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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精选三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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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是2018年伊始由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目的就是扫除黑恶势力,严惩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精选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为深入掌握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进展、群众突出感受和评价,了解专项斗争推进过程中值得关注的苗头倾向,2020年1月,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区)、部分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调研,通过与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xx年以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个,查处公职人员*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认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专项斗争开展一年以来,依法打击了一批涉黑恶违法犯罪份子,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基层组织战斗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二、当前我市专项斗争存在的苗头性问题

(一)黑恶势力从明显的暴力特征转向“软暴力”。目前的黑恶势力犯罪,已逐渐从具有明显暴力特征的伤害、抢劫等,转向言语恐吓、跟踪骚扰、非法拘禁等“软暴力”犯罪倾向,由明显的地面活动逐渐转为隐秘的地下活动形式。

(二)依法依规严惩黑恶犯罪。针对黑恶势力更加隐蔽化,逃避打击能力增强的特点,要不被表象蒙蔽,科学把握“打早打小”与刑法适用的关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是扫黑除恶工作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提升扫黑除恶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的要求,有助于避免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有些黑恶势力实施的“软暴力”等尚不构成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活动,要善用治安、行政等手段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定罪量刑。

(三)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向纵深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各行业主管部门除了配合打击涉黑恶犯罪外,还要治理行业乱象,从以政法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共治、共管转变。密切关注城乡结合部、资源富集村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农村地区的村党组织,重点抓好带富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能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正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黄赌毒”等问题整顿,确保持续改、彻底改、改到位。

(四)抓好深挖彻查,确保“破网打伞”取得新突破。要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制定好方案,讲究策略,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一案三查”,重点紧盯重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上级督办的案件,政法部门、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敢于刀刃向内,确保打击和“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形成合力,确保除恶务尽。

(五)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当前和长远,是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原则,要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要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夯实基层组织结合起来,组织部门除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之外,还要带领民政等部门,指导各镇开展村“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后“回头看”,进行“党建体检”。同时,要以实际的工作检验班子,对涉及“村霸”和“保护伞”的村、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村干部,坚决按有关规定撤换。

(六)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政法队伍,配足配强专业执法队伍力量,根据工作所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同时,还要保证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的正常投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简阳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按照简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宣传氛围营造的工作要求,望水乡党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社会宣传工作,现将望水乡扫黑除恶社会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压实责任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望水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传达学习,领会精神

一是在乡两委班子中组织学习,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望水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在全乡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望水乡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提供举报信息线索》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设计制作专栏1个,户外广告牌2个,在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8幅,设置LED宣传屏5站,张贴公告40张。三是召开坝坝会宣传8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四是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广播宣传。五是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篇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7月 2日至1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乐融的带领下,对县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县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县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同时到大峃、玉壶、南田等乡镇实地视察,听取镇、村(社)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建议,并开展明察暗访掌握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委的领导下,我县公检法司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根据各自部门工作职责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

(二)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打击声势。公检法司机关和有关部门通过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悬挂横幅、LED电子屏滚播、及“两微一端”新媒体、门户网站增设专栏、巡回审判车“走街串巷”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引导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三)把握重点,出手重拳打击。聚焦重点领域、行业挖线索,加大打击欺行霸市、高利贷、插手工程项目和村霸、地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如县公安局侦查破获“文泰高速渡渎段涉嫌诈骗和渡渎村敲诈勒索案”,对涉案的对象全部予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确保了文泰高速工程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县公安局坚持立规明矩,严格队伍日常管理,组织全体民警签订《文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公安民警十不准承诺书》。县法院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成法院提升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年活动方案》等规定。县检察院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促进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县司法局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目前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地方、部门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没有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去领会其重大意义,工作使命感、紧迫感有待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形式化,侧重于口号式铺天盖地的标语宣传。一些群众对黑、恶认识模糊,把邻里纠纷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当做黑、恶举报,有的认为扫黑除恶是一阵风式运动,思想上有顾虑,害怕黑恶势力秋后算账,因而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热情不高,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二)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任务,与自己业务工作关系不大,对自身担负的职责认识模糊,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不积极。从对举报的线索核查情况看,线索来源形式比较单一,线索质效不高,大多数举报线索是涉及个人利益纠纷或矛盾冲突的信访件,深挖细查的有效价值不高,全县摸排、挖掘的案源少、大案要案不多。二是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大黑恶案件打击查处和“破网打伞”力度不足,还没有真正打出声势,形成强烈震慑。

(三)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一是个别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一些村干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未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司法审判、法律监督、法律服务职能在加强行业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待增强;三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有待有机结合起来。

三、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二要注重宣传发动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立体宣传。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宣讲,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要有计划地宣传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彰显法治权威,充分展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喊打、同仇敌忾,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的浓厚氛围。

(二)要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强化攻坚克难。一要深度排查,全面摸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优化线索摸排机制,深度排查线索,对疑似黑恶势力的基本情况、表现形式及滋生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线索,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和引导群众聚焦扫黑除恶重点进行有效检举,打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反馈、件件有回音。要依照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干警及其家属相关保护制度,打消群众心中顾虑,解除干警后顾之忧。二要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强化攻坚克难。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整体联动意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发力,狠抓案件侦查、审判攻坚工作,对涉黑恶犯罪打击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提升“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工作水平,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组织基础、经济基础。同时要严格把握黑恶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区分,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坚守法律底线,提升办案质量。

(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作为治根治本的重要任务,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延伸司法审判、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运用好白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基层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营商环境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等结合起来,坚决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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