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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报告(合集三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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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活动,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报告(合集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常态化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报告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斗争。我作为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结合政工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宣传教育的专题调研。

一、抓好学习教育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院政治部充分发挥宣传发动优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周五集中学习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教育广大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犯罪的种种表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党组带头学习。每周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核心要义特别是关于扫黑除恶方面的重要论述,在检察工作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通读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和市院闫绪安检察长分别在省、市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上的讲话。

全院集中学习。每周五上午组织全院干警进行集中学习,政治部部长传达学习全国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基层的每一位干警。

支部党员学习。依托基层党组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和各级讲话精神,并结合岗位实际,深入研讨交流。 

二、加强动员部署 

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专项斗争有效、有序开展开展,根据区委和晋中市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院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并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议,宣布方案,明确通过三年努力,实现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黑涉恶犯罪,从根本上遏制全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办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立足全区实际,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重点打击16类黑恶势力犯罪的工作重点;动员部署,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并重,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加强立案监督和线索的查找、移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的工作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布置安排,注重协调配合、加强舆论引导的工作要求。 

三、创新宣传教育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区委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以加强纪律建设为重点,以政法干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其违法违纪的原因和制度、监督上的缺失,认清其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汲取深刻教训,确保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促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重温制度规定。 

1、深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原文、写心得,做笔记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化《准则》、《条例》的学习教育,推动全院检察干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心得。 

2、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市委政法委“八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与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违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行为。

3、坚决拥护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市院的决定,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妄议。 

二是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1、上好警示教育课。6月8日,邀请区纪委常委、监察委员会委员郑晋芳为全院干警讲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课做了题为“尊崇党章,严格守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专题讲座。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政意识。 

2、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组织观看一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系列电教片,让广大干警对照案例谈危害、找原因、提对策,通过反面典型的剖析,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以案宣纪,使广大干警受到震撼和触动,畏纪知止。

3、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分批次组织全院干警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纪律教育,强化警示和震慑效果,让广大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干警自觉从意识上“不敢腐”、“不想腐”。

三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制度建设。

1、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以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为内容,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部门的所有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督促广大干警做好表率、廉洁自律,履行好检察工作职责。

2、做一次廉政承诺,公开做出廉政承诺,认真签订《坚守廉洁自律、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承诺书》。 

3、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查找剖析检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产生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更加管用实用的监督制约手段方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加强干警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拓宽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强化纪律作风和执法司法活动督导检查,建立完善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 

此外,积极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利用局域网,及时发布反腐倡廉动态、案例通报、党纪党规等廉政教育信息,为干警学习提供便利,制作了廉洁从检宣传灯箱86个,发挥了潜移默化作用。组织了迎‘七一’赴延安梁家河红色革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坚定干警理想信念。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通过“两微一端”及时宣传专项斗争相关政策要求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以案说法”法治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法尚德的良好风气,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弘扬司法正气,保持司法廉洁。 

常态化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报告篇2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XX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XXX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

常态化扫黑除恶分析研判报告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农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四个调研指导组,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对全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全覆盖。 

调研指导组分别由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县扫黑办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兴涛,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法院院长苏洪涛,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检察院院长张国生担任组长。 

调研指导组主要查看各成员单位在宣传发动、线索核查、一案一整治、基层组织建设、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以及省市反馈问题整改七个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调研指导组还前往种子化肥公司、农机加工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园区、学校、医院等地进行走访调研,征求各行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并对重点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指导和部署,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同时希望全县各行各业踊跃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12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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