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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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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妇女和保护妇女,实现男女平等历来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

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三】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三、工作任务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 7 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 d 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 年 3月 20 日—2011 年4 月 14 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 7 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篇四】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

(三)审计检查的时间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分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审计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提交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审计局牵头,对本级及各县(区)审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汇总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报告,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做好配合工作。参加审计的单位应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保障检查人员及时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重点资金、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审计期间要注意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三)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一是坚持账面审计与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相结合,账面审计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二是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将查处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篇五】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摸清我局保密工作的基本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积累普查工作经验,完善保密普查统计系统,为开展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范围

兰州市民政局机关

三、普查内容

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包括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单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及严重违规案件等9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6日前)

2、制定我局保密普查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保密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7日—8月25日)

2、各处室根据普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7日前)

对市民政局机关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保密局。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全局保密普查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魏国万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由于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数据填报要严谨细致、真实准确,明确填报责任人,汇总数据要加强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普查信息要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强管理。各处室要严格管理普查数据,下发的统计表填写统计数据后,一律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普查数据,不能通过非涉密系统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报送,必须派专人报送局办公室。

【篇六】2023年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13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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