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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十四篇】

策划方案 时间:202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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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案在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全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建设销售超标准墓穴、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殡葬设施违法违规占地等问题,整治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倡导移风易俗,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建立殡葬改革长效机制,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各乡镇、开发区政府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强化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成立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协作联动,共同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坚持依法依规。对于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明确整治重点,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稳步开展,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又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全面排查摸底,深挖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坚持目标导向,以排查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政策,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建立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严把时间节点。各乡镇、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全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时间安排,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工作汇报和材料报送等工作,不得拖延、敷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见实效。

  排查整治重点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殡葬设施(含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林地的殡葬设施。

  (三)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非法占有耕地、林地的行为。

  (四)违规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违规建造超标准墓地(墓位)和大墓、豪华墓、家族墓、宗族墓的行为。

  (五)违规超标准修建的遗留散坟。

  (六)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七)经营性公墓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

  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1月下旬-2月上旬)。各乡镇、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全面启动排查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阶段(2月中旬-3月底)。各乡镇、开发区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排查整治行动的落实。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需经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审定、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再向县民政部门报备。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阶段(4月上旬)。县政府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发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要积极总结各地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并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阶段(4月中旬)。各乡镇、开发区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对全县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于4月15日前,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县开展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动情况。

  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把“逝者所安、葬有去处”作为基本民生需求,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实施公益性基本殡葬兜底服务项目,确保2019年全县所有乡镇建设完成一个公益性公墓或公益性骨灰堂设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民政、文明办、发改、民族宗教、公安、司法、国土、住建、卫生计生、农业、林业、文化广电、工商等部门为成员的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专门负责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各乡镇、开发区政府也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加强工作部署、统筹调度、舆论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形成政府负责、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大督查调度,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各乡镇、开发区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和分类整治方案要于1月25日前报县政府,同时抄送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此后每半个月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现象,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加强舆情监测,正面引导,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依法分类整治。各乡镇、开发区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规章政策规定,分类分项严肃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涉及林地未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等情况,能整改的要尽快完善手续,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要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查处。对建造豪华墓、超标墓等行为,要综合建造时间和超标程度,通过罚款、拆除、没收违法所得等举措给予处罚;对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经营的,要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依规依法处理。

  (五)加强综合治理。民政、国土、住建、林业、农业、工商(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卫星航拍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的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措施。针对殡葬改革特别是殡葬设施建设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等情况,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要逐步建立殡葬设施建设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误导消费、捆绑消费、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开发区要围绕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暗查暗访,对殡葬设施违法违规行进行通报,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篇二】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村庄环境清洁美观,娱乐活动丰富多样,乡风乡情文明和谐总体目标,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村级工作任务:每个村庄确定垃圾集合点,每个集合点配备钩臂箱(特大村庄可以适当增加),每个家庭配备垃圾箱,每80-100户选择清洁服务员和垃圾清洁服务员,负责村庄的日常清洁和垃圾清洁,运输到村庄集合点,实现六清洁六无,即进入村庄道路清洁,集市街道清洁,沟塘堰边缘清洁,公共场所清洁,房前房后清洁,村周环境清洁,没有生活垃圾,没有垃圾

  2的双曲馀弦值。2的双曲馀弦值。镇级工作任务:镇建设统一规范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专业的钩臂车和钩臂箱,将各村集成垃圾收入镇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从市运往九真填埋场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人员的要求。

  1、在卫生清洁工责任区域内,服务人员负责清洁道路、人行道、河塘边、公共厕所和其他公共活动区域等环境卫生,确保无垃圾、无碎石砖和其他生活垃圾,将各家垃圾收集运往村垃圾收集和点钩臂箱,服务人员保证每天2次(早6:00-8:00晚17:00-19:00)清洁上述区域。

  2、服务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本责任区内各家庭实行门前三清责任制。

  3、将钩臂箱垃圾放入箱体的80%左右时,与运输司机联系清扫,清扫钩臂箱周围散落的垃圾。

  (二)环境清洁服务内容。

  1、清理。清洁责任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所,使垃圾纸屑、积水、苔藓无效。

  2.捡垃圾。及时清除公共道路、沟、堰塘、绿化带等责任区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

  3.运输。清理的垃圾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并点。

  4、清洁公共设施。保证清扫车和责任区内各种标志、宣传栏、钩臂箱外观清洁。

  (三)垃圾清扫服务内容。

  1.责任区内所有居民垃圾每天上午收集和清理村级垃圾。

  2、将村庄前后、沟、堰塘的积存垃圾逐渐清运到村庄垃圾集中点。

  3、确保垃圾不溢出,清扫设施检查清扫,需要更换零件立即申请。

  4、责任区内公共厕所立即清扫。

  三、组织领导人。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四、推广步骤。

  2015年8月至9月是前期准备阶段,一是开展宣传,发行宣传资料,访问宣传等方式提高大众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知识率。二是选择村级服务人员,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三是配合市级建设中转站,各村建设垃圾集合点。10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全镇24个村1个社区统一进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证服务项目正常化、常态化运行。2016年元月是检查审查会计阶段。

