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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合16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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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章16篇 ,欢迎品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及南庄乡党委、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后,我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明确,思想认识不到位。自扫黑除恶活动开展以来,我对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学习领会不深入,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只是吹吹风,喊口号,过一阵子就结束。特别对理论知识学习不充足,知识构架不完整,存在学用脱节现象;政治警觉性不够高,把专项斗争当成日常性、一般性工作来抓,对潜藏的黑恶势力看不到、认不清。

  二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开展工作不全面。在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主动排查线索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三是工作合力不健全,协调配合不密切。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仅仅围绕综合治理开展工作,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存在部门之间步调不一致、行动不协调、配合不密切的问题。各基层站所前端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重打轻防”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一是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不牢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上述所表现出来的问题,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不用不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是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还不足。党性作为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是衡量党员立场和觉悟的根本准绳,也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本人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党性的再锤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的再提升。没有做到时刻用合格党员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反思警醒、改造提升。

  三是务实为民的情结未打开。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作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真正达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缺少一点“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

  三、整改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帮助我们寻找线索、汇报线索、提高线索质量。

  一是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平时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蹲点驻守管理、错时上班等长效管理措施,杜绝拉帮结派、恶意竞争、占道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创新宣传载体,拓宽举报渠道。在平常采取会议的形式进行宣传外,还要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

  律常识。集中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三是深挖重点线索,强化司法衔接。在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下属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一插到底、绝不姑息;重点深挖群众反映最强、最敏感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摸排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2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王苏杰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及要求,始终围绕扫黑除恶目标任务,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河道管理治理领域,扎实开展落实县水利局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有力地推动了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进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他按照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具体要求,及时成立站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组装宣传车辆,结合日常巡查,不定期在沿河村组进行宣传,并在重点河段、醒目位置、工程范围内悬挂横幅,同时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营造河道治理中扫黑除恶、乱象治理浓厚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治理涉河乱象问题。2018年7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环保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他积极担负起河流环境治理工作组的重要任务,开展“三河”环境治理工作,利用三天时间,对渭河、石头河、麦李河按照部门职能对河流范围内存在的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全面排查,三河共排查问题92个,在排查过程中逐一对接有关村组、企业和个人,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立即行动,并根据河长制各级部门相关职责,县河长制办公室对问题逐一分解交办,下发文件,限定时间,督促落实整改。经过近一月的整治,河道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尤其是麦李河脏、乱、差现象得到抑制。

  结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秦岭“五乱问题”方案和秦岭问题整改“回头看”再排查要求,2019年3月中旬对石头河、麦李河、峒峪河四乱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就排查出的峒峪河鱼笼段垃圾、麦李河曹家村、郑西村、陕汽、陕开段桥下垃圾问题和石头河左岸东星段房屋、落星堡村段堤防外两家石粉厂(万园、启超)及铁桥下垃圾问题,在县河长办的统一安排下,从4月初开始督促沿河村组、企业先进自行清理,截止4月中旬,石头河、麦李河垃圾部分清理到位,峒峪河垃圾问题没有清理到位。为了将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到位,结合新发现问题,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石头河拆房、垃圾清理、峒峪河垃圾清理、麦李河陕汽温星桥下垃圾清理、曹家村塬星桥下垃圾清理、陕开桥下垃圾问题清理整治方案,由河道管理站实施,进行集中清理。从4月26日开始,6月底结束,对涉及秦岭问题的石头河落星堡段两户石粉厂(万园、启超)进行了突击联合整治,万园石粉厂已经全部拆除,启超石粉厂已全部退出河道管理范围,全部就行了覆土植绿;对涉及到峒峪河垃圾问题、麦李河陕汽温星桥、郑西村村桥、塬星桥、陕开段桥下垃圾问题进行组织机械、车辆、人员集中整治,共清理垃圾15000立方米,拆除房屋7间,疏通河道300米,建设拦水坝一座,为预防继续倾倒垃圾,对麦李河陕汽温星桥、郑西村村桥、塬星桥两侧加装了防护栏,并在陕开段桥处设置了警示牌;对涉及石头河左岸东星段2间砖混房进行了拆除,堤防内外坡垃圾180立方米进行了清理。三河治理成效显著,极大地改善河流生态和人居环境。12月下旬,在华明村的配合下,单位组织机械、人员对石头河华明桥下猕猴桃桃树和猕猴桃杆、1间简易砖房全部予以清理,确保了河道安全。

