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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拉小手|脱贫攻坚活动方案_扶贫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 时间:201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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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攻坚战,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应如何制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脱贫攻坚活动方案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脱贫攻坚活动方案

  脱贫攻坚活动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以“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为核心,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对全县20个省定“十三五”贫困村和2332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实行精准扶贫攻坚,全力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弘扬方志敏精神,立下愚公志,打好攻坚战,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2018年,全县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三、工作措施

  (一)按照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

  1.制定精准扶贫攻坚工作规划。要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并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用统筹规划承接上级扶贫开发政策支持,抓好本地精准扶贫攻坚的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制定贫困村和贫困户具体脱贫计划。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每个贫困村、每户贫困户的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同时,将一些未列入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差、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发生率较高的行政村确定为县(市)级贫困村,并制定脱贫计划,统筹各类扶贫资源倾斜扶持。

  (二)按照精准帮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1.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深入开展县直单位定点包扶“十三五”贫困村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单位帮扶。帮扶单位要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队。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受帮扶的贫困村要积极主动对接帮扶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贫困群众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脱贫致富的合力。

  2.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县直单位干部采取“321”的方式开展结对帮扶,即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干部结对帮扶2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1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乡镇(场)干部(职工)包干托底,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技术、送项目“四送”活动,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各地对在扶贫对象户建档立卡之后因灾、因病等原因新出现的贫困户,要纳入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并落实帮扶干部给予积极帮扶。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对扶贫。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结对扶贫工作,扎实开展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四扶”活动。充分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多方发掘社会扶贫资源。

  (三)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专项扶贫工作力度。

  1.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夯实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基础。一是找准优势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二是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参与度和受益度。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三是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扶贫攻坚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省财政每年 1000万元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资金使用上要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帮扶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对贫困户尤其是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

  2.强力推进扶贫移民搬迁,着力改变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采取“进城进园、集镇、中心村”梯度安置的方式,全面摸清底数,统一群众思想认识,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移民搬迁规划。二是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

  3.强力推进贫困村村庄整治,大力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每年新农村建设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力争2017年全县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强力推进“雨露计划”培训,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一是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统筹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政策,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加大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培训力度,从而达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目标。二是创新培训方式。依托省、市、县职业院校资源,立足沿海发达省份的市场用工需求,集中在务工比较多的地区,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单式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

  (四)按照精准发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行业扶贫工作力度。

  1.大力实施交通扶贫。加快推进贫困乡村客运络连通工程,改善运输条件,完善贫困村客运络,提高贫困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加快贫困地区及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快县乡道升级改造进度。2018年率先完成20个“十三五”省定贫困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全县农村25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

  2.大力实施水利扶贫。进一步提高贫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2015年底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建设任务,力争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已列入全国近期治理规划的贫困地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在贫困地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3.大力实施医疗扶贫。一是将贫困村的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和卫生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作为医疗扶贫工作重点,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项目方面,倾斜扶持贫困人数较多的乡(镇)村,从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同时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4. 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支持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达标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高校扩大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比例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5. 大力实施文化扶贫。加强对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贫困乡村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在农户自愿购买接收设备的前提下,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免费提供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基本节目。加快贫困农村互联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宽带用户普及率,稳步推进宽带络提速。

  6. 大力实施金融扶贫。一是建立金融扶贫优先工作机制。上饶银监弋阳监管办事处优先审批涉及有扶贫业务和“三农”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弋阳支行优先办理上述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各项服务功能对接;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和再贴息需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债、开办同业存单、大额定期存单,增加其资金来源。二是制定扶贫贷款发放指导意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向贫困村和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督促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可贷资金70%以上留在当地使用并主要投入“三农”经济项目。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满足扶贫经济和“三农”经济发展需求。

  7.大力实施保障扶贫。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和“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实行民政救济“纯低保户和五保户”全覆盖。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并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残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精准扶贫攻坚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贫困地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精准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今年乃至今后五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根上。对精准扶贫攻坚埋头苦干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调整。