  五、审查结帐。

  镇委、镇政府组织对农村环境保护,整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结账。根据保洁效果、垃圾清除量以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效果,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评分,每季度按群众代表、村“两委”干部、镇专班人员按照4:3:3比例计算服务人员最终分值,按分值兑现服务报酬。

 

【篇三】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高邑县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高纠风〔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高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市委全会要求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持续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培树敢想敢试敢干敢为天下先的开拓精神,弘扬深、严、细、实、韧的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干部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深入贯彻县委“1359”总体工作思路,把2020年作为“作风建设提质年”,坚持整治“四风”顽瘴痼疾,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高邑提供作风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保障决策落实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多措并举强化政治学习,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压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2、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1359”工作思路,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把实际工作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确保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新成绩。

  3、把纠“四风”改作风贯彻到改革发展全部活动中。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县城建设、脱贫攻坚、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生态保护、扫黑除恶、行政审批等方面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落实。

  (二)开展集中细查深纠活动

  1、集中细查深纠。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方面,重点查纠政治意识不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方面问题,确保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在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方面,重点查纠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应付、损害群众利益、服务意识不强、营商环境差等方面问题,确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到实处;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重点查纠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混日子的人和事,坚决查处不敬畏不在乎、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严查违纪行为,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

  2、建立“四个清单”。全镇党员干部要逐项对照上述问题,扎实开展查纠,按照“上级移交、群众举报、媒体反馈”等类别,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实行挂账督办,落实销号管理,确保查纠取得实际成效。

  (三)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强化政治建设,发挥机关引领作用,对照职责任务,认真查找“贯彻党中央决策和省市县委部署态度不坚决、纠正不彻底,不担当、不作为、懒政怠政、推诿扯皮”等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着力打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模范机关。

  (四)提升机关效能,提高服务质量

  1、着力提升机关效能。深入贯彻落实省“三创四建”和市“效能革命”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积极创建“无证明县”、民生事项提速等专项行动,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拓展服务范围、减少办理时限、降低服务门槛,2020年实现全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提高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能力和水平。

  2、提高服务质量。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人办、马上办、能办好,下最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3、开展公开承诺。认真梳理自身工作职责、承担任务、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事项,尤其是窗口单位,要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围绕重点工作,助力“三创四建”

  1、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层层建立责任制,自觉把纠风和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之中,抓政风带行风,促进纠风工作的开展,认真解决部门和行业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工作实绩检验“三创四建”成效。

  2、加大过程监督。围绕“三创四建”活动,突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加大对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对“三创四建”工作中按时按质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从中发现和纠正作风中存在的不实不细不严等问题,助力全县“三创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六)深入进行基层减负

  1、持续改进会风文风。力戒形式主义,下大力精简会议、文件、简报,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严肃会议纪律,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坚决防止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切实改进文风,严格控制篇幅,提倡短、实、新,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发文计划管理,减少临时性发文。

  2、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基层调研,把调查研究作为了解实情、破解难题、指导工作、推进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突出调研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县域重点工作,聚焦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影响工作推进的关键环节,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纠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加强调度指挥,解决突出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分管单位的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统筹推进。健全纠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细化完善分工负责、问题交办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把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三创四建”活动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三)营造氛围。加大宣传纠四风转作风的坚定决心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镇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做法成效,及时对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防范反弹回潮,确保长期效果。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整治全过程,着眼于抓常、抓细,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工作作风。

【篇四】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正风肃纪规范执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精神,加强车管所队伍管理,转变队伍形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传承红色基因,打造一流车管所,特制定以下十项工作措施:

       一、政治意识、学习意识、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正确应用“三个笔记本”,无故不参加例会学习和警示教育等活动的,一律停止工作,进行集中教育学习。

      二、对发现掌握的民警(辅警)违纪违法线索,一律要深挖彻查,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不严格执行《延安市公安机关文明形象规范》,言语粗暴,态度蛮横,着装不规范,严重影响车管队伍形象的,民警一律调整岗位,辅警一律辞退。

      四、发现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进行考试作弊、违规办理车辆检测等车驾管业务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社会化考场强制或变相收取场地适应费的,一律停考整顿。

      六、凡发现社会化考场及其工作人员以“包过”为名乱收费的,一律停考整顿,联合刑侦部门深入调查。

      七、凡发现社会化考场内有特殊标记等进行考试作弊的,发现各检测机构存在替检、漏检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资质,追究法律责任。

      八、凡发现社会化考场考试过程和检测机构车辆检测音视频质量不符合要求,存储不完整,应用管理不规范的,一律停业整顿。

      九、凡发现考试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纵容考试作弊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凡发现以“包过”为名招揽学员或变相乱收费的驾培机构,一律停止注册等业务,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篇五】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杭锦旗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杨二林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旗办案部门2018年-2020年8月1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2020年10月30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2020年11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2020年12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旗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旗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旗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旗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旗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执法办案部门要 