  对排查出的三国小镇、关中天下、宏鑫汽配、武侯中军帐占压护堤地问题,按照行业违建整治要求,逐级研判确定违建后,我按照分工,及时带领干部职工宣讲政策,按照程序开展执法和范围划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各个部门大力配合下,组织机械于2020年4月中旬对三国小镇、关中天下占压护堤地范围内建筑彻底就行了拆除,并覆土绿化。4月底以前宏鑫汽配、武侯中军帐占压护堤地内的建筑物也已经自行拆除到位。

  三是规范河道执法,严查违法水事案件。结合依法治国的思路,努力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督促麦李河入渭口武侯中军帐及时拆除了麦李河边的采砂设备;石头河外14处采砂点涉及河道的挖断了过河道路。全年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4起,共罚款9万6千元。2019年全年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1起,罚款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2020年5月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一起,罚款5000元。河道采砂秩序明显好转。

  总之,在专项斗争中,王苏杰同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求真务实的举措开展了河流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践行了初心和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他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3

  根据《泽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3号)的文件精神,我院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工作部署安排,我院高度重视、强力推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现将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专项办公室、确实形成了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题工作会,强调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并对具体工作开展进行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院工作组分析并明晰了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院长周强加同志特别要求,针对医疗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院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他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地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投诉、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积极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1、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医院多处LED显示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以及利用医院电视循环播放微视频、微动漫等形式手段,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内容,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家庭医生进村服务时机,开展主题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赢得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有效提升了我院扫黑除恶工作效果。
  2、积极摸排,排查扫黑除恶
  我院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调查摸底,进行一次内部摸排,排查有无黑恶势力的存在。在排查摸底的同时,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法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各科室发挥贴近病人、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乱收费、收受红包、特别对重点科室容易出现黑恶事件进行细致排查。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联系电话,便于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三、存在问题
  我院将积极与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组对接,加强与乡派出所、综治办等扫黑除恶工作成员单位,以及村卫生所室的信息沟通,形成合力,认真做好线索摸排。目前我院尚未发现有关线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院将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提升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使我院把扫黑除恶斗争推向高潮、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成效,为促进我镇医疗卫生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4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位置强力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大院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以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成立邵庄乡精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目前我乡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人,重点人员5人其中4人被强制医疗,1人纳入20**年以奖代补范围。

  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3、对、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五、积极摸排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5

  和县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和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活动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精心部署。学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行政会议、教师大会进行专题学习、专题部署,落实线索排查责任,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摸排清理掌握情况。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到校内校外、教师学生全覆盖,把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本次行动,教育处与年级组可重点针对学生中有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密切的、喜欢在同学之间拉帮结伙的、有暴力倾向或精神问题等不稳定因素的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登记。

  (三)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加大学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综合楼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画及标语,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的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向师生广泛宣传打击黑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遵守法律法规。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各位教师、各班级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的实际,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涉黑涉线寒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

  教职工、广大师生、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最大限度地挤压黑势力滋生空间。联合派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请法律工作者到校开展讲座,指导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各班级迅织开展“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班会,让每个学生都知晓恶势力的危害性、扫黑除恶的意义。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陶行知先生的真知灼言,言犹在耳,我深感一位人民教师的责任,也深感一位人民教师的光荣,成绩属于过去,未来才属于自己,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一个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者,我知道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党在新时期下的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己经确定,我惟有勇于进取,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6

  根据西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指导工作会的部署要求,海河社区对今年以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今年党中央的重要决策和部署,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依法治国、社会治理、基层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巩固了党的执政之基、密切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因此,新村街道海河社区作为基层党支部,坚决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街道党工委的决策和部署。

  二、成立机构,落实行动

  社区在辖区内单位、小区、重点场所等传达部署中央、省委、州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后,社区领导班子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成立了以社区书记郑晓红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的“扫黑除恶”工作。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为加大“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力度,从2月中旬,在社区会议室召开了社区干部、网格员、居民小组长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后。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会议议程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布置,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家每户,营造家喻户晓的浓厚宣传氛围。同时公布了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辖区派出所的举报电话。

