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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规章制度范文汇总四篇

规章制度 时间: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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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科室规章制度范文汇总四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科室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方针与政策,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规范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编号与处方编号一致,14岁及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日志和处方编号不吻合或有逻辑错误的扣20元,不进行编号的每张处方扣1元,以此类推,住院病人要按时登记住院日志(住院登记薄),并进行编号,住院日志编号与相应的病历住院号一致,不按要求编号的扣50元,住院日志缺项漏项者每项扣2元。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发热、腹泻等病人必须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向防保组报告,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漏登漏报1例扣责任人50元。

三、按规定对入院病人进行病史采集和简要的体格检查,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严禁编造病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的,每例扣5元,________年累计病历书写及时率达不到80%,病历合格率达不到90%或编造病历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四、住院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并整理装订整齐,当月病历限于次月____日止交护士长收集,然后统一交本院合医科,合医科初审后上交镇合医办审核报账,次月____日未交住院病历的,每份扣1015元,因报账材料不全、病历缺项漏项较多,被合医局退回的,视为不合格病历,________年累计不合格病历达10%的按第四条处理。退回病历务必在5天内将病历整改完毕,否则每拖延1天每份加扣1元,丢失病历则按该份病历所损失的医疗费用金额扣责任人的津贴或年终奖金。

五、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符合规范,处方中的药名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缩写或代号,必须有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不规范的每张扣2元。

六、每天所有出入院的病人结账必须登记清楚,漏登1例扣责任人20元、每天所有处方、治疗单必须整理装订保存,漏整理装订1天处方、治疗单扣30元。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以及三查七对制度,住院病人至少实测生命体征二次,分别是入院时一次、出院前1次,危重病人增加测量次数。

八、落实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遵循书面医嘱规定,落实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和诊疗核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九、认真落实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和销毁记录制度,不落实销毁消毒制度或无相关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诊断室、收费室、药房等重要窗口科室开放时间为:夏秋季8:0020:00,冬春季8:0019:00,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医生坐诊,药剂、护士及收费等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否则视为脱岗,发现一次扣10元,若因不遵守值班纪律被上级通报的扣100元,责任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十一、对于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若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医疗差错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00元10000元,并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

十二、工作人员要加强精密仪器或重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若为可防范行为而责任人不履行防护措施而导致的损坏,责任人承担50%损失费用。

十三、规范药品管理行为,建立药品出库记录台帐,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和验收入库制度,每季度对药品效期进行清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上墙公示。对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损失,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四、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科室负责人或业务副院长,并征得院办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十五、两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每日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二篇: 科室规章制度

制定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工作质量,监督全科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 落实本科室职责,督促和检查本科室的体系运行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八、积极协调与其它科室的工作关系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第三篇: 科室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篇: 科室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卫生方针与政策,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规范门诊日志及处方书写,门诊日志编号与处方编号一致,14岁及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日志和处方编号不吻合或有逻辑错误的扣20元,不进行编号的每张处方扣1元,以此类推,住院病人要按时登记住院日志(住院登记薄),并进行编号,住院日志编号与相应的病历住院号一致,不按要求编号的扣50元,住院日志缺项漏项者每项扣2元。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发热、腹泻等病人必须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发现传染病必须及时向防保组报告,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漏登漏报1例扣责任人50元。

三、按规定对入院病人进行病史采集和简要的体格检查,病人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住院记录,严禁编造病历。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的,每例扣5元,一年累计病历书写及时率达不到80%,病历合格率达不到90%或编造病历情节严重者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四、住院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并整理装订整齐,当月病历限于次月5日止交护士长收集,然后统一交本院合医科,合医科初审后上交镇合医办审核报账,次月5日未交住院病历的,每份扣10—15元,因报账材料不全、病历缺项漏项较多,被合医局退回的,视为不合格病历,一年累计不合格病历达10%的按第四条处理。退回病历务必在5天内将病历整改完毕,否则每拖延1天每份加扣1元,丢失病历则按该份病历所损失的医疗费用金额扣责任人的津贴或年终奖金。

五、加强医疗护理质量控制,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符合规范,处方中的药名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使用缩写或代号,必须有剂量(规格)、用法、用量,不能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处方、医嘱和护理记录不规范的每张扣2元。

六、每天所有出入院的病人结账必须登记清楚,漏登1例扣责任人20元、每天所有处方、治疗单必须整理装订保存,漏整理装订1天处方、治疗单扣30元。

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以及“三查七对”制度,住院病人至少实测生命体征二次,分别是入院时一次、出院前1次,危重病人增加测量次数。

八、落实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遵循书面医嘱规定,落实就诊患者身份识别和诊疗核查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九、认真落实无菌操作规程及消毒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和销毁记录制度,不落实销毁消毒制度或无相关记录的,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诊断室、收费室、药房等重要窗口科室开放时间为:夏秋季8:00—20:00,冬春季8:00—19:00,在开放时间内必须有医生坐诊,药剂、护士及收费等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否则视为脱岗,发现一次扣10元,若因不遵守值班纪律被上级通报的扣100元,责任人年终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十一、对于在临床医疗活动中,若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所致医疗差错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00元—10000元,并追究责任人的其他责任。

十二、工作人员要加强精密仪器或重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不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的设备故障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若为可防范行为而责任人不履行防护措施而导致的损坏,责任人承担50%损失费用。

十三、规范药品管理行为,建立药品出库记录台帐,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和验收入库制度,每季度对药品效期进行清理,对近效期药品进行上墙公示。对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损失,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不能评为合格等次。

十四、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科室负责人或业务副院长,并征得院办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十五、两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每日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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