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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十五篇】

规章制度 时间: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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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心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nbsp谈心制度是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方式,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谈心谈话制度的文章15篇 ,欢迎品鉴!

谈心谈话制度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根据公司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党支部与员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建立日常的谈心谈话制度
  1.党支部与员工谈心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同员工的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3.谈话原则上每半年一次,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谈话。
  4.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或苗头,以及建议、意见等。
  5.谈话时机可结合工作总结、民主评议、考核、述职等项工作确定,也可视工作需要随时安排。
  二、党员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员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执行好谈心谈话制度,要有高度责任感,要从党的事业和工作大局出发,出以公心,不回避矛盾。
  2.同员工谈话,应按工作的范围进行,不要推诿矛盾,不能只愿同得到提升、奖励的员工谈话,而不愿同缺点较多或犯错误的员工谈话。
  3.同党员谈话,主要应以个别谈话为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4.谈话前,公司领导干部之间应相互通气,注意协调配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谈心谈话制度篇2

  一、党支部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七、认真如实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

谈心谈话制度篇3

  根据党中央关于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总公司党委、四公司党总支廉洁自律谈话实施办法的要求,为

  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朽,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从业行为,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

  司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特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原则,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主动开展廉洁谈话活动。

  二、谈话的责任范围

  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谈话。

  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的人员及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谈话。

  第四工程公司xx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廉洁谈话。

  xx项目部党支部严格按照总公司党委及四公司党总支的要求,结合项目部自身的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好廉洁谈话活动。

  三、谈话的.内容

  1、向谈话对象介绍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廉洁从业的要求及规定,共同重温学习相关知识。如:《总公司党委“三重一大”监督规定》、《总公司党委2011年工作安排》、“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三个不得”等规定。

  2、介绍廉洁从业的有关情况,并了解谈话对象掌握有关规定及执行规定的情况,以及本人对加强监督的意见和建议等。

  3、向谈话对象提出要求。

  四、谈话形式

  1、集体廉洁谈话。

  根据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总体情况及具体要求,xx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洁谈话。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二次。

  2、个别廉洁谈话。

  个别廉洁谈话是一对一的谈话,xx项目部领导与各部门之间、xx项目部主要领导与人分管职工等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谈话人可主动到谈话对象的办公室进行,可以走出去,也可以请进来。通过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高对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认识,在工作中自觉实践廉洁从业的要求。

  3、关键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廉洁谈话。

  xx项目部党支部纪检人员对关键岗位从事关键业务的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警示教育的谈话,并提出廉洁从业的具体建议和要求。

  4、诫勉(提醒)谈话。

  xx项目党支部纪检人员对有群众反映、或出现问题苗头的领导人员和员工进行廉洁谈话,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告诫其注意或改正,提醒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谈话宜以个别方式进行。

  五、廉洁谈话要求

  1、xx项目党支部要加强对廉洁谈话的组织领导,廉洁谈话在xx项目经理和党支部书记的直接领导下,由党支部书记牵

  头并组织实施。项目部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党支部提出谈话建议及相关事宜,xx项目党支部研究同意后即可实施。

  2、xx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对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洁谈话。

  3、各部门廉洁谈话要形成制度,有计划地坚持开展。

  4、建立廉洁谈话记录本。认真记录谈话内容,并对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及时回复。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谈心谈话制度篇4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谈心谈话制度篇5

  一、谈心谈话范围

  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

  二、谈心谈话内容

  围绕党员、群众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达到沟通思想,统一认识,消除矛盾,互相帮助,做好工作的目的。

  三、谈心谈话量化要求

  1.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年组织支部委员、党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

  2.支部委员相互谈心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支部委员与党员、群众谈心每月不少于2人次,做到“五必谈”,即党员工作成绩不突出必谈,工作有失误必谈,生活有困难必谈,有矛盾摩擦必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

  4.党员立足岗区,联系1-3名群众开展经常性谈心。

  四、谈心谈话方式

  1.利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走访慰问等时机,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记录。

  2.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谈心谈话制度篇6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如何切实有效的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我委局办公室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包括翻阅相关资料,召开各层次干部座谈会,个别人员谈话等调研方式,深入了解本地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情况,结合纪委工作,浅要概括分析一下:

  一、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初见成效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十八大以来,县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思想交流活动,充分发挥谈话制度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明确“四重点”,即明确谈话目的、谈话范围、谈话形式和谈话内容。二是做到“四结合”,即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定期谈话和重要节日谈话相结合;常规问询和重点约谈相结合;提醒教育和警示告诫相结合。三是坚持“四必谈”,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县委领导班子与县直机关部门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之间必谈;县直机关部门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和各科室、站所、村社领导之间必谈;各科室、站所、村社领导与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必谈。自十八大以来,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要节点和重点问题,县纪委开展各类谈心谈话两百余人次,其中提醒约谈21人,诫勉约谈11人。通过广泛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了党员干部思想动态,为有针对性地实施党风廉政各项工作提供了活素材,为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筑牢了堤坝。十八大以来我县科级以上干部无重大违纪案件,就是落实好谈话制度成效的最好证明。

  二、党内谈话制度要解决的问题

  既然要讨论如何切实有效的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不如把问题转向党内谈话制度帮我党解决怎样的问题?

  1.党内谈话制度的产生。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称谈心谈话为最细致入微的宣传鼓动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这是个好传统,要注意保持和发扬。”只有党内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好了,党员干部精神上才有依靠,生活上才有温暖,工作上有奔头。所以,坚持好谈心谈话制度,尤为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最终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谈心谈话制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环节。

  2.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产生的原因和要解决的问题。

  三、切实有效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的建设,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内制度法规,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形势下党内谈心谈话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当前党内谈心谈话还在不同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着谈事不谈心、谈人不谈己、谈大不谈小、谈远不谈近、谈虚不谈实等形式主义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在新形势下,要破解党内谈话面临的这些难题,就得先了解:

  1、谈心谈话不走“心”。当前有些党组织谈心谈话不经常做,领导来检查了做几个人,或者所有组织成员一起谈,也不让组员发言,就他一个人说;在谈话时铺天盖地的谈工作,用谈工作代替党内谈心,议题跑偏;有的谈成绩头头是道,摆问题轻轻带过,文过饰非;有的剖析别人的问题鞭辟入里,剖析自己的问题轻描淡写,隔靴搔痒;有的以务虚代替务实,以长远掩盖现实,笼而统之。把谈心谈话当作应付差事和交账来对待,千篇一律,例行公事,顾忌颜面,忽视问题,总之你好我好大家好。,

  2、想的太多不愿意谈,即使谈了也是不轻不重的说上一两句,不会往深了剖析。当前一部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愿意在党内开展谈心工作,一是觉得“批评上级,会被穿小鞋,批评同级会伤和气,批评下级会丢选票,批评自己又没面子”。心中有顾虑,谈心难免会畏手畏脚。很难起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作用。

  3、形式主义泛滥。在谈话当中泛泛议论、漫无边际、言不由衷、言不及义等形式主义的谈心会严重影响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一部分党组织和党员还会搞一些“打太极”“跑火车”“搞装潢”的小把戏,把问题捂着,把矛盾盖着,使党内党内谈心过于漂浮、导致党内政治生活面临很大挑战。

  4、谈完就完了,没有整改落实。有些个人谈完之后就完了,不管了。看不到谈心后整改的效果,“山还是那道山,梁还是那道梁”。最终导致有整改心的同志也没了整改的动力,整个谈心谈话制度起不到效果。部分党组织对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价值认识出现偏差,领导干部对谈心谈话的重视不够,普通党员对谈心谈话的参与积极性不高,致使党内谈心谈话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

  四、有效落实党内谈话,形成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谈心谈话怎么谈才能谈好是一个方法问题,用对方法,谈话可以事半功倍,相反,若方法不对,不仅不能达到谈话目的,甚至还会引起抵触情绪。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直奔主题,谈问题不谈成绩,谈主观不谈客观,谈实话不谈虚话。要围绕“四风”,谈突出问题、谈深层次矛盾,对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放过。要坚持带着问题谈,客观指出对方的问题,真诚恳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真正把班子问题、本人问题、对方问题等谈通谈透。要注意创新谈话方式,丰富谈话形式,让班子成员愿意甚至是主动地敞开心扉,吐露心声。让党员干部把心谈开、把事摆开、把话说开。对于如何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结合纪委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注重方式方法灵活多样。谈心谈话看似简单,谁都能谈,但要谈好谈出实效,必须注意方式方法。谈心谈话方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上门谈、约访谈、主动谈、自由谈和集体恳谈等多种形式进行。谈心谈话时间要灵活安排。“谈得多不如谈得好,谈得好不如谈得巧”。同样的工作思想问题,谈早了条件不成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谈晚了时过境迁失去了作用。这就要求谈心谈话要拿捏好“火候”,在充分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的基础上因时因地制宜谈出实效。谈心谈话内容要灵活切入。用什么样的话题切入,就会给谈心谈话定一个什么样的调,是以心交心的真谈,还是装装样子的假谈,谈话者如何切入会给被谈者最直观的感受。因此,要选取谈话人最熟悉的内容为切入点,引导他们放下心理包袱,敞开心扉,让谈话对象有话愿意说,有事愿意讲,有难愿意诉,从而以心换心,打开“话匣子”,掏出“真心话”。