  2、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等各种宣传之机,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利用辖区各商家、店铺LED电子显示屏,进行了“扫黑除恶”相关标语滚动宣传。

       4、为扩大宣传知晓度,由社区组织各网格人员上门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四、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摸底排查

  社区干部、网格人员从2月起,以“六个围绕”认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结合“西昌格格”夜间巡逻,深入辖区单位重点排查10类9大专项黑恶势力苗头的嫌疑人,社区每月开展一次摸排黑恶势力的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违法犯罪领域的摸底排查工作。设立举报箱1个,以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全面摸排,目前辖区暂未发现黑恶势力线索。

  五、存在的问题

  线索排查效果不明显。社区虽从今年2月起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以来,至今还没有接到相关的举报线索。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开展多渠道的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社区、部门、行业的线索排查工作以督导问责的方式促排查责任落实,在辖区学校、社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等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并积极鼓励辖区居民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提供相关线索。

  3、进一步加强社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源头治理。

  4、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7

  **党工委在开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按照县委部署安排,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配强组织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线索摸排等扎实举措,强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工作。与县委、县政府同频共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满意度为目标诉求,组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平安开发区建设,净化社会秩序,伸张公平正义。成立由开发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辖区内扫黑除恶工作。3月26日,开发区(宝城街道)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领会学习上级文件,研究工作计划和安排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各社区(村)、派出所、职能科室按照“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抽调精干力量,完善工作体系,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全区社会大局稳定。4月10日,召开由全体干部职工,企业、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各村三职干部等参加的“开发区(宝城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大会,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令。8月19日,对开发区内45个规模以上企业发放一封公开信,对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到企业进行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涉恶势力行为的,要求企业如实举报,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在区内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彩页,在社区LED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标语,出动宣传车进村到企业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相关内容。分批悬挂宣传横幅26条、张贴通告2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1000多份、LED电子显示屏宣传300多条(次),营造了全民皆知、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赢得了最广大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三、加强线索摸排,全面全方位掌握情况。把排查线索、摸清情况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前提和基础,重点打击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派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各社区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积极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举报黑恶霸痞,并对接到的举报线索及时进行甄别调查,做到了对辖区内涉黑线索的底子清、情况明。7月19日,收到县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举报信息(举报人李友科反映西尖村“村霸”张武等问题)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被举报人张武本人根本不认识举报人李友科本人,李友科反映的问题皆因张武妻子张美芹作为妇女干部、计生专干的工作职责,与张武本人无关。其中,李友科反映张美芹非法闯入李友科住宅的问题情况不属实;李友科反映张美芹向李友科索要计划生育举报金5000元的问题,反映张美芹儿子张晓伟故意欺侮李友科一家的问题,反映张金三与张美芹合谋,对李友科多次欺侮寻衅滋事的问题均查无实据;张武不是西尖村两委干部,只担任小组长(有西尖村委证明),故李友科反映张武实施犯罪受到轻微处罚及在村里任职的问题亦不属实。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通过前期开展的线索摸排工作及走访调查后发现,个别群众不愿提供线索举报,这主要表现在:有的对农村黑恶势力、霸痞分子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农村宗族亲情观念较重,宗族派系势力影响较大,有的担心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针对上述现象,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力推进舆论宣传、法律宣讲工作。强化法律宣传,解决广大村民法律维权意识淡漠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二是持续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通过广泛发动、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全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从严从重重拳出击,保持零容忍打击涉黑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制度。各社区每周上报一次扫黑除恶工作信息情况,并将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四是严格监督考核,确保每项工作落细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纳入各社区年终考核,对落实工作不力的社区和个人的进行责任追究,倒逼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五是加强协同联动,合力攻坚克难。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强化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凝聚工作合力,确保打赢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8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9

