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顺发范文网!

对构建农村信用社绿色信贷机制的思考范文(精选3篇)

热门推荐 时间:2021-07-12

【www.bjjpsf.com--热门推荐】

所谓创新人才,是指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知识、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创新人格,能够通过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取得创新成果的人才,在一定的领域、行业和工作中,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作出了创新贡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对构建农村信用社绿色信贷机制的思考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1】对构建农村信用社绿色信贷机制的思考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已经来临,催生出大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和竞争格局加快重塑。广东面临发达国家先进生产力和发展中国家低要素成本的“双重挤压”,部分产业仍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缺乏关键核心技术。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要靠创新。

  创新型人才在世界竞争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创新驱动发展是广东的核心战略,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根本。近年来,广东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工作的改革发展,大力推动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在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 

  一、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实践中的问题

  在推进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广东在创新型人才的总量、结构和能力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制度性障碍也依然存在。

  (一)高端人才总量相对不足

  广东科技人员总量居国家前列,但拥有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少,顶端级人才尤为紧缺。以中国科学院院士为例,据统计2018年在粤工作的中科院院士仅有20人,少于北京(410人)、上海(106人)、江苏(45人)等省市。[1] 973首席专家、长江学者等顶尖人才,也少于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2] 

  (二)人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人员总量约为5.59万人,仅占全省的6.9%。从省重大人才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在前5批引进的117个省创新科研团队中,除2家团队在汕头外,其他团队都集中在珠三角地区,且96%的团队落户广州、深圳、东莞三市。[3] 

  (三)人才原始创新能力不足

  近年来,广东针对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的“短板”出台了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等系列政策,但由于基础沉淀不够,这一“短板”仍没有补齐。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项目完成人的统计分析,广东2015年~2017年有23人获得该奖项,仅占总量的4.2%[4],远少于北京、陕西、上海等省市。

  二、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人才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力量配置方面,统筹协调与管理服务工作量较大,但是人才工作协调力度不够,管理服务深度不够,资源配置手段不够。在统筹规划方面,人才工作仍然存在力量分散、合力不强等问题。在政策统筹方面,各类创新政策与人才政策碎片化、临时性的问题比较普遍,直接影响政策的集约效果与刚性落地,人才政策和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

  (二)人才引进机制的国际化市场化程度不高

  在国际化人才的引进上,广东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和有关熟人介绍,少数人才是通过中介市场引进的。现有人才市场大都是中低端市场,“猎头”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发展滞后,机构多规模小,服务水平不高,难以发挥引进高端国际化人才作用。 

  (三)人才培养与实践结合紧密度不够

  现行教育体制在产学研结合培养人才方面力度不大,缺乏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进行的多层次、分阶段的人才培养。高校学生缺少基本的实训基地和实践机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相对欠缺。科研教育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等方面的推进力度不够,联系交流不足、合作渠道不多。受限于学术资历等原因,青年人才在申请课题、申报高层次人才项目、加入高水平团队等方面竞争力不足。 

  (四)人才创新成果激励机制不健全

  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创新人才的实际贡献与收入之间存在差异,缺乏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政策,内部分配机制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部分科研人员过分以职称评审和获取科研经费为导向,忽视了科研成果的应用价值与市场前景。 

  (五)人才评价的导向性机制不够完善

  当前广东分层分类评价体系尚在建立健全,重成果轻能力、重短期轻长远等现象仍然存在。人才评价的功利性过强,创新失败的容错机制较差,制约科技新领域的创新,科研人员容易被引导到“短平快”项目上,不愿干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项目。 

  (六)人才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

  身份、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制度性刚性要求依然较高,市场配置人才的机制尚在建立之中,人才多数集中在机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而急需要人才的企业相对而言缺少吸引力,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流动乏力。科技人才离岗创业政策措施不够配套,创新人才离岗创业存在多方面的后顾之忧。

  (七)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有待优化

  人才公共服务尚未摆脱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尚未实现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人才政务服务效率不高、人才公共服务产品不多、人才服务方式较单一。市场化和社会化的专业服务竞争力不强,人力资源、科技中介服务等高端业务供给不够,技术交易市场中还存在着市场不规范、交易不活跃、信息不灵、效率低等问题。创业投资体系不健全,风投创投规模不够、活跃度较低,创新要素的聚合能力较差。

