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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范文(通用4篇)

先进个人 时间: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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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是普及法律常识的简称。普及法律知识,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等。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范文(通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1

桐木镇地处湘赣边界,是两省三市交叉地,是上栗县经济强镇。全镇总人口8.8万余人,辖17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近几年来,桐木司法所在这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地方,积极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创新三者关系,做到队伍建设走在前、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安臵帮教、社区矫正做在前,坚持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积极围绕强基础、创特色、严管理、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立足于“叫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司法服务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实在在地创造了工作业绩,成为该镇一个举足轻重的行政部门,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同时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扬。

一、队伍建设走在前

现有在编工作人员5人,专职调解员2人,都具有大专学历,其中本科学历2人。为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能担负起保一方稳定的基层政法组织,全所干警同心协力,步调一致:

一是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整体素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

二是建全制度,工作内容规范化。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所务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司法所每月都按时召开司法工作例会,听取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自己所管辖区域的社会治安、纠纷调解、隐患排查等工作,然后有的放矢的进行工作指导和开展工作;

三是强化了作风纪律建设,着力培养干警“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观念,形成人人自危,人人争先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建设非常重视和支持,挤出资金,配备了统一服装、警具和车辆。2011年又搬进了交通便利、通讯畅通的独立新办公楼,办公用房面积达400㎡且有产权。现司法所设有所长室、办公室、接待室、法律服务、档案室、调解庭等8间,电脑3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等办公设施配套齐全。

二、化解矛盾冲在前

桐木镇民风强悍、社情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司法所把建设第一道防线作为首要任务,把多化解一件纠纷、给社会带来多一份安宁作为第一信号。各项工作始终围着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始终围着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凝点问题转,主动把工作重心向前移,建立三级组织网络,实施“流动调解”,积极开展“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立足“叫百姓满意、让政府放心”的工作宗旨,尽心尽责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真正充当起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2010年至今司法所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598起,成功化解590件,成功率达98%,其中防止矛盾激化208起,调处非正常死亡32件。

如2011年3月25日阳某因感冒在某诊所治疗,由于年龄较小治疗三天后,发生医疗事故,后经上栗县人民医院救治,阳某仍无法回天,于3月28日不治身亡。为索要赔偿费,阳某家属召集家族亲朋百余人,欲强行抬尸进诊所,个体医生陈某也不甘示弱,召集百余人守候。一场民转刑一触即发。司法所得知情报后所长一边向镇主要领导汇报,一边立即组织力量赶往事发现场,武装待发的阳某家属在司法所干警的劝导下,同意接受由司法所主持调解,随后几天司法所组织人员调查了解医疗纠纷情况,召开案情分析会,拟定调解方案。由于医患双方对责任和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阳某家属要求赔偿数额较大,而个体医陈某则认为是意外事故,对阳某的医疗过程无存在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愿意作一定补偿,连续多次调解无果。阳某家属情绪失控,20多人哭骂着闯进调解现场,要求自行了断,危急时刻干警们刚刚控制事态,阳某的另一帮家属搬着受害者遗体破门而入,放在诊所,调解工作再度蒙上一层阴影。干警们不顾疲倦,再次召集双方代表进行协商,经过连续28小时通宵达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个体诊所医生陈某支付阳某家属赔偿金若干元,一起重大的群体性纠纷终于画上了休止符。

三、普法教育干在前。

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拓展“五五”普法向纵深发展,司法所坚持普治并举,以治促普,认真负责地做到“四个到位”、“三个落实”,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教育任务。同时,桐木镇政府也被上栗县评为“五五”普法教育先进镇。“四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年终有总结,确确实实把普法教育摆在重要位臵。

二是组织到位。针对普法教育的对象不同,在工作中把乡镇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村居干部和村民、青少年与外来人员、企业管理员与员工;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分类分层次教育。

三是宣传到位。做到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开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宣传窗、画册、司法信息简报、等形成了“普法大合唱”的局面。

四是实施到位。主动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认真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规划,结合桐木镇实际,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治村建设。2010年以来全镇普法普及率达91%,共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讲座共62场次、知识竞赛6场、文艺演出5场、专题演讲会11场、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8万余册。

四、安臵帮教及社区矫正做在前

桐木镇地域广、归正人员多且流动性大、人与户分离等现象特点,做好安臵帮教及社区矫正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此,司法所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政府帮教、社会帮教、亲情帮教、志愿者帮教和特色帮教活动。一方面,积极发挥司法助理员和村干部的作用,制定归正人员及社区服刑人员帮教组织网络,掌握其动态,开展二帮一、四帮一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册,及时建立档案;另一方面,为了减少重新犯罪,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力量参与帮教,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桐木镇共对138名归正人员和14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了帮教,特别是自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以来,施行了GPS定位、声像识别等系统基本杜绝了重新犯罪。几年来,桐木司法所以“司法为民、热情服务”为所训,以服务促发展,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几年都获上栗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荣誉属于过去,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召唤和激励桐木司法所不断迈开铿锵有力的步伐,为实现新的更高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2

