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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四篇】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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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2023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宗教工作,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宪法》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宗教管理工作,为我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成立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镇宗教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对我镇宗教事务管理到位,使我镇宗教活动更加合法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由尚芳兼任,成员司润芹、李锦勋,负责全镇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指导、资料收集等。

  (二)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镇的宗教事务管理,定期研究宗教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宗教工作有序开展。

  (三)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为本村宗教事务管理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配合开展宗教事务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镇宗教工作的主要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民宗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宗教工作。

  2.了解和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外来宗教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等情况。对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依法妥善处置。

  3.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4.组织村干部进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村干部的宗教工作能力。

  5.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加强团结,共建和谐社会。

  6.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反对邪教,坚决制止乱建庙宇、滥塑神像的行为。

  (二)村(社区)宗教工作主要职责

  1.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和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本村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调查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配合上级各有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宗教场所的清理工作,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4.配合镇政府落实好宗教政策,管理好当地宗教活动场所。

  五、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2次宗教工作例会,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报告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总结宗教工作情况并报送区民宗局。

  (三)调研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区民宗局。

  (四)信息交流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宗教工作方面的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五)保密制度。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管理本镇宗教档案、文件、会议、资料,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篇2】2023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我镇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化办教方向不动摇;以依法治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以“规范”为主题,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矛盾;以健全镇乡村两级工作网络为抓手,着力强化乡村两级责任制,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一、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1、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镇乡村两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落实乡村两级责任制。镇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1-2次会议研究民宗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督查做好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境外渗透管控治理等工作,加大矛盾协调处理力度,将涉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2、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力度,举办2期全镇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全面推进全镇民族宗教干部备案工作,切实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公民民族成份管理办法》,做好我镇民族成份变更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好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巩固和深化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辖区内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安全维稳工作动态台账。

  3、加强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民族宗教界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民族、宗教之间的关系。利用专题讲座、展板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政策法规学习进社区、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日活动。

  二、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1、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牢固树立“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新理念,结合典型事迹宣传,在全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2、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管理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援助等常态化窗口式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协调解决好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

  3、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整体水平。各单位要摸清散居少数民族情况,继续协助县民宗局做好回、维族等少数民族牛羊肉补贴发放工作;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护、矛盾纠纷调解和处置,坚决防止出现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

  1、指导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继续指导宗教团体规范和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建立高素质领导班子,做到“政治伤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指导宗教团体抓好教职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帮助宗教团体选拔、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后备人才。

  2、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水平。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规范宗教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宗教活动、规范教职人员信仰与言行;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禁鞭禁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防止发生宗教活动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事情。

  3、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年内开展1-2次集中执法,重点整治乱建庙宇、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教道教商业化、滥建乱塑露天宗教造像等行为。

  4、开展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调研摸底工作。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摸清底数、建档立卡、明确场所属性,采集场所组织人员信息,掌握场所开展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情况。

  5、进一步探索宗教界社会公益慈善新途径。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结合“四教同心、三助同行”活动、五月“助残日”、八月“金秋助学周”和十月“同心关爱月”等“三个一”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推动宗教界服务社会、服务人群、服务发展。

  四、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1、依法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拆迁补偿、债务纠纷等遗留问题。认真回复处理群众反映的民族宗教问题,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正当诉求,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工作。继续做好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困宗教教职人员的走访慰问。

  2、切实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调处。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加强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重视加强对社会舆情特别是互联网舆情的关注分析,认真做好网上投诉的办理与反馈;进一步完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提高民族宗教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的时效性。

  3、重点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监管工作。以寺观教堂、大型宗教活动和法定节日期间消防与治安安全为重点,认真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安全预案的完善、安全设施的改善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加强与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妥善处置各类问题,创造宗教活动场所及周边的平安环境。年内各村、社区要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2次以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好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注重加强工作中的监督检查,确保20l9年民族宗教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篇3】2023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20xx年工作落实情况