  (八)人才工作经费投入有待提高

  2017年广东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2.61%,低于北京(5.64%)、江苏(2.63%),与全球主要经济体以色列、韩国、瑞典、日本、美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其中,基础研究领域经费投入不足,用于原始创新经费占R&D经费支出的比例仅为4.7%,远低于北京(14.7%),与美国、日本、法国等高达15%~30%的比例差距悬殊。

  三、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思考

  (一)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大力集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广东应树立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改革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制度,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模式。如取消对申请人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对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外籍创新型人才,可直接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不受年龄限制。对符合居留条件的人员,入境后可直接凭工作许可证明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

  加强国际创新网络构建,实现人才制度与国际接轨。在国际人才较密集区域试点建立投资移民和技术移民制度。试点选择若干重点领域,张榜公布“卡脖子”技术,面向全球征集原创思想和解决方案。建立“企业出题、全球悬赏、协同攻关、市场验收、政府补助”的科研服务众包与支持机制,构建创新解决方案和全球人才智慧线上对接交易平台。聚焦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大项目研究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引进战略科学家。对引进战略科学家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创新能力

  在省科技计划、重点工程项目经费中,预留一定额度用于人才培养,并作为评价计划(项目)实施效果的必要指标。建立创新绩效为核心的资源配置制度,参与计划(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参与全球性重大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活动。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以“冲一流”为目标,配合国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计划,优选支持重点优势学科和交叉学科发展,建成一批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专业,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建立广东高校学科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转型,提高人才和岗位的匹配程度。通过订单定向招生、合作办学、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科研支持体系,在各类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人才专项,重点资助青年人才开展原创性研究。在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和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中,明确要求科研团队中青年人才构成比例。设立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一线青年科技人才多领域的跨界创新组织。探索建立“基本科研经费制度”,在基础、前沿技术等需要长期积累的领域,给予优秀人才稳定的支持。

  (三)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建立健全分类评价制度,实现人才评价的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评审的自主权,把人才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评审专家中一线科研人员、企业家、市场投资家参与的比例,引入专业性较强、信誉度较高的人力资源公司、风险投资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人才评价,并通过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机制,保证入选人才具有较高的质量水平。建立人才评价机构综合评估机制,加强人才评价有效监管,确保重大人才工程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建立评价专家信用评价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评审专家队伍,保证人才评价的公平性、独立性、权威性。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动态考评调控机制,打破“一评定终身”制度。 

  (四)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充分释放人才活力

  推动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让创新型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对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逐步强化股权激励,保障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成果收益。加大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的激励力度转化收益用于人员奖励和支付报酬的部分,经批准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推进项目负责人制的管理模式,让创新领军人才享有更大的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动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改进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赋予人才更大经费支配权,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和荣誉感。 

  (五)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为创新型人才创造优良环境

  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便捷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切实为人才解决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实际困难,在落户、出入境、停居留、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为人才创业提供咨询、金融、税务、法律、信息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建设人才信用体系。打造创新型人才服务云平台。推动人才工作信息化,建立集人才档案管理、政策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精准链接海内外各类人才及技术信息、人才公共服务于一体的人才管理大数据平台。建立全省创新型人才库,建立沟通海内外的人才预测、储备、流动、评价等信息系统,加强人才信息资源的综合管理和挖掘利用。建立起高效的、沟通海内外的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人才信息利用效果的最大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服务银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向专业组织和服务机构转移。在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投融资、财税法律、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品牌宣传等领域,遴选资质过硬、服务能力强的专业机构,发布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目录产品。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企业可享受一定额度的人才服务资助。建立人才引进使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和仲裁机构,形成司法、行政、仲裁、调节和行业自律全方位大保护体系。成立人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联盟,建立海内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

