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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4篇)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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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略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方案》(略脱贫办发〔20xx〕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xx]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二、预警处置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xx]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四)产业发展失败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户家庭发展产业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市场影响、产品滞销、或其它原因,导致产业发展预期收益差,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的情况。由各村负责,一是充分发挥村产业合作社带动及能人大户带动发展机制,转变发展途径,帮助发展短中产业、畅销产业;二是发挥好三产平台作用,依托农村电商网络等平台、消费扶贫、订单扶贫等模式,拓宽销路,加快滞销产品的销售;三是落实金融扶贫等政策,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瓶颈,鼓励发展产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专班,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四支队伍、镇乡村振兴办为成员,专班设在镇乡村振兴办,镇乡村振兴办干部负责专班工作日常事务。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站所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有问题及时反馈镇乡村振兴办和各村,各村要对监测预警对象户内帮扶措施成效及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把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任务。镇政府对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列入年终成效考核,并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实不细、信息不精准、监测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二、排查范围对象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三、排查整改内容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纳入情况。所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是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认定,是否存在“体外循环”问题,对“应纳未纳”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围。对已纳入监测的所有农户,按“三类对象”重新分类采集信息

  (三)风险消除户后续管理情况。系统中已标注“风险消除”户,是否确实做到稳定消除风险。对风险消除不稳定仍需继续帮扶的,在系统中回退为监测对象,继续监测帮扶。对风险稳定消除的,不再继续监测帮扶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五、监测认定政策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2.“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和《黔西南州关于健全防止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按国家和省、州、市关于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常态化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树牢底线思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过渡期内,通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监测范围和对象

  (一)监测范围。以20xx年国家扶贫标准线的1.5倍为底线,按照省确定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为我镇20xx年的监测范围,以后每年根据省、州、市确定的监测范围进行调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年人均纯收入计算周期以其履行认定程序时间点往前推算一年。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监测对象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

  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家庭成员存在拥有享受型轿车或大中型货车及挖机等、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等情形的,原则上该户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村(社区)、各业务部门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四、监测方式和监测程序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 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1.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防止返贫相关政策知晓度。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可采取线下向村(社区)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线上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APP端口、省乡村振兴局官网、12345服务平台、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在线申报。

  2.干部摸底排查。坚持集中排查和定期走访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依靠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结对帮扶力量等,对照监测范围,结合我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四逐四准”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结合群众反映和部门数据比对情况等各方线索,及时靶向入户排查,进行常态化预警。

  3.部门筛查预警。由镇指挥部牵头,联合镇级其他业务部门,按照“部门筛查、统一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督办”的程序,每月归集部门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反馈到各村(社区)核实。

  (二)监测程序。细化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严格按照六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线索搜集。通过农户线上和线下自主申报,基层力量定期排查和日常走访,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筛查等三种方式,以及媒体、信访等渠道综合搜集线索,建立台账。第二步∶入户核实。由镇指挥部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力量等,对发现的线索进行入户核实,收集相关资料,初步进行返贫致贫风险研判。第三步∶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村干部协助指导拟符合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第四步∶村级评议及公示。各村(社区)围绕“拟符合纳入监测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识别对象初选名单,进行村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扶贫站,对不符合纳入条件的由各村(社区)做好情况说明。第五步∶乡级核查、研判及公示。镇扶贫站对各村上报的名单进行核查,核查方式主要以入户核查和召开集中研判会为主,确定全镇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名单并在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第六步:市级审定及纳入监测。市级复审方式主要以部门数据对比为主,同时兼顾入户核查。由市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市级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可根据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全覆盖审定,综合审定后,书面批复镇级,并组织指导镇级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监测帮扶。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由镇指挥部组织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力量等,结合监测户类型和返贫致贫风险,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台账,落实帮扶措施,并在村级进行公开公示。对严重突发性事件导致农户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村级研判确认后,可提前采

  取帮扶干预措施,待识别程序完善后纳入监测对象。

  (四)动态管理。坚持“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动态管理”

  原则,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开展动态管理,包括监测对象识别、风险消除标注、人口自然增减、落实帮扶措施和跟踪帮扶成效。结对帮扶人要在纳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一头一尾”两个环节做好信息采集,并在监测期间做好跟踪帮扶。根据省、州、市乡村振兴局工作安排,全镇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工作。

  (五)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履行完“村(社区)提名、入户核实、村级评议及公示、镇级审核及公示、市级审定”程序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五、完善帮扶政策

