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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范文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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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应用等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防洪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长期。中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市气象部门最新气象预报,预计近期我市大部分地区仍将出现连续强降雨天气,为了切实做好防御工作,减少持续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管理处在做好相关的防御工作安排的同时提醒全体业主/住户做好自我居家防护措施:

  1、不想雨中漫步,别忘了带伞!尽量减少外出或户外活动,并关好房内门窗;

  2、将阳台晾晒的衣物及时收至室内;

  3、将阳台摆放的花木及装修材料移至室内,或稳固阳台摆放的物品以防被风刮倒堕落而发生意外而砸伤楼下行人;

  4、检查并紧固遮阳棚和空调室外机,未安装空调的业户,请及时堵塞好预留的空调孔,以防雨水倒流室内造成损失;

  5、检查自家阳台/露台地漏管道是否畅通;

  6、妥善安排或照顾家中老人和小孩,防止发生意外;

  7、返回小区的车辆请将车辆停入车库,勿在地面非车位停车,以防高空坠物造成车辆损坏;

  8、如遇雷电时请及时关闭家中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对家电造成损坏,同时,请准备照明工具,以防备临时突发断电所需;

  如遇困难或特殊紧急情况,请联系物业中心以便安排援助。

第二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局管各站段,各建筑段、生活段,物资供应总段,各工程指挥部,各铁路公安处:根据6月20日河南省气象局发布的《重要天气报告》(20xx年第8期),6月下旬我省多阵雨、雷阵雨,其中21—22日将出现一次较明显的降水过程,降水集中时段为21日下午到夜里,过程降水量20~40毫米,最大可达50~70毫米,最大雨强40~60毫米/小时。请各单位立即对防洪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防范,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本次降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加强防洪应急值班,各级包保干部到岗到位,特别是商丘地区、沿黄及黄河以北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二、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防洪技术值班人员要利用卫星云图、雷达图,结合雨量监测系统,做好“观云追雨”工作。各工务(桥工)段要加强与防汛、气象、国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根据雨情安排人员进驻当地防汛部门,动态掌握雨情、水情、库情,做好应对工作。

  三、严格执行三级雨量警戒制度

  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要以雨为令,切实做好雨中雨后检查,对重点地段加强检查,防洪地点及其它不放心处所提前做好看守准备工作,重点要对新建立交、正在施工地段、瓦日线桥路过渡段、新兖线粉砂土地段等,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

  根据雨情,设备管理单位要及时进行出巡检查,同时要做好出巡限速封锁登记工作。凡因降雨出巡、限速、封锁登记时,车务部门必须立即无条件安排,不能以需要提报天窗点外上线作业计划、设备检修调度命令等任何理由拒绝登记或延时登记。

  实施雨量限速警戒后,有关单位要派人添乘客车。暴雨封锁警戒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及时申请添乘单机或轨道车进入区间检查,未经检查确认,严禁盲目开通线路。

  四、严格落实汛期行车安全措施

  工务、电务、供电、公安等部门巡查(守)人员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时,坚决贯彻“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及时采取慢行、封锁区间或拦停列车等果断措施,严禁冒险放行列车。机车乘务员在列车运行中,加强瞭望,做到“宁可错停、不可盲行”,严禁臆测行车,遇情况不明,果断采取减速、停车措施。运输、调度部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降雨情况,做到“宁可错扣,不可错放”。

  五、做好施工地段防洪安全

  建设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对局管内正在施工的地段要安排人员加强检查,采取临时加固、看守等措施,确保施工地段防洪安全;对近两年新建立交、新建改建线路等地段,设备管理单位要重点检查,必要时安排人员进行临时看守。

  六、及时准确上报防洪信息

  各单位要做好防洪信息上报工作,雨量限速、封锁及水害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特别是发生限速、断道水害,通过局域网(工务处路基科公共邮箱)、互联网、微信、手机XX等方式第一时间将水害照片、限速封锁情况、抢险情况上报,确保防洪信息畅通。

第三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老旧居民小区、自行车库等防汛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街道办事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社区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主任担任第一组长、社区站长担任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各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社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委会,社区以党员志愿者成立防汛应急分队,负责各居民小区的抗洪救灾工作;社区以巡逻为主,成立社区紧急应急分队,社区书记、主任、城管主任、综治主任等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社区防汛任务。

