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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合集6篇)

调研报告 时间:2022-07-28

【www.bjjpsf.com--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合集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营商环境是指伴随企业活动整个过程(包括从开办、营运到结束的各环节)的各种周围境况和条件的总和,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包含政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才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市认真贯彻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行动安排,为更好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发展,市政协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2019年度主席会议协商议题,从5月份开始,周雪辉副主席带领课题组,采取登门拜访、会议座谈、协商讨论等方式深入园区和企业,以及赴长沙、湘潭、呼和浩特等城市开展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株洲市营商环境现状

  (一) 政策环境方面

  近年来,我市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企业发展、吸引用好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加快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实施方案》、《株洲市建设工程项目“三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株洲市“交房即交证”实施办法》、株洲市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洲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株洲市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30条措施》、《株洲市高层次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办法》等各项政策,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推进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进一步落实优化了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二) 政务环境方面

  一是9成事项“最多跑一次”。我市2018年“最多跑一次”事项1181项,占比95.3%。二是开办企业“三天即办结”。将企业开办必备环节精简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三是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我市2018年公布了涉及13个部门的共28个开办企业“一件事”清单,深入推进集中化行政审批和流程整合优化。四是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审图、测绘和验收,企业少提供了65-70%的资料,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5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需70个工作日。五是测绘验收“三测合一”。将地籍测量、规划测量和房产测绘“三测合一”,测量经费节省费用30%,工期缩短50%。六是新建楼盘“交房即交证”。通过“取消一批”、“后置一批”、“承诺一批”等办法,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分户证。七是审批服务“一网可通办”。建设“智慧株洲”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横向覆盖所有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纵向对接省级数据交换平台。

  (三) 人才环境方面

  一是提升人才服务质量。建设市县两级可直接拎包入住人才公寓1595套;缩短人才公积金缴存时限,提升购房贷款额度至60万元;为172名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发放个人贡献奖励575万余元;安排53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二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引进南雅实验中学和长郡中学来株办学。株洲南雅实验中学2018年已招收初中生700人,高中生300人;长郡中学2019年秋季即将开始招生。三是落实人才引进政策。2018年引进省级科技创新人才23人,招聘博士115人,硕士1497人,为20多名高层次人才配偶推荐安排就业。四是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服务人才。2018年全市新增3家省重点实验室、6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0家,技术创新平台达309家,示范性众创空间达25个。五是助力培养名家名匠。积极选送人才参评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成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实施人才培养项目100多个,举办了中国制造2025、新兴产业人才、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训班,培训各类人才3000多人次,2018年新增中级专技人才1146人,高级专技人才1000余人。

  (四) 市场环境方面

  一是降费降率方面。降低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普惠性税收减免。2019年前4个月,全市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2.8亿元,新增减税7.58亿元,1.44万户企业享受增值税降率优惠、5.68万户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10.26万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二是金融信贷方面。推出了株洲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确定了422家白名单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为115家白名单企业提供了3.94亿元贷款。推进动力产业、醴陵陶瓷等重点产业特色贷款业务,人民银行近年来针对三大动力产业累计融资超100亿元,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三个月不到的时间为15家陶瓷企业发放贷款1.24亿元。建立了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组织举办了“基金走进株洲”等活动,搭建资本与企业对接平台,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撮合融资9883万。三是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由20%降为19%,2018年为全市6678家参保单位减负11094万元。2018年全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销售电价下调了四次。累计降低8.6分/千瓦时,累计降幅达11%。2019年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将再降低10%,全市预计将有13万多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受益。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株洲市通过这几年的努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难以精准发力

  一是惠企政策干货不多。对近年国家、省市出台的500多个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发现真正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用工难等方面的政策干货不多。惠企政策互联互通机制尚未有效融合,各项惠企政策散落于各职能部门,难以全面收集和精准推送,部分企业仍未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惠企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不少惠企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论证和征求意见,存在政策内容不合理、不符合企业实情的问题,例如为充分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我市出了不少的补贴政策,但依然有很多企业反映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难,其中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很多人才补贴政策还是唯文凭、唯学历而论,而大多数企业真正需要的是有经验、能做事的技术骨干,政策和企业需求间仍存在错位现象。又比如自2019年5月1日起,应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较之前有所降低,但缴费基数上调了,企业对降税减费的效果“无感”。国有、民营企业政策享受有差别,如同样做工业地产项目,国有平台的开发公司能享受为期八年的税收返还,用以扶持国有平台公司建设园区,而民营企业就享受不了此项政策支持。持续扩大的降税减费规模,短期内势必造成税费减收,与地方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较高预期存在矛盾,操作中陷入两难境地,压力很大。三是责任主体担当不够。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惠企政策频繁发布,涉及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鼓励自主创新等多个措施,且大多都分门别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但政策发布后,很多责任单位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造成了很多惠企政策无法落实,企业的获得感不强。