  (四)强化督导检查。旗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篇六】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推进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有效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的总体要求推进水环境工作,改善水环境总体质量,使我区达到“水清”“岸美”水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推进水环境建设。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年内实现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市控以上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75%以上,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劣Ⅴ类水质基本消除。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集中整治。针对我区部分河道存在污染的现状,相关职能科室应该立即会同属地部门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照方案要求,加大黑臭水体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时间,对河道的排污问题,要认真查找污染源,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水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二)加快重点工程的推进。相关职能科室针对年初制定的计划表,要仔细讨论研究,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确保如期完成工程要求的建设进度。针对施工工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应及时同有关部门讨论研究,保证高质量推动工程的开展落实。

  (三)加大督查力度。督查部门应定期对各责任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包括工程质量及工程的进度是否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同时,对工作滞后的科室进行督促整改,责令限期达到既定的进度要求,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落实到位。此外,还应加大对乡镇(街道、园区)等属地部门水环境治理的督查力度,同时做好回头看,保证水环境治理工作得到高位推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水环境治理是一项较为复杂和系统的工作,各单位、科室要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自身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将任务细化,把工作具体到相关责任人,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为我区水环境的改善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科室应因地制宜出台相关工作方案,不断探索治理水环境问题的新举措,加大制度的制定与开展落实。同时,在人员及经费方面应该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此项工作能够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

  (三)加大宣传力度。在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手册、公众号等现代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有效地引导居民加大环保意识,提高水环境治理的成效。此外,在办公区域等醒目位置加大环保标语的宣传,有效地提升本单位职工保护水环境的意识。

  (四)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督查科室应该定期对涉水环境问题开展集中调查,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同时,定期对责任科室开展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现场打分,将打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切实提升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

【篇七】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兰组通字〔2015〕57号)要求,为切实整治机关“庸懒散软”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党章》和党政规章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党政机关中存在的工作能力上“庸”、工作效率上“懒”、工作作风上“散”、责任意识上“软”等问题大力开展整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在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问题、找准症结。对照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逐项梳理“庸懒散软”具体表现,确定整改问题清单。

  (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住典型问题、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既整治当前突出问题,又建立长效机制。

  (三)从严从实、明确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措施到位,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四)条块结合、统筹推进。做到党组负总责,各处(室)、局属单位具体负责,上下联动,统筹推进。

  (五)教惩并举、严肃问责。坚持思想教育与惩处警示并重,对经过教育仍不改正的要严肃组织处理,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目标

  从9月至11月底,集中三个月时间,按照“迅速治标、制度治本、推动工作”思路开展专项整治。迅速治标,要在高压态势下,强力推动、集中整治“庸懒散软”的现实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在短时间内得到好转。制度治本,要探索建立整治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要通过集中整治、标本兼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纠正不良风气,端正不良行为,增强工作动力,激发干事热情,推动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四、整治任务

  (一)整治工作能力上的“庸”。大力整治不善于学习、不研究政策,思路不清、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缺少实干精神,不思进取,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工作中畏首畏尾,落实上级部署磨磨蹭蹭,重大事项议而不决,遇见困难绕着走,群众观念淡泊,高高在上,满口空话,平庸无为等突出问题。

  (二)整治工作效率上的“懒”。大力整治缺少工作热情、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主动、办事不用心、服务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中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该办不办、急事慢办,能缓则缓、能拖则拖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工作作风上的“散”。大力整治心浮气躁、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精力不集中、班子不团结、谋人不谋事、在职不尽职,工作敷衍了事、消极怠工,贪图安逸,迟到早退、溜岗溜会,上班开会玩手机、打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突出问题。

  (四)整治责任意识上的“软”。大力整治工作抓而不实、浮于表面、沉不下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重权轻责、有责不负、缺乏担当、争功诿过,各自为政、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言行不一,老好人思想严重,对干部身上的问题不敢批评,对基层存在的问题不敢指正等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学习、查摆问题(9月)

  1、组织集中学习。通过党组会、中心组会议和支部党员干部会议和自学等形式重点抓好“六个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章》、“三严三实”要求、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入学习,强化责任担当和忧患意识,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自觉性。

  2、查摆具体问题。重点围绕“四个对照”查找问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对照“庸懒散软”存在的普遍现象、对照先贤先辈先进,从行业系统、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等不同层面查问题、找差距,分类梳理庸懒散软的具体表现。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要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

  3、认真征求意见建议。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采取领导批评、同事点醒、群众监督等方式,指出问题要害,点出错误思想根源,纠正不良行为。

  (二)集中整改、从严问责(10月)

  1、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严字当头,加强督促检查,一级一级传导压力,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随机暗访抽查,既查工作落实情况,又听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反映和纠正突出问题;加强机关作风纪律检查,重点对上下班纪律、办公秩序、工作作风进行检查,提高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加强群众监督,开通举报电话(8105008、8105020)、设置举报信箱,及时曝光“庸懒散软”的各类不良现象。