  (二)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精准扶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加大财政预算扶贫资金持续增长力度。实行扶贫开发“省级监管、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县本级将调整财政支出分配结构,增加扶贫开发的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要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杜绝侵占扶贫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对贪污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精准扶贫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处理好机构改革和强化扶贫工作机构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在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成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职扶贫工作人员。要加大贫困地区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全面落实行业扶贫的职责。落实全社会共同责任,凝心聚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县直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精准扶贫的工作计划,并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细化任务、倒排工期,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行业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多方挖掘社会扶贫资源,凝聚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全县结对帮扶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实行贫困人口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对贫困人口脱贫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及时将稳定脱贫人口退出系统,将新增贫困人口录入系统,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户帮扶全覆盖。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各帮扶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县委、县政府每年对贯彻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脱贫攻坚活动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习对我省扶贫攻坚提出的明确要求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两轮驱动,贫困村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统筹推进,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衔接,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聚力帮扶,切实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为确保我县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象识别到村到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信息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县、乡(镇)两级建立精准扶贫电子信息系统。

  2、坚持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方略,充分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精准分析贫困户的分布、致贫原因、扶持需求等,并精准分类施策,制定减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县有减贫规划、乡(镇)有脱贫方案、村有发展目标、户有致富项目”。

  3、坚持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扶贫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到村到户项目的扶持,县直各单位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住房、教育、卫生、扶贫、救助、就业等各类社会保障项目要对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4、坚持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实施“八个一”帮扶措施,即一乡(镇)有一个挂点县领导、一乡(镇)有一个帮扶方案、一村有一个定点帮扶工作组、一村有一个帮扶计划、一村确定一批扶持项目、一户有一个帮扶措施、一户有一个增收项目、一户有一名帮扶人员。

  5、坚持跟踪管理到村到户。强化扶贫项目实施效果监测,县、乡(镇)、村均建立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台账,对扶贫对象实施跟踪动态监测管理。

  三、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到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具体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贫困村。按照省确定的15个贫困村,从2014年起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帮扶工作组,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针对15 个“十三五”贫困村全部选派“第一书记”,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对具备发展条件的村,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整村推进;对自然条件恶劣和基础设施滞后,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的,实施整村整组移民搬迁。通过综合施策,分步实施,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安居乐业,确保全县贫困村到 2020 年基本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贫困户。根据省测定我县贫困发生率,结合我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截止2014年底,全县有贫困人口14326人。从今年起,通过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确保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 2018 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全县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50%左右;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实行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2019-2020年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阶段,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目标。二是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三是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增收致富产业,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精准识别

  1、精准摸底。按照国家制定的贫困对象识别办法和程序,坚持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把真正贫困的人口纳入扶贫对象。为确保特困人群的真实性、精确度,在前两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特困对象进行再次核准。

  2、科学分类。在前两次识别和再次核准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贫困村、贫困户类型。在贫困村中,区分出基础设施落后致贫村、产业发展滞后致贫村、村级班子软弱涣散致贫村等类型。在扶贫对象中,先区分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低保户等托底保障对象和有劳动能力及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再区分出因智、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户及因缺乏生产经营技能或缺少发展资金致贫户,为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3、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扶贫对象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与贫困户信息直通,做到资源共享。

  4、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乡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脱贫目标为依据,逐村逐户建立贫困村、贫困户帮扶档案,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二)精准施策

  按照“突出产业扶贫、强化社会救助、建设美好家园”的要求,大力实施“三大扶贫工程”。

  1、产业扶贫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依托我县现有的烤烟、食用菌、香榧、白茶、毛竹、水产养殖等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引导贫困户发展1-2项“短、平、快”的种养、加工或旅游服务业,加强扶贫造血功能。