  (二)金融服务政策落地难

  缺乏完整的政策配套支持体系,如放宽信贷条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尽职免责措施尚未完善等等,造成基层信贷人员“不会贷、不敢贷、不愿贷”。地方金融创新能力不强,主要是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法人机构资本金偏小,资产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严重缺乏创新研发人员。地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信用信息整合规集难,且互联互通共享存在壁垒,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普遍存在,政银企之间的信用信息无法共享,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支持。

  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现有金融体系还不能有效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还不能形成推动中小企业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以风险补偿基金为例,尽管“@贷”业务引导信贷支持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风险补偿基金整体规模偏小。目前基金规模仅7000万元,部分贷款需求较大的区域1:10的杠杆比例已经用满,无法撬动辖内企业的新增信贷投放。二是合作担保公司收费偏高。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暂未建立,只能选取商业化运营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此类公司由于受母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绩效考核影响,不得不收取2个点以上的担保费率。三是配套引导机制有待加强。小微信贷业务风险高、收益低,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的现状依然存在,在风险补偿机制以外,政策性担保、贷款贴息、尽职免责、财政性存款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无法协同发挥最大效应,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三)并联行政审批仍有很大空间

  并联审批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税务局、公安局等10多个部门,但前置项目的审批部门层级各不相同,有的在市行政部门审批,有的在省级行政部门审批,因审批层级的不同,极大的制约并联审批制度发挥其提高审批效率的作用,难以满足并联审批制度的时限要求。同时并联审批的网络待健全,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

  (四)人才短缺制约经济发展

  株洲市处于产业转型升级期,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急为迫切。一方面,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存量不足。虽然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但受工作环境、待遇水平、成长预期、人才政策、子女教育等诸多因素制约,高层次人才的流失现象比较严重,仅中车株洲所8家优势企业自2016年以来,就流失了1000多名中高级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急需人才增量受限。一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大都愿意留在一线城市、发达地区和省会城市工作。企业反映,招录名校或紧俏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困难,招聘部分优势专业的技术人员也比较困难。此外,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外流严重,不能满足株洲企业的需求,实用操作型人才缺口较大。

  (五)营商环境监管体系仍需完善

  一是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监督投诉渠道。我市有电话热线或网络的各类投诉渠道,但并没有专用的营商环境专用监督投诉电话或渠道,营商环境相关的问题投诉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复杂性较强,没有专人受理会导致问题解决周期增长。二是职能部门营商环境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部分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明晰,行业监管存在模糊地带以及权责不一的情况。四是跨部门营商环境协同监管效能较低。尽管我市推进加强部门间、各层级间联动监管,但整体的协同监管效能仍然不高,未真正形成营商环境协同监管、联动执法的“协同作战”局面。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1.进一步简政放权,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推动权力向基层下放。清理行政审批中的中介机构服务事项,取缔法律法规之外的中介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随意要求提供前置中介服务或提供中介服务材料。进一步优化再造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无缝衔接,坚决打破信息壁垒,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下大力气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最大程度做到“最多跑一次”,实现各级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一点登录、一号认证、一网通办”。大力发扬担当精神,创造性落实国家政策。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捷高效化建设。深化商事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等举措,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三测合一”的基础上,延伸整个建设阶段的“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从减程序、减时间、减费用三个方面巩固“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果。借鉴学习部分一线城市施行的不见面办公模式(待审批文件直接进行网络流转),让报告提交者能清楚了解到文件审批的进程或是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加速行政审批的速度,杜绝“延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3.提升服务效率,建立问责机制。一是精简规范审批事项。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再造工作,切实做到简化事项、简化资料、简化流程,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对紧急、重点的项目开“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进一步提升项目开工、出口退税、医保卡结算、工程款结算等事项的速度,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平台,开通电话、网络投诉“直接车”。逐步构建政府效能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建立健全进驻部门、人员、事项的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依据,推动政务服务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已经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批分排名,定时发布,让每一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将自由裁量的空间压缩到最小,倒逼审批部门优化审批流程。将用户评价机制置于政务服务中,让用户对所接受的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态度进行评价,提高民众对于政务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以履行承诺为手段,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快落实支持营商环境及经济发展的政策、各级政府招商引资的承诺(如土地出让、税收减免、鼓励奖励、用工用人等),兑现政府、国企、央企拖欠企业的账款,提升企业对政府的信心。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收集和核实对企业优惠政策未落实、账款拖欠等问题,统一协调解决,限期兑现政策、给付账款。二是建立和完善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依法依规补偿的救济机制。落实“促进营商环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和解决营商环境发展中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和信贷投放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投贷保补机制,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产业扶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金融获得率。融资担保平台充分发挥资金量大、运作成熟的优势,加大对县区市支持力度,帮助县区市做大做强担保机构、建立健全企业担保体系,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政府性融资性担保公司。以“聚焦支农支小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为原则,建立配套的绩效考核和工作运行机制,降低担保费率至1个点以下,切实优化小微三农担保业务。

