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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9篇

读后感 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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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9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1)

《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这段时间里,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深深的被故事情节所吸引。面对读完作品之后这种欲罢不能的局面,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我是一个人们眼中的傻子,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一个不让兄弟认为我是他对手的傻子。然而,傻人有傻福。我的间隙性聪明之举,却让自己一举成功,成为了土司中的土司。我也在这个暂时的安定世界里,关注着世界,思考着世界,从容的生活。

  一、关于书名。《尘埃落定》,看起来可以适合很多书的书名。可是很多书却不一定适合它。这是个普通的书名,却是全面的揭示了全文的起与落。尘埃落定,落定之前必定会尘埃乱飞。因而,在肯定的全书结果之前,这一很长一段时间的尘埃飞舞,正是土司们,也是我所生活的世界,到处弥漫着旧日的风光。我是麦其家的二少爷,人傻却也感受到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影响。十八个土司的平凡土司,因为种鸦片,大发横财,实力日增。因而又成为众土司们的敌人。而正如这个土司世界里,分不清谁是亲威谁是敌人一样。当大家都能过鸦片发了些小财时,麦其土司却出人意外的全种上粮食。外在环境变化莫测,本就因为鸦片广种而价钱大落的鸦片,这时已成为无法养活人的害人之物。也就是在这时,所有的人才意识到,粮食才是最重要的。在这个有钱难买粮食的时候,麦其家仓仓粮满,甚至因为无处放钱而免了百姓的税。这些饥饿的土司们就通过各种方法来谋得麦其家的粮食。有明争有暗抢,却敌不过麦其家的枪子。我被派往北方,打败了敌手之后。土司中的唯一女土司,用的却是美人计。我傻的不予理采,其计也就失败。我最终又敌不过塔娜的美色,因而救了女土司王国。新旧两代人,各自均有所得。而我的岳母,却担心一个傻子真会成为未来的土司继承人。边境市场的开放,这才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事业。虽然不尽是我打理,却是我一手创建与支持,而这个土司中的土司,在金钱与枪杆的帮助下也就暗中存在了。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的那个头人的手下,他的两个儿子,讲述不多,作用却大,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命,一个要了小少爷的命,而这些,就跟土司时代一样,都最终淹没于历史之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引用书中原话大意。这个继承未来土司的人,不是最聪明的人,就是最傻的人。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因而,未来的土司也将是哥哥;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个傻子,因而,我被人嘲笑,也得到了哥哥的关爱,也有了不忠的妻子。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这个傻子知道他的问题,喜欢表现自己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会在早上醒来不知自己是谁,不知自己在哪里。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我知道自己会犯傻,但聪明人却以为自己时时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而,我这个傻子,要不是最聪明的人,或许也就是最傻的人。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别人不关注,我才有时间去思考,才得以冷眼旁观,又置身事里,因身,我成了全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此,我就以一个傻样子,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并开始才关注着这个家庭。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对银匠也没有了最初的爱。塔娜,侍女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我有性关系的女人。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有名有姓的女人就是我的妻子,也是叫塔娜。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外表上的尊贵,床上的下贱,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有好几次出轨,所幸的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着墨较多的性描写,处理的却很是斯文。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这一点上,本人不欣赏有些作品中过于直白的描写。

本书除了我是主角,我的父亲与哥哥,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在性面前,本书的爱的力量毕竟太小。也从某一个方面,反应了土司们的性爱观,野蛮占了很重要的部分,性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着笔于历史,小说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而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在那个鸦片大行其是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小说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小说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政府的官员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而主角的我,在解放军大官的好感后,因为麦其家的世仇,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我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尘埃终于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2)

《尘埃落定》读后感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3)

《尘埃落定》读后感

  ——陈月杰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4)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5)