  (六)加快创新要素融合,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人才生态圈

  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创新要素融合,实现创新型人才共认共用共育。在人才评价激励、人力资本入股、科技服务、国际专业人士便利执业、港澳及外籍人士出入境便利等领域先行先试,与港澳台开展“一试三证”证书认证试点。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互认。推进跨境社会保障的衔接,港澳人才在粤工作生活享受在社保、子女教育、医疗服务、购房购车等方面同等待遇,适当放宽港澳人才在粤购房限制。为符合条件的赴港澳开展商务、科研专业服务的人才提供便利的签注。打造大湾区创新型人才国家实验室。建立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相互开放、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本区域内学者定期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一小时学术圈”。设立大湾区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跨区域合作,联合申报国家科技项目,参与国际重大科研项目,对项目承担机构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建设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专家服务基地,创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推动湾区内的技术咨询、项目合作。打造大湾区国际人才驿站,围绕湾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需求,开展人才、产业项目对接,帮助湾区用人单位通过技术咨询、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柔性引进国际一流专家。

  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系列举措具有综合性、广泛性和深入性的基本特点,涉及党委政府、企业、高校和社会等多个主体。创新性人才队伍建设举措的落地,必须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把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党委议事日程,推动创新性人才队伍建设的协同发展和齐头并进,确保创新性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预期进展,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篇2】对构建农村信用社绿色信贷机制的思考

  调研分四种形式进行:一是理论研究,对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进行了探讨,对国外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成功经验进行了分析;二是解剖“麻雀”,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关项目进行了剖析;三是座谈访谈,分赴河北、江苏两省,召开7个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7所高校负责同志、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以及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代表对调研主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实地调研,到南京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高校了解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相关情况。

  一、我国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四年来,全国高等教育战线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1. 积极探索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优化机制、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调整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优化机制。江苏省从服务全省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出发,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和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情况连续进行调研,多维度、多层面构建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设置机制、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辽宁省对省内高校开设的37种本科专业522个专业布点开展了综合评价工作,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数据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定性分析为辅的方式,推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目前,有5所高校根据综合评价结果主动申请停办37个专业(点)。

  二是积极探索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调整机制。一些高校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规格,加大了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用丰田系企业标准作为课程标准,通过“学业考核+国家高级职业资格鉴定+企业认证”等方式,培养了一大批深受企业欢迎的技能型人才。河北农业大学坚持服务“三农”,开创出了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太行山道路”,培养了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的应用型人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主动对接“综合观测—信息处理—预报预测—公共服务”现代气象业务链,形成多学科交叉的专业链,培养了一批相关复合型人才。天津大学以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力”为牵引,制定完善“4C”培养体系(分类指导的培养模式、能力导向的课程体系、协同培养的实践平台、内涵引领的保障机制),着力加强“知识迁移力和实践创新力”的培养。

  2. 积极探索集聚高校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协同育人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部部协同育人机制。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力推动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协同建设58个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2个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12个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会同中宣部联合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力推动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大力推动应用型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和国际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大力推动优秀编辑记者到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高校新闻传播院系骨干教师到新闻单位兼职或挂职。教育部会同卫生计生委联合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大力推动“5+3”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大力推动长学制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大力推动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教育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立农科教合作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三类农林人才培养。

  二是积极探索校校协同育人机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强强合作,共建生命科学联合中心,开展生命科学人才协同培养和科学研究改革试点,资源共用,优势互补,取得显著成效。最近,清华大学颜宁教授组在《自然》杂志上发表的重大成果,共同第一作者中的本科生孙鹏程就来自该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联合实施动漫高端人才联合培养实验班计划,通过第一学年教学在北京师范大学进行、第二学年教学在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第三学年教学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第四学年学生回到本校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创作(设计)的联合培养方式,实现三校优质教学资源的互补与共享。

  三是积极探索校所协同育人机制。教育部会同中国科学院联合实施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通过建立培养目标协同机制、教师队伍协同机制、资源共享协同机制和管理服务协同机制,加大协同培养人才力度,初步实现了科教结合的有效推进、合作共赢。目前参与计划的高校近350所、科研院所近120家。中国农业大学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建立全面合作关系,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方式,协同培养相关学科人才。

  四是积极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同济大学、中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208所高校与中石化、三一重工、上海大众等6000余家企业联合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企业累计投入人才培养经费4.2亿元,企业兼职教师1.1万人、参与开设课程4000余门,企业接受高校教师挂职学习近5000人。大连理工大学与沈阳米其林公司等20余家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相关课程,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协同培养卓越工程师。南京工业大学与塞拉尼斯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合作,协同培养工程人才。