  2.推进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支持金融企业发展壮大,创新服务产品,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金融服务,满足各类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拓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引入知识产权、商标、动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质押品种,积极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对贸易背景真实的实体经济采取信贷资金闭环监管,鼓励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支持,努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

  3.加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的支持力度。一是建议建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株洲市中支、株洲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定期研究解决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贷”业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配套机制协同等问题。二是扩大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建议市财政增加3000万元将市本级基金规模扩大至500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辖区内企业“@贷”总量规模适当增加基金投入,达到1:10比例上限则相应补充基金。三是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补充长效机制。建议对获得“@贷”支持的企业实行动态跟踪,年末对“@贷”业务绩效进行评估,将企业税收较上年增加部分的市级留存部分滚动进入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建立基金长效补充机制。

  (三)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1.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市域全覆盖,结合全国统一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办事流程,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四级联动建设,抢抓后5G、区块链技术机遇,实现事项全流程全市域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督,提升系统便民化、共享应用水平,实现“一网受理、四端协同”(PC、移动、自助、窗口),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县乡四级联运建设。

  推动构建企业信息数据库与政策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民营企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扶持枢纽平台—平台聚合服务中介—中介集合服务机构—企业集体受益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主体丰富、功能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整”的产业服务平台体系。大力引进一批管理咨询、高端培训、工业设计、国际贸易、科技金融等高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智能制造推进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

  2.切实改善生活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采取各种措施,在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生活设施投入的同时,还要引导优质的房地产业、商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养老业等向企业集中区或集中区周边发展,使该地区的人居环境更优美,人们的生活更便利,生活成本有一定程度降低,生活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激发人们强烈的株洲主人翁意识。要加大对企业集中区的交通设施的改造力度,提供更多更便利的交通工具,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加快工矿区和城区的高度融合。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的投入。优先考虑在企业集中区建立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引导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将一部分优质资源向企业和企业的职工倾斜。建议将一部分学位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力度以分指标的形式交给企业自行安排使用,提高企业的自主性,真正为企业和企业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3.以诚留人给予企业和人才更多的人文关怀。虽然市区两级都出台了人才激励政策,但这远远不够。对于中高端人才,入职时薪酬待遇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论财政实力,株洲还是吃饭财政,不可能与发达地区相提并论;论区位优势,株洲的交通枢纽地位在被逐渐取代,论人文环境,株洲与长沙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在用诚意留人这方面更要下工夫,可以建立人才档案,及时更新,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门服务,及时了解中高端人才所思、所为,当好贴心保姆,以最大的诚意留住人才。同时要配合企业最大限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业平台和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其获得感。