尘埃落定读后感3000

  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小编今天推荐给大家的是尘埃落定读后感3000,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关注网获得更多内容。
  傻子没有哲学,把傻当成一种哲学就是另外一种含义了,叫装“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于是,电视剧《尘埃落定》换了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结局:西藏解放了,土司变成平民了,傻少爷也老了,一脸“傻”笑地接受藏民献上的哈达。
  故事开始的第一个仇恨是:二少爷家的奶娘和许多下人一样,洞悉了土司家的许多秘密,就不再那么规矩了。她也以为我很傻,常当着我的面说:“主子,呸!下人,呸!”。这根丝般的仇恨越拉越长,让我们看到土司制度就是一种用仇恨编织起来的制度。
  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
  麦其土司是将这一切仇恨串起来的那根丝:因为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汪波土司为偷盗罂粟种子,让手下人把种子藏在耳朵里,麦其土司万万也想不到汪波土司的勇士们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在我眼睛还没闭上时,我的头颅送到主人手里”竟是为他送去了鸦片种子。此后,麦其土司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罂粟花战争”。当然,这场战争并没有让麦其土司获得鸦片种植的垄断权,许多土司的领地都开出了漂亮罂粟花。若问他们的种子是哪来的,土司们一定会用麦其家傻瓜儿子的口吻说:“是风吹过来的,鸟的翅膀来过来的”。围绕着麦其土司,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争宠成了冤家。嘎济活佛因为没看清时势,将二少爷的叔叔说成是最合适的土司继承人,不料事与愿违,二少爷的叔叔没有当上土司。新土司继位后,重建家庙,并请来了巴门喇嘛,自此嘎济活佛饱受冷遇。这时偏偏又来了个拉萨僧人翁波意西推行新派宗教,又卷入是非之中。这位狂热的教徒没有看清宗教卷入了权力斗争。没有麦其土司支持的新教陷入困境,最后,他不得不与嘎济活佛辩法。辩法中,翁波意西说了一句所有土司都不爱听的实话:“将来不会再有土司了。”于是他失去了舌头。他成了麦其土司的书记官后,神迹般的又长出舌头,能说话了,又说了一句麦其土司不爱听的话:应该让傻子二少爷来当土司。于是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生活在“仇恨”的世界中,傻瓜二少爷自有一套验证“仇恨”的办法。比如,因为无意中发现了汪波土司用耳朵来偷罂粟种子后,哥哥对傻瓜偶尔表现的聪明“刻骨仇恨”,因为自己从此没法表现的更“聪明”了,于是总说风凉话。傻弟弟偏不识趣,不经意的点破他“不象麦其家的人”,就煽了他一耳光。傻瓜弟弟捂着脸,总想证明被怀有“仇恨的人打的,是不痛的”,于是四处找人验证。下人们不肯打,哥哥气呼呼的转背就走了,最后是银匠不客气,拿了鞭子抽了他。银匠恨他,认为傻瓜曾经夺走了他心爱的桑吉卓玛。傻少爷最终得到了答案——-不痛。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
  麦其家大二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现在应该回答一下二少爷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的问题,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这个傻子到底聪明在什么地方?
  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结束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还有一种化解仇恨的方式是:喇嘛们施法将对土司的各种诅咒和隐藏的仇恨导引到面塑上去——面塑能化解仇恨么?
  一个傻瓜向一个虔诚的教徒说:“你们为什么要彼此仇恨?”
  经过冥想之后,虔诚的教徒翁波意西心里已经没有多少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了,但他还必须面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仇恨,你可以不恨,却不能阻止别人的仇恨。这个教徒自言自语:“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宗教卷入权力斗争之后,爱与恨都是不可越逾的。
  卸去了聪明的包袱,聪明渐渐淡泊安静下来,聪明人叹口气说:“难得糊涂”,旁边便有人说聪明人“大智若愚”。其实,这不过是另一种聪明的方式罢了,其实聪明很累人。
  聪明人终于获得了权力,权力制造了仇恨,仇恨最终毁灭了一个个聪明人。权力,是让人害怕的,掌权者从来不害怕——许多所谓的国家权力都是用仇恨堆彻起来的,当仇恨越集越多时,害怕的人便越来越少,权力就会与着聪明人一道毁灭。
  傻瓜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傻瓜不知道害怕,但他知道仇恨。傻瓜本来没有权力欲望,权力是聪明人教给他的。傻瓜二少爷从边境凯旋回来后,小行刑人的父亲感慨的说:“我儿子跟着你出息了!”索郎泽郎的母亲在他鞋子上磕头,磕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妻子塔娜更希望他能当上麦其土司。于是傻子说了:“我也要当土司!”原来,这土司是为别人当的。一个当土司的机遇就展现在他面前:哑巴书记官翁波意西突然会说话了,嘎济活佛说这是神的启示,一刹那,人潮便将他抬起来冲出官寨,将官寨外的麦田踏平了。就在此时,权力与他失之交臂,他没有控制人潮的方向,不然他就已经坐在麦其土司的位置上了。父亲与哥哥开始恨他了,妻子塔娜也恨他是个傻瓜,与他哥哥偷起情来。傻瓜开始仇恨,他从行刑人那里取来一件紫色的血衣,把他披在身上。这件血衣带着前世的仇恨,象冤魂一样附在这傻瓜身上,傻瓜于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气。麦其土司害怕了,以为看到了一个死去的人,吓出病来了。最后,胆小的杀手得了这件血衣,把它披在身上,这件衣带着土司制度所有的新仇与旧恨,他不敢惧怕土司的权力了,鼓起勇气杀了未来的麦其土司——大少爷。
  权力总被聪明人所使用,并制造仇恨。而傻瓜使用权力的时代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一切全靠民众自治,《论语》:无为而治,其舜与,恭其正南而已。无为而治,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当然,大舜帝不是个傻瓜,只是个厚道人,不会记仇。傻瓜二少爷能拆掉备战的城墙,把敌人土司都请到这个边境官寨里来。
  土司的权力是世袭的,行刑人与书记官也是。第三代书记官搞秉笔直书,被土司杀了以后便没有书记官了,然而行刑人仍在。索郎泽郎羡慕小行刑人尔依,一生下来就能杀人,忿忿的说:“这个世界真不公平!”有人说:“有人生下来就做土司,公平么?”索郎泽郎便哑口无言了。世袭,断掉了许多人的非份之想,平息了许多争斗,就如傻子二少爷要安心做傻瓜一样。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毒品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毒品,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或许真有灵魂能跳出三界之外,等待下一轮转世,又重新迷恋人世间正在迷恋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6)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3000字