  二、应急预案

  1、在大雨来临之前,社区不断发出预警和报警;社区工作人员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的应急装备、工具等救灾配备,保证应急需要;领导小组要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的重点户、重点部位发生警报,通知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领导小组成员应各就各位,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地领导、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全力投入防汛安全工作

  3、工作装备保障

  社区必要的急救器材、药物,应急物资准备齐全。

  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社区居干和社区各支部书记

  XX中区社区

  2021年6月2日

第四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暴雨天气又双叒叕来啦!中央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12日20时至13日20时将有7—8级大风,广东中东部有大到暴雨。服务中心提醒您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请您外出或休息前及时关好门窗,以免雨水飘入室内;在您外出时请将阳台地漏防臭盖挪开或者反向放置,避免大雨时阳台排水不畅;

  2、下雨天,大堂及架空层地面湿滑,请各位业主外出时小心慢行,注意防滑;

  3、驾驶车辆外出时请谨慎慢行,防止路面打滑发生意外;

  4、雷雨时尽量不使用室内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并拔除电源插头。

  5、外出时也应避免站在危房或棚架之下,注意防御雷电,避开积水,注意交通出行安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服务中心的配合与支持,若有疑问请联系服务中心前台值班电话:020—XXX(24小时值班)。

第五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做好20xx年度防汛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防汛组织机构

  每个项目建立一套防汛组织机构,明确人员、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防汛工作组织到位。

  1、由项目负责人担任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汛各项工作和应急处置情况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项目备案信息中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变更。

  2、确定一名信息员。在遇各类险情和突发事件时,信息员要在30分钟内分别向项目属地的防汛指挥部和住建委、房管局报告,在开展处置的同时,要及时续报进展情况信息。公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3、公示防汛值班电话,确保联络畅通,并24小时安排人员在项目值带班。

  二、准备防汛物资,建立台账

  1、完善和补充防汛物资、人员、设备。完善和补充防汛物资的储备,维护和保养抢险机械设备,并建立物资台账,明确物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及管理责任人,确保防汛物资完备、有效。

  2、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结合历年受灾情况及管理实际开展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特别应排查避雷失效、屋面漏水、排水口和排水管线堵塞、车库或地下空间防洪措施失效、地基塌陷等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账、分类登记,做到情况底数明,并明确隐患治理时限,原则上应在汛期前全部完成治理。

  三、组织演练

  各物业项目要结合项目情况,制定操作性强、实用、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每一个参与防汛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上汛之前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应急队伍的操作技能,预检应急预案是否可操作,检查物资配备是否完备,放置位置是否合理,并根据演练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内容。

  2021年6月3日

第六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一、工作内容

  全镇13个村(社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学校医院场镇集市旅游景点群众安置点等重要场所,重点排查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

  (一)山洪灾害易发区

  监测预警转移避险责任人是否上岗到位,履职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御预案;是否配置预警设施设备;转移路线安置点选择是否合理,以及安置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开展宣传演练;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避险明白卡;是否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标牌;危险区群众是否掌握避险常识,是否了解预警信号转移路线等。

  (二)江河防洪工程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抢险应急预案;是否设置监测设施设备;是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并据此开展工作;是否对险工险段进行处置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安全。

  (三)水库水电站

  是否设置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是否建立巡查监测相关制度并据此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方案;是否在汛限以下运行;是否对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进行安全监测;是否属于病险水库,是否开展整治或落实应急度汛措施;大坝下游泄洪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库区或大坝溢洪设施等主要部位安全。

  (四)重要城镇

  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洪应急预案;排涝设施设备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全面掌握沿江(河)低洼地带下穿隧道地下空间等易涝区部位情况,是否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在建涉水工程

  是否落实专门的防汛机构及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相关责任人;是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抢险预案;营地选址是否科学合理;应急转移路线及安置区域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工程营地等区域及施工人员安全。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此次排查工作,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要逐一梳理区域内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对象,明确内容和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工作有序推进。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隐患排查有遗漏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执纪问责。

  (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盲区

  我镇要对镇内所有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水电站江河防洪工程重要城镇在建涉水工程等部位,按照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的原则,逐一开展防洪安全隐患排查并登记造册,务必确保全面覆盖一个不漏。要建立确认机制,排查结果要经被排查对象有关防汛责任人签字认可,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

  对发现的每一处隐患,均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处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并销号。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查清一处,立即整改一处,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预案,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应急措施,全力确保度汛安全。

