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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精选四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2-06-22

【www.bjjpsf.com--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六、逐级谈话制度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八、奖惩制度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篇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

  根据**县扫黑办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抓长效,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结合我县农业农村领域实际,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确保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确保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确保乡村治理更加有效到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一)以黑恶线索核查清仓为目标,构建全面摸排甄别机制。坚持“黑恶必打、坑农必除、除恶务尽”原则,扎实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线索:

  1.在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

  2.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重点摸排是否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垄断集体资源、侵吞瓜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3.在农村土地权益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流转发包、托管经营、入股及宅基地分配、盘活利用等方面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4.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强迫交易、坑农害农等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5.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制售假劣、私屠滥宰、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

  6.在渔业生产经营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渔霸”、“船霸”、“港霸”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7.在涉农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上重点摸排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强迫承揽等问题。

  8.在涉农领域集资和运营活动上重点摸排各种高利贷、“套路贷”“现金贷”等以及滋生的暴力讨债、殴打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摸排出来的线索要进行核查甄别,查清事实,准确区分,对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

  (二)以确保生产生活安定有序为目标,构建严格执法整治机制。

  1.扎实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在全县组织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集中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严厉查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以及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等行为。

  2.扎实开展打击“炒猪”行为专项行动。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生猪屠宰、妨碍动物检验检疫、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的,及时通报、移送公安部门。

  3.扎实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加大对农业农村部门干部职工充当黑恶“保护伞”“关系网”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摸排查处,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村霸”和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为目标,构建多渠道持续宣传机制。扫黑除恶必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1.深入宣传发动。坚持网上、网下同步推进,通过农民信箱、微信公众号、广播报纸、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渠道深入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思路举措、工作成效。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危害,提升对专项斗争的认知水平,形成“人人喊打,共防共治”的良好氛围,让黑恶势力淹没在这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2.畅通举报渠道。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应积极将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开箱检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消除举报顾虑。制定落实举报人奖励和保护制度,用实招打消群众心中“举报会不会被报复”的顾虑,比如设置举报箱时避开监控设备,以保护举报人身份信息不被泄露。出台证人保护相关制度,实行有奖举报并落实严格的保密和保护措施,让举报人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四)以严明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为目标,构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严禁走过场、搞应付,对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严格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对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严惩不贷,一查到底。

  三、工作要求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督导及“回头看”时反馈的意见,对标对表专项斗争任务,逐级明确责任,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督导落实,确保专项斗争不断向预期目标推进。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立足自身职能职责,着力做好线索摸排、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切实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的扫黑除恶斗争,同时也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扫黑正当时,除恶须务尽。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扫、防、建”一体化。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斗争中的亮点做法和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篇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也是“深挖根治”的决战决胜之年、“长效常治”的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的全面检阅之年。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拳整治市场乱象,谋划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现制定全县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以“走前列、探新路、创特色、当标杆”为目标,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以及监督检查中问题多、乱象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商品及服务领域,逐步构建涵盖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动态监测等方面的市场监管模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悉的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通过经济违法案件执法稽查,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酒店饭店等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途径,加大线索排查收集力度,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完善线索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政法机关,掌握线索侦办进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登记准入把关,对于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登记机关一律凭许可文件办理企业登记,对于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办理登记注册后,将登记信息提供给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继续落实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清单管理,建立全县统一的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

  对法院、公安部门提供的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自然人,纳入黑名单管理,登记中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

  对于法院要求企业登记机关协助进行公司股权冻结的,依法协助办理,并将冻结股权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

  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与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着力消除监管中的空白地带、模糊地带、交叉地带。

  (三)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完善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三位一体”广告监测体系,及时、准确、高效发现虚假违法广告,提升线索发现能力;

  加强12315热线平台授诉举报咨询数据分析,筛选投诉举报数量多、基层和企业意见大的职业索赔人线索,为精准监管和靶向执法提供数据支撑;

  强化网络交易监测中心系统运用,组织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排查全省提供类金融服务等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相关体信息;

  充分发挥非法金融活动监测平台作用,优化非法金融活动治理监测子平台功能,加强12315投诉举报信息、广告监测信息、网络交易监测信息等归集力度,精准处置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查办机制。严查重处涉及公众健康安全、假冒伪劣、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社会危害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依法履职。

  (五)建立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机制。在依法查处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时,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达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

  (六)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定期召开会议,明确目标导向,通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行业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行业治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好媒体与新媒体资源,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展示成效进展,突出宣传先进典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围绕方案中的工作重点,结合县局前期下发的《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标杆县建设行业治理建章立制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x市监〔2020〕X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研究提出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长效常治措施。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查缺补漏,找准扫黑除专项斗争中的短板,明确改进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力争短板变长板,逐步形成长效常治制度机制,按照市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相关报表、总结及台账材料。

  (三)系统总结提升。县局扫黑办将及时梳理汇总各单位各部门长效机制建设成果,全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系统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力。

【篇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着力推动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确保我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和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整治目标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主线,以“三零创建”为抓手,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协助侦查线索,查漏洞、补短板、强流程、建制度,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做到行业管理明显加强,组织建设更加完善,现代化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学校周边环境更加安全稳定,校风、教风明显好转,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开全开足国家规定的法治课程,采用身边案例,开发法治教育校本课程,端正学生不良思想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最大限度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进一步增强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能力,促进青少年“绿色”成长。

(二)加强“三防”建设。要将校园“三防”体系建设工程作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底线要求,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规划的第一环节,不断加大学校安防建设资金投入,有序推进全省学校“安防建设10项措施”,持续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封闭化管理要达到100%,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以技术手段提升校园安防水平,筑牢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

(三)加强源头治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持续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危机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和依法惩戒,有效遏制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生权利保护制度,对体罚、性骚扰、性侵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早发现、从严问责。

(四)加强部门联动。要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关情况。要结合学校实际,邀请公检法司人员或法律顾问在师生中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校园贷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以及所在社区的作用,吸纳家长、社区工作人员等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要加强与政法、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专项组在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中牵头、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专项组发挥整体优势、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完善部门联动,增强各部门工作的叠加效应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学校内部和周边的商业网点、娱乐场所和交通秩序,坚决取缔校园内外的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各类商业经营秩序,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党政负责人作为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定期会商研判,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亮点,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学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适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排摸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管主体责任缺失、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乱点、乱象问题仍然突出的进行挂牌督办。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抵御黑恶势力侵害,加强平安校园创建、“三零”创建、防治非法校园贷、防治学生欺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预防预测、排查检举、专项治理和应突处置等相关制度措施,推进校园及周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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