇人大主席团要求每名主席团成员每月至少到所联系的代表小组1次以上,每名代表每年必须到所联系选民家中2次以上,每名代表每年必须收集3-5个民情反映到代表小组或镇人大主席团。镇人大主席团每季度召开1—2次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会议到各代表小组轮流召开,并邀请该小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主席团成员和列席代表的工作汇报,镇主席团将代表反映的问题收集、汇总、梳理后及时转政府办理。这样,既密切了主席团、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又广泛收集了民情民意督促政府为民解决实际问题。四抓实活动开展,加强民主监督。一是组织视察。镇人大每月组织镇代表开展一次视察活动,针对镇内的重大的项目、重点工作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调研。对镇内关系全镇民生大计的重大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使政府的决策更加合理,使代表的作用发挥得更充分。三是开展工作评议。每年年初由全体代表以投票方式选出一个政府部门进行评议,如果被评议部门不认真落实整改,第二年通过这种方式仍然有可能再次被评议。通过代表活动的开展,促使政府及部门切实改进工作效率,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五抓好履职尽责,发挥代表作用。一是提好建议。在每年一次的镇人民代表大会期间,要求每个代表小组必须提出一个以上建议、意见。二是开展述职活动。每年组织代表进行一次述职,由代表把一年来开展的工作向所在选区选民进行陈述,由选区选民对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三是为民办实事。要求每个主席团成员每年必须为所联系的代表小组办1件实事,每名代表每年必须为所联系选民办1件好事。镇人大每年对履职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职差的进行谈话。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促使代表认真履职。
  二、存在问题
  一是代表履行职权不到位。代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履职过程不扎实。个别代表任职几年,甚至提不出一条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二是代表工作缺乏创新力。每年相同的活动形式导致代表在活动中多是泛泛而听,草草而看,淡淡而谈,审议时抓不住实质要害,能够提出高质量意见的少,提出针对性强的建议更少。三是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在现实中,部分代表对自身的权力、义务不清楚,错误地任务代表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不需履职,也不敢执行代表职务,甚至怕遭打击、报复,于是发言时讲成绩多,讲问题少,提意见也是潦潦草草。四是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代表与选民联系不够,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和反映群众呼声少,无法将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映到上级部门,没有很好地起到联系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意见建议
  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核机制。通过建立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使选民及原选举单位更好地了解代表的各项情况,更为直观地评价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以及责任心,为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提供更为详细的依据。
  二是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检查督促。通过开展检查督促,可有效促进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

第十三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是**省第十一届和十二届人大代表,可算是老代表,他却把自己当作新学生。认真学习党中央政策方针,时事要闻,学习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学习《宪法》、《代表法》、《村民自治法》等,学习《中国人大》、《**人大》,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代表群众心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在2013年省人代会期间,***集中精力开会,遵守会议纪律。向大会提交了四个建议,联名了一个议案。在分组讨论会上,***踊跃发言,认真审议了省一府两院和人大会工作报告,畅谈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闭会期间,结合本村实际,给**省长提交了将**村打造成“**山区第一村”的建议,得到了**省长的批示肯定,得到了**市长的批示支持,省、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做了**村发展规划、**村旅游发展规划、**村产业发展规划。在全省小康示范村评选过程中,***代表走村串寨,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投票,**村挤进了“全省30个同步小康示范村”。为打造**山区第一村,为**村5000村民实现小康梦,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立足本职工作,展示代表形象

  ***认为,人大代表当村主任,就要比普通村主任干得好,他就这样自加压力,提出了治村先治村干部,认为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村干部。他以身作则,为群众办事,争取上级支持、招商引资、社会援助和村内发展的大事亲自抓,坚持走群众路线,从一百个村民中选出两个村民代表,参与村内的重大决策,将自己的工资全部发给了村民代表。

  在村里,赚钱的项目他个人不承包,不谋利,为老百姓办事不收礼,不拿好处,为村里办实事,个人贴着老本存话费、加汽油,交过路费、消耗自家车辆,投入大量精力为村里跑项目,找资源。他的村委一班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支持下,顶着发展资金困难、创新与守旧、进步与落后思想斗争的压力,以40多万一公里的造价,动员老百姓支持修路占地,将4米泥巴路修成了6米宽的水泥乡村大道,老百姓喜不言表,杀猪宰羊迎接这份喜悦,一句“有了***,告别泥巴路”的顺口溜在**村广为传颂。