  2、严格教育惩戒。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问题轻微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性质较为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或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性质严重、影响面比较大的,要从严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上下联动整改。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把专项整治内容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和党员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合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坚持开门开放抓整改,通过适当形式公开整改问题,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11月)

  1、常态开展评议。探索建立电话抽查、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定期对直接关系民生的业务处(室)和单位的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监督体系。推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行权过程的有效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项整治成功经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用人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严肃组织纪律制度,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机制,失职渎职查处问责机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关问题“回头看”,巩固拓展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成立“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设立“庸懒散软”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由局监察室、办公室、人教处负责人组成,由人教处组织具体实施。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开展整改,抓好工作落实。各处(室)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措施,特别要突出抓好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的整治。要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的全面落实,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结合起来,与推动本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进行问责。对于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坚持开门整治,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加强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树立工作作风无小事的意识。及时表彰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引导;严肃查处和通报在“庸懒散软”方面存在问题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为践行“三严三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八】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关于强化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燃气管理职责,对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城镇燃气事故发生,现制定本年度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监管执法为载体,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燃气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及燃气用户等。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城镇燃气市场进一步规范有序,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监管长效机制,逐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有效遏制燃气行业经营不安全行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压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各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执行情况、场站的运行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燃气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情况。

  (二)开展燃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反燃气经营许可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或违规建设燃气设施等行为,充分运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处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燃气行业违法行为。

  (三)开展燃气用户安检。燃气企业定期对用户开展安检,宣传安全用气知识,督促用户规范使用燃气;严格执行充装规定,严禁充装过期瓶、报废瓶;重点规范餐饮场所安全用气行为,健全供气餐饮用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消除餐饮场所燃气设施隐患。

  (四)开展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专项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及时发现燃气管道周边施工行为,及时告知和指导施工方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加大庭院低压管道警示标识设置,协调物业加强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管理,杜绝庭院小区地面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每一起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必追究相关方责任。

  五、工作安排

  此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5月20)

  组织开展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要场站自查、用户安检,及时整改发现隐患,每月报送隐患排查台账至县城管局。

  组织执法和管理人员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城镇燃气市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燃气违法行为,指导检查燃气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二)深化落实阶段(5月21——6月10日)

  我局将结合城镇燃气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瓶装燃气企业和汽车加气站)、餐饮场所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燃气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燃气行业安全隐患,适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彻底整改安全隐患。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认真梳理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彻底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消除,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建档,限期整改,防止问题出现反弹。积极探索燃气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九】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康乐县落实“四抓两整治”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精神,在机关各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四抓两整治”,结合机关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

  实新时代党的总要求,各机关党组织要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深化机关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四抓两整治”为主要措施,切实在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上狠下功夫,将机关党建工作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二、工作任务

  (一)抓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各机关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新任党组织书记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工委计划于4月20日左右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政治理论及党建业务知识培训。

  (二)抓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

  1、机关各党组织要通过建立专用党建工作室或一室多用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实体阵地,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2、机关各党组织要用好“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虚拟阵地,

  积极有序做好平台推广使用,做到所有支部全部在线开展工作,所有党员全部登陆使用。

  (三)抓基层组织党内生活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充分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和主题党日、远程教育等途径,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

  通报、情况反映、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引导党组织书记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3、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甘肃党建”信息

  化平合,督促基层党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重点在丰富内容、拓展形式、创新载体、提高质量上下功夫。

  (四)抓基层基础保障

  1、机关各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

  保障党建工作需要。

  2、对个别为经费困难的党支部给予支持,保证党建工作正常运转。

  (五)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

  1、对2019年已完成整顿的一个党支部,责令其健全长效机

  制,巩固提升整顿成效。

  2、持续抓好排查整顿,按照应纳尽纳、应整尽整的原则,由

  工委书记带队逐支部调研排查。特别对2019年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14个党支部重点督导,整顿提升。

  3、精准落实整顿措施,以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机关

  规范化建设工作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为重点,聚焦各支部突出问题,量身制定整顿方案,集中力量落实精准整顿。

  (六)大力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

  1、深入开展党员信教参教问题排查整治,对摸排出的信教参教党员,建立帮教对子,“一人一策”促其转化,做到不转化不脱钩;