  (四)深化市场服务体系

  1.市场发展环境要“补缺”。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国家部署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最大化赋予市场主体主动权。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降低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到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面推进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机制。三是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行动。加快建设城市以及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成本。四是加强创新市场的监管模式。一要继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扩大联合惩戒备忘录覆盖领域。二要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三要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行业、区域的分类监管,健全随机抽查与传统监管协同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2.惠企政策要适时打“补丁”。目前各级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体系,有力地改善了民营企业贡献与待遇不匹配的状况,让民营企业逐步有了“是自己人”“主人翁”的感受,但在惠企政策制定时,难以做到全面,具体且长期适用,建议对市一级出台的惠企政策,根据企业发展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修订。一是在人才政策汇总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定机制,坚持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的评价导向,克服唯文凭、唯职称等评价倾向,对学历低、职称低但在优秀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关键人物,设立“关键技术人才”、“杰出管理人才”奖,享受人才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惠企政策修订机制,每年由市非公有经济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政策修订专题调研,提出修订建议,按法定程序组织修订。惠企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对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负责。一要对条款中的原则性、方向性意见提出实施细则或具体标准和办法;二要及时了解执行过程,汇总企业的诉求;三要向市非公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修订建议,保证政策有效落地。

  3.企业用好政策要“补课”。针对当前惠企政策落地过程中,存在企业、政府冷热不均的情况,政府力度很大,企业感受不深。建议要在企业主动研究政策、对接政策、用好政策方面,为企业补课。一是发挥协会的作用,政府定期向各商协会发布政策信息并组织专项培训,培训一批商协会政策辅导员。商协会政策辅导员根据各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帮助企业对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为企业一对一服务,逐条落实政策。市政府每年对落实惠企政策好的优秀单位和优秀辅导员给予表扬奖励;二是发挥工商联(总商会)的牵头组织作用,由市工商联(总商会)牵头组织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接政策、宣传政策、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三是一个窗口发布政策,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收集各级惠企政策,定期发布,做到不管东西南北风,惠企政策一网通。

  (五)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1.要在创新引领人才上更加精细化。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紧缺人才倍增、企业家人才提升、高技能人才支撑五大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优势产业优先发展的思路,以“3+5+2”产业为重点,优化升级“人才30条”,既要引导人才向轨道交通、通用航空等新兴优势产业集聚,打造一批优势产业人才链。还要拓展人才引进宽度,加大对管理、金融等社科人才的引进力度。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也要重视“存量人才”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问题。要围绕优势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广泛开展人才战略合作和人才服务合作,柔性引进用好院士专家等智力资源。要加快职教科技园建设,要深入推进校企业合作,构建协同育人模式。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规模,加大综合配套支持力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市直各部门形成合力,提供有力支持,抓好“智汇醴陵、才涌乡村”全省柔性引才用才示范试点建设,推运建立湘赣边区乡村人才振兴示范带。

  2.要在优化服务上更加人性化。结合推进“只跑一次改革”,依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株洲人才网,积极与国内知名人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开设“人才需求、项目申报、生活服务、信息发布”等信息化服务项目,为各类用人主体和广大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凝聚。落实核心专家优待待遇,精心组织好优秀专家休假、健康体检、理论研修、专利资助等工作,发挥核心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发挥人才服务窗口作用,帮助人才解决住房保障、医疗保健、子女教育、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让人才有更多获得感。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3.要在制度机制上更加体系化。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推动县市区强化投入保障,充实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健全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强化人才目标考核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人才工作专项述职考评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目标责任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第二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市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思考建议一、主要做法。作为承接“放管服”改革和具体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主体,全市X县X区政府及高新、瀛湖管委会自X月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后,立即组建机构,强化配套措施,创新推进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X.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均成立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机构,专题召开了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制定了行动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职责分工,有力推进了工作落实。X县形成了“十大行动”+三个配套(政务提升、新闻宣传、专项督查)+两项机制(第三方评估、监察协作)的“X+X+X”模式。X县制定了“X+X”行动方案,新增《X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行动方案》和《X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升行动方案》。X县采取了营商环境部门公开承诺的形式。高新区向社会公布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方式。

  X.助力企业“减负降压”。市县联动,围绕企业“减负降压”,积极推行了一系列新举措。市规划部门制定了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图,取消了各类保证金等“搭车”和“捆绑”事项。全市X个政务大厅已有X个实现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审核环节由“四审制”变为“两审制”,推出合并办理。X县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率先在全省启动“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改革,先后获得国家工商总局批准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获得国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

  X县率先出台了《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多渠道解决企业还贷周转资金难题。X区对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控制在X.X%以下。X县出台《减税降费实施细则》,在X个方面实行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全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X户次,总计减免企业所得税X.X万元,受惠面达X%。