  (四)加强警示,增强避险意识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短信明白卡和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等方式,广泛告知受威胁群众,确保告知率知晓率两个100%。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培训演练力度,全面普及日常防灾避险知识,增强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形式

  我镇要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县防指及时跟踪督促指导,市防指采取随机抽查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区按期按要求完成排查整改工作。

  镇级水利国土住建交通经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系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二)时间要求

  本次排查工作周期为1个月,即20__年7月1日至31日。

  (三)报送方式

  在工作开展期间,按照“一日一报”原则,我镇及时将当天的排查结果报县防指。

  我镇要落实专人负责联络收集相关部门每日工作成果并汇总上报。

第七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局:

  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分析,今年汛期(5-9月)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长江中下游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强风、雷雨、暴风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可能出现较重汛情。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我省渔业防汛抗灾工作,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渔业防汛抗灾工作责任

  一是深刻认识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省相关要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全力做好渔业防汛抗灾和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提前部署安排,严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将防汛抗灾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狠抓渔业水上安全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渔船船东主体责任、船长直接责任、船员岗位责任,实现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

  二、全面排查,积极落实防汛抗灾各项工作措施

  一是按照“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二是组织开展汛前生产设施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池埂、堤坝,进排水渠道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加固,并提高建设标准,防止淹塘崩坝;推进渔业备灾苗种场建设。三是结合禁渔期管理、打非治违等执法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防灾抗灾物资准备、渔船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渔业安全设备设施维护、渔政船备航等情况。四是加强渔港(渔政码头)的整治、维护和建设,确保渔船(渔政船艇)停泊安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渔业水上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渔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渔业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一是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督促企业、船主和养殖人员做好应急值守。二是加强与气象、海事、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善后处置等工作。三是各地渔政船做好备航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救助。四是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至省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8866275(传真)

  邮箱:403335625@qq.com

  湖北省水产局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第八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开发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防汛工作,确保防汛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现就做好企业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清醒认识今年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密切关注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变化情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要从员工生命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企业针对实际情况,抓住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防汛排涝检查。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和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含围墙等附属设施)、防汛设施、易积水点、建筑工地、地下空间、大树老树、用电设施及设备、排水泵房、落水口、管道、窨井、排水设施、避雷设施以及各类防汛物资贮备等情况。各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有针对性、不间断地开展防汛排涝自查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明确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防范,严防事故发生
  各企业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全面细致开展检查的基础上,以防范各类防汛事故及次生灾害为目标,积极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基础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和维修。各企业清理屋顶平台,确保天沟和落水管道通畅;及时疏通和维修排水管网,清理下水井,确保道路排水畅通,要及时清理路面垃圾,防止雨天堵塞排水管道进水口;企业低洼易涝区域要做好防止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准备,有条件的要设置必要的贮水井、排水泵、挡水板等设施。
  2、全面排查企业房屋。各企业要对房屋(含租赁房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老旧房、简易房和顶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加固并落实安全防汛的措施。
  3、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各企业对电源插座进行检查,避免因积水渗水引发的漏电触电事故;做好易碰电线树枝修剪工作,防止发生触电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四、制定预案,提高防汛能力
  各企业要认真分析查找本企业防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雷雨等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企业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情况,要抓紧制订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掌握预防灾害性工作的主动权,将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避免企业财产和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汛期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汛期值班职责,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掌握灾害性天气等信息,超前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保持手机每天24小时开机状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重大汛情、险情、灾情要及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九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为认真贯彻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应对强风、强降雨、雷电等各项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汛期安全风险,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1〕273号)及《关于我市进入2021年汛期的通知》(东防〔2021〕6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将做好三防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学史力行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坚守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防疫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要认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实做细防汛救灾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防汛防风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对受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既有房屋使用、物业小区、混凝土搅拌站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风险隐患防范,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防御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做好受监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一是根据《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试行)》要求,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龙门吊、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风防雨加固措施。二是及时清理外墙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楼层临边堆放的材料,防止高处坠物、物体打击等意外出现。三是检查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基础设施、土石方、隧道工程及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变形加剧、开裂等危险状况,坑内外排水是否通畅。其中,深基坑和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强降雨期间一律停止作业。四是排查并加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住宿区、出入通道、仓库、工地临时围墙等临时设施。五是确保用电设施、防触电措施落实到位,防止触电伤人。