  对拒不改正和经党组织教育仍不转化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坚决进行组织处置

  2、大力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党员坚决予以处理。

  3、积极探索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加强违纪违法党员信息互通和排查清理,不断提高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清单式推进计划,并建立相关印证资料工作台账,确保各支部“四抓两整治”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工委将实时组织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篇十】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福建省第一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党组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部署,为切实抓好8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行动,结合市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通知》和省委《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和市场党组《工作方案》部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突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坚持问题导向和求解思维,把“改”字贯穿始终,抓紧抓实集中整治8个重点问题,认真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行动,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治问题没清理的不放过、整治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使市场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中央部署的专项整治问题
  问题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人:刘燕贞、各党支部书记
  目标要求:通过主题教育,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原原本本学、上上下下学、踏踏实实学,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二是突出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新思想制度;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是开辟主题教育宣传专区,党支部设立宣传专栏,打造党建阵地、营造良好氛围,展示基层党组织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行动。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需要进一步强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人:官福元、刘燕贞、各党支部书记
  目标要求: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宣传阵地建设质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出大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培训,在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上安排意识形态专题,安排意识形态讲座,提升领导干部和各层级员工意识形态鉴别力。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要求定期研究、分析、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海峡人才网、海峡人才报、“海峡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建设,唱好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建好主阵地;四是强化各部门(单位)、各分部开展培训、论坛等业务活动中的意识形态风险管控。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3.各部门(单位)、各分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场党组决定不够平衡、不够到位。市场个别部门(单位)、分部的主要负责人存在对党中央、省委决策和市场党组决定不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对市场党组的决策部署不重视,没能很好去抓落实等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单位)、各分部
  责任人:官福元、刘燕贞、李虞、各部门(单位)、各分部负责人
  目标要求: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令畅通。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各项政策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增强执行的内在动力。二是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和形势任务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摸清基层情况,既要使用管用的老办法,又要探索管用的新办法,切实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注重加强各部门(单位)、各分部之间的沟通协调,打通部门壁垒,协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问题二: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1.存在的问题:部分干部在工作中未及时掌握新政策、新动态、新方法,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单位)、各分部
  责任人:李虞、各部门(单位)、各分部负责人
  目标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观点、方法,从中汲取政治智慧和理论力量,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把这种能力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把握学习重点,拓展学习领域,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在工作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政策、新动态、新方法。找准工作短板,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三是加强培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使中层干部更好地掌握工作方法,提高能力。
  完成时限;8月份
  2.存在的问题: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当老好人,未能按照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如实做出评价,超额绩效分配存在吃大锅饭现象。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单位)、各分部
  责任人;李虞、各部门(单位)、各分部主要负责人
  目标要求:促进干部敢负责勇担当,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部门(单位)员工绩效,形成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干部绩效考核与部门工作业绩挂钩,部门(单位)绩效总额与考评挂钩;在年度超额绩效方案中增加约束性条款,严禁部门在绩效分配时仅依据职级点数进行绩效分配,如有发现,扣减部门负责人绩效。
  完成时限:8月份。
  问题三: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个别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深,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在驻厅纪检监察组定位巡察中仍发现一些问题。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办公室、各部门(单位)各分部
  责任人:刘燕贞、官福元、各部门(单位)各分部主要负责人
  目标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自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模式,不断巩固深化市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把思想摆进去学、把职责摆进去学、把工作摆进去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运用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三是各部门(单位)、各分部认真梳理工作事项,排查廉政风险,机关纪委制定市场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党组织“一把手”责任。
  完成时限:2019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问题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促检查考核过多过频的问题
  1.市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各党支部
  责任人:官福元、刘燕贞、李虞;各党支部书记
  目标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教育引导市场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精力用在“实打实”推进市场各项工作上。
  整改措施:一是从严控制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对时间相近或工作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较多的多个会议实行套开。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切实减少陪会现象。针对外设分部多、办公地点散等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减少让外地分部、异地办公人员来回奔跑。二是大力精简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对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发文。发扬“短实新”文风,着力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坚决压缩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为基层减负。严格控制检查的总量频次,从综合部门做起,对各部门每年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不超过1次,减少对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部门(单位)、分部的工作注重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的评价怎样,不简单以文字材料评判工作好坏,深入分部调研,了解实情,听取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四是树立正确的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突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导向,着手修订绩效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提振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对基层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五是强化督查落实。加强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跟踪督导,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对干实事、作风好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六是建立推进机制。在市场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办公室牵头,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2. 部分干部调门高、表态多、落实差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
  责任人:官福元、刘燕贞、李虞
  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市场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及专题会决议,加强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单位)、各分部根据市场战略提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工作重点,填写《年度业绩责任书》,确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发现有表态与落实不一致的,由职能部门进行谈话提醒,或由市场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年终由市场领导、办公室、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对各部门(单位)、各分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完成时限:8月底,长期坚持
  问题五: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甚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单位)、各分部
  责任人:李虞、各部门(单位)、各分部主要负责人
  经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随机抽查重点抽查等程序,未发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目标要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
  工作措施:一是结合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开展“两项法规”培训,指导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二是结合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工作,重点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三是加强相关政策宣讲,加强平常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防止问题的发生。
  完成时限;8月份
  问题六:整治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纪委、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单位)、分部
  责任人:官福元、刘燕贞、李虞;各部门(单位)、分部负责人
  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管理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员工为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防止、杜绝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综合部门之间、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直属单位、分部之间的管理协调,明确合理安排任务分工,防止推诿扯皮。二是出台涉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有关政策措施前,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合理化的意见建议,防止空头承诺,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三是持续加强优质服务窗口、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以管理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员工为本,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和投诉管理,及时办理信访和投诉事项,对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一起查一起,定期在市场内部一定范围通报,严格批评教育,举一反三整改。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问题七 :整治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严格。个别党支部未落实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未按要求开展相互批评,支部记录不够规范。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人:刘燕贞、各党支部书记