  X.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各县区在事项审批环节上积极创新,在办理时间上大力压缩。我市一站式办结占本级政府部门全部审批服务事项比例为X.X%,全省最高。高新区、X县、X县、X县、X县设立行政审批局,积极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经验。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实施规范》并全省推广;全市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受理到发放营业执照平均X.X个工作日,在全省用时最少。高新区、瀛湖区自我提标“加码”,确定X个工作日、X个工作日分别完成政府投资审批类和社会投资核准类建设项目所有行政审批环节。X区清理公示行政许可事项X项,公布首批X项“最多跑一次”和X项“零跑路”事项清单。X县建立预审服务制度和“多图联审、多评合一”审查制度,将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要件由X项精简至X项。平利县上半年累计办理

  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X个,平均办结时间为X个工作日,减少了X个工作日。镇坪县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规范中介行为,X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中介服务和招投标环节。

  X.强力保障施工环境。我市创新把优化建设环境作为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特色指标,公安部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X类X条措施》,深入开展“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及非法阻工严打行动,对各类犯罪分子形成了强烈震慑。上半年,X县查办“五霸”和暴力阻工案件X起,X县查办“五霸”等影响投资环境案件X起,平利县查办阻工案件X起,X县化解涉企矛盾纠纷X起,X县调解各类企地纠纷X余起,镇坪县共处置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警情X余起。

  X.不断优化服务事项。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X热线,全方位、X小时受理企业和个人关于营商环境的诉求。在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水电气暖报装方面,大力精简办事环节,用水由X项减少至X项,用气由X项减少至X项,用电高压客户和低压客户报装分别缩减为X个和X个环节。税务部门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办税,取消纳税人报送资料X项,将不需要实地核查的X项统一前移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高新区率先设立X小时智能自助办税服务区。X县X个部门进驻政务大厅,在全省县(区、市)级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最多。X县、X县等开通办事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X

  县、X县等推出干部“带办”“代办”“包联”等便民利民举措。全市公章刻制受理到办结平均用时X个工作日、平均费用X元,两项均属全省最少。X县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网上办理。X区针对边远镇村集中安置点不动产登记办理采取服务窗口下延的方式。X县开设新办企业辅导课程,为纳税人讲解涉税政策、办税流程、网上办税等。

  二、存在问题。X.观念认识需深化。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重要工作,但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认识还不深刻,思想上重视的程度还不够,甚至还存在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虚工作”“软任务”的认识,履行职能职责还未由“重管理”转向“重服务”上来。

  X.数据壁垒需打破。政务服务网络缺乏统一标准,各级政务服务网络建设不统一,贯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纵向和横向数据壁垒未能打破,各系统数据无法高效衔接和共享。如:不动产登记平台与房产交易信息未互通、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与相关在线审批平台数据未共享、企业开办全流程涉及的相关部门信息未共享、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和市政务服务系统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清单不统一。

  X.简政放权需协同。简政放权协同不够,中省行政审批和监管责任下放到市县后,与之相应的人财物保障措施配套不到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按现行法律法规“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和监管分离

  模式导致审批易、监管难。用时最长、流程复杂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涉及X个部门X个环节,但是目前上级尚未出台优化办理实施细则,具体操作缺乏精准“标尺”。

  X.两大成本需降低。尽管中省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但金融机构在执行层面由于“门槛”高、政策“死”等原因难以有效落地,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目前全市还有X、镇坪、X个县无人行机构,企业因银行开户手续需到市人行审核而耗时增加。同时,由于各县区公路等级低、内部循环不通畅致使企业物流成本依然较高。

  X.政务服务需配套。按照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审批的要求,X区、X县、X县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尚未进驻政务大厅,平利县施工许可证办理窗口、镇坪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尚未进驻政务大厅。政务大厅窗口服务流程、办事指南尚未全部公示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公示后,部分县区由于配套服务不到位,一些事项无法真正实现。各县开户银行和公章刻制企业进驻政务大厅情况不一,X县、镇坪县等无公章刻制窗口。

  X.企业主体需培训。由于初创企业财务不健全,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优惠政策落实的效率。同时,由于纳税人信息化应用水平滞后,导致服务质量被动低效。