  (一)强化政策支持。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

  可使用行业政策、镇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民政办要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监测帮扶工作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

  (三)加强社会帮扶。继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等制度优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应用好“四险一金”(新市民安居险、新市民就业险、巩固脱贫成色险、农民扶助金)制度,对我镇监测对象开展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坚持省负总责,州、市抓落实,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由镇指挥部牵头抓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指挥所履行工作专责,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行业部门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动机制。中心校、人社、民政、危改、水务、移民、公安、农服中心、安监站、市监分局、综治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等行业部门落实筛查预警责任,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的部门落实帮扶主责。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网。充分利用“云上贵州”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定期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抓好落实。镇级扶贫站要及时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以及针对监测对象的落实扶措施。

  (三)规范操作程序。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防止返贫

  监测识别、监测帮扶、风险消除等工作程序抓好落实,监测对象的纳入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公平和公正,严禁优亲厚友和提供虚假信息。

  (四)优化监测帮扶。探索建立处级干部包镇、科级干部包村、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和一般干部包组带户的“三级包保”监测帮扶体系,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作为日常走访排查、行业预警线索核实的主体,包村科级干部对预警线索核实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镇指挥部要严格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党办发〔20xx〕9号)文件要求,做到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责任人全覆盖。督促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到监测户开展一次走访,重点围绕基础信息、帮扶措施制定落实、 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风险消除等开展跟踪监测帮扶。

  (五)强化培训宣传。镇指挥部要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最新政策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充分利用入户走访、村民大会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

  (六)严格督查考核。国家和省、州、市已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镇村级二级对动态识别监测结果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并据此考核追责。镇指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处理,追究问责。

  (七)减轻基层负担。镇指挥部和各业务部门要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不重复建设。强化大数据运用推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切实减轻村级工作负担。按照统一安排,开展集中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扶贫办关于印发<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好临贫预警、骤贫处置、防贫保稳各项工作,有效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总书记对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入等方面,跟踪变化情况、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做到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协同做好低保、特困供养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及时制定计划,采取有效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发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共同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有效形成防止返贫的合力。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分类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采取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日常监测与定期动态调整相结合。日常开展动态监测预警,实时更新监测台账信息,做到发现及时、响应迅速,帮扶到位。定期组织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准确性,确保有针对性的帮扶,实现“动态清零”。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四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五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xx年底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农户。由市级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存在风险的认定为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

  (责任单位:各镇,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下同)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罹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住建局、卫健局、医保局、水利局、民政局、应急局等)

  (三)监测程序。以市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数据比对等途径,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定期进行风险消除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1.农户申报。农户申报材料经村“两委”、驻村干部等核实,由乡镇确认后报市级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每半个月报送一次。

  2.乡村干部走访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开展日常入户走访排查,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定期开展回访核查,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预警人员名单,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定。

  3.行业部门筛查预警。市教育、住建、卫健、医保、水利、民政、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残联等部门组织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入户或其他手段进行筛查,及时报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的预警信息,由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确认汇总,定期开展数据共享和对接。行业部门每2个月至少与乡村振兴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数据交换。

  4.监测对象认定及管理。村“两委”、乡镇和行业部门上报的预警人员名单,经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核实确认为监测对象后,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和镇村,并由镇村两级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监测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市镇村和行业部门分级建立监测台账,准确记录农户基础信息、筛查走访、风险种类和预警等级、采取的帮扶措施、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所有台账都要实时动态更新。民政部门监测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专项管理,定期交换数据。市乡村振兴主管部门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风险消除评估和动态管理,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可即时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各镇,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残联、人社局等)

  (四)分级预警。市级对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根据风险种类、收入水平与结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等因素,实行分级预警。监测对象预警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为 “Ⅰ、Ⅱ、Ⅲ”三个等级,分别用“红、黄、蓝”三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预警,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家庭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濒临返贫致贫户;Ⅱ级黄色预警,即无劳动力、无创业能力、收入仅靠资金帮扶、产业分红等方式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极易返贫致贫户。Ⅲ级蓝色预警,即因病因残等部分丧失劳动力、收入水平不够稳定、自主发展动力不足,主要依靠产业项目和帮扶带动,出现返贫(致贫)风险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容易返贫致贫户。

  返贫(致贫)风险因素,主要有因大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种类,监测对象确定预警级别后,分类实施帮扶,并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实调整预警级别。对评估已消除风险的,在保持监测的基础上,标记消除风险,取消预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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