  目标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增强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省直机关七项基本工作法,通过举办党务骨干培训班、请专家授课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能力,让党员成为一面旗帜、支部成为战斗堡垒;二是要求各党支部报备支部书记上党课计划,机关党委加强把关并对未按时上党课的支部进行提醒;实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覆盖参加各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列入市场达标创星考评指标体系,对于不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的支部进行相应扣分,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2.一些支部对主题党日、党建活动的重视不够,导致党日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活动主题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缺乏吸引力,党建活动未按计划时间开展。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人:刘燕贞、各党支部书记
  目标要求:提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建活动的质量,丰富党内生活,增强党员党性意识,激励党员发挥作用。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各党支部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的审核把关,指导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计划,对未按计划时间开展活动的支部,及时提醒、指导;二是将主题党日、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达标创星考评指标体系,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进行相应扣分,并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3.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学习强国”虽已全员接入,但仍有个别党员活跃度不够,存在“沉默学员”现象。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人:刘燕贞、各党支部书记
  目标要求: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掌握党内相关法规制度。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学习强国”等学习近平台的监督管理,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党支部一周学习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落后学员及时提醒,杜绝“沉默党员”现象;二是各党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切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规章制度的学习;三是机关党委定期抽查各党支部集中学习情况,并适时开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党内相关规章制度。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问题八: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
  责任人: 官福元、刘燕贞;各部门(单位)、分部负责人
  目标要求:防止、确保市场全体员工在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方面不出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和宣传贯彻,让全体员工提升思想认识,反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不仅自身不出问题,而且不包庇纵容、不充当保护伞。二是建立和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长期坚持
  (二)“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在抓好8个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按照省委部署,市场认真开展“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专项行动,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排查摸底,梳理汇总,市场不存在民生难题积案、营商环境难题积案、生态环境保护难题积案、脱贫攻坚和老区苏区发展难题积案、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难题积案、信访难题积案等6个方面难题积案,今后将加强风险研判,加强源头治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市场集中力量在破解基层治理与服务难题积案上下功夫。
  1.建设服务大厅,解决毕业生就业高峰和职称评审高峰重叠,柜台服务客流量大,排队等现象较为频繁。
  责任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责任人:范功庭、官福元
  化解措施:一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搭建职称评审网上预约平台,力争实现当日办结、即时办结;开通柜员服务启用网上预约取件、毕业生网上预签协议服务等功能,缩短现场等待及办理时长,减少客户排队等待时间;二是釆取前后台联动服务模式,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服务大厅提前10分钟对外服务,后台服务模块人员协助做好办事人员的咨询、引导,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2.第三方机构要求代理人员提供职称评审表或审批表、批文进行职称证书真伪认证,但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前来办理,造成不便。
  责任部门:人才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责任人:范功庭、赵曦
  化解措施:依托海峡人才网开发职称证书网上查询系统,将人事代理业务管理系统中有关职称数据与网上查询系统进行对接,实现查询证书功能。
  3.市场人才数据库中人才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用人单位需求。
  责任部门:交流中心(网络公司)、信息中心
  责任人:卓炳昌、赵曦
  化解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在部门进行人才数据库建设宣讲,让部门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到丰富人才数据库的重要性,形成日常收集人才数据的工作习惯;二是开拓收集渠道。充分利用招牌会及各项人才交流等活动,收集人才信息。积极开拓新的人才数据收集、共享渠道、扩充人才数据库;三是提高技术水平。持续挖掘如何使用信息化手段获取更多人才数据。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单位)、各分部要把8个重点问题和7个方面的难题积案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主题教育的实践性工作来抓,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抓好动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摒弃“与己无关”、“都是上级的事”的错误认识,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
  (二)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各部门(单位)、各分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结合实际,对照8个重点问题,认真查找,列出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列出问题清单,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具体到人,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对需要整治的突出问题,能改的立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改、限期改,一件一件整改到位。专项整治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通报。
  (三)强化攻坚克难,解难题化积案。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意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积案,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化解举措、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要敢于攻坚克难,依法依规处理,信守承诺,切实推动难题积案有力有效化解,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流动人才党委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流动人才党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十一】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巡视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坚决整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形变异“私车公养”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统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问题举一反三,对“私车公养”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等典型案件,推动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清理整治重点
  (一)以各种方式违规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油票、油本等(以下统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私车加油后公款报销等“私油公供”问题;
  (二)违规将私车到定点维修厂维修、装饰,费用签字挂账等“私车公修”问题;
  (三)将私车私用产生的路桥费、保险费、年检费、违规罚款等发票公款报销,或捆绑在公车上报销等“私票公报”问题;
  (四)名义上将私车租赁给单位使用,燃油、税费、维修等所有费用借“公用”之名,由本单位“消化”,或由下属单位买单等“私车公用”问题;
  (五)利用其他各种方式“私车公养”问题。
  三、方法步聚
  专项清理整治从2018年12月12日开始,2019年2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6日)。局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讲明政策、明确要求,把专项清理整治精神传达至每一名同志,切实做到“三清”,即:讲清自查自纠政策、说清违规行为后果、查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同时,彻底打消顾虑和观望心态,按照要求积极行动,把握时间节点,主动清查整改。要对本单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用车费用等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清理整改阶段(12月17日至1月11日)。各单位要对照清理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清理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附件1),严格把握政策要求,该纠正的纠正,该退缴的退缴,该处理的处理,确保在自查自纠窗口期(12月17日至1月11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督促指导。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形成书面专题报告(附问题清理整改清单及台账),经单位一把手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9日中午12:00前报局纪检室,电子版发送jt307@163.com。
  (三)监督检查阶段(1月12日至2月13日)。区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通过扎捆滚动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对自查自纠阶段“零报告”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4日至2月28日)。各单位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清理整治与巡视整改相结合,针对清理发现的问题,在彻底整改的基础上,及时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同时,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归纳经验做法,紧盯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落实,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紧盯“四风”向题,特别是工作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会把握“五个持续”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具体协调、亲自督办,采取有力措施,在清理整改阶段切实做到真查真纠、严查严纠,确保专项清理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定,针对清理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起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积极主动清理整改,把握“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在自查自纠窗口期内整改到位的,可以免予处理或从轻处理;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后再次出现违纪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三)督导检查全程覆盖。局纪检室、财务股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彻底进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实事求是,力求科学精准。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结合当前正在全区开展的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工作,对专项清理整治进行全程督导和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问责。
  (四)强化工作反馈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专项清理整治的主管领导,同时指定具体联络人员负责上传下达情况反馈上报等事宜。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各项工作。

