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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锦集4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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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锦集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结合自身职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积极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现将2020年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始终保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度重视,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人员抓落实”工作机制。按要求编制了《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重点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重点对住建领域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燃气、自来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7个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保持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力量,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施工、商混、监理等参与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一是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招投标全部采用电子招标;二是按州住建局要求3000万以上采用经评审的抽签定价评标办法;三是按州发改局要求3000万以下采用随机确定中标人标准招标。四是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

一是下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劳动用工、考勤记录、现场监管、工资支付等网络信息化建设;二是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根治欠薪实施方案》,加强行业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和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我县根治欠薪工作,避免发生工资拖欠事件,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杜绝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行为

在工程报建时,严格实行资金证明制度,要保证建设资金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杜绝非法集资和资金不足而进行的建设,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杜绝任何建设单位恶意欠薪事件。

5、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一是对在建项目人员加强监管力度,不定时抽查现场人员是否为备案人员,人员是否在场。二是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要求;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并设置门卫值班室,建立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三是严把质量关口,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地进行质量突检,做好建筑工作施工设施质量监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四是严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标准,建设工程现场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施工围挡、散装物料堆放、出入车辆冲洗达到100%全覆盖。

6、加强建设违规行政处罚决定力度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违规检查,针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的,依据《省建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决定,截止目前,共检查30余家建设工程项目,并对2家违规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金额12050元整。

、取得的主要成效

1、规范了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卖的现象,杜绝购房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二是严厉查处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或以认购、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的现象,截止上半年检查了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家中介机构。

三是禁止强迫交易、非法挪用或侵占客户交易资金;虚假广告、信息等问题。

四是禁止非法集资。3月15日在政府广场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在县电视台新闻联播后进行为期1周的宣传,利用移动公司在中心大道的电子显示屏进行长期不间断宣传。在县城主要小区及公共场所粘贴宣传画册100余份。

2、加强物业宣传引导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物业小区宣传引导,组织物业公司对各小区进行疫情管控,严格执行出入门登记造册,加强小区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及消毒工作,指导物业小区规范管理,做好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积极发现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3、开展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等违法法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要求,今年共审查和登记备案的施工企业18家。 负责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共办理报建手续15家,办理施工许可证12家,总建筑面积3.53万平方米。协助州局对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和人员挂证进行清理。截止2020年5月底在注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企业共 128 家,其中有65家未营业,均为三级企业,监理企业3家,设计企业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家,商品混凝土站2家,人员挂证还有24人未整改。

4、规范举报箱管理

在广泛征集线索的基础上,规范举报箱管理制度,每月派专人开箱两次,严格做好登记工作,加大线索调查和处置力度,截止目前,已开举报箱12次,无举报信息。

 三、存在的问题

“扫黑除恶”还在路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来之不易,但对照组织的新要求、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政治站位还不高。对上级指示精神领悟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工作存在滞后性,特别是将扫黑除恶工作与当前其他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动不够,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充分,推进举措还不够有力。

(二)宣传动员还不深入。各责任单位排查的方式和发现的涉黑线索比较单一,排查的深度和力度有待加强。对重点区域矛盾高发领域分析研判不够,对建设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掌握不够全面。

(三)主动协作配合还不紧密。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整治合力与联动机制还未形成,同时在贯彻上级扫黑除恶指导文件上没有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一是加强建筑市场领域方面宣传督导、日常线索摸排和台账建立工作。排查建筑领域和城市建设内的矛盾纠纷;二是建立房地产市场领域宣传督导、线索摸排台账建立工作,并排查房地产领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物业小区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积极收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

第2篇: 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第3篇: 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开展工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皆知,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线索摸排力度,将“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实处。现将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位置强力推进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上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整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真抓实干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我乡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书记、乡长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和大院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村长参加的会议传达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感性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为大力加强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邵庄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综治、组织、武装、宣传、纪检的副职及派出所长担任,成员由综治办、组织办、纪检干事、派出所干警等担任,主要任务是根据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指导推动我乡重点任务的组织落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综治的副职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人员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按照县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乡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2、强化宣传力度,营造高态势氛围。我乡通过在集市、学校、入户等方式多次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扫黑除恶宣传单、明白纸16000余份,并入户签字;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责任状;张贴公告200月份;利用微信在各村群里转发扫黑除恶明白纸等共计200多次;先后4次在主要路口和重点位置悬挂、粉刷标语300余条;由广播站录制扫黑除恶宣传材料,利用村村通大喇叭广播的全覆盖优势,分早中晚进行广播,每天最少广播6次以上,截止到现在共播报300余次。同时我乡创新工作方式利用每月开展党员活动日为契机,助力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各村党员干部以志愿者身份到户进行宣讲,提高老百姓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以五级书记座谈为载体,各包村干部、包片人员到所包村与全体村干部、党员、小区长、村民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以扫黑除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综治工作