  (1)精准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每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产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产业项目。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结合土地山林流转、租赁或入股,积极探索扶贫资金出资折股到户的资产受益方式。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努力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每年从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中安排不低于30%的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烤烟办、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它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精准培育产业扶贫模式。按照“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要求,因地制宜培植特色扶贫产业;坚持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全县贫困村都按照 “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四位一体的产业扶贫要求,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培育“合作社+贫困户”示范项目,采取贫困户土地、山场、劳动力或扶贫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打造贫困户户户有股份、年年有分红、持续增收有保障典型。每个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每个村抓好1个产业扶贫示范点。(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等)

  (3)精准创业就业培训。积极整合“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教育部门要针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用足用好普惠扶持政策;农业部门、劳动人事部门和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对象培训特惠扶持力度,积极探索培训课堂进田园、地头的新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在当年计划资金内,对凡自主自愿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技能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凭证直接补助。力争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或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就业。到2018年,完成贫困人口技能培训1000人,实现就业率在9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

  2、保障扶贫工程。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特困扶贫对象救助,实施精准特惠救助扶贫。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对全县开展的农村特困对象摸底调查确定的人员进行政府保障兜底。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对象中无收入来源、依靠自身条件无法改变生活状况的群众加大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省民政厅挂点帮扶黎川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县民政局、各乡镇等)

  (2)加大医疗保障和保险救助。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县级住院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及在新农合补偿基础上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县卫生局、县民政局等)

  (3)强化教育救助。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方面的资助政策,保障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保证贫困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斩断穷根,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积极开展“金秋助学”、“圆梦大学”、“春蕾计划”、“老促会千百十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成功人士设立助学基金。为保障贫困乡村基础教育力量,分期分批定向招收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并建立贫困乡村教师奖励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临时和社会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及中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强化民政、残联、妇联、红十字会组织慈善救助的职能,搭建政府部门救助资源、社会救助项目与贫困农户救助需求相对接的信息平台,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引导有影响力的慈善组织和企业设立社会救助扶贫公益基金、组建慈善救助机构。(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等)

  3、安居扶贫工程。打好安居扶贫攻坚战,帮助扶贫对象建设美好家园,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小康成果。

  (1)加大扶贫移民搬迁力度。顺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人口布局的要求,对不宜居住的贫困村自然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按照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扎实推进移民搬迁扶贫,依照德胜镇、厚村乡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成功经验,有序引导贫困人口向县城、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帮助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发展环境。积极整合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国土、扶贫和移民、烟草、教育、卫生、电力、交通运输、新农村建设等部门资金,集中用于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搬迁移民的劳动技术、就业技能的培训,实现搬迁移民有业安置,稳步增加收入。到2018年,实现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搬尽搬。(县扶贫和移民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烟办、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新村办等)

  (2)加快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十二五”规划15个贫困村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未完成村庄整治的村组,继续给予扶持。在“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中,重新识别确定15个发展条件差、贫困程度深的贫困村。在“十三五”期间,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政策给予重点扶持。在省每年每个贫困村20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每年整合150万元以上财政性资金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新农村建设的村点安排对贫困村全覆盖,每个点叠加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全面优化村容村貌。力争2018年完成全县15个贫困村中20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20年完成全县108个行政村25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实施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优先安排扶持城镇供水管向贫困村延伸,无条件实施集中供水的村庄实施分散供水工程,2015年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90%。力争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全面解决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村无电和电压不稳问题,农村通信络全覆盖。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县新村办、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3)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住房保障体系,优先安排农村危旧房改造指标,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到2017年基本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安居问题。(县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贫困农村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及针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种资助政策。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贫困地区群众享有全县同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农村低保、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安全住房以及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补贴等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局等)

  五、帮扶方式

  (一)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指派工作组到挂点行政村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帮扶工作做到五年不变,坚持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各乡(镇)统筹安排乡村干部到各行政村结对帮扶,每名干部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点贫困村,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年底跟踪问效。构建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上公开,为干部帮扶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和移民局等)