  碧江区灯塔街道办事处滨江社区,地处铜仁市中心城区,共有4个小区,4067户,12201人。其中有党员25人,一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委区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我社区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及方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治站位,坚定立场。一是在省、市、区、党工委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特别是2018年4月8日党工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二是成立了由社区支部书记、居监会主任、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三委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成立滨江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了《灯塔街道滨江社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为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三是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书记、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一年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会议、推进会、约谈会、培训会等20次,确保了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
  (二)加大宣传,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一是通过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深入到小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知识宣讲活动,截止目前共开展院坝会1次。二是宣传无死角。包村领导及社区三委干部全面社区向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及其危害性,走访问卷、扫黑除恶标语口号“随处可见”,人民群众“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并积极参加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设置举报信箱1个、设置宣传标语上墙30幅,张贴海报300余张,张贴宣传单到每个楼层共1200余份。
  (三)全面摸排,收集线索。我村充分发动群众,坚持线索先行,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全面摸排收集各住家户及商户涉黑涉恶线索,将线索逐个甄别,建立台账,每天向办事处扫黑办报送线索情况,现场化解矛盾纠纷,未有线索信息。
  二、存在问题
  在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干部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消极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亟待加以破除。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透,应加强学习培训、知识交流。
  (二)宣传氛围不够浓。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口口相传的宣传效应,导致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不高。正面检举黑恶势力的群众比较少,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或者不敢说,或者碍于邻里情面不想说,未涉及自身利益时,存在不愿举报、不想举报、不敢举报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线索摸排不到位。对线索摸排工作不重视、应付了事等表现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摸排出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不
  多,来源渠道窄、摸排挖掘能力弱,一些群众心中仍有顾虑,不敢出面检举作证和害怕跑风漏气遭到打击报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各位社区干部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如果摸排工作不认真、不细致,或者排查出来后不向及时上报,要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二)创新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参与率。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微信群等手段,加大对典型案例宣传力度,特别是深挖彻查“保护伞”等重大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宣传与转发,切实发挥以案明法的作用,鼓舞士气、凝聚社会正能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提高群众信心,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挖掘党员的服务潜能。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扬长避短、再接再厉,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和谐(文明、平安)社区创建为目标,立足社区实际,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实现新的跨越,更上新的台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0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1

  第一条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建立流转有序、衔接顺畅的案件线索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三级纪委监委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之间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移送、查办、反馈。第三条

  问题线索主要是指以下所列的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第四条

  纪委监委在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应当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第四条纪委监委在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管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扫黑除恶线索移送登记表》及有关证据、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将《扫黑除恶线索移送登记表》报扫黑办备案。第五条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有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黑恶势力“保护伞”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在3个工作日内将《扫黑除恶线索移送登记表》及有关证据、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一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将《扫黑除恶线索移送登记表》报扫黑办备案。

  第六条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对相互移送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重点查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复杂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应同步立案、同步查办,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协同性、整体性。

  第七条问题线索核查结束后,将核查情况书面反馈至扫黑办和线索移送单位,如对处理结果存在异议且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需提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集体审议。第八条

  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问题线索移送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因泄露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保密纪律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九条

  纪委监委、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在问题线索移送办理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管理,对隐瞒、缓报、迟报、漏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倒查,按照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2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深挖根治、全面纵深推进的攻坚时期。为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有效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工作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立医院党建、平安建设、行业监管、行风整治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势力滋生土壤,优化群众看病、就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紧扣“深挖根治”这个阶段性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关系网”和“保护伞”得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重点打击对象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深挖其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确定以下打击重点对象:
  (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
  (二)干预、操控、把持、破坏卫生健康系统基建工程项目的;
  (三)干涉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
  (四)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受雇于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采取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职业医闹”等;
  (五)寄生在医疗机构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许勒索的;
  (六)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单位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的;
  (七)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车”、“黑灵车”,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八)组织、参与非法行医或非法“医托”,侵害患者健康权益的。
  四、职责分工
  委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与市扫黑办联系,完成综合材料的撰写上报。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委综合治理工作范畴,负责信访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整治。
  医政医管科:负责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政工科: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委机关、直卫生计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履职尽责项目清单。
  行政审批科:负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法治考核内容,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及整治,配合宣传科做好扫黑除恶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医托、“号贩子”、“血头血霸”、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黑救护车”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中医科:负责中医医疗机构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疾控科:负责疾控系统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基层卫生科:负责基层医疗机构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妇幼健康科:负责妇幼系统的职业医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乱象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宣传科:负责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
  党办:负责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党建考核内容,负责党支部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的学习及系统内失职渎职人员的调查处理。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负责计划生育方面涉黑涉恶的线索摸排及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尚未攻克的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集中攻坚,对已查处的案件循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是注重组织领导建设。各地各单位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扫黑除恶专题研究,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责任,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与沟通。要根据工作重心的转变,及时调整和制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注重行业监督监管。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清零攻坚”行动,确保“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对发现的线索要深入排查,仔细辨析,减少错判误判,提高处置效率。要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严肃查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部署开展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等行为,弥补医疗监管漏洞。
  三是注重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动员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对群众识别黑恶犯罪表现形式和重点打击犯罪领域的指引,切实解决群众不懂举报、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问题,最大程度地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联合公安、政法等部门开展涉医违法犯罪、非法行医、医托、号贩子等常态化联合执法与专项打击,推动行政与刑事手段双管齐下,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要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治理格局。
  五是注重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一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并于每月25日前报送扫黑除恶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亮点,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扫黑除恶线索及时报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3