一、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公开栏等形式,经常性地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学法、讲法、用法。每月法律大集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场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通过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的学法普法意识有了显著提高,主动找资料学法律,为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我们对各普法重点对象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教育。每年举办普法教育培训班2期次,培训连队宣传骨干20人次,培训群众500多人次。在工作中,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教育副校长和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教学计划,渗透到日常教育中,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辟第二课堂,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不懈的努力,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提高。

三、突破死角,法律服务进社区。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社区、依法行政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依法自治进社区活动,并深入基础讲法制课30余场,鼓励连队、社区和法律服务单位结成“法律服务进社区”共建对子,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开展。通过四项活动和不断的探索尝试,拓展了普法教育阵地,逐步形成了居民法律学习在社区、法律服务不出社区的普法新模式,防止群众集体上访13起、100余人次,调处各类纠纷60余起,为维护全场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当前,“五五”普法工作已经结束,“六五”普法即将启动。建边普法依法治理办将以自律、求实、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实现依法治场目标而不断努力,为全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3

20XX年我县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工作立足点和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全县法治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

20XX年是“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第三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一年。根据“六五”普法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普法教育领导组成员,组成了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县六大班子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37个县直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级机关各部门也相继建立或调整了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了全县“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六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关于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总结以往普法工作经验,充分结合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费县“六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及乡镇量化考核办法》。《量化考核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普法职责任务,为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规划,形成全县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整合资源,创新形式,“六五”普法效果进一步提升

1、建立普法专题网站,打造“六五“普法新平台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利用农村远教平台开展的网上QQ普法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的网络普法体系,丰富网络普法的形式,我局不惜人力、物力,在费县司法局网站的基础上,开辟建设了费县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网站。网站建设围绕突出重点、强化服务和科学引导的工作方针,栏目设置力求科学、规范和全面,最大程度上增强普法宣传效果。一年来,我们在网站上发布法律法规学习辅导讲义、学法用法提纲以及普法工作动态等各类普法信息100余条,通过网络开展了3次普法问答和网络调查活动,整理发布了一个超过20XX道题的法律知识题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普法教育效果。同时,我们在网上QQ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费县普法在线空间的形式和内容,开通了普法在线腾讯微博。我们每天有专人负责登录、发布和浏览普法微博信息,同时对网民的留言进行及时回复,认真解答有关的法律问题。普法微博的开通在普法人员和普法对象之间架起了一座零距离的绿色桥梁,使普法学法的效率有了极大提升。

2、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加强与有关执法部门和行业主体的沟通联系,整合资源,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世界水日、4.7世界卫生日、6.5世界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5.1劳动节等重大节庆日开展法律主题集中宣传活动11场次。活动宣传内容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我们采取发放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展出法制宣传图板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的开展既营造了节日期间法治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也丰富了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在全县广大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按照“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提升宣传效果”的要求,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积极与县电视台、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联系,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一周播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字幕,利用县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向全县广大群众发送普法宣传短信,倡议全县公民学习十八大精神,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巩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成果,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最大程度上扩大了法制宣传活动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讲究实效,“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列为“六五”普法重点对象,依照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我县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作为新一轮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开展“法律六进”的实施意见,通过细化要求,落实了责任,明确了目标;努力突出重点人员学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学法用法制度,做到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法律六进”的有机结合,由点及面,全面提升普法效果。

1、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为抓手,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作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执行者,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费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个人档案。按照省、市普法办要求,每年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有力地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了严格执法,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以农民和农民工学法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和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把农民和农民工的学法用法作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启动了“131”工程(即每个乡镇有一个法制辅导员、每个村有三名学法用法带头人、每五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二是建立了三项制度,即定期学法制度、农村“两委”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普法宣传联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三是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乡”活动。采取法制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案示法到乡村、法制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法制文艺到乡村、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乡村、人民调解到乡村、综合治理到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到乡村。广泛宣传了土地、森林、婚姻、刑事、治安、继承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法律素质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我们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年初专门制定下发了《费县20XX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学校法制教育,深化依法治校,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全县各中小学校坚持学法“经常化”,严格落实了常年学法计划,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二是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法制报告进校园”活动;三是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全县各中小学校还广泛开展了法制作文比赛、摸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反邪教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师生学法用法的生动性和积极性,最大程度上营造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4、以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为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制定了我县“法律进企业”工作标准和“法治企业”创建标准,加强联系协调,全县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向广大职工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县属重点企业建立健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了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

5、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为促动,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

为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我们注意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普法工作与社区中心工作有机结合。立足于为社区经济发展服务开展宣传教育,以社区经济发展促进普法工作进步。二是普法工作与维护社区平安稳定有机结合。以“平安社区”建设为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等阵地建设,在预防社区违法犯罪、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促进社区法制建设。三是普法工作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大力倡导“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6、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最终目标,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所谓“单位”,主要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提供服务的公共事业机构或组织,如银行、医院、车站、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等事业单位,它们都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全县各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分别确定了具有自身鲜明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和内容,切实以“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单位的法律信息传播功能,积极开展了《水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专业法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等阵地,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办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栏目,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四、普治结合,明确任务,法治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费县20XX-20XX年依法治县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创建量化考评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法治费县创建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狠抓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构筑了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网络。全县各级坚持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重大问题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四民主、两公开”要求,积极开展“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执法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在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了全县依法治理进程。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加强指导各行政村、社区抓好以“四个民主”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依法建制,以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规范了村务、财务公开制度。