  (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将贫困户、贫困村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互通,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扶贫,发挥“1017中国扶贫日”平台作用,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今后凡是各类社会捐赠资金或项目优先投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对社会力量救济性捐赠,先缴入红十字基金会、慈善基金会账户,凭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率先在东鑫电子商务园设立扶贫公益基金,通过互联每销售一斤茶树菇捐赠1元钱用于扶贫公益事业。(县扶贫和移民局、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等)

  (三)用好定点帮扶平台。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用足用好国家文化部、省政协办公厅、省民政厅、江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政策,发挥定点帮扶单位职能优势,搭建好项目对接、产业承接平台,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的技术、信息、人才及改革试点等支持,加速推进县域经济发展与扶贫攻坚。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每个帮扶单位定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着力推进一批对口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解决一批难点重点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县扶贫和移民局、县苏区办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党委、政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精准扶贫上,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县政府将认真落实、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任务,并逐年增加。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振兴原中央苏区等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向上争项目争资金。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项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充分发挥社会资金扶贫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贫规划和计划,切实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各帮扶部门(单位)和个人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通力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推进。扶贫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牵头协调,整合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四)健全机构,建强队伍。切实加强扶贫移民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要尽快适应精准扶贫工作,充实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干部专门负责扶贫移民工作。乡(镇)扶贫专干享受扶贫工作津贴,保证其待遇不低于乡(镇)农、林、水、计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待遇。

  (五)选好班子,夯实组织。乡(镇)党委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到贫困村工作,向贫困村派驻党支部“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扶贫目标提供组织保障。鼓励和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积累,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把扶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及定点扶贫单位,把落实扶贫责任的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班子考核的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脱贫攻坚活动方案篇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特别是省委骆惠宁书记对吕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委“六个坚持”“六新目标”要求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扎实组织扶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发展机遇,找准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以万名干部进村入户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要方式的脱贫攻坚“春季行动”,抓典型、抓项目、抓举措,为圆满完成2017年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骆惠宁书记“精准的方略要在动态中坚持,产业扶贫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的速度要加快,涉及到扶贫的一系列改革要深化,贫困村的党支部和帮扶力量扶贫工作的能力要提升”的“五个要”要求,通过各级领导牵头抓一批典型、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一批扶贫产业计划和项目、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推进一批扶贫改革举措等“五个一”活动,形成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深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产业扶贫、生态脱贫、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护工护理培训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两线合一”、激发内生动力、县际结对帮扶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在动态中坚持精准方略。把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贯穿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始终,把精准理念体现到脱贫攻坚各个环节。在做好“脱贫一批、验收一批,脱贫一户、‘销号’一户”“减法”的基础上,对脱贫后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返贫的,采取“返贫一批、再扶一批”的方式做好“加法”。以县印发《2017年度精准脱贫帮扶手册》,确保精准方略在动态中贯彻好、实行好、坚持好。(责任领导:雷建国、李俊平,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陈林强)

  (二)突出抓好特色种养加产业扶贫。全面推进特色农业产业脱贫行动计划,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功能性农业。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建立新型合作组织,把贫困户组织起来搞种植,搞养殖,发展配套加工,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利用春季行动的时间,围绕“一村一品”“一户一策”,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规划设计一批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牵头带动、利益联结、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扶贫产业项目,4月底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扶贫项目库建设,真正建立起“一村一特色、一户一项目”产业扶贫机制,让更多接地气、有特色的产业和项目遍地开花、涌现在村头田边。(责任领导:李俊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堂、刘凤平)

  (三)全力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速度。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两年总交账”的要求,市委书记、市长每人包联一个易地搬迁村,10个贫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包联一个移民扶贫搬迁项目,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旧村复垦、经济林增效、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济、新产业培育、劳务输出等后续保障工作,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利用春季行动的时间,把总体进度赶上去。对2016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确保上半年分房到户;对2017年计划建设的项目,争取在3月底前办结前期手续并全面开工建设,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五年任务三年完”奠定基础。(责任领导:李俊平,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陈林强)