  同志们:

  今天,县委决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地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督导组、地委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动员全县上下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繁荣富庶、文明和谐、幸福美丽新呼玛”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刚才,吴军同志传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武汉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地贯彻武汉会议精神再动员再部署的具体要求,远海同志代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今天上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招来,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检法三长参加,对我省贯彻和落实武汉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关乎政府执政能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县域经济建设,关乎呼玛社会稳定。全县各级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务必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牢牢印在心里,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扫黑除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地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维护好地方社会稳定,保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

  要清醒的看到,当前我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没有形成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扫黑除恶声势不够,宣传面不大,没有形成家喻户晓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局面。群众对扫黑除恶认识不清,态度不鲜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有时存在“忍一时风平浪静”“得过且过”的“隐忍”思想,对揭发检举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事后“清算”,致使知而不言,不敢提供线索,这是我们宣传动员不到位的表现。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心中还存在“黑恶势力与我们相距甚远”的错误思想,对扫黑除恶的认识没有上升到足够高度,对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还浅显的认为是偶然事件、个别案例。当前,我县未打掉一个涉恶团伙,甚至连一个涉恶人员也没有挖出来,是真的没有吗?这与我们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无黑可扫”的消极思想、“无恶可除”的负面认识和“无乱可治”的错误倾向不无关系。三是线索摸排不到位。有的单位对反映的线索,缺乏更深入的核实探究,了解片面,认定草率。有的部门,对群众多次反映的社会问题、多次发生的不良现象和苗头性倾向,故作不知或反映迟钝,缺乏防范未然的危机意识,等到时态扩大了,掩盖不住了,追究责任了,才后知后觉,开始补救,但为时已晚。全县整体对扫黑除恶的线索排查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和成员单位至今未主动上报过一条问题线索。四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高,责任落实不实,担当精神不足,抓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的力度不够的问题。各环节责任落得不实,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建立起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重点人员管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体制内人员走风漏气,纪律不严肃,一些村两委班子村长、书记不论对错,相互拆台,导致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力度层层递减。五是追查震慑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惩处态度暧昧,往往息事宁人,害怕事态扩大,甚至想着“自己的任期内不出事就行”,得过且过,缺乏与恶势力作斗争的担当和胆魄。有的部门人情关系较重,人情大于法理,时常能听到“我和谁谁认识,怎么抓我就得怎么放了我,谁都不能把我怎么样”的猖狂言论,视人情人际为保护伞,视法律为无物。这往往造成了对涉案人员处罚力度不够或没有受到处罚,犯罪成本过低,必然导致难以根除,反复发生。

  在这里我也代表县委、县政府表个态,要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政府执政的长期性工作来抓,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凡涉及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一经发现,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放过;凡为黑恶势力提供掩护、保护、包庇的社会人员或公职人员必须严肃处置,绝不手软;凡因麻木不仁、纵容懈怠,造成黑恶势力做大,造成社会危害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必须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我们生活的、热爱的呼玛,是人民群众的呼玛,绝不容许滋生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或团伙组织。