  五是积极探索校地协同育人机制。河北师范大学与县市教育局协同、与县以下基层中学协同、与城市优质中小学协同,大力开展学生顶岗实习支教与农村中小学教师脱产研修培训相结合的校地互动,实现了师范生从教技能提升与农村教师素质提高的双赢。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与太仓市政府实施校地对接,定向培养农业技术与管理人才,学生毕业后,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到学生所在地的村镇农场工作。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与秦淮区人民政府、深圳金蝶软件公司共建学校科技园,吸引91家与学校专业契合度高的科技型企业入驻,每年为该校学生提供不少于300个的实习岗位。

  六是积极探索国际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共同创建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借鉴法国工程师教育经验,与包括11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中法著名企业集团进行实质性合作,协同培养具有系统思维、国际视野、领军素质的国际化通用工程师。

  3. 积极探索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管理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适应“一制三化”的教学管理机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9所高校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学术大师参与,加强国际化培养,因材施教,探索形成了适应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一制三化”的教学管理机制,推动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首批500名毕业生中有95%进入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

  二是积极探索适应学生个性和兴趣发展的教学管理机制。南京大学探索实施与“三三制”个性化培养模式改革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学校把本科四年的教育分成三个阶段,即大类培养、专业培养和多元培养。在多元培养阶段,根据学生需要分为三个方向:专业学术类、交叉复合类、就业创业类。学校实行三个“百分百”政策(百分之百课程开放,百分之百专业开放,学生百分之百自由选择课程、专业和发展方向),给予本科生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与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从而使学生具备更强的社会竞争力,最终实现多样化发展、个性化发展。中国农业大学实行自由的转专业政策,即新生入学一学期后,每半年有一次重选专业的机会,不限成绩,无论是否挂科,转出的学院不得限制转出,接收的学院在预定名额内无特殊理由不得拒收。河北师范大学实施完全学分制,推行按大类招生按方向培养,学生学习的志趣与意愿得到进一步尊重,学生在选择专业、修读课程、规划学习进程等方面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三是积极探索以学院、书院为主体的教学管理机制。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17所高校的试点学院,作为“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积极探索与“三改革一完善”(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苏州大学积极探索与书院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机制,建立公开公平选拔制度、书院学院共同育人制度、全程全员导学制度、学生科研“3I”培育制度、学生发展国际交流制度、学生事务科学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彰显了书院教育重思想、重品德、重人文、重情智的特色。

  4. 积极探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一是积极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根本标准。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研究制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高职高专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实施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推动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订相关专业人才评价标准;推动高校根据实际,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规格,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育人。重庆医科大学坚持研究生招生与住院医师招录结合、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标准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全面修订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是积极探索以社会化评价为主、多元评价为辅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33家行业协会共同参与成立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在工程领域积极推进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有关社会化机构开始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评估的新建本科高校进行合格评估,对参加过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高校进行审核评估。全国高校普遍加强自我评估,建立了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同济大学启动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与评价工作,通过对校友、用人单位、应届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及校内研究生导师和兄弟院校的研究生导师、在校生进行调查,对教育质量实施公众监督。宁波诺丁汉大学整体引进英国诺丁汉大学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接受英国QAA质量评定机构的外部审查。各门课程试卷按照校内二次评阅、校外同行抽检评估程序,在教师评判后寄往英国,经英方大学检查后,再交往第三方抽查,最后再行公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各地各高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第一,对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基本内涵、实践要求、实现路径认识上有偏差,大多还停留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阶段,把重点仅仅放在推动协同育人上,对机制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思考不深入、措施不到位。

  第二,学科专业设置优化、招生培养没有很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创业状况深度对接、良性互动,比较普遍存在着培养与需求、教学与科研、理论与实践、校内资源与社会资源结合得不够紧密的问题。

  第三,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氛围环境、政策保障和评价制度有待加强。如,从高校内部看,教学管理制度亟待改革,实施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自主选学、弹性学制,还有很多政策性瓶颈。又如,从高校外部看,集聚社会资源协同培养人才的法规政策不到位,影响了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再如,第三方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监督不到位,高校自言自语的多,高校生均经费没有根据专业建设绩效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高低进行差异化拨付,好坏一个样。

