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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汇编3篇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15

【www.bjjpsf.com--工作实施方案】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汇编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篇1

  为推进森林资源管理稳步有序,加快建立林业全方位管理体制,推动生态治理体系日趋完善和提高生态治理能力水平,促进生态功能发挥优良,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战略,实行“增绿、护绿、用绿”等有效举措,构建乡、村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镇村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

  导同志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干部直接责任,形成镇村联动,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_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针对不同村林业现状,分类指导、因林施策,科学

  经营、规范管理,推进我镇森林资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一坚持依法治林、完善机制。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严格依法治林管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一一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目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

  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通过建立“林长制”来推动两级干部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三保,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三增,即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三防,即防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19年底,完成全镇、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

  到2020年,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迗到上级考核要求,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

  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

  到2035年,全镇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四、组织形式

  分级设立林长

  由镇党委书记XX同志担任林长、镇长XX同志担任第一副林长,XX同志担任副林长。分管林业负责同志负责本镇林长制日常工作。

  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林长,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副主任)担任副林长。

  结合森林防火护林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组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同时配置林业站人员为指导员与监督员。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

  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林业工作站、镇党政办、司法所、财政所、文化站、农业综合站、水利站、小学、派出所、国土分局等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在镇级林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自然村或山头地块为单位;护林员责任区域为管护责任区域,具体见林长安排表。

  五、工作职责

  镇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各项林业建设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村级“一长两员”职责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生态护林员负责责任区域内林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及相关标志、设施的保护工作;定期巡护责任区,并做好巡护记录,对责任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林长办;协助委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与防治工作;及时制止非法野外用火、报告火警与病虫害疫情,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员负责对生态护林员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与指导,确保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

  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如下:

  林业工作站负责具体林长制业务,指导检查各村的业务开展情况;

  镇党政办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与印发;

  司法所负责调处林业林地纠纷;

  财政所负责争取林业资金及涉林资金的发放;

  文化站负责加大对林长制的文化宣传;

  水利站负责协助林长制与河长制工作联结;

  中心小学负责对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创建小手拉大手的活动;

  派出所负责处理打击违法犯罪,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调处林地纠纷,协助林长制开展工作。

  六、主要任务

  (一)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切实做好“三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着力发展森林资源。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坚持扩量提质,着力抓好高速、铁路沿线绿化,持续增加全镇森林资源总量;着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通过不断发展森林资源,实现森林质量和数量持续提升,从而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目标。

  提升森林质量。按照“美化、彩化、珍贵化”要求,在高速、高铁沿线、老高塘片区等区域通过实施生态复绿和林相改造,营造彩叶、开花、珍贵树种,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对疏林、低产低效林实施补植改造,大量补种乡土珍贵的彩叶树种,提升森林质量,打造森林景观。

  提升生态保障能力。严格执行重要生态区域林木禁伐政策,全面停止保护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纳入保护范围。严格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使用林地,辖区内征占用林地审批率达100%;加强水土保护,大力推进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综合治理。

  提升林业产业效益。加大传统林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产品档次、扩大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林业基础产业;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非木产业和康养林业,大力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示范基地建设,

  带动林业规模化经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抓紧建立镇村林长制工作格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确保我镇林长制顺利推行。X月上旬建立各级林长制会议、工作督查督办、信息通报、考核等制度,实现制度上墙。

  (二)严格考核问责。把林长制纳入各村考核,考核各村规范化建设,队伍运转情况,林业发展情况等。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要维护好护林标志、林长公示牌,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篇2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乡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材料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森林等资源长效保护机制,按照新修订的《森林法》和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林资〔2020〕9号)和《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澄委办〔2020〕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月城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镇战略,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构建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推进镇域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筑牢林业生态屏障,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生态系统为目标,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效益等为重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林业保护发展责任体系,为加快推进“生态月城、绿色月城、美丽月城”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实现绿色化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尊重自然,科学发展。结合我镇林业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精准管理,注重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林分质量,实现森林生态价值最大化,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领导及部门领导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建立横向联动和纵向激励机制。确保“一山一带、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确保林长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12月底,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等资源“三增、三保、三防”(三增,即增森林覆盖率、增森林蓄积量、增自然湿地保护率;三保,即保林地面积稳定、保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保湿地面积稳定;三防,即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目标。

  到2025年,全镇林地保有量在773.52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29770立方米以上,湿地保有量在305.7公顷以上;全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

  到2035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等稳中有升,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湿地)实现可持续经营利用。

  四、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镇级总林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林长由党政班子领导共同担任,协助总林长开展工作。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任村级林长。

  (二)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科,加挂镇级林长办牌子,配备1人从事林长制日常工作。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

  (三)部门联动机制

  镇级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镇建设局、镇综合执法局、镇行政审批局、镇派出所、镇交通执法中队。镇林长制责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

  镇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镇林长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四)明确工作职责

  镇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全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总督导。

  镇林长:负责协助镇总林长工作,牵头组织分管行政网格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以及林长制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部门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指导林长制工作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村工作科):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项目投资。负责林业、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建养护范围内的网格管理体系,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拟定并组织实施林地、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维护,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及监督管理。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

  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组织校园绿化,指导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及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保护等宣传教育。负责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保护提升森林景观。负责对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所需经费等工作。

  镇建设局:大力开展镇区公园、绿地建设及绿化养护。配合做好江河、湖泊、水源地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协助做好养护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对公路建设中林地(湿地)征占用进行监管。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指挥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行政审批局: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和依法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及治安案件工作。

  镇交通执法中队: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村级林长:负责本辖区的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工作,并设置林长制工作的监管员、护林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增设档案员、宣传员等。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实施生态修复。以实施江阴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相关规划为抓手,认真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统筹推进全镇绿化行动。

  (二)强化森林管护,提高生态质量。根据我镇森林资源现状,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大对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生态效益。建立完善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明确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监督管理。推进林业产业化,积极发展林果、种苗花卉等特色产业,实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依法治林,严格执法监督。落实国家、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森林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快速发现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问题,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工作计划安排

  2020年11月—12月,落实林长制工作进度安排,出台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落实保障措施;构建林长制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人员名单、责任区;建立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和林长制会议,明确部门和责任人员及对应的职责;构建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落实评价指标。

  2021年1月—2月,镇级重点责任区树立公示牌,每个镇级林长责任区的显著地段树立至少一个林长制公示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2月—3月,全面推进月城镇林长制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为下一步开展林长制工作做好准备。完善月城镇林长制运行机制及制度体系,丰富林长制保障措施,巩固提升林长制阶段性成果,将林长制作为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镇级林长制工作办公室、林长制会议制度,落实会议成员单位,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出台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方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到位,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协调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坚持“总林长亲自抓、林长具体抓、各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林长经常性地听取工作汇报,坚持与林长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合理统筹整合省财政和市财政森林等资源管护资金,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

  (四)强化社会监督。利用森林等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要生态区域显著位置树立林长制管理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等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管理部门(单位)、监管员、护林员、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管理区域图等内容。主动公布林长制工作内容和进程,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全镇人民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绿色生态月城建设。

  (五)建立网格管理。建立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每块林地、湿地都有林长、监管员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建立源头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做到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

  (六)严格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等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以两级林长为层级,形成“市级考核评价镇级、镇级考核评价村级”的两级考核评价体系,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镇村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真正实现林业管理源头重视和长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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