  二、必须强化责任分工和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各乡镇、各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谋划,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统性对照检查,切实找准问题短板,深刻剖析根源所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谋划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力度,将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严格明确组织纪律。政法、监察、公安、教育 等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队伍,特别是部门分管领导的警示教育,重申组织和工作纪律。对收到的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反映迅速,核实准确,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不得拖沓迟报,不得编造虚报,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涉案人员提供内部资料,对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无论是否造成影响,都要严肃追责,坚决铲除涉黑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每年巡视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彻底、打击不得力的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强化线索处置。各级各部门要紧扣“十类黑恶势力”,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重点人群,案底人群的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如实上报问题线索。公安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要把威胁基层政治安全、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综治委要组织检察院、公安、教育、市监、市政等部门,深入开展以整治校园暴力和未成年人欺凌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净化校园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近年来治安案件的梳理和回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政法部门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严格做好保护措施。积极整理好线索收集台账,逐条推进核实查证,及时处置,确保各类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阵地、新媒体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扫黑除恶有利氛围。

  (四)严格保障办案质量。把“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时消灭于雏形或萌芽状态,防止其社会危害进一步扩大”作为扫黑除恶工作的主要目标。县公安局、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甄别筛选,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侦查调查,符合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条件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政法机关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将法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既要防止把黑恶势力当作一般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来弱化处理,又要防止为体现战果将一般刑事犯罪作为黑恶势力犯罪来扩大化处理。要以“快破案、快起诉、快审判”为目标,加快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进度,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案件处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坚决以新战果、新突破、新成效展现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三、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和标本兼治

  (一)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倡廉结合起来。要将治理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查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要把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排、同步侦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是否暗藏着利益输送的腐败问题和人情交换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肃查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执法办案过程中失职渎职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公职人员,特别是“官”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都要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纪委监委要把“黑、恶、乱”问题纳入巡察范围,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深入开展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的总领作用。组织部门要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群众反映强烈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严肃调查。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沆瀣(hàngxiè)一气的,都要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维护基层一团正气。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各乡镇党委要加强指导,主动帮助村党组织理清问题、化解矛盾、健全制度,对确属“村霸”或涉黑涉恶村干部的,或借助家族势力无视国法,不服领导安排,肆意妄为,损害村民利益的,已经核实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坚持扫黑除恶与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在城镇要重点提升社会治案整体水平,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网吧、游戏厅、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严禁未成年人出入网吧,集中排查整治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管控和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农村要大力推广农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工作模式,鼓励群众揭发检举,对发现和反应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立即上报乡镇政府,逐级上报县扫黑除恶办公室,不得私自截留。要进一步完善落实村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崇法治精神,继承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在全县形成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四)要把扫黑除恶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省法制建设年”和“法执兴安”建设相关方案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行业和领域,要把握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尺度,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该查处的坚决查处,案件不够的也不要上纲上线。要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流窜到我县的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常态化管控,防止这一群体重新犯罪。特别是在校园要加快完善校园周边视频监控点设置,确保无死角全覆盖,重点时段配置校园执勤民警,安保人员必须上岗待命,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监管责任,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品德观,切实保护好学生弱势群体,营造更加健康、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4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5

  作为学校的一名中层干部,在工作中,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和县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和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活动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精心部署。学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行政会议、教师大会进行专题学习、专题部署,落实线索排查责任,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摸排清理掌握情况。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内部排查,到校内校外、教师学生全覆盖,把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结合本次行动,教育处与年级组可重点针对学生中有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密切的、喜欢在同学之间拉帮结伙的、有暴力倾向或精神问题等不稳定因素的情况进行一次摸排登记。

  (三)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加大学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综合楼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画及标语,积极宣传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扫黑除恶的意义、政策、措施与要求,向师生广泛宣传打击黑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引导广大师生遵守法律法规。

  (四)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各位教师、各班级要按照职能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加强协调配合,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的实际,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要开展好涉黑涉线寒摸排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积极鼓励教职工、广大师生、学生家长行动起来,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形成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的洪流,给黑恶势力强烈的震慑与打击,最大限度地挤压黑势力滋生空间。