  三、对策建议。X.深化认识转变观念。

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转变工作观念。要从“抓项目”转向“抓环境”,将政府抓经济工作的重心由项目建设转向优化环境上来,用营商环境的新面貌来激发经济发展的新活力。要从“重管理”转向“重服务”。政府要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精简管理,支持企业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创新发展。要树高标杆,找准差距,对标国际一流抓营商环境优化。要积极外出“取经”,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X.加快推进信息共享进程。信息共享系统是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载体。加快推进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整合省市县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实现上下级、各部门审批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并统一接入平台,切实解决信息壁垒问题。当前,需协调相关部门和政务中心对接一个平台,确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市政务服务平台“同口径”办理。

  X.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和难点是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要围绕简政放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推进施工许可证办理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为全面释放和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强化制度保障。要通过审批改革,统筹实施审批事项流程再造,精简环节、精简材料、精简时间,从而确保“十大行动”提出的办理事项最优时限、便捷高效的目

  标顺利实现。建议上级出台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有关具体操作办法,确保统一行动、按章运行、有序操作。

  X.完善金融配套政策体系。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大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更多金融优惠政策在市县执行层面真正落地生效;进一步研究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持续加大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提高担保能力,切实缓解融资难。积极协调人行机构,加快解决X个县企业银行开户手续问题。

  X.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围绕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继续完善证照联办、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配套措施,加快建立流畅有序的“一厅通办、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效。要按照“应进全进”要求,推进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并探索完善审批和监管配套有序、跟进有力的机制。

  X.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大涉企优惠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享受更多实惠。“一对一”落实企业帮包制度,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一、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二、我镇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与行动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任务,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第四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中共桂阳县委、桂阳县人民政府: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为配合与市政协的联动调研,了解桂阳营商环境,根据“‘郴州营商环境’调研协商监督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由县政协副主席杨涛,县政协原副主席李绍军带队,县政协经济科技和外事委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士,于2019年6-9月份开展“桂阳营商环境”课题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课题调研相关工作,组建调研组工作群,广纳众智,集思广益。调研组成员先后走访县科工局、县优化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政府办等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资料;深入县工业园组织召开企业主代表座谈会,倾听企业主和园区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实情,查找问题,探寻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桂阳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与成效

  (一)优化政策环境,聚焦减税降费,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顾问、县长为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减税降费工作方案、政策和责任落实清单,将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实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让纳税人享受“一次办结”和“最多跑一次”便利,大力推行新的电子税务局、办税自助终端和个税扣缴客户端,切实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出台《桂阳县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桂阳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政府对实体经济企业服务实行零收费,取消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的“红顶中介”,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县工业园、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措施100%准确执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100%落实到位。2018年共减免各项税费2.91亿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涉及金额1168万元;中小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共1200余户,减免税额2053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4户,退税额242万元,落实稳岗补贴企业50家、技能提升补贴企业43家。2019年上半年减免各项税费5424万元,为企业减负4140万元,为274家企业减少保险金额48.6万元。例如,主营铅锌矿石采选的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拥有800多名员工,年工业总产值约4.5亿元,每年主要的税费负担是企业增值税和职工社保费用,分别约为1亿元和0.6亿元,自增值税率从16%降到13%,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到16%等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后,这两项负担金额下降了16%,公司每年可节约2000多万元资金。

  (二)优化政务环境,落实简政放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抓实“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营造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政府门户网站深度融合,按照“四级四同”改革要求,2018年清理政务服务事项4022项,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1060余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结”事项分别达68.5%、81%、99.1%,行政审批提速69%。2019年上半年,取消各类不合理证明和盖章类事项1082项,累计压缩审批时限68%。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和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多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对注册资本取消最低限制、推行认缴制,对项目投资实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2018年全县新增内资主体807家、个体工商户4057户。2019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内资企业市场主体405家。当前,我县又在谋划启动“企业投资、政府代办”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梳理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尽最大努力让企业和客商不再为各种繁杂手续牵扯精力。同时,改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在加强企业帮扶的同时,严格规范政商交往。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严禁公职人员“索拿卡要”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实际遇到的不公平待遇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金融环境,注重企业帮扶,破解民营经济难题。出台《桂阳县2019年县级领导联系“三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企业帮扶月”活动,为黄沙坪矿业、宝山矿业、银星公司、利诺药业、翔龙通航等30家重点企业纾困解难,助推企业“轻装”前行。全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解决了一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集中招聘会10次,帮助企业招工3500余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规范运营管理,为548家中小企业、合作社及事务机构提供相关专业服务,客户满意率达96%以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桂阳县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桂阳县惠企政策措施、银行金融产品、重点产业项目汇编》。2019年8月1日,我县举行2019年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当天,中国银行等10家县内金融机构与丹桂园等10家实体企业举行了银企对接项目签约仪式,签订合作意向协议总金额14.522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今年1—6月,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01.9亿元,比年初增长26.12%,存贷比达到76.72%,存贷款总量、新增贷款和存贷比均居全市第一。