广西师大文院17秘书班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独属于藏族文化的历史载体,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 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 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 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等级森严的土司制度日益腐蚀着人们的观念,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地步了。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高瞻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小说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老麦其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置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队伍,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 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 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不会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一个与世不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 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 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凶狠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子面前,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尘埃落定读后感(7)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是unjs小编为大家精心编辑的,欢迎阅读借鉴。更多内容尽在。 篇一: 说来惭愧,这是我第一部静下心看完的矛盾文学奖作品。 却不是第一部以傻瓜的视角展开的文学作品。 想来有趣,在那些作品中,傻瓜总不傻,总是透出一股类似哲人般的聪明劲儿,反而是身边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看起来才像彻头彻尾的傻瓜。比如鲁迅大叔的《狂人日记》。 整本小说的结构很清晰、缓慢、简单。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藏人作者的关系,小说的字里行间还洋溢着藏人特有的,像奶茶一样醇厚的朴实、热情和天真:书里的情绪虽然纠葛,却也简单。爱,就唱一首歌,就冲到麦田里去激起金黄的麦浪;恨,就摔杯子,就光明正大的说要报仇,而不像我们常常看到的清宫剧里后宫的妃子一样唧唧歪歪,时不时耍上几招阴。 有这个感觉或许也是拜作者所选的视角所赐:从一个傻瓜(或者是世界上最最聪明的人)的头脑看出去,什么东西都是简单的,日子就是天黑,天亮,然后再天黑,接着渐渐加速着过。 有人说,傻子是因为什么都不懂所以才能这么冷静。 他们错了,他们是因为太懂得:太懂得分辨主要和次要、太懂得取得与舍得,所以才能那么冷静。 在解放军的军营里,傻子曾这样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聪明的作者啊,他借着傻子自己的口一下子道破了玄机。 那是一个大时代:君主专制、国民政府、军阀割据、解放战争……时代的风变得太快,使人还来不及适应,就被风迎面呛了一把黄沙。阿来写的是这个时代,以及这个大时代里的小命运,却又不仅仅是小命运。他还叫我们看到无所不能的土司家由强盛转向破灭,从而懂得即使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也是无法以时代作对的,他所做的只能是去适应时代的转变。 