【篇十二】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城镇燃气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行、重实效”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好目前燃气市场突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推动燃气市场安全、科学、规范运行,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瓶装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送气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新建、在建燃气工程和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查处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参混二甲醚、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

2.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监管,重点打击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使用报废钢瓶、擅自排放残液等危险行为;

3.纠正和规范送气服务行为,杜绝未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无证、证件失效、证件未变更)的现象;

4.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资质挂靠(出卖)、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违规行为;

5.加强对灰口铸铁管、燃气老旧管网、管道占压等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

6.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查处企业不按规定开展入户检查、管线巡查、应急演练、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并落实管控措施等安全隐患问题;

7.新建、在建燃气工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8.燃气运输、餐饮场所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及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完成)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传达到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燃气供应、储配、运输和使用等),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二)排查治理阶段:( 4月21 日- 7月31日前完成)

1.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对辖区燃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站、加气站进行拉网式、无缝隙的检查,突出重点时间段(每日中午、晚上燃气使用高峰期和节假日)、重点人员(设施运行人员、维修人员等技术人员)和重点区域(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着力解决城镇燃气经营使用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和打击非法经营、生产、存储、使用燃气行为。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有效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 8月1日-8月31日前完成)

1.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对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落实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治一批安全隐患问题。

2.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经营和不足,深刻剖析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检查和督查。各相关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采取多渠道,向辖区广大居(村)民群众大力宣传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员工做好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促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氛围。