  (四)扎实推进生态脱贫。坚持把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重点抓好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建设,力争有造林任务的贫困乡、贫困村全部成立造林合作社,并在今年春季迅速展开造林脱贫工作。抓好退耕还林,落实好上一轮退耕还林103万亩补助兑现,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92万亩兑现进度;落实好公益林管护政策,新聘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担任护林员和巡护员;抓好经济林提质增效,重点实施20万亩标准化管理示范基地项目,改良品种6万亩。利用春季行动时间,完成全年120万亩造林任务和85.2万亩退耕还林任务的70%,完成6.8万亩退耕还草春季整地工作。(责任领导:李俊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刘凤平)

  (五)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年内计划在10个贫困县区285个贫困村,建设总规模189.392MW的光伏电站,确保年底前并发电。加快2015年、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进度,确保5月底前全部并发电。(责任领导:李建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威、陈林强)

  (六)进一步打响“吕梁山护工”品牌。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政策支持五大体系,贫困人口参训比例超过50%,年内培训12500人,就业10000人。积极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的大型家政企业合作,引进北京、太原等地家政服务机构,帮扶培育带动本地家政企业发展。建立专门机构,跟踪服务外出就业人员,积极推行“员工制”管理,为护工融入城市发展解除后顾之忧。开展“吕梁山护工”系列宣传活动,开发吕梁护工大礼包等,进一步扩大“吕梁山护工”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领导:雷建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光华)

  (七)大力提升贫困村的党支部和帮扶力量扶贫工作的能力。全面加强农村“三基”建设,坚决落实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和帮扶责任,利用春季行动的时间,加大对乡镇书记、乡镇长、贫困村“两委”主干、第一书记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贫困村的党支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提升各级干部的帮扶能力。(责任领导:秦书义,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郭宏波)

  三、工作措施

  (一)进村入户集中解决一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提出的“六个精准”“五个一批”,骆惠宁书记“五个要”等,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县乡三级万名干部进村入户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深入研究、解剖麻雀。在调研摸排的基础上,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做一次全面诊断,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分析透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2月底前,市级领导针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15个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领题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形成面上推动文件,并牵头负责落实。(课题附后)(责任领导:李正印、王立伟,责任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责任人:雷建国、李俊平、陈林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各级领导牵头抓一批典型。坚持以上率下,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包联抓项目,市级领导包县包项目、县级领导包乡(镇)包项目、乡级领导包村包项目、村级领导包户包项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典型。市级领导重点围绕10个贫困县的18个典型,按照市级领导出征挂帅、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2-3名科长具体负责的方式,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每个贫困县都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项目附后)。县乡村领导也要分别牵头抓一批典型,推动更多接地气、有特色的产业和项目遍地开花、涌现在村头田边。(责任领导:李正印、王立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制定实施一批扶贫产业计划和项目。围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一户一策”,以县、以乡、以村分别制定产业扶贫计划,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制定兜底脱贫计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制定致富产业计划,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致富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增收计划和项目、每个贫困人口都有脱贫门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2月底前制定完成各类扶贫产业计划,春季期间启动一批重点扶贫产业项目。(责任领导:李俊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堂、刘凤平)

  (四)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1、“传承好家风、争创文明户”活动。积极引导村民守法诚信、弘扬美德,教育子女孝敬父母,形成孝老爱亲、赡养老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把扶贫与扶志结合起来,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引导群众依靠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实现脱贫致富。(责任领导:雷建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薛波)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支持今年拟退出贫困村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去年冬季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加强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划定区域、明确责任、限期完成,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向纵深推进。(责任领导:张广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交通局、吕梁公路分局、驻吕高速公司等,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靳东征、贾誉、王吉、闫志雄、锁文录等)