的确,到最后,茸贡土司的军队也全军覆没的时候、山谷里傻瓜的亲信们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的二少爷骑着解放军的马缓缓走来的时候,土司们无比坚固的碉堡就已崩塌,旧时代的尘埃飘飘扬扬落在新时代的朝阳里。 而历史是什么,历史就是旧时代崩塌造成的尘埃厚厚的累积成新时代的地基,然后无限轮回的过程。 人是什么,人就是那旧时代的尘埃,以及新时代中在那地基上建起新的堡垒的工人。 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或许不必把这本书的主题弄得如此沉重。或许这只是一部关于一个美丽的地方的小说,那里的雪山、滔天的麦浪、森林和河水都是那么美;那里有纯朴善良的人们和小小的争斗;那里有虔诚的朋友和部下;有软弱和坚强的女人、愚蠢和聪明的男人;那里有虔诚的僧人、他的书和一头被放生的毛驴…… 最后的最后,阿来借他的傻子的口说出了对家乡的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突然觉得,虽然每一个时代都注定要坍塌,至少能好好的珍惜我们的现在。 虽然有时候,我们的珍惜,会被别的人看做是傻子。 篇二: “书记官说,什么东西都有消失的一天。在他的眼睛里,是我一张发呆的脸,和天上飘动的云彩。”读完《尘埃落定》之后,开始有种恍惚之感,似乎我还在那片有土司的藏族土地上,阿来用诗般魔幻又轻淡的语言营造了一个白色的梦,而他成功了,我在那场梦里忘了时空忘了现世,见证了这场壮丽又神奇的史诗。合上书页的时候,我仿佛真的感受到小说主人公傻子二少爷在看到这片他所热爱的大地走向它必然的结局时的心情。阳光下无数尘土飞腾上升,我们在其中仿佛可以看尽千百年升沉荣辱爱恨悲欢,可是总是会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刻,历史给了时代结局,命运给了个人结局,然后我们发现其实阳光之下什么都没有。 《尘埃落定》构建了一幅宏大壮丽的时代画卷,几乎每个人物都是一种象征,行刑人所代表的过去的血腥统治,麦其土司和他的大儿子代表的权力与欲望,书记官翁波意西所代表的历史的必然规律,卓玛和塔娜代表的性与爱……小说在时空选择上的别出心裁使它有一定的空间驰骋作者的想象力,而黄特派员及其所代表的当时中原汉族文明对藏族文明的冲击又与时代背景吻合,于是真真假假,增添了小说的神秘感和艺术魅力。历史在巨大转折时刻必然展现一些不同寻常之处,于是傻子二少爷出现了,他在藏族土司文明崩塌的前夕推动并见证这一切,这是个看得见未来看不见现在的怪人,他对于正在发生的事情有着自己独特的心灵感受,一种奇异的平静始终存在于文明巨变的大潮之中。他沉浸其中,却又超然物外,权力与爱情,忠诚与背叛,土司之间对土地和财富的争夺……一切都在这个傻子的参与中更加紧张激烈的进行着,可他却看透这一切。 我不知道是不是其他看过《尘埃落定》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另一部小说《百年孤独》。故事都同样发生在一篇具有魔幻和神秘意味的土地上,一个家族的兴衰仿佛就是一个世界和时代,所有合理或荒诞的一切都走向它不可避免的终结。我必须承认,阿来在这方面的创作天赋是惊人的,他对藏族文化风俗的了解,对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和巧妙穿插运用,都给了故事细节上的可信性。同时我也为阿来独特的语言魅力所倾倒,他在描写记叙时并不过分注重细枝末节的琐屑,但诗化的语言总是给人一种精致感。“是那些在水边开放得特别茂盛的花朵在喧哗”“好多归鸟在风中飞舞好像片片破布”这样极具特色的句子比比皆是。 在阅读《尘埃落定》的过程中,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阅读欲望,迫不及待地想要随着情节往前走,而阅读完成后又始终有一种戏剧拉下幕布的怅惘,我想文学作品的魅力应该就是在这种对人的情感的影响中体现的。我对藏族文化并不热衷,也不喜欢权力斗争中勾心斗角的戏码,但我却还是沉醉在这样一部小说中。我想一个重要原因是阿来选择了第一人称,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解读那个时代和社会,傻子所在意的永远不会是所谓“聪明人”的蝇营狗苟繁文缛节,他用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揭穿本质。他想要成为土司,想得到最美丽的女人,可是对权力与爱情他又总是看得透彻,最终他在一个时代土崩瓦解的时刻,从容放弃这一切奔赴早已预见到的死亡。 尘埃落定,我们所执着的究竟是什么?有时候,一个傻子比无数个聪明人看得更透彻。