全县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公民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县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今年,我县又有2个村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县工商局、县农商行、费城街道初级中学、县供电公司、探沂镇柴埠庄社区、费城街道小安子村5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法律六进’示范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基础,树典型,以点带面,努力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提升。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单位、各部门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调研力量,抓好机关、乡镇(开发区)、村、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普法典型,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

二、抓重点,求创新,注重实效,不断加大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县相关职能部门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力求在计划、制度、内容、实施、考核五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干部学法新思路,开辟干部学法新途径。进一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三、建制度,求突破,全方位推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与县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培训、考试考核制度,青少年法制教育制度,做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继续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自治水平。结合社区建设,抓好社区依法治理,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抓好职工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管理的各项制度,以厂务公开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信用建设。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材料4

她既是妇女权益的保护者,更是一位立法反家庭暴力的推动者。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一生与法同行。

86岁的巫昌祯,是新中国第一届法律系大学毕业生,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她孜孜不倦进行学术研究,在调研中目睹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她积极奔走,努力呼吁,让更多的人转变观念,向家庭暴力说不。为推动反家暴立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同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8月24日,这部草案被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自1995年“家庭暴力”的概念引入中国后,反家暴立法已走过二十年。与其他多年致力于此的学者、民间人士一样,耄耋之年的巫昌祯对这部等待了多年即将出台的法律充满期待。因为,家家和睦,是她一生的心愿。

巫昌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邀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婚姻法学会名誉会长,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五、六、七、八届全国妇联执行委员。

婚姻法学泰斗、著名法学教育家、法学活动家、著名法律援助律师、妇女权益的保护者;

这一连串儿的“头衔”让记者觉得采访巫昌祯老师一定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刚刚表明了意愿,电话另一头的巫老师立即爽快地答应了,这着实给了记者一个大大的惊喜。

初秋9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记者敲开了北京明光北里巫昌祯老师的家门。

巫老师微笑着把记者迎进门,沏茶,落座,侃侃而谈。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时而思索,时而给记者展示资料,时而讲一些亲身经历的小故事,敏捷的思维、清晰的谈吐、轻快的步伐,让人感叹,很难相信面前的她已经年过八旬。

三尺讲台不离不弃!

1929年11月17日,巫昌祯出生于江苏省句容县。“昌言能拜,祯祥自来”,她的名字出自《康熙字典》。

1948年9月,巫昌祯从江苏南京北上,考入了北京朝阳大学法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她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后又转入合并后新成立的人民大学继续学习法律。1954年,巫昌祯以全优的成绩毕业,成为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告别学生时代,巫昌祯走上了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的讲台,开始了她为之奉献一生的法学教育和研究事业。

“没有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谈到教学和研究的风格,巫昌祯最强调的就是理论联系实践的作风。在课堂上她从不照本宣科,而是用丰富的生活阅历、生动的案件实例深入浅出地为学生阐述枯燥深奥的法条法理。

1955年,在主要由全国人大立法部门的领导和政法院校的学者构成的民法典起草小组里,25岁的巫昌祯是年龄最小的成员。在上海、广东、武汉等地,她亲历了一年多时间立法调研工作。1958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法庭”的调研活动,巫昌祯又获得了一次实践机会,到黑龙江省尚志县蹲点。

这两次机会,对于刚刚走出校门年轻的巫昌祯来说,是宝贵而恰逢其时的。“在实践中,我掌握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和第一手资料,培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在以后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和发扬了这种作风,也形成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讲课风格。”

同中国的法治一样,那个年代,巫昌祯的教学生涯也经历了起起伏伏。

1958年,民法教研室被撤销,巫昌祯改教毛泽东著作和古汉语等课程,不久,学校开始停课。70年代初,在一片砸烂公检法的呼声中,北京政法学院师生被整体下放到安徽劳动,一年后就地解散。1978年,北京政法学院重建,提前退休的巫昌祯又满怀激情地重新登上了讲台。

在五十余年的执教生涯中,巫昌祯讲授过苏维埃民法、中国民法、司法文书、古汉语、现代文学,上世纪80年代后主讲婚姻法、继承法、家庭社会学等课程。几十年间,屡屡有离开讲台,另谋发展的大好机会,但每次都被她委婉地回绝。

“虽然经历了风风雨雨,也有许多调动工作的机会,但我忠诚于教育事业的追求没有动摇。我热爱教师这个职业,也热爱我所有的学生。”

巫昌祯2003年就已离休,但她却是“伏枥仍存万里心”。除了作为特聘博导继续指导博士生外,还给研究生和本科生办讲座、参加学术会议,她既为中组部组织的老干部培训班授业,又在居委会讲课。立法、学术和各种公益活动中都能找到她活跃的身影。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shijicailiao/12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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