  2、不能流于形式,谈心谈话要做到推心置腹。推心置腹的谈心谈话就是心灵的展示。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说过:“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真诚是成功交谈的灵魂,是良好沟通的前提。谈心谈话,就是通过交流,架起心灵沟通的桥梁,点亮互相关照、互相发现的火把。要以情感人,带着感情、带着坦诚、带着关爱,推心置腹地沟通交流,营造讲真话、谈实情的良好氛围。要有诚心,有诚心谈心谈话时才能推心置腹,说出的话才能如春风拂面、细雨浇心,无论是上下级之间还是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以平等的心态和诚恳的态度与对方交流、“拉家常”,以诚相待,开诚布公,畅所欲言。要有实心,坚持实事求是,实话实说,听取意见不怕“刺”,查找问题不怕丑,谈问题做到有根有据,达到以事析理,以理服人。要有真心,领导干部要带头说真话,引导党员干部敞开心扉说真话、心里话,以增强相互之间的交流沟通。

  3、要针对性谈话,聚焦解决问题。谈心谈话既不是毫无原则底线的相互吹捧,也不是话不投机的冷嘲热讽,而应该是诚心交心、互相提醒、帮助提高。谈心谈话不能漫无目的,要聚焦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或者可能发生的关键问题。不论是谈思想、谈工作还是谈问题,都要做到重点明确、有的放矢,而不是随便聊聊。要“当面锣”、“对面鼓”地直来直去,要敢于“一针见血”,是什么问题就谈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领导干部要通过谈心谈话,倾听党员干部的倾诉,了解他们在思想工作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帮助党员干部脱离各类影响工作的因素,给予工作以外的关怀,真正解开党员干部的心结,使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高的标准干事创业。

  4、杜绝形式主义,真诚谈。谈心谈话,不能流于形式,必须讲真话、说实话,谈到心里去,谈出心里话。谈心谈话要立足党员干部自身的思想和行为,立足党员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实际,不能唱高调、翻空话、讲套话、说大话,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一刀切”。要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身份特点、性格气质,区分对待,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谈话,和作文一样,有主题,有腹稿,有层次,有头尾,不可语无伦次。”因此,领导干部在谈心谈话前要先做足功课,全面了解党员干部的情况,工作有何擅长,群众评价怎样,工作和生活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同时,结合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与党员干部换位思考,在谈心谈话过程中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共商解决之道。

  5、谈心谈话重在纠正党内错误。“一个行动胜过一个纲领。”首先,要落实组织整改。党组织对党内谈话涉及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查找问题的源头,及时作出回应,并通过党内会议的形式研究整改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纠正组织失范行为。其次要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整改。在党内谈话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带头对批评和建议当面做出承诺,之后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做好整改工作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的整改,要做到全程跟踪,党员对自己整改的情况也要做到及时汇报。对于那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积极的党员,党委领导干部要及时介入,该谈话的谈话,该组织处理的就要组织处理,把问题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谈心工作是我党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员之间解决矛盾、增进感情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方法得体,语言投机的话,就会使谈心对象如沐春风,从而达到预期效果,谈心工作要谈深透,这样才能赢得党员的信任和尊重,对党的建设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谈心谈话制度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党组)及党工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 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 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谈心谈话制度篇8

  为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及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建立健全干部、党员、群众之间联系服务的沟通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支部(总支部)党员及广大群众。

  (二)主要目的

  了解干部、党员及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对村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向谈话对象反馈其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指出缺点差距,提出希望要求;完成其他需要谈话反馈的任务。

  (三)谈话类型

  1. 日常交心谈话。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班子成员、党员、群众日常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建议。

  2. 任职入党谈话。干部新任离任、职务调整交流、党员吸收转正时要进行谈话。干部新任要以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开展廉政谈话;干部离任、调整职务要全面客观评价,听取意见建议;党员吸收转正要明确权责,提出要求。其形式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3. 提醒帮助谈话。工作进位或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要提醒干部、党员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扎实工作。班子成员、党员队伍、村组群众间发现不团结、不和谐现象,干部、党员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受到挫折、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交流,帮助其尽快恢复信心,解决问题。