尘埃落定读后感(8)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今天终于读完了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那个傻子的形象在脑海里总是挥之不去。傻子与聪明的辩证法也是翻来覆去。

麦其土司家的傻瓜二少爷贯穿了《尘埃落定》的主线,没有人未看完作品,就敢断定他的傻,因为他在现实生活中做着聪明人无法完成的事业。傻与聪明的相对使本作品增添了鲜艳的色彩,聪明透露出傻,而傻的情况下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聪明。作为一个少爷,也许他是在为自己保全一份属于自己的天空,他用傻子的身份演绎着自己人生的使命。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那么二少爷又是怎么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土司的二儿子,而身边的其他同龄人则都是他的“小奴隶”。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子。虽然看似智障,其实是个聪明透顶的“阿甘”式的人物,他跳出了他们那个时代,跳出了麦其土司家族的狭小利益的束缚,以一种超前的一种俯视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文章中阿来先生并没有把主人翁写的那少聪明,而是给人一种傻的印象;并没有去刻画土司的高贵,相反描述的与常人一样,愚昧、贪婪、纵欲。换言之,土司和常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甚至谁当土司都一样。傻子究竟是什么?傻子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傻子,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聪明人吗?因为二少爷在现实中全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傻子,如果以这个断定是不是傻子,那我想在这个世界就没有傻子和聪明之分了。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现实中想自己傻不傻,想自己到底聪明与否?可没有人赶给自己的智慧定格一个度,那我想二少爷不是个傻子。二少爷他活着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自己,为了自我而活着。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 作者将聪明人身上那点多出“笨”的人的“人性的虚伪”剥离,将人的本性展现。

“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子。” 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这一点虽然背离了西方存在主义人士所信仰的人的荒诞造就世界的荒诞的原理,到是迎合了国人批评家认为的世界的荒诞造成人的荒诞的说法。荒诞是一种反切,以变形切入原形,以反常切入寻常,从特殊界切入普通界。荒诞不是世界的原形,而是世界的变形,不是常态而是变态,不是普通界而是特殊界1。傻子不是常人但是他让我们从一个反常的角度看到了人性,看到了西藏,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荒诞感是清醒者的精神产品,人的意识越清醒月能够感受到荒诞的痛苦。正是这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持续千年的土司制度随着傻子的象征性的死,终告结束,尘埃落定。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他的傻,化解了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一直感觉尘埃落定这书名取得好。先说尘埃-----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时间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在世间的由于欲望扬的尘土,终将在时间、真理面前落定。

我读这本书始终认为“我”并非傻子,只是“大智若愚”,死未必不好,“死”对于“傻子”来说是完美的结局。书中的“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9)

《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皆因你看的诗少,被他缚住了,把这首诗丢开,再作一首只管放开胆子去做。”香菱听了,默默回来,连房也不入,只有在池边,树下或坐在山石上出神,或蹲在地下抠土,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含笑,默默天地至公,香菱做出来拿与黛玉看。黛玉说:“还是不好,过于穿凿,还得另作。”香菱自以为很妙的诗被说如此,于是思考不断,结果在梦中出现,这不就是灵感么?不就应了爱迪生的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么?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堂吉诃德》读后感500字【三】



  不晓得大家是不是知道塞万提斯,对,他就是《堂吉诃德》一书的作者。《堂吉诃德》讲了一位深受骑士小说毒害的“骑士”冒险的经历,他身骑瘦马,披挂盔甲,手执长矛,横冲直撞,妄想成为国王,把风车当成巨人,把羊群当成军队,还把传教士当成魔鬼,成为人们的笑柄。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思绪万千,知道古代人都那麽孝顺,我们现代人就更应该孝顺父母了。这使我我想起了一个词“百善孝当先”。只有好好做人,努力学习,做力所能及的事,才是孝顺。此时我想到了,我有没有像老莱子一样孝顺父母?有没有让父母开心?

当然,现在的新中国也光荣地继承了我们祖先的优良传统,对那些盘踞在南沙群岛等地的外国政府并不采取武力的手段,只是再三地要求他们和平撤离,只有他国军队向我军开火时才进行自卫还击。这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政策既维护了和平,又不失我军的尊严,非常好。但这要是发生在美国,早就借机开战,把东南亚轰了个底朝天了。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病隙碎笔》读后感二



  史铁生,这个男人经历过超越常人的苦难,亦拥有常人无法企及的豁达和淡然。对于人生,他享受;对于苦难,他感恩。因此,他的文字,有种洞悉世事的了然,是那种从炼狱中发出的不屈呐喊,是穿越苦难在风雨中翱翔的黑色海燕。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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