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顺发范文网!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篇】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25

【www.bjjpsf.com--工作实施方案】

垃圾分类(英文名为:Garbage classification),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事管字[20×]×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三、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年3月底前实现全区党政机关

  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四、实施范围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年22月月1155日前)

  1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年33月月131日前)

  1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

  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机关单位,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机关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年6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分类投放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

  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

  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

  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第2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办发〔201*〕17号)及《**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公节能办〔20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方案、配置设施、监督检查、宣传指导等。

  二、分类及投放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及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切实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菜剩饭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并符合规定和要求。

  2.其它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啤酒瓶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可乐罐、塑料饮料瓶等)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数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除去以上三种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质品(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不可回收的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2.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局机关实际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并组织观看《**县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视频》。

  3.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摆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展板,营造浓厚氛围。

  4.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5.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

  1.楼层内:每层楼各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拼垃圾桶和易腐垃圾桶。

  2.大院内: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和厨余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双拼垃圾桶。

第3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及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共建共享高品质美好家园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办发〔2020〕39号)《2020年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周办发〔2020〕28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党政机关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国管局《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紧扣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和任务清单,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构建成熟的分类体系,推动分类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党政机关工作环境和文明水平,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真正起到带头引领、率先示范作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面发动、全民互动的“一领四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构建成熟的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路径。

  巩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台帐普及率100%、分类投放设施设置率100%的前期成果。2020年,在全镇党政机关率先全面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全年生活垃圾减量超5%,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以上;全镇党政机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物品,促进节约使用资源。

  三、主要任务

  1.调整领导小组。调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落实《关于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作用的通知》(周办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党政机关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带头垂范、包片包干,主动参与引领垃圾分类及减量行动,做到带动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要将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纳入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活动,打造一批精品项目、品牌工程和优秀团队。构建志愿者服务制度,成立不少于1支志愿者队伍,号召党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教育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分类知识。指导结对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文明公益活动,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传递垃圾分类正能量。

  3.推进源头减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按照《条例》和《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中涉及垃圾分类及减量内容,在全镇党政机关中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实行绿色办公制度。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来客和会务统一使用陶瓷杯或玻璃杯,参会和活动鼓励自带水杯,开启的瓶装水喝完或带走,内部办公场所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推进办公信息化、无纸化,充分利用电子媒介修改文稿,倡导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公文、资料印制数量,减少纸张消耗;减少纸巾使用,多用抹布和毛巾;限制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倡导使用再生笔或可替换内芯的笔;食堂应设置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筷子、餐具和塑料制品等。全面营造绿色办公环境,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4.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专班要求,每季度和年终对全镇党政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开展督查评价。根据相关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完善党政机关办公区域生活垃圾设施标准化配置。对照《2020年镇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设施维护、分类投放、分类管理等方面的检查督查。督查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地抽查垃圾分类实效及减量工作,督查结果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级机关部门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将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5.开展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从社会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等方面不断发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参与热潮。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覆盖广、规模大、效果好的各类垃圾分类及减量培训和宣传教育,对管辖范围或条线内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物业人员、督导员等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对垃圾分类的理解和具体开展工作的操作能力,全年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在固化营造垃圾分类宣传氛围的基础上,积极营造党政机关“学分类、会分类、能分类”的良好氛围,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条例》集中宣传月行动,各党政机关开展一次《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参与率达到100%,截止日期为5月底;

  二是组织一次党政机关《条例》线上考试,各单位参与率达到95%以上,截止日期为10月底;

  三是倡导党政机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垃圾分类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按照《市公共机构绿色办公制度》组织开展一次“绿色办公,源头减量,垃圾分类”专题宣贯活动。

  五是相关单位联合开展“垃圾分类及减量宣传周”活动,带动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提升普及宣传效果。

  6.强化分类实效。将党政机关打造成为垃圾分类投放“优等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一是要完善窗口单位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做到设置合理、标识清晰、内容明确;针对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投放设施,鼓励根据场所特色设置少而精的特色投放桶,指示明晰,同时加派人员对所属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准确率。二是逐步开展办公室撤桶工作,通过“定点集中投放、定人集中管理”方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减量实效,年内撤桶率达到20%。三是持续完善分类体系,实现精细化分类管理,持续完善分类体系。配备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垃圾进一步的细分处置和回收利用。特别要加强有害垃圾投放分类的管理力度,对于过期药品、废弃口罩等垃圾,严格执行分类要求,做到精准分类。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中央、省、市垃圾分类政策的研究、学习和运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行动,全员参与。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第一责任人调整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事关垃圾分类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年召开推动会议不少于2次,确保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

  2.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各方面要求,紧盯“源头减量”主要目标,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必须落实垃圾分类及减量专职人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仔细研究任务清单,对照时序进度,按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目标化、节点化、责任化开展。

  3.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基础台帐制度,记录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日常开展情况、统计汇总分类垃圾数量,同时抓好信息收集、梳理和报送工作。

第4篇: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110845/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