  4. 批评诫勉谈话。干部、党员在思想政治、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议、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组织生活会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时,应及时找当事人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错误性质,并责成当事人就其问题进行说明,要求限期改正。

  5. 考核反馈谈话。干部、党员考评工作结束后,对民主测评、评议等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由考评组或村党组织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帮助改进纠正。

  (四)谈话方式

  1. 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约请谈心谈话。

  2. 集体谈话。对职务调整、发展党员以及针对干部、党员存在的共性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

  3. 个别谈话。对职务调整以及个人的个性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

  4. 个人要求谈话。集体或个人有情况需要与村党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组织实施

  1. 实行谈心谈话责任制度。村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注意与干部、党员及群众等不同群体都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与本支部(总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心1次。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谈心4次。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与支部(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谈心,班子成员与所联系党员每年至少谈心2次,同时要经常性开展与群众谈心谈话活动。支部(总支部)党员要与群众谈心谈话,每个党员每年与群众谈心至少2次。

  2. 抓好落实及反馈整改。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话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讲求实效、保守秘密;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发现严重问题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谈心谈话制度篇9

一、集中性谈心谈话

(一)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组织频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三)主要任务:深入谈心交心,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达成思想共识,促进共同提高。同时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四)方法步骤:党支部提前发出通知,拟定谈心谈话提纲,要求每名党员作好准备。谈心谈话时,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要出以公心开展同志式的谈话,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谈话后,党支部和党员针对问题列出清单并抓好整改。

二、经常性谈心谈话

(一)组织形式: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主要任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

(三)有关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即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谈话,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经常性谈心谈话对方法步骤无硬性要求,可不拘泥于形式。

谈心谈话制度篇10

  为加强村党组织班子及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建立健全干部、党员、群众之间联系服务的沟通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谈心谈话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支部(总支部)党员及广大群众。

  (二)主要目的

  了解干部、党员及广大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情况以及对村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向谈话对象反馈其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需要提醒注意或纠正的问题,指出缺点差距,提出希望要求;完成其他需要谈话反馈的任务。

  (三)谈话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班子成员、党员、群众日常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生产生活情况,听取、反馈意见建议。

  2.任职入党谈话。干部新任离任、职务调整交流、党员吸收转正时要进行谈话。干部新任要以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开展廉政谈话;干部离任、调整职务要全面客观评价,听取意见建议;党员吸收转正要明确权责,提出要求。其形式可采取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

  3.提醒帮助谈话。工作进位或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要提醒干部、党员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扎实工作。班子成员、党员队伍、村组群众间发现不团结、不和谐现象,干部、党员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思想、工作、学习、生产生活受到挫折、遇到问题时,及时沟通交流,帮助其尽快恢复信心,解决问题。

  4.批评诫勉谈话。干部、党员在思想政治、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对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考核评议、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组织生活会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时,应及时找当事人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和错误性质,并责成当事人就其问题进行说明,要求限期改正。

  5.考核反馈谈话。干部、党员考评工作结束后,对民主测评、评议等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由考评组或村党组织及时向相关人员反馈,帮助改进纠正。

  (四)谈话方式

  1.组织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约请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对职务调整、发展党员以及针对干部、党员存在的共性问题可采取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对职务调整以及个人的个性问题可采取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集体或个人有情况需要与村党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五)组织实施

  1.实行谈心谈话责任制度。村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要注意与干部、党员及群众等不同群体都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与本支部(总支部)的每一名党员谈心1次。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谈心4次。党组织班子成员要与支部(总支部)党员谈心谈话,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谈心,班子成员与所联系党员每年至少谈心2次,同时要经常性开展与群众谈心谈话活动。支部(总支部)党员要与群众谈心谈话,每个党员每年与群众谈心至少2次。

  2.抓好落实及反馈整改。谈心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谈话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讲求实效、保守秘密;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发现严重问题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谈心谈话制度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健全组织措施,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局党支部与党员谈话制度。

  一、建立日常的谈话制度

  1.实行局党支部与党员谈话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2.同党员的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进行。

  3.谈话原则上每半年一次,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谈话。

  4.谈话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情况,思想动态,学习情况,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或苗头,以及建议、意见等。

  5.谈话时机可结合工作总结、干部民主评议、考核、述职等项工作确定,也可视工作需要随时安排。

  二、同党员谈话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平等的原则。要创造一个良好的谈话气氛,解除彼此间的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2.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员要一分为二,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3.有的放矢的原则。谈话要有内容和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疏导的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

