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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锦集3篇)

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4

【www.bjjpsf.com--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锦集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乡镇、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镇、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欧强彬

常务副组长:文  兵

副  组  长:黄松林、邝龙云、谢多云、刘明发、曾志斌、张  芬、邓华勇、张海春、瞿  清、陈望超

成      员:钟华诚、刘强、各村(居)支部书记

工作目标:2020年6月底,全镇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村级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四、制度构架

(一)科学划分网格。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如下:

行政村名

指导员

网格长

城头村

谢多云

欧菊荣

富里坪村

陈望超

曾回林

鸡公坦村

张海春

欧群昌

枧坪村

黄松林

曾卫平

李家塘村

邓华勇

杨立平

平和村

邓华勇

杨艳兰

水落岱村

黄松林

曾庆岳

田舍村

张 芬

曾宪见

土桥村

瞿  清

杨立峰

香花村

陈致冰

曾红艳

杨柳村

邝龙云

曾意军

杨梅山村

刘明发

吴国来

月梅村

谢多云

杨名开

高枧街居委会

邝龙云

曾远良

网格员可由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子网格人员组成如下:

子网格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

子网格信息员:包片村干部

子网格网格员:各网格选出

网格员职责: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建立管理平台。

1.建立镇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黄松林、钟华诚,入群人员: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

2.建立村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指导员和网格长,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

3.建立子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子网格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居民。

(三)制定积分管理办法。

1.制定通过村规民约。各行政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

2.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

3.明确积分的应用。一是按分值制定奖惩办法,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二是作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依据。

4.制作好积分卡。积分卡见文后附件一。

5.划分好网格。网格划分表见附件二。

五、时间安排

(一)召开会议。召开好党委扩大会议、动员大会、各村落实会。(时间:4月16日——22日)

(二)全面推进。各村划分好网格,选出网格员,通过村规民约,上户签字发放村规民约,制定好积分管理办法,印制好积分卡,建立好微信管理平台。(时间:4月23日——5月23日)

(三)开始运行。各村各网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户积分管理办法,分网格召开运行启动会,向本网格居民宣传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办法,并宣传正式启动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四)总结完善。对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第二篇: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三篇: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深化德治、法治、自治,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依靠群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积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由村(社区)干部任组长,其他干部任副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乡村振兴专职人员、老党员、老干部、网格员等为成员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积分制管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工作落实等相关工作。

2.组建积分记录人员队伍,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一般由“两委会”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网格员、小组长(楼长)等担任,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一个记录人员,村级按照100户左右、社区按照200户左右标准配备。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负责积分制宣传、申报、记录、初审、录入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的主体是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村(社区)确定。党员、村(社区)干部参与率达要到100%,10个试点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常住户70%,其他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50%。村(社区)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2.各村(社区)要按照村(居)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四类积分主体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建立积分项目体系。其中村(居)民积分内容包含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无黑无恶创建、奖励惩罚等五大类。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杨陵区农村(社区)社会积分制管理参考标准》(见附件),在积分类别和相同项目分值大致不变前提下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适当调整,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

1.积分申报。村(居)民将自己所做的好事可通过关注公众号、积分记录人员、便民服务大厅等途径申报积分,申报时要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影像证据。

2.积分审核。由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村(居)民日常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录入。每季度将村(居)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记入积分账户;对积分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二次核查处理。对于村(社区)统一组织涉及积分内容的活动直接予以登记积分。

4.抽检核查。每季度由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及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工作小组,对农户在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等方面履行义务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

5.经验分享。各村(社区)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积分分享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谈感受、谈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及群团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结果运用

积分运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以精神鼓励、政策激励等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充分调动积分对象参与积极性。村(居)民根据积分情况随时兑换服务,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一般奖励范围为参与对象的10%以上,奖励之后积分不清零。

1.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定级、评先表彰。村(社区)在开展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要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

2.政策激励。政策激励由镇(街道)、村(社区)自行设计奖励政策,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购置购书卡、健康服务卡,免费健康体检等奖励政策,每年从积分高的个人或家庭中推荐部分人选,给予奖励。

3.物质奖励。每年对积分高的个人、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冲抵农户改厕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群众自筹部分投入,并应与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挂钩,具体实施细则由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制定。

 五、保障机制

1.保障工作经费。积分制资金来源分为财政补贴、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乡贤募集、社会筹集等,以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为主,区财政按照每村(社区)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区委乡村振兴办按照实际参与率及积分情况给予下拨,同时每年设立12万元积分制管理平台工作运行经费。镇(街道)负责对经费使用、积分兑换进行监督检查,村(社区)负责经费的具体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科学合理支配经费。

2.建立激励机制。各镇(街道)、村(社区)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将积分制和日常开展各项工作相挂钩,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要把评星评先指标向积分靠前的党员、村(居)民、家庭等对象倾斜,定期开展积分评选活动;文化、卫健、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村落实各项政策,办理各类证卡。民政部门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3.强化平台运用。由区委乡村振兴办负责,通过自主开发方式,开发我区积分制管理平台。镇(街道)、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分制平台日常运行管理,进行积分登记和统计,做好信息数据更新。村(社区)要利用空闲办公场所,建立积分超市;或依托现有的驻村(社区)超市,采取灵活兑换方式,设立积分兑换点。

本文来源:http://www.bjjpsf.com/zhutijiaoyu/12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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