  这一年,***代表更多的思考是将**村建成“**山区第一村”,让全村群众过上小康的幸福日子。亲自起草了**村的小康标准,引起了省委政策研究室的高度重视。

  年初,为了带动村民搞避暑旅游经济,为迎接重庆避暑客人,村委决定对进村的弯曲公路进行加宽改造。村里没有经费没有项目,***代表个人先垫钱买水泥、买石沙,在占地村民的支持下又干起来了,他亲自与民工们上工地干活,亲自指挥,不顾白天黑夜,连续大战了几十天,乡亲们担忧50多岁的张代表身体支撑不下去,但一转眼,硬是把别人认为干不成的事干成了。由此,***的劳模精神和**村的小康故事在各大媒体上纷纷登载。得到了区委书记洪涛的多次点名表扬,徐光华区长现场视察高度赞扬,专门为支持**村下发了红头会议纪要文件,确定了支持300万启动新修总投资2.7亿元的水鸭子水库前期工作;借支100万元支持**村硬化路面,开通客车,新修旅游公路。这些都使老百姓更加相信党,更加相信政府。

  三、回乡创业感党恩,企业发展带农村

  ***是家乡父老看着长大,走出大山打工的穷孩子,他通过十多年打工学习打拼,有了在城市生活和发展的本领,他却时刻想着家乡的发展,毅然决定放弃城市安逸的环境和可能迅速成为大富翁的机会。1998年回到家乡创建了**梦丽雅化妆品厂,从一辆送货车到40多辆,从20多人发展到一百多人,梦润牌化妆品先后获得了“**名牌”,深受消费者喜爱。让当地村民大开了眼界,见证了农民也可以在当地建工厂的事实。在这次农村建工厂的过程中,***看到了在农村发展能使更多农民转变观念,共同发展的希望。为了感党恩,2005年,***将用于搞建筑的1000多万元,又创建了**梦润鹌鹑公司,经过几年的探索,将原有“公司+农户”升级为“公司+标准基地·带农民”的新模式,建起了饲料厂、鹌鹑食品厂、成了**省龙头企业,国家级鹌鹑标准养殖示范区,拥有20个专利,获遵义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省丰收二等奖;团队发表科学论文6篇;起草颁布了7个鹌鹑养殖地方标准,现产业用地300多亩,固定资产达5000多万,拉动了就业,产业链年创产值过亿元,产品远销8个省市,占领了行业致高点。

  为发挥致富模范作用,***率先搞起了避暑旅游,2013年接待避暑游客390多人次,实现旅游增收60万元。为带动群众加入避暑旅游产业,***带着村支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到江苏华西村、蒋巷村,**桐梓娄山关、九坝、天池,湄潭等地学习经验,增强了村民的信心,为明年发展避暑旅游打好了基础。

  四、捐助社会

  ***的“梦润民富义务宣传队”,长期活动在农村,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村哪里最贫困,哪里就有慰问;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代表和梦润人的身影。2012年捐助20万元的食品、日用品对1079户农民进行慰问,宣传强村办法,介绍如何开展“实现我的小康梦活动”。2013年初,***的梦润公司通过项目扶贫,拿出30万,除260户每户分得800元之外,购买了20万棵杉苗发给全村村民种植。为村民“实现我的小康梦”,联系捐资8万元元;大旱期间为解决石垭200多户农民饮水困难捐助3万元;今年12月,***的梦润公司赠送价值8万元的桂花树苗发给每家每户。

  ***的农村创业成功,树立了农民发展信心,彻底颠覆了农民不能做大事的偏见。***通过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立了广泛的群众感情,让人大代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第十四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如何。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1、履职意识不强。

  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已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不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是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2、履职热情不浓。

  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主席团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是“一根木头随排淌”,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加之受地方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方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3、履职经费不足。

  地方组织法第36条和代表法第32条、33条,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待遇和代表活动的经费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事实上绝大部分乡镇对代表的活动经费,并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是采取所谓“申报制”或“实报制”,即人大向政府申报代表活动经费,待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代表活动并报销活动费用;或者人大在开展代表活动后找政府“埋单”,有的尽管纳入了预算也是流于形式,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会议费,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等都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得到真正保障,也直接影响了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目前,基层开展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组织视察、检查和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其它形式较少,这也是囿于活动经费的不足,不利于调动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

  4、履职能力不高。

  目前,不少乡镇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较低,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加之对乡镇代表任职培训不够,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心胸不豁达,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5、履职监督不力。

  一是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二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感觉,这就有可能因种种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把好民主选举关,健全选举竞争机制。

  实践表明,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基层人大工作的成效。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还要考虑其履职能力;既要考虑代表的组成结构,还要考虑其能否履职的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将竞争机制引入代表选举全过程,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在具体操作环节上要突出“五性”:

  一是在代表宣传上突出责任性。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对代表责职、权利、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宣传,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是在代表推荐上突出公开性。采取“双征”(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主座谈会征求意见),“双推”(个人推荐、群众推荐)和“双竞”(竞职演讲、竞选承诺)的办法,进行比较,好中选优。

  三是在代表确定上突出社会性。重视社会舆论、社会评价的作用,采用上下酝酿、反复比较、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克服领导定调、选区定人和重比例轻素质、重意图轻民心的现象,把那些为民说话办事、倾听群众呼声、为百姓解忧人选进代表队伍。

  四是在代表结构上突出合理性。要做到代表结构的合理,一定要把“家底”交给选民,让他们自主选择,切不苛求表格上的结构、比例上的达标,更不能带着“眼镜”去找那些“放心的人”(老实)、“陪衬的人”(听话)、“安慰的人”(荣誉)。

  五是在代表选举上突出公正性。只要是代表候选人,不管谁当选,选举都是成功的,不能因“意中人”落选,就认为本次选举不成功。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

  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领,尽快进入角色。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首先是搞好人大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这是当选代表转换角色配置、增强角色意识的需要,也是他们学习和获得履行人民代表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

  《代表法》第五章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它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笔者认为,在现有体制下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如何促进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等内容向选民作一全面系统的汇报,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四、优化履职环境,提供履职保障。

  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活动提供坚强保障。首先,是时间保障。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仅靠业余时间是不够的。为此,人大主席团每年对代表活动要作出周密安排,在代表参加活动之前,把议题提前通知代表做准备,对代表活动时间,要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财力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兼职不兼薪,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第三是法律保障。法律赋予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权力,对不支持代表执行职责,不接受代表监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是地点保障。代表活动需要场所,要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工作。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的要求,大力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群众的纽带。

第十五篇: 市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我是XX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村书记,人民赋予我的不只是一个“人大代表”的名称,而是一种极大的责任和一种崇高的使命。几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代表的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带领全村村民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共走富裕之路,共创和谐社会。具体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履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农村党支部书记,肩负广大群众的利益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任,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法律和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用科学的世界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把握方向,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重托,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二、履行职责,建言献策,做群众的传声筒

  作为代表就应该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为民负责,为政府排忧,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在召开人大代表会议期间,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听取大会的各项报告,并在审议大会报告过程中,站在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踊跃发言,陈述观点;对各项议案(草案)、提出建议等都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积极发表了意见和看法,明确表明了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了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和组成人员,对大会表决的议案、决定等有关事项都认真执行,并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宣传大会精神,引导各方面工作开展。结合我村实际,对全市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自己能够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群众,掌握了解群众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村民排忧解难。

  三、抢抓机遇,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

  人大代表,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广大群众的最根本利益,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我们村人均纯收入虽然较高,但贫富悬殊大,有的村民因为没钱想做买卖做不成,眼瞅着干着急。于是,我对这种情况村民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后,积极与农村商业银行商量研究,在我村率先开展了村民联保小额贷款政策,大大方便了农民融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于家庭遇上意外灾难的群众,除能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款外,还主动带头捐款捐物,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在2010年慈善捐款中,我带头捐了10000元,带动了其它企业或个人的踊跃捐款。

  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走依法治村的道路?

  依法治国是一项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宪法和法律是依法治村基础。个别人违法乱纪,主要原因是法制淡薄不懂法,针对现实情况,我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及村书记定期组织举办由各类人员参加的普法学习班,邀请司法所同志以案讲法,提高广大干部、企业法人及村民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村每年还拿出专门资金订阅有关法制教育方面的报纸和刊物,购买法制教育类书籍2000余册,发放到给企业职工与村民手中。同时,村设立了党员议事室、村民代表议事室等场所,经常性召开会议听取社情民意,村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对群众关心的财务收支等情况定期进行公开。根据水电管理、计划生育和卫生等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制定了“村委会章程”、“村民十不行为规范”,使村民一言一行有章可循,一举一动有法可依。

  五、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无论是在自身素质,还是在履行职责方面,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如与村民之间联系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在广大村民的大力支持下,一如继往地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自觉遵守代表纪律,积极代民建言献策,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诺言,做一名“组织信赖、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

  一是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学习和视察活动,提高自身人大工作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经验,增强开展人大工作,履行代表职务的本领。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看问题、想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确保各项建议达到站位高、观点明、内容实的要求。强化廉洁意识,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知自重,图自强,善自律”。

  二是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加强与村民之间的联系广度和深度,通过公开联系电话、设立意见箱、定期走访等形式,方便收集群众意见。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搞好调查研究,更加准确全面地掌握村情民意。积极、主动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主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好人民的代言人,体现好人民的意志,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多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shuzhibaogao/74724/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