  三、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大问题。从宏观上讲,它涉及教育思想、教育价值、教育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微观上讲,它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学科专业设置与优化,体现着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规格;二是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现着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知识体系和能力要求;三是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体现着集聚人才培养优质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四是教师队伍和教学评价,体现着人才培养的保障力度和社会认同度。

  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要在认识上求共识,在机制上做文章,在创新上下工夫,激发高校人才培养的潜力和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当前,要从以下“五个着力”准确把握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的实践要求与实现路径。

  1. 着力推动建立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重点支持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设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自主设置学科交叉融合有利于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相关学科专业,自主设置有利于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相关学科专业。二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对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

  2. 着力推动建立充分反映学科专业研究新进展、相关实践新经验、人的全面发展新需要的教学内容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以国标、行标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高校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育人。二是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组织编写和统一使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三是推动高校改进科研评价办法,强调科研对人才培养的贡献度,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四是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鼓励学生进行更多讨论和课堂参与。五是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教师丰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六是宣传推广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着力推动建立集聚社会资源,有效实施部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长效机制

  一是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计划。二是深入实施“2011计划”,坚持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推动协同创新。三是推动出台法规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人才协同培养,特别是接收大学生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筹备召开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视频会,交流近年来协同育人的经验做法。

  4.着力推动建立有力推进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自主选学、弹性学制的教学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推动建立高校联盟或区域教学共同体,推广有关高校“第二校园经历”的经验做法。二是探索建立学分银行和学分转换制度,推广有关高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经验做法。三是建立更加灵活管用的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修业年限,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四是开展在校大学生保留学籍创业试点,按创业绩效奖励学分。

  5.着力推动建立以社会化评价为主、多样化评价为辅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开展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并逐步扩大认证领域。二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进行评析,并对社会公布。三是推动所有普通高校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四是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推动建立专业建设绩效与招生计划、专业调整、经费拨款的联动机制,特别是进行生均经费的差异化拨款。

【篇3】对构建农村信用社绿色信贷机制的思考

  我国现有人才体制机制涉及人才引进、评价、流动和激励各个环节,反思我国现有人才工作机制,查摆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科学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海外人才引进机制:应加大人才团队和创业型人才引进力度

  引进海外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是我国的重大人才战略,是统筹开发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的重大举措。现阶段,我国海外人才引进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引才主体上,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唱主角,用人单位及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发挥不够,看上去热热闹闹,实际效果并不佳。二是在引才对象上,对人才团队、创业型人才的引进不够重视。找不到专业人才、难以建设人才团队是众多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后面临的共性难题,这也限制了人才作用的发挥。现有政策大多针对单个人才的引进,组团式人才引进政策相对缺乏。同时,现阶段我国对创业型人才的引进重视不够。三是在引才公共服务上,人才引进所需的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高。调查显示,海外人才引进后依然面临许多不便和困难,如生活方面的签证、居住证办理不方便,子女就学难,配偶就业难,买房难,买车难,没有医疗、社保;工作方面的项目申报程序复杂等。

  今后一个时期,应创新引才政策机制,促进海外人才引进工作市场化、精细化、科学化:

  一是完善市场配置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才主体作用。要通过政策指导、扶持和激励,调动各类人才社会组织和团体、人力资源服务中介乃至人才个体参与引才工作,如对海外人才招募工作予以补贴或对人才服务机构实行税收激励,鼓励人才猎头中介参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寻访。政府要鼓励以才引才,对现有人才推荐并成功引进的人才,政府及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要构建人才引进的供需信息平台,实现人才与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二是采取“领军人才+团队”“人才+项目+资本”等方式,逐步加大人才团队、创业型人才的引进力度。要完善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支持引进的领军人才自主联系、自行组建创业创新团队。要进一步优化人才创业环境,梳理、整合和完善现有支持人才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大海外创业型人才引进力度。三是打破制度性障碍,提高人才的公共服务质量。现阶段,引进人才面临的许多难题是由制度性障碍造成的。要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梳理、调整、完善相关人才法律、法规和政策,破除制约人才引进的各种不合时宜的制度障碍,努力创造优秀人才“来去自由”、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人才评价机制:应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