  联合派出所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请法律工作者到校开展讲座,指导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各班级迅织开展“扫黑除恶”、“预防校园欺凌”班会,让每个学生都知晓恶势力的危害性、扫黑除恶的意义。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陶行知先生的真知灼言,言犹在耳,我深感一位人民教师的责任,也深感一位人民教师的光荣,成绩属于过去,未来才属于自己,作为一个人民教师,一个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者,我知道我的工作才刚刚开始,党在新时期下的素质教育的方针政策己经确定,我惟有勇于进取,不断创新,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篇16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王苏杰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及要求,始终围绕扫黑除恶目标任务,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河道管理治理领域,扎实开展落实县水利局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部署,有力地推动了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进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他按照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具体要求,及时成立站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组装宣传车辆,结合日常巡查,不定期在沿河村组进行宣传,并在重点河段、醒目位置、工程范围内悬挂横幅,同时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营造河道治理中扫黑除恶、乱象治理浓厚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治理涉河乱象问题。2018年7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环保工作会议总体部署,他积极担负起河流环境治理工作组的重要任务,开展“三河”环境治理工作,利用三天时间,对渭河、石头河、麦李河按照部门职能对河流范围内存在的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全面排查,三河共排查问题92个,在排查过程中逐一对接有关村组、企业和个人,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促立即行动,并根据河长制各级部门相关职责,县河长制办公室对问题逐一分解交办,下发文件,限定时间,督促落实整改。经过近一月的整治,河道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尤其是麦李河脏、乱、差现象得到抑制。

  结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秦岭“五乱问题”方案和秦岭问题整改“回头看”再排查要求,2019年3月中旬对石头河、麦李河、峒峪河四乱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就排查出的峒峪河鱼笼段垃圾、麦李河曹家村、郑西村、陕汽、陕开段桥下垃圾问题和石头河左岸东星段房屋、落星堡村段堤防外两家石粉厂(万园、启超)及铁桥下垃圾问题,在县河长办的统一安排下,从4月初开始督促沿河村组、企业先进自行清理,截止4月中旬,石头河、麦李河垃圾部分清理到位,峒峪河垃圾问题没有清理到位。为了将河道四乱问题整治到位,结合新发现问题,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石头河拆房、垃圾清理、峒峪河垃圾清理、麦李河陕汽温星桥下垃圾清理、曹家村塬星桥下垃圾清理、陕开桥下垃圾问题清理整治方案,由河道管理站实施,进行集中清理。从4月26日开始,6月底结束,对涉及秦岭问题的石头河落星堡段两户石粉厂(万园、启超)进行了突击联合整治,万园石粉厂已经全部拆除,启超石粉厂已全部退出河道管理范围,全部就行了覆土植绿;对涉及到峒峪河垃圾问题、麦李河陕汽温星桥、郑西村村桥、塬星桥、陕开段桥下垃圾问题进行组织机械、车辆、人员集中整治,共清理垃圾15000立方米,拆除房屋7间,疏通河道300米,建设拦水坝一座,为预防继续倾倒垃圾,对麦李河陕汽温星桥、郑西村村桥、塬星桥两侧加装了防护栏,并在陕开段桥处设置了警示牌;对涉及石头河左岸东星段2间砖混房进行了拆除,堤防内外坡垃圾180立方米进行了清理。三河治理成效显著,极大地改善河流生态和人居环境。12月下旬,在华明村的配合下,单位组织机械、人员对石头河华明桥下猕猴桃桃树和猕猴桃杆、1间简易砖房全部予以清理,确保了河道安全。

  对排查出的三国小镇、关中天下、宏鑫汽配、武侯中军帐占压护堤地问题,按照行业违建整治要求,逐级研判确定违建后,我按照分工,及时带领干部职工宣讲政策,按照程序开展执法和范围划定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强力推动和各个部门大力配合下,组织机械于2020年4月中旬对三国小镇、关中天下占压护堤地范围内建筑彻底就行了拆除,并覆土绿化。4月底以前宏鑫汽配、武侯中军帐占压护堤地内的建筑物也已经自行拆除到位。

  三是规范河道执法,严查违法水事案件。结合依法治国的思路,努力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督促麦李河入渭口武侯中军帐及时拆除了麦李河边的采砂设备;石头河外14处采砂点涉及河道的挖断了过河道路。全年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4起,共罚款9万6千元。2019年全年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1起,罚款2.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2020年5月石头河非法采砂立案查处一起,罚款5000元。河道采砂秩序明显好转。

  总之,在专项斗争中,王苏杰同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求真务实的举措开展了河流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踏踏实实的做人处事态度做好每一项工作,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践行了初心和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他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6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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