  (二)推进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重点排查临河地段、淹积处、低洼易涝处危房老楼和在册危房,特别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准确掌握所辖区域危房老楼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建立台账,并制定人员撤离方案。二是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安排专人看管;对于以往排查确认有安全隐患仍未进行治理的老旧房屋,要积极采取加固治理、停止使用等措施,确保安全,并提前做好汛期应急物资储备,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结合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查摆农村房屋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和处于陡坡、边坡边缘、河岸边缘、 低洼地区等灾害多发点的房屋等,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实施销号管理,确保安全。

  (三)持续开展农村削坡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我局《关于加强全市削坡建房综合整治全力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实行联防联控,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做好汛期削坡建房安全管控,重点检查危险等级高、受威胁人口较多、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监测的削坡建房点,排查房屋周边的坡体是否变形、开裂,坡边是否有堆土、堆料情况,坡脚内外侧是否排水通畅,并通过积极采用削坡分级,坡面喷浆,修建排水沟,清理危石等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可能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四)做好在建农民住房施工安全监管。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我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农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10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自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东建质安〔2020〕8号)要求,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农民自建房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农房建设,加强源头把控,杜绝违规建设行为,并对农民自建房施工安全加强检查,特别是要求农民自建房做好防风防汛预防,做好防风防汛物资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及业主,对存在违反农民自建房安全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的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督促落实,防范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五)扎实开展物业小区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各园区、镇(街)房管所认真贯彻落实市、镇“三防部门”工作要求,做好今年防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迅速会同应急、水务、供电等部门开展物业小区度汛措施检查,消除汛期物业小区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要健全《物业小区应对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全面彻底检查地下车库、排水设施设备,保障防汛物资落实到位,加强值班值勤、确保信息通畅,切实提高物业小区防汛备汛工作能力。

  (六)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汛期防控工作。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提前制定汛期防控措施,确保雨季安全生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前做好防洪措施、排水系统保持正常、保持道路通畅。二是加强厂区内露天构造和构件安全排查和防护,防止雨水冲刷。三是加强厂区内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物或构筑物,要及时进行加固或拆除处理。四是要加强对厂区内搅拌楼及物料运输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防止雨水冲刷搅拌楼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五是要加强电线和机械安全检查,由电工定期检查,防止漏电,如果发现漏电,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检修。六是要加强厂区外围场地环境(特别是外围存在高边坡、湿软下沉地基等不良地质环境)监测,谨慎防范因外围场地环境遭受破坏而带来的安全风险。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防范

  (一)加强值班值守。汛期期间,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按照《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东办字〔2019〕30号)《关于加强值班值守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引和要求》以及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值守和值班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及人员值班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二)加强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变化,当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及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更高级别生效时,按照《关于重新印发〈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及〈东莞市住建局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指引〉的通知》(东建质安〔2021〕6号)等文件规定,做好相应停工、停产及人员撤离等防御工作,对撤离人员要妥善安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应急防范。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设局、房地产管理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相关应急物资准备,落实落细人员转移避险、物资供给储备等举措,加密应急演练和实战实训频次,进一步提高对突发事件、事故、灾害的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如遇紧急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应对处置,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2日

第十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机构及业务部:
  根据朔州市气象台预报,7月22日至7月26日我市大部分地区有降雨,局部有强降雨。按照市建设局的要求,各项目监理机构及业务部应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安排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和设备。
  二 、对于深基坑和高支摸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逐一排查,确保工程不出现任何意外。
  三 、避雷接地设施装置是否到位。
  四 、对于起重作业、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土方作业应有足够的安全设施保障方可作业,如有任何安全质量隐患,立刻制止,必要时,要求停工。
  五 、检查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机具、人员是否安排妥当。
  对于以上几点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即刻落实,并保障二十四通讯畅通,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篇: 2021年防汛安全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室:

  20xx年汛期已到,为了确保集团矿山企业、地面企业等单位安全度汛,经集团领导研究,现就集团20xx年安全度汛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成立防洪度汛领导小组。

       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防洪度汛工作,组建防洪抢险突击队,一定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指挥有序。各个关键岗位值班人员的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注意观看天气预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理,特别是在出现大风、大雨、高温等异常天气时,能够做好防灾抗灾工作,确保集团安全度汛。

  二、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根据往年水情和防洪度汛经验,结合今年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出20xx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周密部署汛期的各项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三、落实防洪度汛物资。

       各单位要备足铁丝、编织袋、铁锹、撅头、雨衣、雨鞋、手电等物资,做到有备无患。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news/7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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