   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干部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

  5.治病救人的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6.经常、及时的原则。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就及时告诫、提醒,不要等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后才去谈话。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执行好谈话制度,局领导干部要有高度责任感,要从党的事业和工作大局出发,出以公心,不回避矛盾。

  2.同党员干部谈话,应按领导分管工作的范围进行,不要推诿矛盾,不能只愿同得到提升、奖励的干部谈话,而不愿同缺点较多或犯错误的干部谈话。

  3.同党员谈话,主要应以个别谈话为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4.谈话前,领导干部之间应相互通气,注意协调配合,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谈心谈话制度篇12

  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一、机关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科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谈心谈话制度篇13

  眼下换届选举工作正在开展,为了使换届动态早掌握、问题早预警、心理早疏导、矛盾早化解,大战乡坚持抢前抓早、关口前移,在前期先行组织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换届前谈话谈心活动,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走进大战乡党委书记办公室,就可以看到一叠厚厚的笔记本,上面记录着全乡干部与群众谈心谈话的点滴。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谈话要点、心得体会,掌握了什么情况,发现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何时答复,全都详细地一一列出。“谈心谈话,是我们了解干部思想和动态最直接的方式,也是做好村换届选举工作的必要准备。”大战乡党委书记王刚说。

  该乡在谈心谈话工作开展前,精心设计了调查问卷和谈话提纲,所提的问题以换届选举、村干部届期考核和村内稳定工作为主线,涉及党员个人家庭情况、“两学一做”、矛盾纠纷、“两委”干部工作表现、村级换届、党代表表现、后备干部推荐、村庄发展、党委政府工作满意度等九大方面。同时,根据驻村及党员分布情况,将全乡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分成10个谈话小组,利用晚上住夜、值班的机会开展谈心谈话。谈话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一对一逐个谈,对一些行动不便的党员则由谈话小组上门谈。

  该乡自党员谈心谈话工作以来,已与473名党员谈心谈话,记录笔记累积43万余字,收集意见23条,建议86条,解决各类问题37件。通过谈心谈话活动,该乡对辖区内的工作情况底数更清晰,施策更有针对性,工作成效也更明显,换届环境大大改善。

谈心谈话制度篇14

  时间:4月24日

  地点:办公室

  谈心人:A

  谈心对象:B

  B:首先我要检讨一下自己,在学习上我还存在着应付思想,表现为态度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平时强调工作忙而放松学习要求,读书也只求数量不求质量,使自己的政治素质难以提高。

  A:这样的观点是错误的。我自己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我在理想信念上对自己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学习不够专心,有时半途而废。我认为,我们应该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的锻炼。

  B:现在我认识到,只有理论上清醒和坚定,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学习是世界观改造问题,理论水平提高了,看问题的能力也会提高,工作能力才会提高。

  A:不错。只有刻苦学习理论,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保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说到工作上,我要批评你了:就是在业务上满足于现状,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对你自己负责的工作都是浮于表面,没有认真从理论上分析研究,深入了解关键所在,难以从本质上提高工作质量。

  B:这主要是我的工作主动性差造成的。由于工作压力大,又不易见成绩,所以没有深入钻研下去,没有起到一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今后我要向先进典型学习,同时勤于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自我。

  A:你的思想和工作表现都是不错的,你能够遵守纪律,作风正派,工作勤恳,为工作作出了应有的奉献。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在工作标准上不够严格,只按照领导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能够很好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造成了侨务工作循规蹈矩,没有创新,不能充分发挥出工作职能,只满足于应付本职,只求完成任务。此外,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精神状态不能很好的适应工作开展要求,不能以平和的心态做好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你也可以尝试做一下三件事:

  一是练字,当你心烦浮躁的时候,拿出来字帖练练,用心写,知道自己平静下来;

  二是读书,读一本励志的书,看看别人成功的例子,锻炼培养自己的心理素质。我可以推荐几本,比如说:《狼图腾》、《读者》等。

  三是做自己擅长的事,就当是巩固训练,当你的心静下来时,再做其他难一些的题。这样的话,工作学习感觉很充实,又没有浪费时间。

  B:多谢你的批评指正。我要纠正不正确的思想观念,不断充实工作内容,重在敬业、奉献、求实、开拓、创新上做文章,各方面的工作都要走到前列,争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力争工作年年有进步,把工作做好。

谈心谈话制度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党组)及党工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组)及党工委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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