  (四)优化法治环境,打击违法行为,护航企业生产经营。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无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影响、阻碍企业正常的建设经营活动,2019年以来对厂矿企业的督查检查事项同比减少50%以上。依法从严打击各种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强揽工程、垄断地材、强行参运、阻工闹事、恶意索要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切实保护好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培训,每年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高峰论坛、招商活动、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密切政企之间、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家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近几年,先后举办各类非公经济人士培训班12期,培训企业家900余人次,表彰了王尤安、罗四姣等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营造了尊重、爱护和激励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二、桂阳县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环境发力不够,没有跟上企业发展节奏。一是一些政策举措针对性还不够。部分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较高,覆盖面不足,申领手续多,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二是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困难。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政策举措还不够灵活,程序较为繁琐。受地方经济条件所限,县一级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够,即便我们大力推进“柔性引才”,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三是城乡规划、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及公民道德素养等相关政策支撑不够,而这些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与发达地区相比,桂阳县比较劣势较为明显,影响到整体环境的全面协调同步提升。

  (二)政务环境改善不足,服务意识有待全面增强。一是个别部门的关键岗位存在服务“滞后”现象。像社保站“五险一金”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窗口耐心解释政策的服务态度、服务方法有待加强。如在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时,有的工作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主动告知义务履行不到位,片面理解政策要求,机械执行上级文件,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破解难题少,以有关规定为借口降低办事效率,想方设法寻求领导表态,怕担当,明哲保身,延长审批周期,“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同一事项需企业来回跑多次,影响到审批事项正常办理及项目如期开工,造成群众满意度下降,政府形象受损。二是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够顺畅。一些涉及多部门职责的审批事项,相互沟通衔接不到位,答复时间过长,影响企业开工建设。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标准不一致,资源、信息不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政企沟通亦缺乏畅通渠道。服务质量和效果不佳,开办企业登记便利度不够高,企业退出机制有待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三)金融环境优化不深,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桂阳县存贷比排全市第一,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21.30%,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仅为8.64%,低于各项贷款增速6个百分点。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存货、仓单、订单等权益类质押融资产品及经营权、收费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方面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不够实。贷款渠道单一、信贷产品少、融资成本高。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评估登记部门分散、程序繁琐、收费较高、办理难。

  (四)法治环境保障不够,法治化进程有待加快。一是有的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较为欠缺,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依规办事能力不强;变相隐性阻工扰工现象依然存在,影响项目正常推进。二是监管水平有待提高。监管理念和管理模式较为滞后,“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现象尚未根治,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经济发展特点,监管方式不够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完善。

  三、优化桂阳营商环境的建议和对策

  (一)优化政策环境,在简化程序上做好“减法”。一是降低优惠政策条款门槛。要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主知晓优惠政策,让优惠政策能够覆盖更多的经济实体,简化申领手续,争取“一窗式”受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简化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解决引进难、留下来更难的问题。三是压缩办事时限。实现企业注册开办业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0个工作日内。

  (二)提升政务环境,在服务内容上做好“加法”。认真贯彻落实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年”活动,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提升网上办事比例,确保今年年底前,县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70%以上,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达到50%以上。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编制政务服务百事通向社会公布,推进实体大厅服务与网上办事平台、手机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深度融合。优化完善延时错时和预约服务,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办事热度,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改善窗口服务态度、服务方法。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街接,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部门之间资源、信息应及时共享,标准应统一,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三)改善金融环境,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上做好“乘法”。一是多方引进民间金融贷款实体落户桂阳,从而增加企业贷款选择方式,形成县域金融平台的良性竞争,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利率。二是简化企业贷款担保手续,减低企业贷款门槛,让金融业真正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的情况,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措施协调沟通,甚至惩戒处理,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四)完善法治环境,在改进作风上做好“除法”。应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领域专项整治。清理金融、物流、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涉企收费行为,重点整治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主体的不规范收费行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减税降费。应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涉企监管,做到精准监管,有效根治“一刀切”“一人得病,全家吃药”怪病,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应深入开展融资、政务诚信、公共资源交易、第三方评估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最优营商环境。持续严厉打击变相隐性阻工扰工行为,优化施工环境。

