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顺发范文网!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四篇

扫黑除恶 时间:2022-01-26

【www.bjjpsf.com--扫黑除恶】

社会保险是指为丧失工作能力、暂时失业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X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严抓实,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也建立了一系列常态化机制,现将XX法院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统筹协调解决审判中的具体问题。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刑事审判庭、法警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安全保障及协调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刑庭庭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相关日常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效。选取多名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申领工作,并加强对审判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找准法律适用点,组织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两部两高”《指导意见》,参加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准确把握上级最新精神,严格执行“三项规程”,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涉黑恶案件。多次召开刑事、民商事三大专业法官会议,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的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问题,民商事案件中摸排出的“套路贷”案件问题等进行专门研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将专项斗争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结合,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领域和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充分利用财产刑和资格刑,从严掌握取保候审和缓刑适用的条件;对涉恶类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通过重大疑难案件会商、重点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统一执法思想,力争依法、准确、有力的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犯罪。

  三是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剖析黑恶犯罪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行业管理薄弱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目前中央督导组转交、省扫黑办交办以及已经查处仍举报不断的线索,我院认真分析研判,找到当事人进行核对询问,了解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法律和事实的举报,耐心做好举报人的工作,对举报确有问题的,及时将情况报告至县扫黑办。

  四是健全工作会商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XX法院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线索排查、问题处置、工作开展、程序推进等事项派专人进行管理,并将相关问题及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扫黑办,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公、检、司的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思想,解决认识分歧,有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机制,通过审理案件发现线索,并派专人对线索进行核查。加强台账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照专项斗争工作清单、任务清单、档案清单的要求,建立了XX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子屏幕、宣传展板上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进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的对象、界限范围等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充分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合力。通过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精选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群众参与旁听。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对上级有关文件内容的学习、精神领会抓得比较紧,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的认识,但个别干警仍然对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的整体性把握不够,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仅仅是刑庭一个部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的事,工作上被动接受安排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法律适用存在困难。在审判实践中,黑恶势力实施惯常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寻衅滋事,黑恶势力寻衅滋事的目的往往是经济利益,但寻衅滋事罪却没有规定财产刑予以惩罚,可能致使刑事审判达不到惩戒的有力效果。

  三是疫情对审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受上半年疫情的影响,大量案件中止审理造成下半年案件积压,加上新收案件较多,造成结案难度加大。对羁押被告人的远程开庭审理受设备影响较大,画面、声音不稳定,庭审效果达不到被告人当庭受审的效果。

  四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范围还不够广,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舆论引导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担当到位。坚持党对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绝对领导,审理好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扫黑除恶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县委政法委。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意识,纠正“扫黑除恶专项争仅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错误认识,集全院之力,坚决做到扫准、扫实、扫出声威和效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法院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履行领导职责,统筹安排、高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将办案、宣传、后勤保障等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打击到位。

  三是切实强化配套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向内深挖潜力,向外争取支持,加大软硬件投入,保证在人财物力上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倾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时限,向县扫黑办、上级法院报送有关信息。积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力。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队伍是巩固扫黑除恶成果的重要力量,要以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压实责任,以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法院队伍、有力的打击举措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用扫黑除恶实际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XXX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

第二篇: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上级督导,既是对我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推动,也是我们提升工作水平,改进不足的重要契机。我代表县委、政府作简要表态。

  一、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迎接督导

  此次督导,是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区、市决策部署的“试金石”,是全国大督查前的一次“模拟考试”和“全面体检”。我们将充分认识督导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找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积极主动配合,全力做好督导保障服务工作

  这次督导的重点内容、工作流程等,督导组的两位领导讲的已非常具体,要求也非常明确。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支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带头承担起整改的任务,全力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督导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按照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制定迎接督导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各方面工作,只要督导组有要求有任务,做到随叫随到,围绕重点督导的内容,主动配合,大力支持督导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地提供资料、材料、数据,鼓励和支持群众向督导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违反规定不配合督导工作、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督导组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督导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阻止干部群众向督导组反映问题、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以督导为契机,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督导督查,是对我们工作的全面检查,更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难得的机会。对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一定诚恳对待、虚心接受,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做到立行立改,使督导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针对督导组提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拿出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决不留下“硬伤”。同时,深入分析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既要整改督导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查找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决不能拖全区的后腿。

  总之,我们要借本次督导督查的“东风”,提高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责任使命推进专项斗争,一往无前、攻坚克难,打出声势、打出效果,向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三篇: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经农安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四个调研指导组,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对全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全覆盖。 

  调研指导组分别由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县扫黑办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凯楠,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兴涛,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法院院长苏洪涛,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检察院院长张国生担任组长。 

  调研指导组主要查看各成员单位在宣传发动、线索核查、一案一整治、基层组织建设、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以及省市反馈问题整改七个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切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调研指导组还前往种子化肥公司、农机加工企业、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园区、学校、医院等地进行走访调研,征求各行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建议,并对重点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指导和部署,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同时希望全县各行各业踊跃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四篇: 扫黑除恶常态化调研报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宁江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我院立即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等重要部署会议,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深入、细致、扎实地开展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所做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市法院、区政法委关于松原市宁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而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相关审判工作,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宁江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浩鹏任组长,副院长关树军任副组长,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庆德、刘东立、刘卫东,少年审判庭审判员任家民、王彦军、路平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扫黑除恶案件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院长关树军兼任,联络员为刘卫东。

      二、大力宣传

    我院依托推进会等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讲次,依靠“两微一端”网络平台等方式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政治站位方面,以突出“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重点,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警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宣传政策和战果,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同时,强化扫黑除恶相关网络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规范相关新闻跟帖引导工作,主动回应网民关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焦点问题。

    (二)组织领导方面,以突出党组统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为重点,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两高、两部联合颁布的《办理黑恶势力犯罪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健全各部门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边治边建”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74222/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