(三)做好资料收集归档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社区、官桥村、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要将本次开展工作的各类文件、检(复)记录、图片收集汇总形成台账。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社区、官桥村工作务必于6月7日、7月5日、8月29日上报《兴宁区民生街道辖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篇十三】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青岛市安委会《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青安〔2019〕12号)和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西新管办发〔2019〕45号)要求,在全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查清风险和隐患。组织开展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的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安全“体检”,全面查清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彻底整治各类隐患,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企业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坚决关停安全不达标企业。停产或关闭安全条件不达标、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限期取缔和关闭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6月中旬前)。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各镇街和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要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动员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区应急管理局同时配合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交叉执法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份)。企业对风险隐患要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前期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切实落实整改,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三)安全“体检”及专项检查(6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见附件7)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体检”,逐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对其他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整治“回头看”(9至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整治措施
  (一)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都要对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及《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研判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找出问题隐患,迅速落实整改。自查自改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必须聘请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重点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6月底前,企业要形成自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清单、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并编制自查报告分别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由区应急管理局汇总上报。
  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指导,对自查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体检”式检查。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巡查和应急管理部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安全“体检”重点内容和各专业、专项检查表,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按照先急后缓、有序进行的原则,制定工作计划,列出企业名单,从红、橙、黄、蓝色等级企业依次推进,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式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不彻底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
  安全“体检”过程中,一要聘请责任心强、安全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或者高水平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必要时从省、市外聘请专家或者安全服务机构,专业力量应当涵盖工艺、设备、仪表与电气、安全管理、应急与消防等方面。二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检查、确认、签字,确保检查项目无遗漏、问题隐患找准确。三要及时形成安全“体检”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处罚、停产、关闭的处置意见,并将“体检”报告依次报市应急局、省应急厅,相关处置意见及时通报地方政府。
  (三)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源头整治,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重点排查消除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超量、超规格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和未按规定执行流向登记管理规定等事故隐患。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和零售店(点)违反“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零售店(点)属于“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范畴的,要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零售网店(点)储存、装卸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四)关停处罚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认真研究安全“体检”报告提出的处置意见,确定关闭、停产和处罚企业名单,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实施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要主动由媒体报道、向社会公告。
  1、关闭取缔一批高风险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国家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落后的;存有重大安全风险、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或者即将倒闭的“僵尸”企业。
  2、停产或停止使用一批安全不达标企业或生产、储存装置。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等行为的;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按期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未按期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未经过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有毒气体和爆炸性物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构成重大危险源但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
  3、依法处罚一批存在隐患企业。对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违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规范;风险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或虚查假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出租厂房、仓库未与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存在“三违”问题;拒不执行执法监察指令等行为,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五)实施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跟踪企业落实,限期整改完成,直至问题隐患销号清零。对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建立台账,由区安委会挂牌督办;企业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完毕。凡对检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立案、不处罚、不作为、不监督整改的,对相关监管执法人员一律按失职查处;对一罚了之、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按渎职论处。
  (六)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报告、承诺、公告和监督制度,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自下而上层层研判、记录、报告和签字承诺、压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四个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危险化学品“回头看”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采取突击检查、夜查、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回头看”检查,特别是对全国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帮扶检查、化工安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专项整治和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切实整改落实到位。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明查暗访组,对我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八)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大功能区、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成立危险货物运输储存领域安全生产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青西新安〔2018〕4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重点查处和打击涉港非法储存危化品、非法加油、非法经营醇基燃料油等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项目未经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行等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件等行为;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等行为;违法出租分包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利用各类闲置仓库和院落、废弃厂房、路边店、出租(租用)房屋、民房等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和产品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按照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明确的“一票否决”情形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一年内不得推荐为评先树优对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或晋升职务、级别。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一年内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细化整治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方案。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工作方案请于6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二)用好“体检”成果。青岛开发区管委、董家口经济区管委、区应急管理局要根据安全“体检”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加大对红、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管,实施精准监管执法,有效防控安全风险。要建立事故隐患产生原因分析追溯制度,实施“四不放过”整治措施,做到事故隐患产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合格不放过、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隐患根源不彻底消除不放过,彻底解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的问题。
  (三)加强跟踪督导。区应急管理局、青岛开发区安监局和董家口经济区安监中心要定期督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和信息归集,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个月月底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瞒报、漏报和执法不严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一批关闭、停产、处罚案例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引导和鼓励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十四】2021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作风整治办〔2020〕5号)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着力解决全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省、市安监局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构建全县安监系统干部队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为:

  1.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还不强。“重发展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时变通应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2.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加强摸清本行业、本辖区企业底数,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待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漏洞、有盲区,没有做到全覆盖;督促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没有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销号制度。

  3.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检查督查方式不能常态坚持。检查督查总要发通知、听汇报,热衷于看下级或企业提前安排好的“门面”和“盆景”,不能真查问题,查真问题;有时对上级暗查暗访行动通风报信,怕上级查出问题、怕被问责。

  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实施行政处罚时顶不住说情风干扰;担心影响XX发展环境,对招商引资的工业园企业轻处罚甚至不处罚;有的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存在利益关联,与企业负责人不能建立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

  5.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且专业性强,突显安监队伍能力不足,工作不安心。安监工作压力大、风险大、难度大,安监干部有畏难情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追责,安监干部在位不安心,在岗想换位;安监工作专业性较强,许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有待提高。

  6.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迟缓,联手联动不够。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打非治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工作仅仅停留在文件和一般性的布置要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单位多,地方与部门、部门与部门、条条与块块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查摆问题、限期整改、总结评估、建章立制等五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3月中旬)

  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搞好宣传造势四大形式,认真传达学习县委、县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充分做好全委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全体干部的合力。重点培训干部作风整治的重点内容把握、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控制等内容,提高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中旬-4月)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开展自查、深刻剖析原因等方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及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按照“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的要求,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三)限期整改阶段(5月-9月)

  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明查暗访、开展家访、整改落实、建立签字背书制度。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我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实行销号整改,并通过单位网站和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总结评估阶段(10月-11月)

  1.通过开展回头看、开展“学先进、争先进、树典型”活动等活动,对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整改、认真总结,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责令重新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把关不严的,及时提醒;对情况严重的,及时通报曝光,并视情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对各股室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五)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21年1月)

  要着眼于建立和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上查找漏洞及薄弱环节,以提高制度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为重点,在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局机关日常管理规定,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保障机制,确保作风建设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轨道。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抓落实。同时成立全委安全生产领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强化监督检查。要采取“每周一检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的方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3.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压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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