第五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根据市政府《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部署要求,为增强省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步伐,切实解决全市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培养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文化,我局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思路,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促进商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按照部署要求,成立了以常志卷局长任组长、局各位领导任副组长、局所有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营商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整治的组织、推进、督导等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政府《2017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方案》(石办发〔2017〕2号)和《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17]3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市营商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分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印发了《xx市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石政办传〔2017〕35号)和《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内容责任分工》,细化并明确了6个方面14项52条整治内容具体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领导。以此作为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的.抓手,扎实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务求实效

  为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整治,我们采取了如下项举措:一是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工作平台。在局门户网站开辟了“xx市商务局营商环境集中整治专题”栏目,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工作方案”、“工作动态”和“投诉建议反馈”5个板块,并及时充实各板块内容。以此作为推我局进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载体和问题晾晒的窗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建立实行“周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了市商务局营商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任务推行“周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三是及时反馈交办问题。依据国家和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研究解决市营商环境整治组交办的问题事项,分别与问题反映企业进行了沟通答复,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市营商环境整治组进行了反馈。四是明确了“三步走”工作方法:第一步,由局“营商环境整治办”汇总梳理意见建议,经局领导审定后交责任处室(单位)办理;第二步,由责任处室(单位)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意见建议的具体内容,依法依规制定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第三步,责任处室(单位)及时将解决措施和答复意见反馈给企业,企业如不满意,继续改进或再深入解释说明,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三、工作开展情况

  开发区方面。积极推进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协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xx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考核办法》。全市开发区“四项改革”基本完成,在全省冀开办发(2017)8号文通报中,我市居全省前列。

  商贸经济方面。组织15家商贸服务企业举行创建文明城市专题座谈,同时为营商环境整治献计献策。大力开展打折促销、文化演艺、健身休闲、生态旅游等各类活动,居民夜间消费日趋活跃,效果显著。参与夜经济延时企业达118家,惠及居民300余万人次。

  信用建设方面。健全了信用领导机构,及时更新了商务方面数据信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整发型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改革措施推进,今年共更新录入xx商务局行政许可信息30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未出现商务诚信领域失信的突出事件。

  招商引资方面。5月10日,成功举办了“打造xx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北京推介会”,本次活动邀请到北京市有关领导、全国商贸流通领域有关专家及我市有关商贸、物流企业负责人300余人参会,会上推介项目48个,签约17个,涉及金额881亿元;针对推介会后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已着手起草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商贸流通工作及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方面的协调沟通机制,特别是研究制定针对疏解北京非首功能、吸引京津商户迁入我市的具体扶持政策措施。

  会展业发展方面。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会展业发展环境,重点加大对本地品牌展会、引进知名展会等的培育和扶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xx市会展业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xx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以下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举办政府性展会提供了规范和遵循。

  市场监管方面。全面落实“随机”抽查机制,积极开展以成品油市场整治为重点的商务领域专项执法行动行政处罚信息均第一时间内在局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栏和市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同时做好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热线受理,今年共受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5起,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和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17起。

  服务企业方面。积极安排走访,妥善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如:鹿泉区xx双剑工具有限公司反映前一时期,当地政府在该公司进出货物的必经道路上设置了限高杆,致使大型货运车辆无法出入该厂区,为企业增加了物流成本。我们第一时间与鹿泉区商务局沟通,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报请该区主管领导,快速协调鹿泉区公安交管部门,将限高杆调整至道路其他位置,为该企业解决了生产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得到了企业的赞誉。同时,我局还积极组织博深工具、河北辰邦集团等企业参加“泰国投资贸易机遇(河北)推介会”和冀台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河北斯博思、河北慧日、华数信息技术等5家企业参加第五届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推动与境内外企业对接,帮助深入拓展市场、扩大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坚持“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的原则,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同时结合“双问计”工作,持续关注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跟进、随时解答企业后续提出的问题,积极发挥商务职能作用,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好务。同时,以xx市“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充实完善商务局“三项制度”内容,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不断完善商务法治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务营商环境。

第六篇: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 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 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 。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qingshibaogao/106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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