  人才评价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的重要基础。但现阶段人才评价制度仍与人才发展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一是人才评价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多是行政化、管理式评价,人才的直接管理者、使用者的用人单位却没有多少发言权。这种状况下,人才评价难以科学反映人才的真实水平。二是人才评价标准比较单一,重学历职称轻实绩贡献的倾向仍较普遍。同时,出于管理需要,现行人才评价如职称评定标准大多一个系列一套标准,未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特点。三是人才评价制度不尽合理,缺乏灵活性。以事业单位职称评定问题为例,目前的评价体系对各级职称名额控制过严、评定后考核不严,导致一些基层用人单位因职称评定名额原因而流失人才,已经评上职称的人才,则因缺少有效的考核出现职业倦怠。

  人才评价工作应遵循人才发展的规律,着力解决谁来评、怎么评得好问题,使人才评价走上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轨道,更好地体现人才自身价值和实际能力:

  一是尊重用人单位的主体地位。除了一些特殊职业和岗位外,人才评价权要尽可能地放给用人单位,让他们自主评价人才。政府主管部门应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干预。二是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人才评价要充分考虑人才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工作,进行科学分类,设置以实际业绩、实际贡献为主的人才评价指标。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评价,可将科技人才划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推广转化、技术支撑等类别。三是增强人才评价的灵活性。要坚持人才评价服务人才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适时调整、优化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如职称评定,应从“名额管理”逐步向“要求限制”的转变,严格职称评定的要求和条件,而不是对名额进行一刀切。人才享受的待遇不与职称高低简单“绑定”,而要同人才从事的职业、聘任岗位、实际业绩挂钩。

  人才流动机制:要增强人才流向欠发达地区的“推力”

  人才流动是个体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的主要途径。但现阶段由于经济社会环境、人才发展制度不够健全完善,人才流动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是人才流动不畅,制度性限制不同程度存在。用人单位和人才反映比较突出的是户籍制度、档案制度以及与之相挂钩的社保、子女就学、购房、人才待遇等政策制度。这些问题导致人才不敢跨区域、跨所有制单位流动。另一方面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流失严重。

  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是人才发展的重要内容。要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创新和完善现行人才流动机制,让人才往最适合的地方去。一是调整和改革相关制度,降低人才流动的“阻力”。应对户口制度、人才档案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与户籍身份挂钩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为了更好促进人才流动,要对各类制度性障碍进行逐一排查分析,对有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整体政策改革尚不成熟,可以指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省市先行探索创新。二是创新宏观调控政策机制,增强实现人才流向欠发达地区的“推力”。政府要在人才流动中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制定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时同步考虑人才保障问题,采取更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引导人才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动或提供智力服务。尤其要针对欠发达地区的需求,搭建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欠发达地区开展校企合作、校地合作。通过紧密的人才智力合作,向欠发达地区转化科技成果,帮助培养引进专业人才,也带动更多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到欠发达地区创业创新。

  人才激励机制:要让人才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待遇

  激励人才是调动人才积极性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对人才效用的发挥产生直接影响。现阶段我国人才激励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人才激励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现存有些制度难以保障人才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待遇,甚至成为阻碍。如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使用、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阻碍了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一些企业常用的股权激励、虚拟股权等人才激励措施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二是人才激励政策的标准不够合理。政府制定的人才激励政策,通常倾向以个人素质如学历、职称为条件。这就导致在基层一线的人才及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难以享受人才激励政策。三是人才激励政策落实慢、落实难。对“千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才工作最不满意的,“待遇落实慢”“待遇难落实”列前两位。

  人才激励机制是调动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手段,要立足于“有效激励”,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升人才激励的效果:

  一是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要调整完善现行不合时宜的人才激励法律法规和政策。如,改进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国有单位职务成果的管理方式,使发明者、创新者能够合理分享创新收益,让人才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待遇。二是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享受标准。要根据人才发展及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人才激励政策,包括人才激励的对象、条件、形式、周期等,提高人才激励政策的合理性。坚持以用为本,避免片面地把人才的学历、职称等作为划定人才激励政策的标准。如可以把人才创造的税收额、人才获取专利的实际转化运用情况作为激励条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民间特色人才也应有相应的人才激励政策。可以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主体,参考第三方评估主体的意见确定人才激励政策的标准和享受对象。四是推动人才激励政策的有效落实。要及时公开人才激励政策和实施流程,提高政策实施透明度。建立政策实施问责制度,构建政策实施反馈机制。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news/37259/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