1、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护工作。成立邵庄乡精防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我乡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底册,与卫生院、派出所联系,确定重点人员,同时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工作,做到不出任何意外。目前我乡共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3人,重点人员5人其中4人被强制医疗,1人纳入20**年以奖代补范围。

2、创新工作方法,解决矛盾纠纷。创新综治工作建立了以服务、接待、调处、化解为一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以便民服务大厅为基础,积极帮助老百姓办理各项业务,让老百姓能在乡里办的事绝不跑到县里去,方便了老百姓;以信访接待中心为抓手,接待老百姓反映的各类问题同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排查,积极进行调解;以调处中心为契机,对信访接待中心不能调解的矛盾隐患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股所站负责人和有一定能力的村干部进行调处;以“一乡一厅”为根本,对调处中心不能处理的矛盾隐患,引导其走法律途径进行化解,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3、对、刑释解教人员加强重点管控,司法所建立重点人员人员管控档案及措施,将所有重点人员全部掌控在辖区内,知其动向,同时教育引导其提供涉黑涉恶线索。

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四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指示精神,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为扫黑除恶工作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农村大喇叭、电子大屏幕等宣传媒介进行高频次播放。在乡广播站开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持续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内容,有效引导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仔细摸排线索,成立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小组,对村“两委”候选人通过入户调查、谈心谈话、部门联审等形式,严格审查,同时积极宣传“五选”“十不选”等村“两委”换届政策,鼓励党员群众大胆揭发和检举涉黑涉恶分子。四是对“百日攻坚”后进村,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高质量完后整改。

五、积极摸排线索,深挖彻查黑恶势力

1、积极摸排线索,查找问题。利用村两委换届当口,对18个村级基层组织全部由乡组织部门进行摸排、走访调查,通过公安部门查看及查阅原始村干部档案未发现涉黑涉恶及村霸的情况。

2、通过发动群众举报等方式正在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我乡经过排查重点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非法集资,涉及王佐、宋佐、南窝三个村。二是边寨村办理失地农民补贴问题。三是民间借贷。目前,边寨村失地农民补贴问题纪检会已经处理并移交公安机关,其余两件正在排查。

第4篇: 住建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要求,就XX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先后于1月30日、4月3日、4月24日分别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和2次市委常委会议,传达中央、省和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市直部门和各乡镇也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共同形成了上下互动、左右互补的工作体系。制定印发《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全市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扫黑除恶落实。不断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明确并压实各项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出声威、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乡镇党委书记、派出所所长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辖区民警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专案专办打击机制。凡属涉黑涉恶案件,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统一办案、统一侦查、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资料管理。同时刑侦大队对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实行专案专办、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做到及时发现、露头就打。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三)广泛开展宣传,壮大扫黑除恶声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XX市电视台、XX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播放《XX市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XX市关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鼓励投案自首的公告》、《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在市区和各乡镇的人员流动密集区内悬挂宣传板,在市区各企事业单位LED屏上和全市1000余台出租车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共悬挂宣传30

块,播放LED电子滚屏15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幅,张贴公告1万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等方式,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四)整顿基层组织,铸造扫黑除恶堡垒。经过征求意见、排查摸底,确定15个基层党组织为2018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整顿力度,以点带线、由线及面,逐步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由市级领导分别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进行包保,将整顿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整顿工作落实到位。年初以来,全市领导干部共深入软弱涣散基础党组织19余人次,累计解决问题11个。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结合村党组织换届,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带头人进行重新选配,目前已经调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4名。制定印发《XX市基层党建工作手册》,完善17项组织生活制度,建立组织生活日常纪实、巡视督查、季度审签机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动,鼓励、支持和要求基层党员干部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

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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