  (一)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将重点项目、筹备20xx年省现场会等工作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由县高质量发展办及工作专班严格对照督查督办,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查217次。自粤发〔20xx〕18号文实施以来,连南主要推进的项目有46个,已完成25个,正在推进21个项目建设(已开工有15个,未开工项目有5个,暂缓1个);20xx年以来全县粤发18号文重点项目总投资约51.92亿元、已完成投资18.09亿元(含在建项目)。二是筹备做好20xx年广东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工作。主会场(工人文化宫)已建设完毕,初步拟定以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瑶族博物馆、中和无人机、科普馆、广清永高铁(连南段)选址地等参观点。22项筹备任务情况,今年完成了工人文化宫、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越秀桥、横坑茶园、中和无人机生产基地、明华机械总装厂项目用地工作、㕱嗨最美旅游公路道路两旁特色长廊(瑶族风情画卷)、耘曦产业园、《瑶山那抹红》民族特色舞剧、县瑶族博物馆升级改造等10个项目基本完成;深入推动广清永高铁(连南站)、碧桂园6.30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瑶浴项目等项目建设。 

  (二)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20xx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项目申报和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内容的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严格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断提高发展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作用,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改善群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20xx年中央、省、市下达连南共64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0万元、省级资金5405万元、市级资金472万元),经县政府批准,实施19个项目。目前,已支出资金5377.46万元,资金支出率83%。

  (三)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

  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三排镇人民政府在南岗千南瑶寨景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千年瑶寨宣传活动”;二是在民族小学综合楼设立“民族文化知识长廊”,向学生介绍各个民族的来源、主要聚居地、人口数量、服饰、图腾、信仰等基本情况,使在校少数民族学生除了了解本民族外,同步熟悉其他民族的基本情况;三是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浓浓端午粽飘香·追忆党史践初心”主题活动和恒益(连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四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9月22日-30日,先后在涡水镇、三排镇、大麦山镇、香坪镇、大坪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基层、进农村”文艺会演活动;五是县委统战部联合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举办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征文比赛,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征文比赛至12月15日截止投稿,定于12月20日评审出结果;六是县委统战部联合宣传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基层宣传宣讲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11月29日,县委统战部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全县统战工作专题培训班,并邀请省委统战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栗涛到连南授课。

  (四)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各种优惠政策

  一是积极配合县教育部门做好本年度连南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审批工作,完成符合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审核601人;二是做好本年度连南少数民族大学生每人每年一万元的资助申请工作,利用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宣传我省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目前已收到1596名少数民族大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已经县民族宗教局审核公示,送省市审核,待省市审核批复后可以发放资助金。

  (五)积极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连南有宗教场所两个(基督教三江堂、寨岗镇基督教聚会点),备案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有六个(县城盘古王文化园的盘王庙、三江镇六联新村新聖庙、涡水镇盘王古庙、三排镇油岭古寨油岭庙、三排镇南岗千年瑶寨南岗庙、寨岗镇娘娘庙)。根据省、市民族宗教部门要求,县委统战部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内各宗教场所及民间行仰场所检查督导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出动县宗教干部巡查场所218人次,巡查场所390场次。

  (六)积极开展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暨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

  一是制定了《连南瑶族自治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2个宗教活动场所签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会同公安、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先后多次到基督教三江堂、基督教寨岗聚会点依法开展宗教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全县宗教场所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和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根据《中共清远市委统战部关于印发<宗教领域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按要求目前,基督教三江堂已于4月7日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安装已完成,并已联网县公安局网络系统。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推进连南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二)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六进”活动,借助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的契机,通过悬挂横额、电子滚动屏、手机电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及跟踪检查工作。合理利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完善交通、水利等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生活环境,配合县财政局做好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报账、指导跟踪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

  (四)继续抓好和跟踪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按规定做好资料审核、资金发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使连南少数民族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培养新一代少数民族人才,为家乡建设贡献力量。

  (五)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教堂工作,对基督教三江堂和寨岗聚会点严格管理,保证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篇4】2023年宗教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我县“133”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民生、稳定、群众工作全覆盖、“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红色宜居、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力争201x年内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达标工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领导,有效推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四、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计划、任务、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将我局201x年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报县创建办。

  第二阶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结对认亲下乡活动,对促进民族乡和非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按照县创建办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乡活动,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创建民族团结活动动态档案、简报信息,同时及时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上报创建办。

  第四阶段:严格按照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创建工作相关部资料、做好档案专卷,随时接受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重大工作意义。各股室要充分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对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搞好创建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建立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是我县的异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要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常态化,阶段化推进,落实定期总结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按照方案创建活动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自查,不断完善和进步,到201x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创建工作开展的动态信息台账。

  三、严格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创建活动标准及方案,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地开展活动。各股室之间互相监督检查,若因工作不力,或违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从而影响我局创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县创建办考核扣分的,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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