  3、春季“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在去年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为主的三大战役的基础上,全面部署开展以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为重点的春季“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为农村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领导:李安林,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赵平)

  (五)推进一批扶贫改革举措。

  1、扶贫“两线合一”兜底脱贫。研究出台农村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办法,结合年度脱贫规划,全市整体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再提标20元,实现退出贫困县和低保贫困人口低保线略高于贫困线目标。围绕动态中实现精准,通过政策创新,集中财力,在统筹做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扶贫的同时,2017年先解决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兜底脱贫问题。(责任领导:张敬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刘学良)

  2、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大力推广购买式造林、合作式管护模式,坚持增绿致富双赢、造林管护并重、林牧二业并举,重点实施机场周边二期绿化、高速路和国省道通道绿化、宜林荒山绿化,让群众在造林绿化中有更多更稳定的收入来源。(责任领导:雷建国、李俊平,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刘凤平)

  3、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借鉴推广孝义市“精准扶贫贷”、临县“扶贫合作社承贷+贫困户使用”、文水大象农牧集团“公司担保 +贫 困户贷款 +入 股分红”等金融扶贫模式,扩大覆盖范围,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担保难、抵押难的问题。探索研究符合贫困户需求的产业、财产、教育、医疗等方面保险政策,全面推广农业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在因灾、因病、因学等致贫方面增加保障,切实发挥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责任领导:竟晖,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市保险行业协会、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王珍云、赵龙、刘继民)

  4、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全面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研究加强监管、绩效评价和问责的有效措施,实行扶贫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制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扶贫项目管理制度。4月底前,10个贫困县区按照扶贫项目库,拿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盘子。(责任领导:竟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责任人:耿万林、各县市区长)

  5、创新社会力量扶贫方式。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实施包干扶贫行动,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人士扶贫助困、捐资助学活动;探索社会扶贫基金机制,重点用于贫困村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建立企业与贫困村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责任领导:雷建国,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经信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郭建峰、王子康、王海生、郭清智、李晓娥)

  6、完善县际结队帮扶机制。孝义、汾阳、文水三个非贫困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帮扶资金,重点用于结对贫困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采取企业订单、干部挂职、培训、委托培养和组团式支教、支医、支农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县产业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等事业发展的人才支持。(责任领导:张广勇、马文革、李小明、李俊平,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相关县市区,责任人:相关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王阳平)

  7、集体经济破零。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建立完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贫困户利用扶持资金、互助资金、小额信贷等加入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扶贫龙头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培育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责任领导:秦书义,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经中心、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郭宏波、史兴唐)

  8、探索资产性收益机制。研究制定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办法,按照保障无劳动能力贫困户优先受益的原则,综合测算建设成本、运营费用和分配比例,确保年内收益分配到户、村集体收益增加。总结推广石楼沟域经济、方山桥沟模式等资产性收益分配模式,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责任领导:李俊平,责任单位:市农经中心、各县市区,责任人: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史兴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打好脱贫攻坚“春季行动”这一仗,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委书记李正印任第一组长、市长王立伟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敢抓敢管、亲力亲为,以上率下、示范带动。10个贫困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月下旬或4月初,召开全市脱贫攻坚现场观摩会。

  (二)压实工作责任。2月3日,全市动员部署,进一步压实市县乡村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责任,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对脱贫攻坚“春季行动”的实际成效负总责,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深入一线解决问题,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10个贫困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围绕脱贫攻坚“春季行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确保“春季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络等新闻媒体和开辟专栏、制作专题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宣传报道脱贫攻坚“春季行动”的开展情况。加强动态报道、深度报道和典型报道,特别是要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对负面典型予以曝光,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充分调动全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出真抓实干、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级都要细化工作任务,拉出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量化责任到人,做到重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指标化。实行周报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加强沟通联系,紧密衔接配合,及时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整个“春季行动”高效有序开展。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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